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大宗教,莫不於觀察人生處有特見之深入。但似乎他們都一致承認人生本質,乃一苦痛的過程。人生本質既是一苦痛,則尋求快樂,決非人生之正道。良以苦痛的本質,而妄求快樂,其最後所得,只有益增苦痛;而其所謂快樂者,亦決非眞快樂。今試問人生何以有苦痛?殆緣人生本屬有限。舉其大者,人生有兩大限:

一為「人、我」之限。

一為「生、死」之限。

人生一切苦痛,則全從此兩大限生。

先言人我之限。曠宇長宙,無窮無極中,而生有一我。以一我處億兆京垓之非我中,那得不苦痛?若人生為求爭取,以一我與億兆京垓之非我爭,又從何爭起,必歸失敗,宜無他途。若人生為求服務,以一我向億兆京垓之非我服務,其任既大,其成亦僅,此為人生一大苦惱。

老子曰:「人之有患,在我有身。若我無身,更有何患?」正以有身纔見有我。有身乃復有死。「我限」「死限」,皆由身來。老子此語,可謂深中人生苦痛之肯綮。

釋迦之教,曰「無我」「湼槃」。耶穌之教,曰「上帝」「天堂」。大旨亦在逃避此人生之有限,或求取消此有限,而融入於無限,用意與老子大相似。惟孔孟儒家,則主即在此有限人生中覓出路,求安適。

何從即就有限人生解脫此有限?曰:「身量有限,而心量則無限。」人當從自然生命轉入心靈生命,即獲超出此有限。超出有限,便是解除苦痛。人之所謂我,皆從「身」起見,不從心起見。心感知有此身,因感知有此我,我即指身言,是之謂「身起見」。此為自然人生中之我,亦即是有限之我。若從心靈生命中見我,則不從身起見,不即指身為我,而乃於一切感中認知有此心,而復於此無限心量中感知有此我。當知「自心」即具一切感,不僅感知有此身,抑且感知身外之一切。非身是我,此感乃是我。而且自心以外,復有他心。能從一切他心中感知我。此一我,決不僅止一身我,必且感知及於我之心而始認之為是我。故他心之感有我,顯不僅指身起見。人必從我與他之兩心之相互感知中認有我。此之謂「心起見」。此始是一種「人文我」,而此我則是一「無限」。

人不能孤生獨立於此世,必有與我並生之同類,即億兆京垓之非我。若從身起見,則如魯濱遜漂流荒島,孑然一身,依然是一我。若從心起見,則人不能孤生獨立而成為我。我必有我之倫類。在中國有五倫。若者呼我為子,我即呼之為我之父。若者呼我為父,我即呼之為我之子。在我心中,同時可有我之父若子、兄若弟、夫或妻、君或臣與友。在他心中,亦同時認我為其父若子、兄若弟、夫或妻、君或臣與友。於此人倫中觀人生,孔子則名之曰「仁」。鄭玄曰,「仁者相人偶。」即不以孤生獨立來看人,而必從成倫相對中看人。故曰:「人者仁也。」人必成倫作對而後始成其為人,則我亦必與人成倫作對而後始成其為我。成倫作對,乃由心見,非由身見。父子之為倫,並非從父之身與子之身上建立此一倫,乃由父之心與子之心,即父之慈與子之孝之相感相通而後始成有「父子」之一倫。其他諸倫亦盡然。我之所以為我,並非由我此心對我此身而成有我,乃由我此心對於我之倫類之心之相感相知而後始成其為我。若認知了此一我,則早已打破了「人、我」之限。並非限於他人而始有我,乃「通」於他人而始有我。

此種我見,乃中國儒家「仁道」中之「我」,與西方思想界所謂個人主義之我決不同。易卜生玩偶一劇,娜拉告其夫,從今以後,我決不在家庭中作一妻,當走向社會作一人。此可代表近代西方個人主義的觀點。近代西方個人主義之充類至極,則必至於超倫絕類,而希望成為尼采所懸想之超人。在中國觀念中,則娜拉縱使擺脫家庭而走向社會,卻必仍在人倫中,仍未能擺脫人倫而卓然成為一絕對的個人。彼或進醫院作護士,或進學校作教師,或投商店為售貨員,或任公司機關一書記,或加入某俱樂部為社員,或浪蕩浮遊,作社會一無業之廢民或女丐。總之,彼脫離不掉此人群,即脫離不了此社會中人與人相倫類的關係。娜拉之走進社會中作一個人,將仍在倫類中作人,仍必與其他人成倫作對。決不能絕對的做一個人。

