第一节 中国思想中阴阳之遍在义与交涵义及存在义与价值义
在西方哲学上之一元二元之争,是一极复杂之问题。但此问题之根原非他,即由常识所同知之世界事物与其性质关系等,皆有一对偶性而引起。然中国思想中,则对一切事物之对偶性,已有一原则性的说明,足以解消西方哲学中之一元二元之争,此即中国思想中之阴阳相对,似相反而实相成之理论。对此阴阳之理论,吾人在本部第五章,已就其关连于天地万物生生不息之历程及其作用功能之感通贯彻者,略加论列。今更就其相对而似相反之意义,析而观之,并论此阴阳之相反而相成之说,所以能解消西方哲学中之一元二元之争之理由何在。
我们抬头看天上之日月星,或可见或不可见,而有阴晴之分。天上之光,或能照见地上之物,或不能照,而有昼夜之分。我们抚摸地上之物,有软硬、刚柔、动静之分。此是一最原始之对偶性之发见。在中国之思想中,则大约在晚周,即分别以阴阳名之。汉宋儒者承其说,于凡近乎明者、显者、暑者、动者、皆谓之阳。于凡近乎幽者、隐者、寒者、静者、皆谓之阴。由是而一切生长发育皆阳,一切成就终结皆阴。一切放散、施发皆阳,一切收敛、接受皆阴。一切万物之相互之流行运转皆阳,一切万物之各居其位,各得其所皆阴。此为吾人之前文所已及。依此以类分世界事物,则天施光、发热、降雨露为阳。地受日之光热、天之雨露,而使万物得其滋生之具为阴。地上之物,火热而上升为阳,水寒而下降为阴。风雷之扩张放散为阳,金石之凝聚收敛为阴。凡物之有刚柔之别者,即有阴阳之分。在人与禽兽中,则禽之雄,兽之牡,人之男,皆性刚而为阳。禽之雌,兽之牝,人之女,皆性柔而为阴。而克就人类之社会伦理之关系而言,则凡一切居于发动而善始之地位者,皆为阳;居于承继而善终之地位者,皆为阴。由是父为阳,则子为阴;君为阳,则臣为阴;夫唱为阳,妇随为阴;长者行于前为阳,幼者从于后为阴;登高一呼者为阳,四方响应者为阴。此诸一切阴阳皆相对而似相反,又可互相感应,以相和相成,以统为一太极者。
由上述之阴阳之分,而克就一物以论其作用与功能,则又见一物之复能兼具阴阳之德。此乃由于物之凡能放散、施发、创新、以善始者,亦莫不兼能收敛、接受、承继、以善终。反之亦然。故天气下降而地受之,则天为阳;地气上腾而天受之,则天为阴。雌牝受精,为阴之事;而其生出后代,又为阳之事。子继承父志,则子为阴;子事父几谏,则父为阴。臣承君命,则臣为阴;臣为诤臣,则君为阴。夫唱妇随,则妇为阴;妇德感夫,则夫为阴。由此而物皆能阴能阳,物皆能动能静,能柔能刚,能进能退,能弱能强,能隐能显,能行能藏,能辟能阖,能弛能张,能升能降,能伏能扬。而一物之有任何活动者,莫不可转化出似与之相反而实相补足以相成之活动,由此而一物之自身,即为兼具阴阳之一太极。而一物之一切相对之活动,与此活动所由生之作用功能,其相反而相成者,皆可由一物之概念,加以统一。
由此思想,以看各种宇宙事物之抽象的存在范畴之相对,如空间中之上下、左右、前后、内外之相对;时间中之新故、古今之相对;数与形量上之大小、多少、奇偶、增减、方圆、曲直之相对;及兼存在范畴与知识范畴之有无、存亡、成毁、造化、幽明、纯杂、变常、断续、一多、正反、同异之相对;以及人之价值理想上之范畴如是非、善恶、美丑、毁誉、利害、得失、成败、吉凶、祸福、险夷之相对;以及天下国家之安危、兴衰、治乱、灾祥之相对;世道之消长、升沉、显晦、隆替之相对;及人之人格气质德行之种种形态,如高明与沉潜,刚健与厚重,狂者与狷者,仁者与智者,独善其身者与兼善天下者;以及智愚、贤不肖、君子小人之相对;皆可在不同之意义下,以阴阳之理说之。此则由于凡一切相对者,皆互为隐显,互为消长,互为进退,互为出入。而相对者之一之所以得名,亦恒由于吾人所指定之一物之一性质,一状态,一关系,或一物本身之隐或显、消或长、进或退、出或入而得名。而吾人能了解此一根本义,则不难以阴阳之理,说明一切相对者而统摄之。
