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来以习气言心所,但明总相。前云心所即是习气,却只说明心所总相。 今当一一彰示别相。原夫无量种界,势用诡异,习气潜伏,即名为种,已如前说。种无量故,名无量界。诸种势用,至不齐故,说为诡异。 隐现倏忽,其变多端。每一念心起,俱时必有多数种之同一联系者,从潜伏中倏尔现起,而与心相应,以显发其种种势用。诸种元有许多互不相同的联系,而同一联系者,其现起必相俱。 即依如是种种势用,析其名状,说为一一心所法。诸数别相,数者心所之别名,后仿此。 《三十论》略析五十一法,盖亦承用小乘以来古说,大小谈心所有异义及多少不同处,此不及详。 取其足为观行之引导而止,观行二字,为方法论中名词。行者进修,略当宋明儒所谓工夫之意。观者反躬察识。观即行故,名以观行。 然颇病繁复。今仍其旧名,而颇有省并为若干数,理董之如次。吾人理会心所法时,须把他当作自家生活底内容的描写。反观愈力,愈觉真切。若徒从文字上粗率了解过去,便不觉得有甚意义。或问:“旧谈心所,类以六分。若以今日心理学的眼光衡之,果有当否?”余曰:此中大体是描写生活底内容,虽对于心理学有所贡献,却不是讲心理学。须辨之。 诸数旧汇以六分,元名六位。 今约为四。惟通善染,恒与心俱,曰恒行数。性通善染之性字,乃德性之性。谓此恒行心所,其性有善有染,故置通言。若与善数俱起者,必是善性。若与染数俱起者,必是染性。旧说于善与染之外,更立无记性,此不应理。诸心所,其性非善即染,非染即善,无有善染两非者。此义当别论。恒与心俱者,此恒行数,恒与意识感识相应故。未有识起时而无此六数相应者,故名恒行。 性通善染,缘别别境而得起故,曰别境数。通善染者,如恒行中说。别别境者,所缘义境多不同故。此中诸数,既是缘别境方起,故非恒与心俱者。性唯是染, 违碍善数令不并起,曰染数。旧云烦恼。 性唯是善,对治染法能令伏断,曰善数。对治者,如药对病症而治之也,亦与儒者言克治义近。善数,对治诸染,能令染法伏而不起,乃至断灭。 如是四分,以次略述。旧本六分,今多省并。

恒行数,旧说唯五。今并入别境中欲,即为六数。曰触、作意、受、欲、想、思。

触数者,于境趣逐故,故名为触。趣者,趣取,逐者追求。境义有二,一、物界名境,如感识所取色等是;二、义理名境,如意识独起思构时,即以所缘义理名境故。后凡言境者,仿此。 如眼识方取青等境。同时,即有追求于境之势用,与识俱起故。乃至意识独行思构时,亦有一种势用对于所缘义境,而专趣奔逐以赴之者。如是势用,是名触数,而非即心。这个趣逐的作用,正是习气现起而与心相应者,故名触数,元非即是心。 心者任运而转,任运者,任自然而动,非有所为作也。转者,起义。 心所则有为作,心所,即是习气现起,而与心相挟附以俱行者。其起也如机括,而心亦资之以为工具。故心所必有为作。如此中触数,依趣逐得名。趣逐即是一种为作。 此其大较也。心恒是任运,心所总是有所为作。后述诸数,皆可准知。

作意数者,警觉于心,及余数故,故名作意。余数者,作意以外之诸心所,而与作意同起者。 心于所缘,任运转故,元无筹度。由作意力与心同行,而警于心,令增明故。心既被警,则虽无筹度,而于所缘,亦必增其明了。 又于余数同转者,警令有力,同助成心,了所缘故。如远见汽车,预知避路,即由作意警觉念数,忆念此物曾伤人故。又如缘虑或种义理时,设有待推求伺察而后得者,而作意力即于寻伺二数,特别警觉。盖推求伺察之际,恒有作动兴奋之感相伴。此即作意是也。 又如理作意,有大势用。顺性而起的作意,名如理。 如惑炽时,惑谓无明,及贪等心所。 瞿然警觉,明解即生。明解即无痴心所。 故染污法毕竟不足障此心者,赖有作意也。提醒之功,即是作意。

受数者,于境领纳顺违相故,故名为受。领纳即是一种为作。心恒任运,即不作苦乐等领纳。 领顺益相,即是乐受。领违损相,即是苦受。旧说于苦乐二受外,更立舍受,谓于境取俱非相故,舍受者,非苦非乐故。俱非者,非顺非违故。 此不应理。夫所谓非顺非违者,实即顺相降至低度。取顺较久,便不觉顺。 然既无违相,即当名顺,不得说为俱非。故彼舍受,义非能立。

欲数者,于所缘境,怀希望故,故说为欲。随境欣厌,而起希求。于可欣事上,未得希合,已得愿不离。于可厌事上,未得希不合,已得愿离,故皆有欲。旧说于中容境,一向无欲,故欲非恒行,此不应理。彼云中容境者,谓非欣非厌故。彼立舍受,故有此境。 不知单就境言,无所谓可欣可厌。受领于境,欣厌乃生。领欣境久,欣相渐低,疑于非欣。然既无厌,仍属可欣,不得说为俱非。彼云中容,即是欣厌俱非之境。 夫领欣境久,则欣相低微,而欲归平淡,要非全无欲者。故不应说欲非恒行。或复有难:“人情于可厌事,经历长时,求离不得,其希望以渐减,而之于绝。由此言之,欲非恒有。”不知历可厌事,欲离不得,如是久之,则求离之欲,渐即消沮,终不全无。且其欲必别有所寄,人心一念中,固不必止缘唯一事境,如郑子尹避难农家,与牛同厩而居,读书甚乐。现前牛粪为可厌境,求离不得,无复望离。然同时读书别有义理之境,为其欲之所寄,非一切无希望也。人生与希望长俱,若有一息绝望,则不生矣。故欲是恒行,义无可驳。

想数者,于境取像故,施设种种名言故,故名为想。云何取像?想极明利,能于境取分齐相故,如计此是青、非非青等。非青者,谓青以外之一切色。等,谓色以外之其他物事。 云何施设名言?由取分齐相故,得起种种名言。若不取分齐相,即于境无分别,名言亦不得起。 想形于内,必依声气之动,以达于外。故想者,实即未出诸口之名言。

思数者,造作胜故,于善恶事能役心故,故名为思。云何造作胜?心者任运而转,妙于应感,而无造作之迹。 思数则是一种造作的势用,由惯习故,其力特胜。于善恶事能役心者,谓由善性思数力能造作善故,而心亦资之以显。心即性也,本至善,得善性思数为助,而心之至善始显发。 故说思数于善事之造作,能役使其心以相与有成也。由染性思数力,能造作恶故,而心乃被障而不显。故说思数于恶事之造作,亦能役使其心,而果于自用也。染性思数之役其心,譬如豪奴夺主,而自用其威。

