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前不云乎,心者恒转之动而辟也。见《转变章》。 故心之实性即是恒转,而无实自体焉。心者,非遗恒转有自体故。 今夫有情假者,本依心物幻现得名,有情,见前注。假者,亦谓有情。以其名从他得,故称假者。物亦色之代语。盖有情只依心物幻现而名之耳。若除去心物两方面,即有情之名无从立也。幻现者,谓心物本非实在法故。设心与物即实在者,便不得更说心物有实体故。 而心物实性强名恒转。本不可名而为之名,故强。 恒转者,至静而动,静者,言其有恒性而不可易也,自然有则而不可乱也。动者,言其变化不测生生不息也。 本未始有物也。无形质,无方所。 然动而不能不摄聚,故乃翕而幻成乎物。此所以现似物质宇宙而疑于不守自性也。实则恒转者,纯一而亡染,无染着,即无有滞碍。 刚健而不挠,不可折挠。 岂果化于物而不守自性者乎?其翕而成物也,因以为资具以物为工具也。 而显其自性力。此处吃紧。 故行之至健,真体发现,故行健。俗言冲动者,非实有见于真体,只认取浮动者为生机,不亦谬乎?学者于《功能章》末段,虚心体之始得。 常物物而不物于物也。物物一词,上物字主宰义及转化义,谓主宰乎物而转化之也。物于物一词,上物字蔽锢义。不物于物,即不蔽于物。 夫是行健以物物而不物于物之自性力,对翕而言则谓之辟,对物而言,则谓之心。物以翕成,故翕与物异名而同实也。心依辟立,故心与辟异名而同实也。实同名异,词有分剂。 恒转幻现翕辟,而形成心物相待,其妙如此。故夫一名为心,即已与物对,已属后天。 而非恒转本体矣。恒转即是本体,而首置恒转言者,用为主词故。 故但曰心之实性即是恒转,而未可斥指心以为实性也。然以此心不落于物而为恒转自性力之显发也,心即恒转自性力,故吾人须自察识,确有个浑然充实炯然虚明的体段在。阳明末流,至谓离感无心,真迷妄见也,幸有双江、念庵起而矫之。 则又不妨曰心即实性。易言之,心即恒转本体也。自本自根,无可依他而穷索。向外觅体,即是依他。 自明自了,便已觌体于现前。真理只在当躬,世固有求之愈离愈远者何耶?
综前所说,恒转翕而成物,乃即利用物之一部分即所谓身体者以为凭借,而显发其自性力,即此恒转自性力名之以心。是知心者实为身体之主宰,以身于心但为资具故。惟此心虽主宰乎一身,而其体则不可为之限量,限者分限,量者定量。 是乃横遍虚空,竖尽永劫,无有不运,无所不包。无不包者,至大无外故。此言大者,是绝对义,非与小对之词。 无不运者,至诚无息故。焉有分限可求,焉有定量可测?昔者罗念庵盖尝体认及此矣,其言曰:“当极静时,恍然觉吾此心中虚无物,旁通无穷,有如长空云气流行,无有止极,有如大海鱼龙变化,无有间隔,无内外可指,无动静可分。上下四方,往古来今,浑成一片,所谓无在而无不在。吾之一身,乃其发窍,固非形质所能限也。是故纵吾之目,而天地不满于吾视;倾吾之耳,而天地不出于吾听;冥吾之心,而天地不逃于吾思。此上言天地万物皆非吾心外物也。 古人往矣,其精神所极即吾之精神未尝往也,否则闻其行事而能憬然愤然矣乎!此言心体无有古今分段。 四海远矣,其疾痛相关即吾之疾痛未尝远也,否则闻其患难而能恻然尽然乎!此言心体无有方所间隔。 是故感于亲而为亲焉,吾无分于亲也,有分于吾与亲,斯不亲矣!感于民而为仁焉,吾无分于民也,有分于吾与民,斯不仁矣!感于物而为爱焉,吾无分于物也,有分于吾与物,斯不爱矣!此言心体无有彼我分别。 是乃得之于天者固然如是。谓为先天所固具也。 故曰,仁者浑然与物同体。同体也者,谓在我者亦即在物,合吾与物而同为一体,则前所谓虚寂而能贯通,浑上下四方、往古来今、内外动静而一之者也。”念庵所言,质验之伦理实践上纯粹精诚、超脱小己利害计较之心作用,如向往古哲与夫四海疾痛相连,以及亲亲仁民爱物之切至,凡此皆足以证明此心不有彼我、不限时空,浑然无二无别、无穷无尽。斯所谓内自证知、不虚不妄者乎!一人一物之心即是天地万物之心,非形质所能隔别,故恒互相贯通。此理也,自甲言之固如是,自乙言之亦如是。《华严》“一多相即,重重无尽”,理趣深玄。学者所宜切究。 中土学者,大抵皆从伦理实践上纯粹精诚、超脱小己利害计较之心作用,以认识心体。如孟子举乍见孺子入井而恻隐之心,亦最著之例。盖此种作用,绝不杂以小己之私,不受形气之蔽,是所谓无所为而为的。