譬如就事物之时空关系而说,依中国之阴阳之理论,大皆以已往者为阴,而方来者为阳。此阴之名之所以用于已往者,即由已往者之为归向于潜隐,而如在退消,以由可见向不可见;而方来者则正趋于显现而如在进长,以由不可见,入于可见而言。然吾人如从另一面看,就已显者皆为可见可知,而未显者为不可见不可知,遂谓凡属已显者皆阳,凡属未显者皆阴,亦未尝不可。又在空间关系中说,则一般皆以上为阳,前为阳,外为阳。此亦自在上者在前者与在外者,恒显而为一切物之升进放散时之所向者说。至一般之以在下者、在后者、在内者为阴,则是自在下者、在后者、与在内者、恒隐而为一切物之降落收敛时之所向者说。而右之为阴,则盖是自人恒用右手把持物,其时右手恒收敛,亦使物被把持而如被掩藏上说。左手则反是,而左为阳。然吾人如换一观点,以下观上,以后观前,以内观外,以右观左,则下显而上隐,后显而前隐,内显而外隐,右显而左隐,则其中阴阳之关系,亦即颠倒。
又如在数与形量上说,则一般以大者为阳,多者为阳,数量之增为阳,而反面之小、少、减为阴,此亦当是自物之放散升进,则趋于多,趋于大,趋于数量之增而说;而物之收敛降落,则趋于少、小与数量之减而说。然人如谓此小所以成彼之大,此少所以成彼之多,此减所以成彼之增,则谓小、少、减为阳,而以其所成之大、多、增、为阴,亦未尝不可。至奇之为阳,偶之为阴,则盖是由于阳之施发,为自动,自动则单独进行,故为奇;而阴之接受则为被动,被动则必与动者相应而合成偶上说。此外又可说一切阳之施发,皆必及于他物,遂连此物与他物为一,故为奇。而一切阴之接受,皆归于成就其自身,而居位得所,以与他物相对,故为偶。至直之所以为阳,曲之所以为阴,则当是就刚健则直,而柔顺则曲上说。或是就直为空间一进向说,故为奇;而曲为包含空间之二进向说,故为偶。然就曲者之联系二进向为一,二直者恒异向而驰上说;则谓曲者为一,为奇,谓二直者为二,为偶亦可。此盖中国思想中所以谓曲成圆,而圆为阳,直合方,而方又为阴之故。圆之所以是阳者,盖以圆上之任一段,皆兼二进向,依圆而动,则凡向东西而行者,皆兼向北或向南;而向南北而行者,亦皆兼向东或向西,而皆兼涵空间之二进向也。故圆又可表一切之流行运转,一切由分而合,以连二为一,连偶为奇之事。至方之所以是阴者,则盖以方中之横直之线,各向其所向,则虽相交而异道异行也。故方又可表一切由合而分,开一为二,散奇为偶之事。然反之,如自方由“直”成,而言乾阳为方,以圆由“曲”成,言坤阴为圆,亦未始不可。
至于从各种兼为存在范畴知识范畴之概念上说。则依于凡显者皆阳,凡隐者皆阴之说,即可说有为阳,存为阳,明为阳,一切正面皆阳。无为阴,亡为阴,幽为阴,一切反面者皆阴。自由分而合为阳,由合而分为阴上说,则一为阳,纯为阳,同为阳,常为阳,续为阳;而多为阴,杂为阴,异为阴,变为阴,断为阴。由此而凡积极的、正面的,具某价值者皆为阳。而凡消极的、反面的,缺某一价值者皆阴。故成为阳,败为阴;得为阳,失为阴;阳生故吉,阴杀故凶;阳为善,阴为不善;阳为君子,而阴为小人。然有于此者恒无于彼,成于此者恒毁于彼,而无于此者,则恒有于彼,毁于此者恒成于彼;始吉者或终凶,始凶者或终吉;君子自恃其为君子,则君子即渐成小人;小人不自居于小人,则终为君子。则此中阴阳之可相代易也如故。