如上六数,恒与心俱,同行而不相离异曰俱。 故名恒行。若以此六配属于心理学上之知、情、意,则想属知的方面,受属情的方面,触、作意、欲、思乃皆属意的方面。至于别境等数,亦均可依知情意三方面分属之。然曾见人作一文,谓触数即感觉,想数即意象或概念者,此未尽符。盖六数是恒行,感觉中全具之,岂止以触数名感觉耶?但此六数之行相,复分粗细。其与眼等识相应者,则行相极细微,乃若全无分别然。故佛家说为现量。

别境数,旧说为五,今有移并,移欲入恒行,移定入善,而并入不定中寻、伺二数,及本惑中疑数。 定为六法。曰慧、寻、伺、疑、胜解、念。

慧数者,于所观境有简择故,故名为慧。慧者,由历练于观物析理而日益发展。然必与想数俱,以于境取分齐相故。若不取分齐相者,即不能作共相观,简择如何得起。 亦必俱寻伺,以于境浅深推度故。浅推度名寻,深推度名伺。 由推度已,方得决定,如决定知声是无常。乍缘声境未知是常无常,必起推度瓶等所作皆是无常,虚空非所作而唯是常,于是决知声亦所作,故是无常。爰自推度,迄于决定,总名简择。故一念心中,简择完成,实资比量之术。此中一念者,实摄多念。简择初起,只是推度。又必经多念续起推度,始得决定,方号完成。乃综其自创起推度,以迄完成,凡经无量念,而名一念。 但以其术操之至熟,故日常缘境,常若当机立决,不由比度者,而实乃不尔。又慧唯向外求理,故恃慧者,恒外驰而迷失其固有之智,即无由证知真理。此中真理,即谓吾人与万物同具之本体。 若能反求诸自性智而勿失之,此云自性智者,与《明宗章》言自性觉义同。 则贞明遍照,不由拟议。虽复顺俗差别,而封畛不存。称性玄同,而万物咸序。此真智之境,非小慧之所行矣。

慧非恒行何耶?若无明与贪嗔等惑炽盛时,即无有简择。夫于理之诚妄,事之是非,有所简别与抉择,而不迷谬者,此则是慧。《明宗章》所云量智或理智者即此。无明等惑炽然时,则简择不起,故慧数非恒行也。

寻数者,慧之分故,即就慧初位,浅推度相,检出别说,故云慧之分。 于意言境粗转故,故说为寻。意言境者,意即意识,意能起言,故名意言。意所取境,名意言境。粗转者,浅推度故云。

伺数者,亦慧之分故。于意言境细转故。细转者,深推度故云。

寻伺通相,唯是推度。推度必由浅入深。浅者,粗具全体计画,犹如作模。深者,于全体计划中,又复探赜索隐,亲切有味。如依模填采,令媚好出。盖后念慧续前念慧而起。历位异故,浅深遂分。浅推度位,目之为寻。深推度位,名之以伺。世以为推度之用,先观于分,后综其全。此未审也。实则慧数与心相应取境,才起推度,即具全体计划。然推度创起,此全计划固在模糊与变动之中,实有渐趋分畛之势。分畛者,谓作部分的密察。 及夫继续前展,则分畛以渐而至明确。即全计划,亦由分畛明确而始得决定。然当求详于分畛之际,固仍不离于全计划,唯因全计划待分畛明确而后可定。故疑于先观其分,后综其全耳。又乃由寻入伺,从浅之深,即由全计划降为分畛伺察时,则慧之为用,益以猛利。常与触数相俱,奔赴甚力,如猎人之有所逐追者然。旧说寻伺能令身心不安住者,就染慧言之确如此。若性智显发时,慧依智起,即称净慧。其时亦不废寻伺,但任运自然,无急迫之患。而明睿所照,亦自无蔽矣。寻伺二数,并依慧数,别出言之。慧非恒行,已如前说。

疑数者,于境犹豫故,故说为疑。旧说以疑属本惑之一,本惑后详。 此亦稍过。夫疑者,善用之则悟之几也,不善用之则愚之始也。理道无穷,行而不着,习焉不察,则不知其无穷也。然着察之用,往往资疑以导其先。盖必于其所常行所惯习者,初时漫不加意,冥冥然遇事不求解。 又或狃于传说,如佛教徒以圣言量为依据,而不务反求诸己。 安于浅见,不能博求之以会其通,不能深体之以造其微。 故于所行所习之当然与所以然者,未尝明知而精识也。知之不明是不着,识之不精是不察。 忽焉而疑虑于其所行所习之为何。向所不经意者,至此盛费筹度。疑问起时,必作种种筹度。 向所信之传说,至此根本摇动。向所执之浅见,至此顿觉一无所知。于是自视 然,思求其故,疑端既起,欲罢不能。思虑以浚而日通,结滞将涣而自释。然后群疑可亡,着察可期矣。故曰善疑则悟之始也。夫疑之可贵者,谓可由此而启悟耳。若徒以怀疑为能事,一切不肯审决,则终自绝于真理之门。须知疑虑滋多,百端推度,祇增迷惘。而穷理所困,即事求征,则难以语上。持科学万能之见者,一切必欲依据经验以求之。而形上之理,岂可以物推征。 刻意游玄,则虑将蹈空。知玄想与空想之辨者,可与穷理。 但使知此过患,勿轻置断。疑情既久,思力转精。不陷葛藤,则胶执自化。真理元自昭著,患不能虚怀体之耳。若怀疑太过者,便时时有一碍膺之物,触涂成滞,何由得入正理。周子曰:“明不至则疑生。明无疑也,谓能疑为能明,何啻千里?”此为过疑者言,则诚为良药。故曰不善疑则愚之始也。夫疑虽有其太过,而人生日用,不必念念生疑。故疑非恒行摄。疑之过者,可说为惑,然善疑亦所以启悟。旧说疑属本惑,亦所未安。故今以疑入别境。

胜解数者,于决定境深印持故,印者印可,持者执持。 不可引转故,故名胜解。由胜解数相应于心。便于所缘境,审择决定而起印持,此事如是,非不如是。于决定境才有印持,但印持与决定却是同时。非先决定了,后方印持。 即此正印持顷,更有异缘,不能引转,令此念中别生疑惑。异缘不可引转云云,系约当念说,非约前后念相望而言。尽有前念于境审决而印持之,于此念顷固是异缘不可引转。及至后念,乃忽觉前非,而更起审决印持者矣。 故胜解者,唯于决定境乃得有此。决定境者,从能量而名决定,不唯现比量所得是决定境,即非量所得亦名决定境。如见绳谓蛇,此乃似现即非量所得之境,此境本不称实。然尔时能量方面,确于境决定为蛇。非于境不审决故,非有疑故。故此境应从能量而名决定。又如由浊流而比知上流雨,实则浊流亦有他因,上流未尝有雨。是所谓雨者,乃似比即非量所得之境,元不称实。但尔时能量方面,确于境决定为雨,非于境不胜决故,非有疑故。故此境亦从能量而名决定。犹豫心中,全无解起。非审决心,胜解亦无。非审决心者,谓心于境不起审决故名。此心亦即非量。世言非量,或唯举似现似比。实则似现似比者,非于境不起量度,但不称实,乃云非量耳。更有纯为非量者,即散乱时心,于泛所缘实不曾量度者,即此中所言非审决心。 以故胜解非恒行摄。

