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

你的信从××转来,已收到了。谢谢你。你想要明白的消息,我不是个文坛消息家,对不起,没有可告你的。这些事,你最好还是问上海方面的熟人。你想知道“左倾”批评家某某集子刚出却又传说作了×××,也得向他们打听。你想知道我对于幽默文章的意见,我这个乡下人懂什么幽默?我同你一样,也看了许多这种刊物的第一篇文章,那文章说明过幽默对于个人与社会的价值。对于他们究竟有多大价值,我或者比你知道的更少。

去年秋天某一天,我家中院子里大槐树下,有一只小小甲虫爬行。为了这小生物在阳光中有一点炫目的金光,便引起同我在院中散步的朋友某某先生注意。他很沉静地看了那甲虫约五分钟,眼睛方离开它。到后我就同这朋友出门去理发,他告给我东城某某理发馆有个技师,手艺真很可观。我服从了他的提议,同过东城去试一试。到了那里,他还让我占先,自己却一直等候下去。你应当知道,我这个朋友平时是个不胡乱浪费时间的人,这一次,可并不埋怨时间花得太多。前些日子,这朋友又来我家拜年,见我桌上有个小小铜炉。这东西色泽、形体皆美丽得很,在应用方面,若把它当作一个烟灰碟子,似乎正十分合用。他爱上了它,我明白。因此有一天,我就尽他捎去,于是搁到他书房里,成为桌上烟具之一了。

从几件小事上看来,皆可证明我那朋友不是个不讲究艺术、不认识美的人。

然而,这个朋友当他同我讨论到文学时,对于一个作品在辞藻上与组织上的价值,却加以轻视。他同许多人一样,某一时节会成为很前进的人物,就是当他“不甘落伍”时。他说他疑惑文学形式的美能有多少价值。他认为,好的文学作品重在有思想,有目的,有意义。一个作品,若具备上述三个条件,不必需何等技巧,也可以成为一个伟大作品。很可惜,关于这一点,他并不详细为我解释,这伟大作品没有组织与文字上的技巧,如何还能伟大的理由,还能使读者承认它为伟大而受感动的理由。他也许故意含糊其辞,对于他立论方便一些。

在政治意见上,我这个朋友很相信统一中国需要实力,他不否认用武力巩固中央的基础,推行当前的政治。若我的观察不错,我相信他还更赞同用一种新的武力,来推翻旧的一切。然而,就正当谈论到这里时,我问他:“你同意思想统治,是不是?莫说统治吧。把文学积极地赞美某一种新的道德与制度,否认另一种旧的道德与制度,是不是可能的?文学是不是宜于用来解释一个社会的理想?请你告我一点意见。”

我以为他一定说“是,可能”。谁知,他却红着颈脖说:“这是妄人的打算。把文学附庸于一个政治目的下,或一种道德名义下,不会有好文学。用文学说教,根本已失去了文学的意义了。文学作品不能忍受任何拘束,唯其不受政治或道德的拘束。作者只知有他自己的作品,作品只注意如何就可以精纯与完美,方有伟大作品产生!”他说明他这分态度时,辞令比我记在这儿的,似乎还动人些。这朋友在辞令上,或审美观念上,原皆可以称为一个风雅人。这时节,明明白白,他不同意把文学粘上商业功利意味了。

且试把朋友前后两种议论加以比较,就可明白,我这个朋友原来矛盾得很。这矛盾,反映他个人对于当前社会的态度。这个人的人生观,原来是:在一切享用上,他不否认美,不拒绝美。至于论及文学时,他的意识却被一个流行观念所控制,把文学看得同其余艺术不一样。以为文学不需要“艺术”了。不需要艺术,有勇气嘲笑文学上的技巧,能给文学一个新的观念,自然很好。然而,欲把文学在“卫道”“致用”方面搁下,与实际问题接近时,一个古旧的观念,在朋友心中又发生了影响。他或许会想到:文学同道德或政治联合起来,一个作品邀求一种用途,或为某种用途产生作品,仿佛太“俗气”了。一定的,他觉得“俗气”了。谁不害怕“俗气”?何况俗气以外还不免有意外危险与麻烦。于是,我那朋友又一变而为艺术至上主义者了。这矛盾,不止为朋友所独有,他不能专美,目前的中国,与他差不多的人太多了。在作家间,这种矛盾尤显然存在。