又具正面价值者之所以为阳,而具负面价值者之所以为阴,乃唯对价值而言阴阳之说。若封存在之状态而言阴,如以动为阳,静为阴,则动未必吉,未必善,而静未必凶,亦未必恶。如吾人今以存为阳,亡为阴,刚为阳,柔为阴,同为阳,异为阴,一为阳,多为阴,圆为阳,方为阴,进为阳,退为阴;则在此中之存、同、刚、一、圆、进亦未必吉、未必善,亡、异、柔、多、方、退亦未必凶、未必恶。唯知动而不知静,知存而不知亡,知刚而不知柔,知进而不知退,知同而不知异,知一而不知多,乃为凶为恶。知静而不知动,知亡而不知存,知柔而不知刚,知退而不知进,知异而不知同,知多而不知一,亦为凶为恶。则所谓吉者善者,即兼知存亡、刚柔、进退、同异、一多、而知阴知阳、以能阴能阳之别名。所谓凶所谓恶者,则如亢阳不返,孤阴自绝之类。由此而见阴阳相得相和、之谓吉、之谓善,为具正面价值者。阴阳相离相乖之谓凶、之谓恶,为具负面价值者。吉善而具正面价值之谓阳,凶恶而具负面价值之谓阴,乃唯对价值之存亡隐显而立名,而非就诸相对之存在之状态,而谓凡阳皆善,凡阴皆恶也。此处见阴阳之有二义。一为只就存在状态而言者,一为就存在之状态中之价值而言者。而在后一义之阴阳中,其阳之吉及阳之善,正系于前一义之阴阳中,阴阳之相得相和。其阴之凶、阴之恶。则系于前一义之阴阳中,阴阳之相乖相离。此二义,乃不可混而一之者。然吾人如视价值亦为存在之一面相,则我们亦即可以是否具价值,分阴阳。而阴阳之范畴,即可遍应用之存在界、价值界,而见其为一普遍的形上学兼价值论之范畴。此段中之涉及于价值之部者,在价值论中当再及之。
第二节 中国思想中之阴阳之论,可根绝西方哲学之若干问题之理由
吾人如依此种中国之哲学思想,以看西方哲学中之若干问题,在中国即可根本不发生,或可谓已解决者。一元二元之争,宇宙为变为常、为动为静之争,在中国思想中之宇宙观下看来,皆可不成问题。而毕竟物以质为主,或以力为主;以物质材料为主,或以形式为主;以潜能为主,或以现实为主;自然是由超自然者而来,或自然为自己存在;在中国哲学,皆可谓无此问题。盖以阴阳乾坤之理以观质力,则质为隐为幽,而力为显为明。质者物之阴,力者物之阳。质发力而阴成阳,力入于他质,而阳入于阴 [30] 。自阴阳乾坤以观物质材料与形式之分,及潜能与现实之分,则物质材料之具潜能者,阴也。现实之形式者,阳也。然现实之形式,能显亦能隐,则不能如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之抽离形式,而孤悬之,以臆造一纯理念或纯形式之世界。物质材料,似无形而能化为有形,则又不能如彼等之臆造一绝无形式之原始物质。而依中国之哲学,以观柏亚二氏之形式质料之二元论,则纯形式与纯理念之世界,乃亢阳之世界,而绝无形式之第一物质,则为绝阴之世界;而由柏亚二氏之思想,进至纯形式之上帝,西方中古思想谓其能自无中造世界,则无异以孤阳生世界;而反面之唯物论者,谓一切皆原于太初之混混沌沌之物质,又无异以绝阴成万物;是皆不知阴与阳、自然与超自然之不可二,自然之生生,即无时不自超越其为自然,而亦超自然者之自降于自然之事。然吾人所以又不能以此简单之结论,解答西方哲学问题者,则以西方哲学之问题,自有其自身之线索。唯有顺其自身之线索之发展,而有之解答,方为真正之解答;不能以另一文化系统如中国者,对于此中之问题,原未真正发生,或从根处加以截断之论,为解答也。
第三节 西方哲学中之二元论之思想之渊源