念数者,于曾习境,令心明记不忘故,故名为念。念资于前念想,想数见前。 由想相应于心,而于境取像故,虽复当念迁灭,而有习气潜伏等流。等流者,想之余势,名为习气。此习气非坚住之体,乃是刹那刹那,生灭灭生,相续流转,而不断绝。故名等流。 由想习潜存故,想的习气省云想习。后仿此。 今时忆念,遂乃再现。若非想习潜存者,则过去已灭之境像,何能再现于忆念中耶?然念起亦由作意力于所曾更警令不失故,故有忆持。由念能忆曾更,故能数往知来,而无蒙昧之患也。若无忆念,则不能据已知以推其所未知,人生直是蒙蒙昧昧焉耳。

念何故非恒行耶?于非曾更事,不起念故。又虽曾更,而不能明记者,即念不生。故念非恒行摄。或有难言:“若于曾更不明记时,但于曾更某事忘失,说名无念,而此时心非无余念。余者,犹言其他。 如我忆念旧读《汉书》,苦不得忆,此于《汉书》,名为失念。然此时心于现前椅席等等,任运了知,不起异觉,即由椅席等等曾所更故。今此任运生念,故不觉其异也。是于曾更虽有不忆,如于《汉书》。 而此时心仍非无念。”如于几席等等。 详此所难,实由不了念义,故乃妄相责诘。须知,念者本由明记得名。于曾更事警令不失,遂有念起,分明记忆。即此明记,非任运生。必由警觉特别与力,始得分明记取故。若汝所云任运生念者,实非是念,乃过去想习适应日常生活需要之部分,想习见上。 任运潜行,不俱意识同取境故。任运者,因任自然而起,不由警觉故。潜行者,以此想习,尚属潜伏的部分故。虽云于现前几席等等任运了知,然既云任运,则无计度分别可知。而所谓了知,亦甚暖昧。前云习气潜伏即名种子,而现起方名心所。此等想习,亦属种子状态,或亦可说为种子底半现,要不得说为心所也。大抵吾人日常生活中,其应境多由种子潜伏的力用,即所谓不自觉的力用。此等力用,本不与明了的意识相俱取境,故不名心所也。此与明记截然异相,何可并为一谈。故汝所云于椅席等等任运了知者,此犹属种子潜行相状。必忆《汉书》而果得分明记取者,方是念故。然则方忆《汉书》不得,即此时明了的意识中,实无有念。故念非恒行,彰彰明矣。

如上六法,缘别别境而得起故,故名别境。

染数,旧分本惑及随惑。惑亦名烦恼。烦,扰义;恼,乱义。凡惑,皆是扰乱相故。本惑者,以其为一切惑之根本故名。随惑者,以随本惑而起故名。 今略其随,而唯谈本。本惑,旧析以六,今出疑入别境,存其五法,曰无明、贪、嗔、慢、恶见。

无明亦名痴数。于诸理事迷闇故,故说为无明。旧分迷理、迷事,今此不取。迷事亦只是不明那事的理而已,非可于迷理外别说个迷事也。故此言理事,取复词便称,实只一个理字的意义。然理赅真俗,俗谛中理,假施设有,曲尽物则。真谛中理,一道齐平,唯证相应。迷者,于俗妄计,于真不求证故。夫痴相无量,或总名之,或专言之。总名之者,一切染法皆属痴故。全部染数,通名为惑。惑、亦痴之异名。专言之者, 迷闇势用,实为一切染数之导首。即此势用,名为无明,亦云痴故。人之生也,无端而有一团迷闇,与形俱始。无端二字注意。这个元不是本性上固有的,只是成形之始,便忽然有此迷闇,以渐增盛。 触处设问,总归无答。反问诸己,生于何来,死于何往,莫能解答。即在宗教、哲学,多有作答者,然彼一答案,此一答案,已难刊定。矧复任取一家答案,寻其究竟,终于无答。远观诸物,疑问万端。随举一案,问此云何,即有科学家以分子、元子、乃至电子种种作答。复问电子何因而有,仍归无答。更有哲学家出而作答者,终亦等于不答,又无待言。以此类推,何在不如是耶?而仍不已于问,不已于答。岂知俗谛,问答都是假名,胜义谛中,问答泊尔俱寂。岂知二字,一气贯至此读。胜义谛者,真谛之代语。 若使循俗假诠,问答随宜如量,固亦无过。如量者,称境而知。盖在俗谛,本假设一切物事为有,而甄明其所具之则。故得夫物则者,即为称境而知,谓之如量。然所谓如量,亦假设如是而已。寻其究竟,便非真解,故以随宜言之。尔乃任情作解,逞臆卜度,既已非量,而不知虚中以契理。此不如量,即迷俗谛理者。 矧复于答问不行之境,此谓真谛。 犹且嚣嚣驰问,昏昏恣答。如渴鹿趁焰,演若迷头。遗贫子之衣珠,攫空潭之月影。迷真谛理者譬于是。 此非至愚而何。总结迷俗、迷真。 至若颠倒冥行,无知故作,故作恶业也。 虽或自为诡释,适乃长迷不反。作恶者,恒自欺。自欺者,即对于自己良知之谴责而为诡谲之解释,以为所作亦有理道也。自欺正是无明,良知则本心也。无明起,而本心乃被障碍。 夫无明一词,不可作虚词解。如谓由明无故名无明,便作虚词解,即大误。 实有此迷闇习气,无始传来,导诸惑而居首,详《缘起经》十二支。 负有情以长躯。有情者,人有情识故名。 其势用之猛,虽转岳旋岚,犹未足喻也。