說到這裏,卻可見出中西人生觀一至要的分歧。在中國,主張由「仁道」見人,故對家庭天倫更所重視。在西方,則偏向「個人自由」,故對父子兄弟,凡屬天倫,多被忽視。既忽視了此兩倫,則夫婦一倫只存有「人倫」的關係,而減少了「天倫」的意義。換言之,夫婦也只像似朋友。朋友可合可離,保存多量雙方個人的自由。但今日之夫婦,即他日之父母。父母牽連到子女,其可合可離的自由不得不減少,則轉增了麻煩與苦痛。故西方之夫婦結合,偏傾於社會性,其相互間只有欲望與法律,權利與義務。男女之愛,都還是朋友的。結為夫婦,則是法律的,而仍保有各自的權利。若把中國觀念看,他們最多可說是義勝了仁。義者我也,仁者人也。他們要保存個自一我的獨立精神,深怕給天倫關係損傷了。因一講到天倫,便減損了個人的自由,便不成一完全的理想我。

釋迦、耶穌,同樣不認此五倫。就耶教言,最高的個人自由,應該是對上帝的信仰。耶穌釘死在十字架上,亦即其充分個人自由之表現。人人在內心信仰上與上帝為倫,人人須求在上帝心中有我,始為獲得了眞我。釋迦則不主有我見,必求達於無我無生之究竟湼槃。求能於我心中不見有我,於他心中亦不見有我。

中國觀念,則與上列釋、耶兩教盡不同。中國人好像在五倫中忘失了個人,其實是在五倫中完成了個人。我為人父則必慈,我為人子則必孝。若依個人主義言,豈不為了遷就人而犧牲了我。但以中國觀念言,父慈子孝,乃是天性。而且為人子亦必求父之慈,為人父亦必求子之孝。故為父而慈,為子而孝,此乃自盡己心,而亦成全了他人。斷非遷就,斷非犧牲。此即孔子所謂之「忠恕」。內本己心是忠,外推他心是恕。「己」和「他」同屬人,換言之,則同是「我」。我心即人心,人心即我心。此種人心之同然處,即是人心之常然處。此種同然與常然之心,中國人則名之曰「性」。我之為我,不在我身與人有別,而在我之心性與人有同。並不是有了我此身,即算是有我,應該是具有了我之此「心性」,才始成為「我」。此種我則並非西方個人主義者之超絕的理想我,而是中國人倫觀中所得出的中庸的實際我。由超絕的理想我,使我常求超倫絕類。由中庸的實際我,使我只求在人類之心性中完成我。

但此所謂同然而常然的人之心性,也並不如西方所追求的全體主義。西方的全體主義,又要抹殺個人來完成。中國五倫的人生觀,則全體即從個體上見。我為父而慈,即表現了全體為人父者之慈。我為子而孝,即表現了全體為人子者之孝。孝慈由我而言,似是一「個別心」。由人類心性言,同時即是一「共同心」即全體心。孔子所謂「心之仁」,孟子所謂「性之善」,皆由個別心上來發現出全體心。人生必成倫作對,在成倫作對中,己心、他心,相感相通,融成一心。惟其是己心他心相感相通而融成一心,此心之量擴大可至無限,緜延亦可至無盡。故於心起見之我,亦屬於無限。

因於五倫,而有三事,曰「家」、曰「國」、曰「天下」。我之完成,完成於齊家、治國、平天下之無限進程中。此三事之無限進程,論其實際,仍只是「修身」一事。故既不需為要求完成個人主義而逃避全體,也不需為要求完成全體主義而犧牲個人。我之為我,乃與此全體相通合一中完成。有限而無限,無限而有限。全體人類,則盡在此成倫作對中。但非全體與個人對。西方人亦可謂以個人與上帝為倫,以個人與全體作對,此乃以現實與理想為倫,乃以具體與抽象作對。中國的五倫,只是人與人成倫作對,只是我與他成倫作對。分別言之,則曰:父子、兄弟、夫婦、君臣、朋友。此是個人與個人對,現實與現實對,具體與具體對。而在此相對中,卻透露出極抽象的關於全體的理想。再換辭言之,我們若把此具體的有限來和抽象的無限作對,則必然要把圓滿的理想歸屬於無限抽象,而有限的具體,纔只見其為是一苦痛。若我們把有限具體只和有限具體成倫作對,則在此成倫作對中,轉可發現出無限抽象之圓滿理想,而此個人之有限性,亦即在無限理想中宛爾完成了。