吾人如欲探求西方哲学中之各种二元论发生之线索,吾人当以方才所说质力之二元论为开始。此乃始于恩辟多克之以宇宙为地、水、火、气,及爱、恨二力所合成。在印度与中国哲学中,亦有地、水、火、气之四大,或金、木、水、火、土之五行,为宇宙之所由成之说。然在中国与印度之古代思想,皆以此等等物为能自动,而自聚自散,自分自合,能阴能阳,能柔能刚者。然恩辟多克之地水火气之物质,则为不能自动者。故必另有爱力以聚合之,恨力以分散之。此盖原于一开始点上之以物质本身为静止之思想,故其外应另有使之运动之力。然人之所以以物质为静,实唯由见若干物之形状,在一时为静而不变来。吾人只须一朝以物之形状之静而不变者,为物之常;并以此为物质之属性,则吾人必以物之所以动,由物质外之力使之动,而有此质力之二元论。此质力之二元论,在近代之物理学则化为物质常住,能力常住之二定律。直至物理学上之放射之理论、相对论、量子论之理论出,而后打破者。
由此质力之二元论,化出之另一二元论,则为吾人前章所论到之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之以理念或形式为本之“物质质料与形式之二元论”。此为将物之形式与其所附之质料,加以分离,以理念或形式本身为不变不动,而以质料为可变其所实现之形式之二元论。依此说,则质有潜能而实无动力;质之能实现形式,由不动之理念形式,引使之动,此即无异以不动者为动之根原。
此种二元论之再进一步,则为由亚里士多德之将一切物之形式,化为不动的上帝之思想之内容,进至中古之以一切事物之原型,为上帝之神智之内容,而以超自然之上帝,为自然物得存在、得有形式之根原,而成方才所说到之以超自然之神为本之自然与超自然之二元论。
然在此种以超自然者为本之超自然与自然之二元论中,同时包涵以灵魂为本之灵魂与肉体之二元论。此亦为西方中古哲学之形上学与人生哲学之交界之一重要思想。克就此思想而言,其原于柏拉图者,过于其原于亚里士多德者。因亚氏以灵魂为身体之形式时,并不以之为相对立而相冲突者。而在中古哲学中,则大体而言,皆为视此二者为相对立,而相冲突者。而此亦多多少少,可由一般人所共能反省到之灵肉之冲突,以为印证。东方之中国之哲学思想中,所谓天理与人欲之交战,于此亦未尝不有相类之处。
譬如吾人在日常生活中,吾人明觉吾人之若干欲望,乃似直接以吾人之肉体为根据而发出,而吾人之若干精神要求,又明为反乎此欲望者。如人之饮食男女之欲,或烟酒积癖,好勇斗狠之习发动时,吾人即明觉吾人之身体自身之内部,有一种扰动。然当吾人视此诸情欲为不当时,则吾人之精神之要求,即首为求平息此扰动,而加以节制超化。此时吾人明觉吾人之肉体之所安者在此,而精神之所求者在彼,二者相为对反。吾人如一朝徇欲而忘理,则后恒继以愧悔。而此愧悔之心情,则为顺精神之要求而发,以自谴责其顺从肉体之行为者。如经愧悔之后,人仍不能战胜其欲望,则人即将求逃出于一切足以诱惑吾人纵欲之环境之外,而入山修道,或竟自己以种种磨难,施诸自己之肉体 [31] ,以至甘任肉体之经历剧痛,以遂其精神上之要求。此种现象,如依唯物论之以精神为属于肉体者之理论言,盖为无从加以说明者。而如只视人为一纯心灵看,亦难加以说明。然在以灵魂直接于超自然之神,其肉体由泥土而成之宗教家,或直接谓人乃由此常相冲突之灵魂与肉体二者结合而成之二元论者,则最易直接对此种现象,加以解释。