贪数者,于境起爱故,此爱是贪爱义,即劣义,非仁爱之爱。 深染着故,深染著于境也。语云:“贪夫殉财,烈士殉名。”深玩殉字的意义,便知此云起爱及深染着的意义。 故名为贪。贪相不可胜穷,随在发现,故难穷也。 略谈其要,别以八种。一曰自体贪,此云自体,相当于身的意义。 谓于自体,亲昵藏护故。此贪极难形容。强状其情,曰亲昵藏护。人情唯于自体亲昵至极,无可自解。亦唯于自体,藏护周密,莫肯稍疏。不独人也,下生动物于玆尤甚。吾昔在北京万寿山园中,见大树上有长约二寸许之厚皮,移动甚疾。余猝尔惊曰:“树皮既脱,胡能附树疾走而不坠耶?”徐取观之,明明一粗块之树皮,及剖视之,则其中固一虫也。此虫不知何名,乃深叹此虫于自体亲昵藏护之切也。此等事,生物学上所发见不少。二、后有贪,谓求续生不断故。此从自体贪中别出言之。或有问言:“世人持断见者,自知死后即便断灭,宜若无后有贪可言。”曰:不,不。爱力非断见可移。爱润生故,故有生。人之有生,由爱力滋润之故生。《楞严经》谈此义极透。 如汝明知当来断灭,而犹厚爱其生,则爱力非断见所移,审矣。汝后有贪,岂随断见而舍耶?汝昨日之生已逝,今日之生已有;今日之生方尽,明日之生方有。故后有贪为有生类所与生俱有者,何足疑耶?三、嗣续贪,谓求传种不绝故。自植物至人类,随在可征。四、男女贪,谓乐着淫欲故。征之小说诗歌,几无往而不表现男女之欲。忧国情深,亦托美人芳草。即寄怀世外,犹复侈言仙女。五、资具贪,谓乐着一切资具故。凡日用饮食、田宅、财货、仆隶、党与、权势、名誉乃至一切便利己私事,通称资具。人类之资具贪,亦从兽性传来,每见禽兽巢穴多集聚 粮等资具。六、贪贪,谓若所贪未及得者,贪心自现境相而贪故。如好色者,心中或悬想一美人。七、盖贪,谓于前所乐受事,已过去者,犹生恋着,即有盖藏义故。盖藏者,言其不肯放舍故。八、见贪,谓于所知、所见,虽浅陋邪谬,亦乐着不舍故。见贪重者,便难与语。如上八种,贪相略明。《瑜伽》五十五说有十贪,但列名目,而无解说。《缘起经》说有四种爱,以明贪相。今并有采撮,说为八种。学者以是而反躬察识,毋自蔽焉可也。

嗔数者,于诸有情,起憎恚故,故名为嗔。《伦记》五十九说嗔略有三。一、有情嗔,于有情而起嗔故。二、境界嗔,于不可意境,即生嗔故。三、见嗔,于他见生嗔故。有情嗔者,由有我见故,即有人见生。人见与我见同时生。 由有人我二见故,即有嗔生。嗔与人我二见同时生。 嗔相无量,略分粗细。粗者,因利害毁誉等等冲突所引发,其相粗动,或转为忿恨等。细者,其相深微。虽无利害毁誉等等冲突,亦常有与人落落难合意故。隐士孤高,正是嗔惑。 夫群生怀嗔而好杀,世间历史大抵为相 书。前世小说诗歌,亦多以雄武敢 为上德,皆嗔之着也。或曰:“嗔为习心,固也。征以达尔文生存竞争之论,则嗔者当亦出于生存之需,而不必訾之以惑欤。”余曰:互助论者所发见之事实,明与达氏反。伊川释《易》之《比》亦云:“万物莫不相比助而后得生。”其言皆有证验。故知生存所需者,乃比助而非竞争。然则谓嗔非惑而为应于生存之需可乎。境界嗔者,亦有情嗔之变态。由于有情怀嗔故,境界随之而转。遂觉邱陵坎 ,并是险 。暑雨祈寒,俱成嗟怨。对人则器物皆罪,伐国则城邑为潴。忮心每及于飘瓦,诛锄亦远于草木。此皆有情嗔盛,故无涉而非乖戾之境也。见嗔者,复于有情嗔中别出言之。此与前贪数中所举见嗔实相因。夫唯贪着己见,故不能容纳他见。遂乃恶直而丑正,是丹而非素。从来朋党之祸,门户之争,皆由此起。凡人不能舍其见贪、见嗔,故一任己见以为是非,可说为感情的逻辑。 而不暇求理道之真,此物论之所以难齐也。

慢数者,依于我见而高举故,故名为慢。旧说慢有七种,今述其略而稍有省易。一者,私其形骸而计为我,自恃高举,名为我慢。二者,视材智劣于己者,即谓我胜彼。视材智等于己者,即谓我与彼相等。此皆令心高举,总说为慢。或问:“于等己者,即谓我与之等,似不为慢。”答曰:由计等故,自心高举,岂若澄怀,了无计量。三者,于他人远胜我者,我顾自谓少分不及,此名卑慢。虽自知卑劣,犹起慢故,故名卑慢。 四者,于彼胜己,顾反计己胜,斯名过慢。五者,己实不德,而乃自谓有德,恃恶高举,名为邪慢。若无知而自谓有知,少得而自谓已足,皆邪慢摄。夫慢多者,胸量极狭,不能求贤自益,纳善自广。咎始于居满,心怀高举,即是满相。 其流极于无惭无愧,儒者谓之无耻,至不比于人,故学者宜先伏慢。

恶见数者,于境颠倒推度故,慧与痴俱故,别境中慧数,与染数中痴数,相俱而成恶见。痴即无明。 故名恶见。见不正故名恶。 恶见相状复杂,不可究诘。抉其重者,略谈三见,曰我见、边见、邪见。

我见亦云身见,梵言萨迦耶。由不了自性故,遂私其形躯而计我、我所,是名我见。言我者,亦摄我所。由计我故,同时即计我所。云何我所?我所有者,名我所故。如于形躯,计为自我,同时亦计为我所,云是我之身故。若身外诸法,则但计为我所。如妻子、田宅、财货、权位、名誉乃至一切为我所有者,皆是我所故。故有我见,即有我所。此是自私根源,万恶都由此起。盖人心隐微中,缘形躯而起自我之见,念念坚执,曾无暂舍。是乃与生俱生而不自觉其如是者,此所谓俱生我执。不独在人为然,动物亦执形躯为自体,即是我执。植物护其形干为自体,亦隐有我见,但甚暖昧耳。大抵有生之类,限于形气而昧其本来,不了自性上元无物我种种差别,乃计其形骸为独立的自体而私之为我,其实非我,特妄计耳。

边见者,亦云边执见,执一边故,名边执见。 略说有二,日常边、断边。常边者,由我见增上力故,常边见之起,亦由我见加上之力。 计有现前诸物。攀援不舍,谓当常住。不了诸物元是刹那生灭,曾无实法,但假说为物。不了至此为句。 变化密移,今已非昔,而迷者视之若旧。计此相续之相,谓是常恒,此则堕常边过。断边者,由我见增上力故,于物怙常不得,转计为断。由见世间风动云飞、山崩川竭、倏忽无迹,根身器界悉从变灭。如经言“劫火洞然、大千俱坏”,遂谓诸法昔有今无,今有后无。此则堕断边过。若悟物本无实,依何云断。故知断见,亦缘取物。然常、断二边,元是迭堕,是所当知。迭堕者有时离常,即便堕断。有时离断,还复堕常故。