以上是說明人我之限,以下將轉說死生之限。但仍可把同一的理路來說明。

死,乃人生之終了。然亦正因有此終了,遂使人生得完成。人之所以為人,我之所以為我,都因其有一「死」。換言之,則因其是一有限者。有此一終了,纔得完成其為人,或完成其為我。故人之有生,莫不決然向於死之途而邁進。求圓滿,則必求有限。求有成,則必求有死。死是把人生定一界限,可讓人生圓滿「有成」。就自然人言,從身上起見,則若生老死滅是一可悲事。就文化人言,就歷史人言,從心上起見,則人之有死,實非生老死滅,而是生長完成。有死,故得有完成,此乃一可喜事。若我無死,我將永不終了,永無完成。故死有限時限刻而必然降臨者,又有隨時隨刻而忽然降臨者,此在佛家謂之「無常」。無常若是苦痛,實非苦痛。惟其人生有此一無常,人生始得產生一善自處理之妙道。莊周有言,「善我生者所以善我死。」這是說,只要善處有限,便是善處無限。孔子曰:「朝聞道,夕死可矣。」這是說,在有限人生之前面,常有一無限之黑影死,時時相迫,人人都可以隨時而死。那一人可在朝上絕對決定其臨夕而斷然不死呢?此正是人生之有限性,因此人必在此有限中趕快求完成。若失了此一有限性,朝過有夕,夕去有朝,明日之後復有明日,人生無限,既無終極,亦將不復有開始。如是則將感其縱再放過了百千萬年,再徐徐求道聞道,亦不為遲。如是則將永無聞道之一日,而且亦將不覺有所謂道之存在。佛家之湼槃,耶教之天堂,老子之無為而自然,都屬憧憬此境界。孔子則吃緊為人,把捉此一段有限之生命,即在此有限中下工夫,只求此有限之完成,再不想如何躍過此有限而投入無限中。正因為人人都有此一機會,必然會躍出有限,跳進無限,那是天和上帝的事,鬼和神的事,非我們人的事。孔子說,「未能事人,焉能事鬼。」又說,「未知生,焉知死。」人生觀其實由人死觀而來。一切人生眞理都由有了一死的大限而創出而完成。

在中國人心裏,這一理論,沉浸得夠深夠透的。古人有言,「豹死留皮,人死留名。」中國人不想湼槃,不想天堂,也不想在生前儘量發展個人自由與現世快樂,卻想自己死後還在別人心裏留下一痕跡。這一痕跡便是「名」。忠臣孝子,全只是一個名。名是全人格之品題,名是他的生前之全人格在別人心裏所發生的反映與所保留的痕跡。古人又云,「蓋棺論定」。人若無蓋棺之期,即難有論定之日。如是則他的人格在別人心裏永難有一個確定的反映與堅明的痕跡。故不死即不成其為人,亦不成其為我。人之種種品題,種種格局,種種德性,全限於死而完成。換言之,只有死人纔始是完人。不死即永遠為不完。故孔子曰:「殺身成仁。」孟子曰:「捨生取義。」人之生命,本為求完成其德性與其任務與使命。則為完成其品德與其理想之任務與使命而死,豈非死得其所。如是則死生一貫,完成死,即是在完成生。完成生,也即是在完成死。

惟人不當賴有此一自然的死之大限,而即以此一死限為完成。人當於此一死限未臨之前,而先有其完成。故人當求其隨時可死。即在其未死之前而先已有完成,乃始為眞完人。然而事業無限,若人生以事業為衡量,仍將永無完成之日。若果事業完成,則天地之生機亦息。惟其天地生機不息,故人生事業乃亦永無其完成。然而事業無完,而每一人之職責則可完。事業是大羣共同的,職責是個人各別的。事業無限,不盡在我。職責有限,只求盡其在我,斯即盡了我之職責。盡我職責,便完成了我之人格。完成人格是人生一大事。天限人以一死,人即以完成人格、盡其在我之職責來應付此一限我之死。人類一切事業,必由一切人格之無窮相續完成之。故事業之完成,屬於命運。而職責之完成,則屬於志願。苟我之志願,在完成我之職責,則職責無不能完。鞠躬盡瘁,死而後已,完成職責之最後一步是死,完成人格之最後一步亦為死。時時盡我職責,斯時時可死。職責已盡,而死期未到,則修身以俟命。只有繼續盡職,以待自然死期之到達。萬一職責難盡,則有一可必盡此職責之捷徑,此即以一死盡職責,此為「道義」之死。道義之死,與自然之死,同屬一死,同屬人生職責之大限。人當在道義中生,即可在道義中死。君子之死,即就是死於自然,也還是死於道義。小人生在不道義之中,他不盡職責,忽然死了,那只是一種自然之死,與死一禽獸無異,那決不是道義之死,因此也不得為完人。人必然有一死,如何死在道義中,其惟一方法,即求生在道義中,自然便死在道義中。