此种灵肉之二元论,即西方近代之心身二元论,心物二元论之前身。然因西方近代之文化与中古之不同,近代心身二元论者、心物二元论者,所以说明二者之为二元之论证,遂较不重从人之道德宗教生活中灵肉冲突处立论,而偏自吾人对心身与心物二者之不同性质之不同知识上立论。此吾人可首以笛卡儿之二元论为一代表。
第四节 笛卡尔之心身二元论及心物二元论
笛卡尔以心之根本性质为思维,而身体与一切物体之根本性质,则为广延(Extension)。其以心之根本性质为思维,是因心之其他活动如意志信仰等,皆缘人心之思维一观念而有。心之能思维,乃吾人不能否认之事实。此即吾人在知识论之部第十六章知识之确定性与怀疑论中所说。吾人如怀疑心之能思维,此怀疑之本身,亦即是思维。故思维乃心灵之所必然具有之本质的属性。而心之思维之所对,则可为自明而永恒不变之真理。以至完全之上帝,亦可为心之所思维。然吾人之身体,则明为只有此七尺之长,而位于一定之空间者。是见心身之性质,实截然不同。而身体及其以外之其他物体,吾人如将其色声香味等带主观性之次性去掉 [32] ,则物体所剩余之普遍性质,即其占据空间,而有长宽高之广延,并能在空间中运动之性质。在笛卡尔哲学,所谓物之广延性,亦实即同于其空间性。物之广延性之外,亦更无所谓虚空之空间。吾人所谓虚空之空间中,亦实为具广延性之物之所充实。而吾人试将任一物之色声香味触等皆去除以后,吾人所思维于一物者,亦正可除其同于其听占之空间之广延者,与其运动以外,更无其他;此物之广延,与其外之空间之广延,亦无分别。故凡有空间之处,亦皆同于有一遍在之大物。而笛卡尔亦尝谓:“给我以空间与运动,我即可予汝以一物质之世界”。
关于宇宙是否真有虚空,虚空是否亦为物所充满之问题,乃一物理学之问题,亦当视吾人对虚空与充满(Plenum),如何加以定义,乃能解决。今可不讨论。然笛卡尔之以物体身体之广延性与心之思维性相对,以见心身心物之二元,其中亦包涵一种真理,而为唯物论所不易加以否定者。吾人今亦暂以心物二元论为根据,对唯物论之说加以一讨论与批评。
第五节 心之思想与身体及脑之不同及唯物论之否定
唯物论者以精神或心灵皆为属于人之物质身体者,而为人之物质的身体之属性或机能,或为物质的身体有某种物质的接触变化时,所生之附现象。但唯物论者并未说明,其所谓精神心灵何以只能是物质的身体之属性、机能、或附现象之理由。唯物论者至多只能指出,人之精神心灵之活动,依于人之身体所接触之外物之存亡而存亡,及依于身体内部之物质的变化而变化。然此是否即已足够证明唯物论所欲证明者。吾人今依心物二元论,以讨论此问题,便知此显然为不足够者。
譬如唯物论者,谓人思想时,恒有运用语言之生理活动,又必依于人之脑之健常,然后人能思想。此固皆可为一事实。然此所表示者,尽可只是人之思想与其脑及身体之生理活动之相关,而非即谓相关者之一,乃由另一相关者所生出,而附属于另一相关者,以为其属性、机能、或附现象之证。吾人于此,可以一粗浅之比喻,加以说明。如人对水望影,人皆知水清则影明,水浊则影昧,水动则影缭乱,而无水则影亦不存在。然此岂能证明此影之全由水而生?则人之大脑之健常与否,人用语言之生理活动,关连于人之思想是否清明,以及人之是否有某思想,又何能证明此思想之根原,全在于人之生理活动 [33] ?吾人岂不可说,人之思想另有人之心灵之自身为其超越的根原,如水中之影另有水以外之根原?吾人岂不可说,吾人之脑之不健常,及某种生理活动之缺乏,使吾人不能有某思想,亦如水之浑浊之使其不能照影?吾人岂不可说:人之能思想之心灵,不以其是否有某思想,或其思想之是否清明,而不存在,正如人之不以水之不能映其影而不存在?