邪见亦云不正见,略说以二,日增益见、损减见。增益见者,于本无事,妄构为有。如于色等法上,增益瓶等相,眼识所取唯色,乃至身识所取唯坚,本无瓶等。故瓶等相,纯是增益于色等之上的。 转增益瓶等无常相,只是重重增益。 乃至于形躯不如实知故,妄增益我相。一切物皆刹那生灭,本非实有。形躯非离一切物而独立者,故亦不实。今乃缘形躯而妄计为自我,即是无端增益我相于形躯之上也。 于自性不返证故,妄增益外在实体相。哲学家谈本体者,都是看做离自心而外在的东西。此由不了自性故,向外杜撰一重实体,即是增益也。 故增益见,幻构宇宙,犹如幻术家,幻现象马种种形物。损减见者,于本有事,妄计为无。治故籍者,任情取舍,将于古人确实之纪事,不肯置信。故籍诚有可疑者,然亦不可谓全是作伪。如大禹治水,古书所载,今或不肯信有禹其人者,非损减见而何? 生长僻陋者,涉历既狭,闻殊方异物则拟之齐谐志怪。浅见者流,不悟深远,则诋玄言为空诞。大抵凭有限之经验,以推测事理。则不得事理之真,而自陷于损减见者,此不善学者之通患也。若乃沦溺物欲,不见自性,宇宙人生,等同机械,是于自家本分事损减之而不惜,愚益甚矣。凡增益见,以无为有。凡损减见,以有为无。然增与损,必恒相依,无孤起故。如昔人说地静者,于地上增益静相,同时即于动相为损减故。增益见无孤起之理,既增妄相,必损真相故。然而人生知识,无往不是增益妄相,则睹真者其谁耶!或言,综事辨物,务得其理,即不为增益者。不知约真谛言,一切事物皆假设故有,元非实在,云何非增益欤?

综上三见,邪见最宽,一切谬解,皆邪见摄。

本惑五数,各分粗细。粗者猛利,动损自他。其发动,必扰乱于心,以损自己,又必不利于物,即损他人。 细者微劣,任运随心,于他无损。随心者,言其受节制于心而不自恣。 然粗者必严对治,令不现起。细者与恒行数,常与心俱。谓其与恒行数同行、而与感识意识相俱以取境也。 当严对治,令其伏断。具在善数中。

善数,旧说有十一法,今省并为七法,日定、信、无痴、无贪、无嗔、精进、不放逸。省去惭等五法,并入别境中定。

定数者,令心收摄凝聚故,正对治沉掉故,沈者昏沉,掉者掉举,亦云浮散。沈与掉皆不定相。 故名为定。由如理作意力故,有定数生。作意数见前。如理者,作意若与惑俱者,即是染性法。今此作意,乃背惑而顺正理。深自警策,以引发其本心,此即善性法,故名如理作意。定数必由如理作意引生。 定者,收摄凝聚,并力内注,助心反缘,注者,专注。助者,相应义。定数以其收摄凝聚的力,应合叶助于心,而深自反观故。 不循诸惑滑熟路故。诸惑从无始来,与生俱有,与形相昵,未曾断舍。故其现起,如率循他滑熟的路子走一般。所以惑起如机械而不自觉。今此收摄凝聚力者,即是自己新创的一种定力,却要背惑而行,不肯率循他的滑熟路子走了,是能引发内自本心,使诸惑染无可乘故。内者,谓此本心不由外铄故。自者,即此本心是自性故,不从他得故。诸惑无可乘者,本心既藉定显发,得为主宰,故惑不容生。 夫本心者,元是寂静圆明,毫无欠缺。寂静者,澄湛之极,其应恒止。圆明者,虚灵之极,其照恒遍。但惑起障之,则心不得自显而等于亡失。此昔人所以有放心之说也。然心虽受障,毕竟未尝不在。即惑染流行,而此心法尔自运,亦未堪全蔽。如浮云蔽日而言无日,实则日亦未尝不在;虽复积阴重闭,要非绝无微阳呈露其间者。但势用微劣,而说为无阳耳。无阳犹云无日。 定数者,即以其收摄凝聚势用,乘乎本心之运,不容全蔽,如所谓微阳者。乃令其保聚益大,而无亡失之忧,使本心浸显而极盛,则诸惑亦渐伏而终尽。故定力者,实能对治诸惑。诸惑者,即综全部染数而言之。 而云正对治沉掉者,则以定相与沉掉相,正相翻故,故乃举胜而谈。然既置正言,即显不独对治沉掉可知。定数如是,余对治力,余云云者,犹言其他善数底对治力。 可例观也。

信数者,令心清净故,正对治无惭无愧故,故名为信。由如理作意力故,引生清净势用。即此净势,叶合于心,而共趣所缘者,是名信故。清净势用,省言净势。此与如理作意乃同时而起者。叶合即相应义。 此信所缘义境,略说以二。一者,于真理有愿欲故,此中假说真理为信之所缘义境。真理者,隐目自性而言之。吾人为惑所蔽,不见自性,而又不甘同于草木鸟兽之无知,必欲洞明宇宙人生之蕴。易言之,即欲自识本来。此即求真理之愿欲。 能见真故,故起信。见自性故,名见真理。见真而起信者,是惟反求实证者乃能尔。 二者,于自力起信,即依自性,发起胜行,深信自力,能得能成故。行者,造作义。自思虑之微,至身语之着,所有创造,所有作为,总说名行。胜行者,以此行是依自性而起,纯善无染故,故名胜行。此行既顺性而发,故可深信自力,能得而无失,能成而无亏也。如印度哲人甘地,抵抗强暴侵略之行,绝无己私惑染,乃顺循乎其自性所不容已,故深信其自力,于所行能得能成也。 孔子曰:“我欲仁,斯仁至矣。”亦此旨也。故信之为义极严格。信者清净相,与无惭无愧浑浊相,正相翻故。浑浊至于无惭无愧而极。 故说信于无惭无愧为正对治。

无痴数者,正对治无明故,于诸理事明解不迷故,故名无痴。无痴依何而起?由定力故,于本心微明,保聚增长;微明者,心为惑所障蔽而不得显发,但于障蔽中微有呈露故云。 由信力故,引发本净,本净,谓心本来清净故云。 于是有性智生。性智即本心。见《明宗章》。 依性智而起明解,亦云始发智。由前被障,今始显发,故云始发。 前述别境中慧数,舍染性而纯为净慧者,即此中明解是也。性智全泯外缘,亲冥自性。亲冥者,谓性智反观自体,而自了自见,所谓内证离言是也。盖此能证即是所证,而实无能所可分。故是照体独立,迥超物表。明解始发智。 缘虑事物,明征定保,必止于符。言其解析众理,必举征验而有符应。 先难后获,必戒于偷。智周万物,而未尝逐物。不逐物,故非痴。 世疑圣人但务内照而遗物弃知,是乃妄测。设谓圣人之知,亦犹夫未见性人之凿以为知也,则夏虫不可与语冰矣。凿者穿凿。刻意求入,而不顺物之理,又乃矜其私智,求通乎物,而未免殉于物也。