孟子曰:「志士不忘在溝壑,勇士不忘喪其元。」此為隨時可死,隨地可死。而此種隨時隨地的可死,則並非自然的死,而是道義的死。自然的隨時隨地可死,是「命」。人道之隨時隨地可死,是「義」。君子把一切外面的命,全化成自我一己之義。小人把一切自我一己之義,全推諉在外面的命上。因此他時時怕死,而依然時時會死。正因為小人之生,永不會完成,所以他時時怕死,而死亦時時來催促他,提醒他。君子時時盡其職責,人生隨時完成,所以不怕死,而死之對他亦無威脅,所以能視死如歸。

人生職責,惟軍人臨戰場,顯見為隨時可死。故戰爭雖決非人生之理想,而軍人道德,卻不失為昭示人生以在隨時可死中來完成其人格的一種標準的示範。其他如忠臣烈士,慨慷赴義,亦即是軍人道德之變相。耶穌釘死在十字架上,亦即此一種精神。耶穌之職責盡了,耶穌之人格於以完成,然耶穌所欲宣揚之博愛犧牲救世之事業,則無限無盡。耶穌雖為此而死,此一事業則並未完,抑且因耶穌之死,而或者此一事業在當時不免受挫損。然此是無可奈何者。人類一切事業,胥當由無窮人格之無窮相續完成之。故每一人格,但求其本身人格之完成,即無異在促進此一事業之完成。耶穌人格已完,斯必有繼起之人格來擔當此事。此相續繼起之人格,即無異為耶穌人格之復活。若此種事業無盡,則此種繼起人格亦必無盡,此即為耶穌之永生。

孔子生前所遇,並不似耶穌。孔子得盡其天年,然孔子之人格完成,則與耶穌並無二致。故孔子之死,雖為自然之死,其實亦是道義之死。釋迦主無我湼槃,但亦安度其自然之死,這亦即其道義之死了。孔子雖曾說殺身成仁,但孔子則未殺身而成仁了。儒家雖說志士不忘在溝壑,但孔子並未餓死溝壑,而所志亦終於完成了。在中國文化大系統裏,宗教並未占有極高無上之地位,而孔子之扶杖逍遙,詠歌而卒,他的一生之最後結束,雖是極理想的,而有時像似不夠鞭策人,提醒人。叫人誤看作孔子之道義之死,恰如一般人之自然之死一般,沒有兩樣。所以在中國民間,文聖外還有武聖。中國人時時以軍人道德之殉難成仁為道義之死之一種榜樣。中國民間之崇敬關岳者其義正在此。然而也並不是惟此始是道義之死。故孟子曰:「知命者不立乎巖牆之下。」「可以死,可以無死,死傷勇。」當知孔子之得終其天年,不僅是大智,而且還得需大勇。

由是言之,人固準備着隨時隨地可死,以待此忽然死期之來臨。但同時,人亦該準備着隨時可以不死,以待此忽然死期之還未來臨。其實此兩種準備,在普通尋常人間也懂得,而且也常眞實在如此做。

今試問:生與死的眞實界限,究竟在那裏?而生之有死,究竟又何嘗眞可怕?眞苦痛?從身上起見,將感人死則身滅。若從心上起見,則何有乎一切恐怖。

上述兩大義,正是儒家孔孟所以教人解脫此有我之「身」與有身之「死」之兩大限之種種迷惘牽累之苦痛。若明白得此兩義,將見人生如海濶天空,鳶飛魚躍,活潑潑地,本身當前即是一圓滿具足,即是一無限自由,更何所謂苦痛,而亦何須更向別處去求眞理尋快樂?更何待於期求無我與無生,歸嚮上帝與天國?此是中國聖人孔孟,對人生不求解脫而自解脫之當下人人可以實證親驗之道義所在。

此文草於臺北,正寄香港民主評論發表,而驚聲堂講演塌屋,我頭部特受重傷,電訊傳港,友好相知,恐我不起,疑詫此文,或者為遭難之預讖。賤生幸而復延,而此理照著,常若懸在目前。驚聲堂奇禍後三年又八日,因此文重擬付排,特再校讀一過,回憶前塵,不勝感慨。一九五五年四月二十四日穆附注。

(一九五二年五月民主評論三卷十一期,人生問題發凡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