依二元论之主张,吾人如欲讨论心是否附属于身体之物质及物质与心之为二为一,唯有自心或物之本质或本性上求解决。因吾人唯有自一存在之本质或本性,以了解一存在,规定一存在,或论谓一存在。故吾人如对二存在者之本质本性之所了解者不同,或当吾人将二存在之名,分别视为一主辞,而吾人所以论谓之宾辞不同时;则吾人即当说其为二存在 [34] 。如吾人对李白与杜甫之了解不同,吾人对二人有分别不同之论谓,则二人为二存在。今吾人对心与身体及物之本性之了解,一为思维,一为广延,即一不占空间,一占空间;则吾人只有谓心与物为二存在,二实体。除非唯物论能证明心之本性之思维,即同于物之本性之广延,则唯物论者无理由,以谓心与其思维依附于物,而为物之一属性、一机能、一附现象。然对此点,则唯物论者实从未能加以证明。
此种心之具思维性,与身体或物体之具广延性而占一定空间者之差别,乃在常识中,亦为人所共认者。如吾人之身体,在此时间,此空间。然吾人却不能说吾人之心,即在身体所在之时间空间内。如吾人之身体在此处,吾人之所感觉之日月山川,则明在吾人身体之外之彼处。吾人之心,明可游神于所见之日月山川,而与境凝合,若忘吾身之安在。则吾人之心之思想,不为身体所在之空间所限制甚明。然此犹可谓彼日月山川之光彩,必先达于吾目,然后吾方有所见。然人之身在江海,心存魏阙。或身在牢狱,而心存江海。此时之感官明对于外物无所接,而吾人之心神之所往,则全超溢于吾人感官所接受之物质环境之外,以有其对过去之回忆,与对未来之幻想。此处唯物论者唯一答复,即谓此类回忆幻想,其内容皆不出乎吾人过去之经验。此过去之经验,初留其遗迹于吾人之脑之神经细胞中,今再自动冒起,故可有吾人今日之回忆等。然此中之根本问题则在:吾人可否说此遗迹本身,即包涵吾人过去之经验内容?如吾人今正作“庐山烟雨浙江潮”之回忆,吾人可否说吾人昔所经验之庐山烟雨浙江潮之全幅景象之内容,皆存于吾人脑髓之神经细胞中?若然,则有一全知此脑髓之构造之生理学家,应可只观察吾人之脑髓,即同时观察庐山烟雨浙江潮。而此生理学家亦可不去游历世界,而只以观察游历世界者之脑髓构造,代替游历世界。然吾人岂能真相信,一游历家所见之世界之全幅内容,皆存于其大小不及一立方尺之脑髓中?此盖为极难信者。因游历家在世界游历时,乃觉其自己身体及其中之脑髓,在世界中旅行;而并非觉世界万物之内容,在其脑髓中旅行。彼明觉世界之大过于其身体脑髓,乃在脑髓之外,而未尝觉世界在其脑髓中。然而彼却可同时自觉其所见之世界,在其认识中,在其心灵之所了解所思想者之中。则此中,心与脑髓之不同,岂不即已显然?