无贪数者,正对治贪故,无染着故,故名无贪。由定及信相应心故,有无贪势用俱转。无贪者,谓于贪习察识精严,而深禁绝之,是名无贪。无者,禁绝之词。 身非私有,元与天地万物通为一体,即置身于天地万物公共之地,而同焉皆得。各得其所。 何为拘碍形体,妄生贪着,梏亡自性?形虽分物我,而性上元无差别。人若私其形而拘之,则必梏亡其性,自丧本真,故深可哀愍。 故自体贪应如是绝。非绝自体,只是绝自体贪。盖私其自体为己,而染着不舍,此即是贪,故须绝也。 万物诱焉皆生,而实无生相可得。生生者不住故,刹那灭故。 不住故无物。无物谓无独立存在的物事。 无物矣,则生者实未尝有生也。既生即无生,则寄之无生,而寓诸无竟,奚其不乐?何不悟生之幻化,而欲怙之,妄执有一己之生,冀其后有耶?“何不”至此为句。幻化一词,不含劣义。所谓生者,元来是顿起顿灭,没有暂住的东西,故谓幻化也。义详《转变章》。妄执云云者,生者大化周流,本无所谓一己。而人之后有贪,则妄执有一己之生,故惑也。 故后有贪应如是绝。非绝后有,只是绝后有贪。盖于其生而妄计自体,即私为一己之生,而怙留不舍者,此即是贪,故应绝也。 嗣续者,大生之流。大生者,万物同体而生故名。如吾有嗣续,亦大生之流行不息故也。 物则拘形,私其种息。动植传种,各私其类。 人乃率性,胡容私怙我嗣我续?列子曰:“汝身非汝有,是天地之委和也。孙子非汝有,是天地之委蜕也。”以嗣续为我之私有者,执形气而昧于性体,故是大惑。 故嗣续贪应如是绝。非绝嗣续,只是绝嗣续贪。私嗣续为己有,此即是贪,故应绝也。 匹偶之合,用遂其生。爱而有敬,所以率性。敬爱之爱,非贪。 狗于形者,爱恋成溺,或同人道于禽兽。中土礼教,于夫妇之伦,义主相敬。故燕私之情,不形于动静,此相合以天也。西人则言恋爱。爱而曰恋,正是染着。则溺于形,而失其性矣。 故男女贪应如是绝。非绝男女,只是绝男女贪。男女合不以理,交不由义。居室恒渎亵而无敬,此即贪之表现,故应绝也。 本性具足,无待外求。人的本性上哪有缺憾。只因向外追求,才起了缺憾。 养形之需,元属有限。随分自适,不亏吾性。狂贪无厌,本实先拨。逐物而失其性,是本拨也。 故资具贪应如是绝。非资具可绝,只是绝资具贪耳。并心外驰,殉物丧己,此贪过重,故应绝也。庄生《逍遥》,所谓“窅然丧其天下”。《论语》曰:“巍巍乎!舜禹之有天下也,而不与焉。”是能绝资具贪者。 贪贪、盖贪,参看贪数。 作茧自缚,心与物化,生机泯灭。故此二贪应如是绝。真见性者,无己见可执。己本不立,何执己见。 其有若无,其实若虚。循物无违之谓智,匪用其私。循物云云者,谓率循乎物理之实然。而非以己见臆度,与之相违也。 庄生曰:“道未始有封,言未始有常。”惟自私用知,读智 分畛始立。“是非之涂,樊然淆乱。”故见贪者应如是绝。如上粗析八种对治,说无贪略竟。

无嗔数者,正对治嗔故,无憎恚故,故名无嗔。由定及信,相应心故,有无嗔势用俱转。无嗔者,谓于嗔习察识精严而深禁绝之,是名无嗔。于诸有情,以利害等因,引生憎恶。此念萌时,反诸本心,恻然如伤,不忍复校。校者,计较。 心体物而无不在,其视天下无一物非我故也。本心即性。性者,物我之同体,故云心体物而无不在。 然嗔势盛者,犹欲瞒心而逞其惑。此在常途,故云理欲交战。当此顷间,必赖无嗔势用助叶于心,方能胜惑。心即性也。性难自显,必藉净习以行。无嗔数者,则是净习,乃顺性而起者。故心得藉之以显。 人能率性,不因利害嗔物而失慈柔。体物所以立诚,此言体物者,视万物与吾为一体故。故无嗔而尽其诚也。 备物所以存仁。无嗔故备物,嗔则损害乎物,而不能备之,故伤吾仁。 故人极立,而远于禽兽也。禽兽因气昏惑重,故天性全汨没,本心全障蔽了。所以只知利害而不知其他。如其善于逐食,及厉爪牙以防患,皆动于利害之私,寻不出他有超脱利害的优点。至人则不然,却能发展他底天性、本心,而有无嗔、无贪、无痴等善心教之着见,此其所以异于禽兽。 设有难言:“于暴恶者,亦起嗔否?”应答彼言:于彼暴恶,随顺起嗔而实非嗔。嗔因于彼,而不以私。嗔因于彼云云者,彼为暴恶,不利群生,公理所不容,因而嗔之。非以私利私害而起嗔故。 廓然顺应,未尝有嗔之一念累于中也。故虽诛杀暴恶,而不为嗔,因彼故也。因彼之当诛而诛之,吾无私也,故不为嗔。世儒或云嫉恶不可太严者,则是乡愿语。恶既可嫉,焉得不严。不严则必自家好善恶恶之诚未至,而姑容宽假之私。须知严嫉者,亦因乎彼之恶耳,非可以私意宽严于其间也。自乡愿之说行,而暴恶者每逞志,此可戒也。然嗔之为私与否,此最难辨。非私与无私之难辨也,人情恒以其私,托于无私而自诡,故难辨也。如矫托革命者,当其在野则嗔在位之暴恶,而为群众呼吁,固俨然不为私嗔也。然其实绝无矜全群众之心,特欲肆一己之贪残,而苦于不得逞。故托于群众,以诡示革命之谋不为私嗔己耳。彼既自诡如是,浸久亦不自觉为私。及一旦取而代之,其暴恶益厉于前,而后群众乃察见其前此之隐衷,而彼犹不自承为私也。果其嗔不以私,则常憎恚因物而起时,其中必有哀痛惨切之隐。曾子所谓听讼得情,哀矜勿喜者,称心之谈也。是其发于本心体物之诚,而不容已也。若嗔发于私,则惑起而本心已失。心为惑所障故。 即物我隔绝,乃唯见有物之可憎,而何有于哀痛惨切耶?此段吃紧。 于彼暴恶,以嗔相报。便已随转,而弗自知,可惧孰甚。故有情嗔,毕竟应断。安土敦仁,本《易传》。土者境义,言随境能安。乃所以敦笃吾之仁。 无入不得。《中庸》云:“君子无入而不自得焉。”心为境缚,则天地虽大,诗人犹嗟靡骋。境随心转,则陋巷不堪,贤者自有乐在。故境界嗔,毕竟应断。是非之执,每囿于情识。守其一曲,斯不能观其会通。取舍两端,必有偏倚。彼其明之所立,正其蔽之所成。庄子曰:“是非之彰也,道之所以亏也。道之所以亏,爱之所以成。”此云爱者,属所知障,当此文所谓蔽。 明与蔽相因,斯执碍横生,诤论竞起,诋諆瑕衅,互为主敌。故天竺外道,至以斩首相要;此土异家,亦有操戈之喻。此见嗔之害也。惟见性者,不为情识所对。故能因是因非,玄同彼我,息言忘照,休乎天钧。知辨者之劳,犹虻蚊之于天地。虽不得已而有言,始乎无取,终乎无得。故智与理冥,而喜怒不用,岂复有 之患乎。故见嗔者,毕竟应断。