中国近两年来,产生了约二十种幽默小品文刊物,就反映作家间情感观念种种的矛盾。(这类刊物的流行,正说明这矛盾如何存在于普遍读者群。)这些人,一面对于文章风格体裁的忽视与鄙视,便显得与流行文学观并不背道而驰。这方面幽默一下,那方面幽默一下,且就证实了这也是反抗,这也是否认,落伍不用担心了。另一面,又有意无意主张把注意点与当前实际社会拖开一点,或是给青年人翻印些小品文籍,或做点与这事相差不多的工作,便又显得并不完全与传统观念分道扬镳。(这些人若觉得俗气对于他有好处,当然不逃避这种俗气,若看准确风雅对于他也有方便处,那个方便自然也就不轻易放手!)因此一来,作者既常常是个有志之士,同时也就是个风流潇洒的文人。谁不乐意做个既风雅又前进的文人?许多人对于幽默小品文刊物的流行,或觉得稀奇,或独怀杞忧,其实它的发展,存在,皆很自然,明白这道理,也就不用稀奇不必担心了。

我那朋友,个人长此矛盾下去,养成了他每天读幽默刊物的习惯。除此以外,还欢喜看看木傀儡的小丑戏,看一个小小木人,在小戏台旁木架上,“剥剥剥”地碰着那颗木头。大致两样东西皆可以使他容易过日子一些。那朋友,我以为不妨尽他那么活下去,到腐烂为止。他自己说,假若他当真厌倦了每天吃喝,厌倦了上床下床,洗脸刷牙齿,有一天也许会自杀的。我不相信这种人会自杀,因为木傀儡戏同幽默文学,在中国还容易见到。

至于充满矛盾那一群神经衰弱,害胃病、痨病、软骨病而装疯的作家们呢?他们是再活上那么一年,发舒发舒性灵,投掷两下匕首,把日子混下去,还是尚可希望变更一个方法,把自己工作同生活,在一份极彻底的新方式中试试看?等等看吧。

我以为,一个民族若不缺少有勇气,能疯狂,彻底顽固,或十分冒失的人,方可希望有伟大作品产生。幽默刊物综合做成的效果,却将使作家与读者,不拘老幼皆学成貌若十分世故,仿佛各人皆很聪明,很从容,对一切恶势力、恶习气抱着袖手旁观的神气。在黑暗中,他们或许也会向所谓敌人抓一把,捏一把,且知道很敏捷地逃避躲开,不至吃亏。但人人都无个性,无热情,无糊涂希望与冒险企图,无气魄与傻劲。照这样混下去,这民族还能混个几年?纵能长此混下去,又有个什么希望可言?从这方面希望有些纪念碑似的作品产生,那是很不合理的。

“迷信”使人简单,它比“世故”对于人类似乎还有用些。我们对于鬼神之力的迷信时代算已过去了,然而如果能够把这种迷信,或所谓“宗教情绪”,转而集中在人事方面,却并不是一种无意义的努力。作者若真有这种“迷信”,事实上他那作品也就可以希望成为“符咒”之一种,使多数人受其催眠,或为之兴奋,对于人的能力,发生信仰,产生变革,得到进步。说简单一点,就是作家只要不怕“俗气”,敢把他的作品预备为未来光明颂歌之一页,倾心于那个“明日”,肯为“大多数人如何可以活下去”打算打算,他的目前工作,即或十分幼稚,不妨事的。(文学作品本许可保留一个人类向前的憧憬:进步的憧憬。目前所受的限制,迫害与嘲笑,皆只是目前的事!)一个青年人,若感情还不曾被“幽默”或“世故”所阉割,且不欲居于这种阉割之列,他自会有所迷信,尽那迷信支配自己,且能在迷信中生龙活虎地活下去,写下去。

你来信说,有几个朋友想找我谈谈,如像先前所说那种矛盾的朋友,我有一个觉得很够了。至于那种俗气而迷信的青年人呢,我很愿意各处皆可碰着他们。这是一种精神上武装的国民,我欢喜这种不懂风雅、不怕俗气的朋友。

这些读书人,知识虽异常丰富,常因近代教育制度或社会组织,知识仅仅变成一种『求食』的工具,并不能作为『做人』的张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