吾人今之讨论此问题,并无意否认上述之游历家于世界中见任何事物时,其脑髓中皆必留下一遗迹,吾人亦可假定一全知之生理学家,能将此遗迹,皆一一加以观察而记录之;则此生理学家,自可对其脑髓有完全之知识。但吾人稍一反省,便知此生理学家之知识之内容,明不外种种此游历家之神经细胞、神经纤维、神经流之知识,而此知识绝不同于游历家之知识,仍为确定无疑之事。如游历家所见之世界,明有种种颜色,但此颜色之光波入脑髓后,今之神经学家,皆承认其为脑髓之物质所吸收,而与脑髓之物质发生化学作用,则脑髓中即不能再留颜色。故人看颜色后,其脑髓上所留之遗迹之颜色,即绝不能同于其所见之颜色。今之解剖学家解剖脑髓时所见之颜色,亦不过一堆灰白之色而已。则游历家见天上云霞灿烂,五色纷披之时,吾人并不能视此时之脑髓与以后之遗迹,亦云霞灿烂,五色纷披。诚然,一全知之生理学家,研究一游历家之脑髓后,可知其脑髓中某些神经细胞纤维之活动,与此游历家之某一种所见所知者,有某种之相应关系,而推知其所见所知者为何。然此推知之所以可能,仍由此一生理学家原对世界事物,亦有种种之直接经验与知识,并知“人之某种脑髓之活动,与人对世界之某种直接经验与知识,相应而发生”之故。否则,彼明仍不能由其对游历家之脑髓之知识,以推知游历家之对世界之经验内容与知识。是见此生理学家对另一人之脑髓之知识,与另一人直接对世界之经验内容与知识,终为绝然不同之事。而一生理学家对于另一人之脑髓之物质,所能有一切论谓、一切陈说,或视之为主辞时,所能加于其上之一切宾辞中,亦即必不能直接包涵另一人对世界之经验内容与知识。然吾人却可说,吾人之一切经验内容,吾人对世界之知识,皆为吾人之心之所知。吾人对“心”之论谓与陈说中,亦必须包涵其所经验之内容与对世界之所知。吾人将人心视作一主辞时,吾人亦必以其所经验之内容之为何,所知者为何——即其所思维者之为何——以为规定此主辞之全幅宾辞之内容。由心与脑髓之物质之存在,须由不同之论谓、陈说,不同宾辞之内容,加以规定,即又可证其为二存在,或二实体,而非一。
除上述之一问题外,尚有一问题,亦为唯物论者所无法解答者。即吾人如谓人之回忆幻想之事,皆不外吾人过去之经验留于脑中之遗迹之自动冒起,则吾人须知:此脑中之遗迹之自动冒起,乃一现实的物理事实,而脑与其遗迹之存在于今,亦是一现实的物理事实。但吾人在回忆过去时,吾人所想者,乃一已过去之经验内容。此经验内容之中之对象,则可为在物理世界已不存在而消失者。如吾人可回忆儿时所居之家园早已毁于战火,吾人在想未来之事,如明日之事时,其所想之内容,根本上亦尚未在物理世界存在者。当吾人回忆家园时,吾人之泪乃落于现在,此泪乃属于存在的物理世界者。吾人为明日之事忧虑时,亦可如伍子胥之过昭关,一夜之间头尽白。此白头之效应,亦现在,亦为属于存在的物理世界者。然吾人如何可说,吾人所忆之家园与所想之明日之事,皆存于现在?吾人岂不明觉其为存于过去或可存于未来,而今已不存,或为尚未存于存在之物理世界者?此岂非证明吾人心之所想者,能及于现在的物理世界之外,亦及于现存于物理世界之吾之身体脑髓之物质自身之外?