精进数者,对治诸惑故,令心勇悍故,故名精进。由如理作意力故,有勇悍势用俱起,而叶合于心同所行转。凡人不精进者,即役于形,锢于惑,而无所堪任。是放其心以亡其生理者也。无所堪任者,无所堪能,无所任受,如草木鸟兽然也。放者放失,不自存养其心故。心者生理,放心即亡其生理故。 精进者,自强不息。体至刚而涵万有,此言体者,合也。人性本来刚大,而役于形,锢于惑者,则失其性。故必发起精进,以体合乎本来刚大之性。夫性惟刚大,故为万化之原。唯率性者,为能尽其知能。故云涵万有。 立至诚以宰百为。诚者,真实无妄,亦言乎性也。立诚即尽性也。百为一主乎诚,即所为无不顺性,一切真实而无虚伪。故是精进。 日新而不用其故,《易》曰:“日新之谓盛德。”唯其刚健诚实,故恒创新而不守故。 进进而无所于止。故在心为勇悍之相焉。精进起而叶合于心,即成为心上之一种势用,故言在心。 旧说精进为五种:一、被甲精进。最初发起猛利乐欲,如着甲入阵,有大威势故。二、加行精进。继起坚固策勤方便故。即以坚固策勤为方便,乃得精进不已也。坚固二字吃紧。 三、无下精进。有所证得,不自轻蔑,益勤上达故。四、无退精进。忍受诸苦,猛利而前,虽逢生死苦,亦不退转故。虽云无下,逢苦或休,故应次以无退。 五、无足精进。规模广远,不为少得,便生餍足故。孔子曰:“我学不厌,而诲不倦也。”又曰:“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云尔。又曰:“忘身之老也,不知年数之不足也。俯焉日有孳孳,毙而后已。”此皆自道其精进之概。总之,人生唯于精进见生命,一息不精进,即成乎死物。故精进终无足也。精进即身心调畅。古师别立轻安,今故不立。精进与常途言勤者异义,如勤作诸恶者,常途亦谓之勤。此实堕没,非是精进。

不放逸者,对治诸惑故,恒持戒故,恒字吃紧。 名不放逸。由如理作意力故,有戒惧势用俱起,叶合于心,同所行转,令心常惺,惑不得起,为定所依。佛氏三学,以戒为本。由戒生定,故戒是定依。不放逸即摄戒。儒家旧有主静主敬之说,学者或疑有二。不知敬而无失,始能息诸憧扰。主一无适,内欲不萌,即是静也。此中说定,即该主静。说不放逸是定依,即该主敬。夫微妙而难见者心也,猛利而乘权者惑也。心无主宰,则惑乘之陵夺其位,心即放失。喻如寇盗相侵,主人被逐。《记》曰:“斯须不庄不敬,则暴慢之心入之。斯须不和不乐,则鄙诈之心入之。”敬则自然虚静,敬则自然和乐,故不和乐即是不敬。 故必斋明俨恪,收摄止畜。卦名有取于畜者,止畜即存在之义,与放失相翻。人心不止畜则流荡。凡虚妄攀援,皆流荡也。 然后此心微妙不可睹闻之体,始得显发于隐微幽独之地,而力用常昭。默存于变化云为之间,而不随物靡。《易》谓显诸仁、藏诸用者,即此义。识得此体,须勤保任。故朝乾夕惕,唯恐或失。见宾承祭,同其严畏。造次颠沛,亦莫之违。防检不忽于微渐,涵养无间于瞬息,绝悔吝于未萌,慎枢机于将发;斯能正位居体,不为诸惑之所侵矣。故儒者言“闲邪则诚自存”,又言“不敬则肆”;禅家谓“暂时不在,即同死人”;此皆不放逸之教,其言至为精切。《诗》谓文王“无然歆羡,无然畔援”。此即不放逸相,学者当知。始自凡夫,至于大觉,戒惧之功,不容或已。故曰惧以终始,无可纵任。纵任有作自在解者,即是胜义。有作放肆解者,即是劣义。此中是劣义也。 安不忘忧,治不忘乱。有不断惑之众生,即如来无可忘其戒惧。自本心言之,众生与如来,本是一体。众生惑相,即是佛自心中疵累,何得不戒惧耶?经云“有一众生未成佛,终不于此取泥洹”,亦此义也。 唯知几其神,斯自强不息。故敬也者,所以成始而成终也。今以不放逸为诸善心数之殿,此义甚深,学者其善思之。或疑常存戒惧,有似拘迫,而碍于心。不知拘迫由惑起,戒惧则惑不得乘,而不失此心坦荡之本然,即当下受用。故戒惧恒与和乐相依,何有拘迫之患耶?又戒惧之保任此心,犹知舵工持舵,不敢稍疏。初时似劳照应,久之功力纯熟,则亦即身即舵。如庖丁解牛,游刃有余。象山有言:“得力处即省力。”故以戒惧为拘迫者,无有是处。

如上七法是清净性故,对治染故,故名善数。夫染数,即染习之现起,而染习缘形物故生,已如前说。善数即净习之现起,而净习由循理方起,如《功能章》说。《功能章》有云:如自作意,至动发诸业,壹是皆循理而动,末尝拘于形骸之私者,凡此所作,必皆有余势潜存,名无漏习。云云。 故净习者,实以本心发用,而有余势故名。净习属心,染习属物。染习现起,为染性心所,即障自性。净习现起,为善性心所,此即工夫,亦即于此识自性。旧言心所,但具名数,无甚说明。又以染净一一相翻,似如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全无立本之道,如何对治得去。大抵世亲以来言唯识者,全走入辨析名相一途,颇少深造自得之功。奘基介绍此学于中土,虽盛行一时,而终不可久。宗门迅起代之,亦有以耳。