此中唯物论者唯一自救之道,是说吾人之思想过去、未来时之思想,仍只是吾人现在之思想。此现在之思想,乃发自吾人现在之脑髓之活动,而此思想之内容,亦只存于现在。故吾人之往思想未来或过去,并非吾人之思想直达于真正之未来,与真正之过去;吾人实从未越过现在之雷池之外,亦未尝越过现在之脑髓活动之所及之外。然此答案,明不能解救其困难。今姑撇开未来之问题不谈,即专就人之思想过去之事而论。吾人是否真能说:吾人思过去时,思想从未达真正之过去?如思想从未达真正之过去,或现在思想中,从未包涵真正之过去,则所谓真正之过去,果为何义?真正之过去之一名、一观念、又如何来?吾人固可说,吾现在思吾之家园时,此家园,唯是吾人现在心中之家园,非真正的过去所见之家园。然吾人在说吾人现在心中之家园外,另有真正之过去之家园时,吾人岂不已思及真正过去之家园?又如此真正过去之家园,从未为吾人所思及,吾人又如何能说现在所思及者,非真正过去之家园?故谓人只能思想现在,而不能思想过去,明为自相矛盾者。至于由吾人思想之发自现在,即谓其不能达于过去,明为一观念上之混淆。此亦犹如吾人之从飞机之自地起,以证其不能直上云霄,乃混淆事之所自起与事之所能达者。
若吾人肯定人之思想能及于过去与未来,则人之思想之性质,即与只存于现在物理事实之性质,根本不同,亦与吾人之物质的脑髓及其中现存之遗迹之性质,亦根本不同。在此,唯物论如尚欲谋自救,则唯有说一现存之物理事实,可指一过去之物理事实,如一植物之年轮,可指其经历几许春秋。一现存之地层,可指其经历若干次之地壳变迁。而吾人之面纹与脑髓中之遗迹,亦即可指示其过去经验之内容。故现存之物理事实,亦即涵具通达于过去之意义。此即回忆之所以可能之根据。然此言虽巧,其所证者,亦唯是吾人之现在的脑髓之构造,与过去之经验内容之相关,而吾人可以此现在的脑髓之构造为符号,以读出其过去曾有之经验内容;如吾人之可以植物之年轮及地层为符号,以读出其历几许春秋,若干世纪。然吾人岂能谓现存于植物中之年轮其本身,能读出其历几许春秋?若无吾人之思想,以此年轮为符号,而思其所涵之义,思其过去曾历几许春秋,吾人岂能谓此几许春秋,皆在此重重年轮之圆圈上?则吾人纵谓吾人脑髓中之遗迹,皆指示过去曾有之经验内容,然若吾人不能缘此遗迹以思想及过去之经验内容;此纯物理的遗迹,又与植物的年轮何殊?如此遗迹亦只能视同符号,则其所涵具之通达于过去之意义,或其所指之过去经验内容,岂能不待思想而自呈现而存在于此物理的遗迹之中?于是此唯物论者最后之自救,仍为无效。
由上列二问题之讨论,故知吾人将心之思想混同于物质的身体之脑髓,或物理的事实而论之说,辗转皆不可通。而其关键,则在说二者之相关是一事,而说二者之本性与本质之不同,又是一事。而心身二元论、心物二元论者,即可建基于此二者之本性与本质之不同之上,而有其不可拔之真理在。唯吾人以上之所说,则实已多超溢于笛卡尔之所说者之外,而为纯就理论上对心身二元论、心物二元论,加以发挥,以评唯物论之说者。
宇宙之对偶性与二元论 参考书目
《太平御览》及《图书集成》中“阴阳”项下所辑中国先哲论阴阳者。
拙著《心物与人生》第一部全为对物质与心灵生命之不同之讨论,文字浅明易解。
R.Descartes:Meditation,VI.of The Existence of Material things and of The Real Distinction between the Mind and Body of Man.
A.O.Lovejoy:Revolt against Dualism,Chap.I.
在西哲中重对偶性者,前有Cusanus,Schelling,今有M.R.Cohen于其Reason and Nature中重对偶性之概念,又有G.E.Mueller:The Interplay of Opposites.1956.Book Associates.New Yo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