综前所说,心者即性,是本来故。心所即习,是后起故。净习虽依本心之发用故有,然发现以后,成为余势,等流不绝,方名净习,则净习亦是后起。本来任运,任自然而行。后起有为。本来纯净无染,后起便通善染。本来是主,只此本来的性,是人底生命。故对于后起的习,而说为主。 后起染法障之,则主反为客。无据曰客:本心障而不显,虽存若亡。故说为客。 后起是客,染胜而障其本来,则客反为主。吾人生命,只此本来者是。然吾人不见自性故,常以染习为生命。一切所思所学所为所作,莫非滋长染习,而恃之以为其生命,而真生命乃曰戕贼于无形。此亦愚之至也。 如斯义趣,上来略明,今更申言欲了本心,当重修学。盖人生本来之性,必资后起净法,始得显现。虽处染中,以此自性力故,常起净法不断。起者创义,依据自性力故,而得创起净习不断。即自性常显现而不至物化故。 依此净法,说名为学。创起净习,即是认识了自家底生命,而创新不已。这个自识自创的功用,总说名觉。只此觉,才是真学问。 若向外驰求,取著于物,只成染法,不了自性,非此所谓学。此语料简世间一切俗学。 故学之为言觉也。学以穷理为本,尽性为归。彻法源底之谓穷,无欠无余之谓尽。性即本来清净之心,理即自心具足之理,不由外铄,不假他求。此在学者深体明辨。今略举二义,以明修学之要。一者,从微至显。形不碍性故,性之所以全也。本心唯微,必藉引发而后显。微有二义,一者微隐义,以不可睹闻言之;二者微少义,以所存者几希言之,此兼具二义。 原夫性之行也,不得不自成乎形,以为具。既凝成形气,则化于物者多。而其守自性而不物化者,遂为至少。如《易》消息,从《姤》至《剥》,仅存在上之一阳。此段道理极难说,参看《转变章》、《成物章》、《明心上章》首段。 须深心体究翕辟之故才得。上云心是本来。本来者,性之代语。性者,言其为吾人所以生之理也。若赅万有而言之,则亦假名恒转。形气者,谓身躯,此即恒转之动而翕所凝成者。易言之,即此形气亦是本来的性底发现。但形气既起,则幻成顽钝的物事,忽与本来的性不相似。所以,性至此几乎完全物质化了。然尚能守其自性而不至全化为物者,此即所谓辟或心。但就其存乎吾身者言之,此辟或心,实可谓至少的一点。如易剥卦中所剩下底一阳而已。这点真阳,是生命底本身。宗门所谓本来面目,他确是形气底主宰。王弼《易》《略例》所谓“寡能制众”者此也。然此只就原理上说,未可执一曲以衡之。盖此点真阳若不得显发,即未能主宰形气而为物役者,又随在可征。故不可持一曲之见,以疑此原理为妄立也。此仅存之真阳,即性。 虽遍运乎形气之内,而隐为主宰,然其运而不息者,固法尔自然,未有为作。法尔犹言自然。不直言自然者,以法尔义深故。下言自然者,显无作意。与常途言自然者,义亦稍别。 而形气既生,即自有权能。形气底权能,本是随顺乎性的。而亦可以不顺乎性。 则性之运于形气中者,既因任无为,因任者,因而任之故。 形乃可役性以从己,而宛尔成乎形气之动。形气简言形,乃可者未尽之词。形之役性,非其固然也,故云乃可。己者,设为形气之自谓。 故性若失其主宰力矣,所谓本心唯微者此也。然则形为性之害乎?曰:否,否。若无形气,则性亦不可见。且形者性之凝,即形莫非性也。故孟子曰:“形色,天性也。”形何碍于性乎?形之役夫性者,本非其固然,特变态耳。如水不就下,而使之过颡或在山者,此岂水之固然哉?染习与形俱始,随逐增长,以与形相守,而益障其本来。染习与形相守,故学者难于变化气质也。 遂使固有之性,无所引发,而不得显。如金在矿,不见光采。反之,性之主乎形者,则以善习力用增长,与性相应,引发不穷,故全体顿现。如《易》消息,从《复》之一阳,渐而至于纯《干》。如练矿成金,不重为矿。然性之为主,亦行乎形气之中。故先儒有“践形尽性”之说,使视极其明,听极其聪,斯无往而非全体之昭著矣。二者,天人合德。性修不二故,学之所以成也。《易》曰:“继之者善,成之者性。”全性起修名继,性是全体流行不息的,是万善具足的,故依之起修,而万善无不成办。是谓全性起修,即继义。 全修在性名成。修之全功,依性而起,祇以扩充其性故,非是增益本性所无。故云全修在性,即成义。 本来性净为天,后起净习为人。故曰人不天不因,性者天也,人若不有其天然具足之性,则将何所因而为善乎? 天不人不成。后起净习,则人力也。虽有天性,而不尽人力,则天性不得显发,而何以成其为天耶?此上二语,本扬子云《法言》。 故吾人必以精进力创起净习,以随顺乎固有之性,而引令显发。在《易》干为天道,坤为人道。坤以顺承天故,为善继乾健之德。《坤卦》表示后起底物事,吾人自创净习,以引发天性,即坤法天之象。 是故学者继善之事,及其成也性焉。《论语》曰:“人能弘道,非道弘人。”《论语》言道,当此所谓性。人能自创净习,以显发天性,是人能弘大其道也。人不知尽性,即化于物,而性有不存者矣。故云非道弘人。弘道之目,约言之,在儒家为率循五德,在佛氏为勤行六度。五德本性具之德,其用必待充而始完。六度乃顺性而修,其事亦遇缘而方显。佛氏言六度,多明事相,不及儒家言五德,克指本体,于义为精。故曰:“无不从此法界流,无不还归此法界。”法界即性之异名耳。 此谓天人合德,性修不二。学者于此知所持循,则精义之神以致用,利用安身以崇德,皆在其中矣。或曰:“染缚重者,恶乎学。”曰:染净相资,变染成净,祇在一念转移间耳,何谓不能学耶?夫染虽障本,本者,具云本来。染法障蔽本来。 而亦是引发本来之因。由有染故,觉不自在。不自在故,希欲改造,自己改造自己。 遂有净习创生。由净力故,得以引发本来而克成性。性虽固有,若障蔽不显即不成乎性矣。故人能自创净力以复性者,即此固有之性无异自人新成之也。古德云:“一念回机,便同本得。”明夫自心净用,未尝有间。诸惑元妄,照之即空。苟不安于昏愚,夫何忧乎弱丧。故学者首贵立志,终于成能。《易》曰:“圣人成能。”人能自创净习,以显发其性,即是成能也。 皆此智用为主。智体本净,不受诸惑。辨惑断惑,皆是此智。净习之生,即此本体之明流行不息者是。引而不竭,用而弥出,自是明强之力,绝彼柔道之牵。《中庸》云:“虽愚必明,虽柔必强。”此言其力用也。《易》曰:“系于金柅,柔道牵也。”柔道即指惑染。以诸染法,皆以柔暗为相。阳德刚明,自不入于柔暗,故智者不惑。 如杲日当空,全消阴翳,乃知惑染毕竟可断,自性毕竟能成。斯称性之诚言,学术之宗极也。故曰,欲了本心,当重修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