乃依于真实的心体发现,所以于此可认识心体。自孔孟迄宋明诸师,都只于此着工夫。 穷神知化而不为诬诞,体玄极妙而不蹈空虚。盖生物进化,至人类而为最高。其能直接通合宇宙大生命而为一,以实显本体世界无上价值者,厥为人类。故人类有伦理实践上纯粹精诚、超脱小己利害计较之心作用,破形物之锢缚,顺性真而创新。其以心转物,以辟运翕者在是,而动物则无此能事。诚以人类中心观念得进化论而一新其壁垒,势不能以求之人者而概之于物也。心理学家言心,举人与动物而一视。彼所研究之范围原不涉及本体,其操术以分析测验,亦不待反观自识、操存涵养之功。故其所谓心与吾玄学上所言心,截然不为同物。此中反观自识,其涵义至为精深,至为严格,与心理学上所谓内观法者绝不相侔,切戒误会。操存涵养,亦中土哲学上特殊名词,涵义精深严格,又不待言。凡此,欲俟《量论》详之。 吾每遇人持心理学之见地,致疑于吾所言心为无根据者,此不知类之过也。玄学、科学,各有范围,义类别矣,何可不知!世固有主张科学万能者,如斯偏执,谅愧鸿通。 伦理实践敦笃勿懈,反躬而炯然有物,此物字,非事物之物,乃形容此心之词。心恒为身之主,所谓主人翁是也。故以有物言之。 灼然自识,《庄子骈拇》:“吾所谓明者,非谓其见彼也,自见而已矣。”此即认识自己之谓。自己者何,此心是已。 其感捷而应之也不爽,既动起万端,却恒自寂静;既恒自寂静,却动起万端。绵绵若存之际,而天地根焉;冥冥独知之地,而万有基焉。阳明咏良知诗:“无声无臭独知时,此是乾坤万有基。” 现前具足,历历不昧,而何为其无根据耶,而岂可以物推观,向外穷索耶?
人情之蔽也,固恒昧其神明宝藏宝藏者,形容此心备具众妙故。 而自视为一物矣。耳目口鼻内脏百骸固皆物也。耳所取声,目所取色,口鼻所取臭味,乃至百骸所触,又无往而非物交物也。使宇宙人生而果如是浑成一大块物质,则有何生命可言耶?然而事实正不如此。耳则能听,以听于声也而显其聪焉;目则能视,以视于色也而显其明焉;乃至百骸则能触,以于一切所触而显其觉了焉。凡言乃至者,皆隐含中间事例而不具列之词。 今故应问,此聪明觉了为发自耳目等物乎?彼既是物,如何能发生聪明觉了?抑为发自声色等物乎?彼亦是物,又如何能发生聪明觉了?且物若能发生聪明觉了者,则物即神矣,何可名物?故知聪明觉了者,心也。此心乃体物而不遗,心非即本体也。然以此心毕竟不化于物故,故亦可说心即本体耳。体物云者,言此心即是一切物底实体,而无有一物得遗之以成其为物者也。 是以主乎耳目等物而运乎声色等物。语其着则充周而不穷,感而遂通,无间远近幽深而莫不运。 语其隐则藏密而无阂,本无形也,疑若无焉。然万有于是乎资始,谁得而无之。是其藏之绵密,乃以不形而形,终无闭阂也。 浑然全体,即流行即主宰,是乃所谓生命也。或问生命一词定义云何?余曰:此等名词,其所表诠是全体的,势不能为之下定义。然吾人若能认识自家固有的心,即是识得自家底生命,除了此心便无生命可说也。至世俗言生命者,是否认识自心,则吾不之知也。 宇宙只此生命发现,人生只此生命活动。其发现,其活动,一本诸盛大真实而行乎其不得不然,初非有所为而然。德盛化神,其至矣乎!彼执物者,视宇宙如机械,等人生若尘埃,如之何其不自反耶?
生命力之显发也,不期而现为物以神其用。无物则生命力疑于泛泛而无所摄持以自表现也。 既现为物,故分化而成个体,生命底本体是不可剖分的,而其变现为形物也,则分化而成个体。此生物界所以繁衍。 凭此个体互相资藉,乃见其力用之大。互相资藉有二义:一者,生命力藉个体以显发,个体亦藉生命力以成故。二者,个体与全体相待,亦即互相资藉以增进夫生命力之显发故。 虽然,生命力以凭物而显故,亦常沦于物质之中,胶固而不得解脱。此征之植物与动物而可见者。植物徒具形干,其生命力几完全物质化。动物则官能渐备,然其生命力受物质缠锢,竟未有以远过植物也。生物界经累级演进,迄至人类,神经系统始益发达,则由生命力潜滋默运,有以改造物质而收利用之效。故心灵焕发,特有主宰之权能,乃足以用物而不为物用,转物而不为物转。虽人之中,除极少数出类拔萃者外,自余总总芸芸,其心亦常放而易坠于物,然使勇决提撕,当下即是,《大易》所谓“不远复”也。人道之尊在此耳。
夫斯人性具生命力,性具者,谓先天之禀。 圆成而实,圆者圆满,无所亏欠。成谓现成,不由造作。实者真实,明非虚妄。 本无衰减。虽云形气渺焉小哉,而其生命力固包宇宙,挟万有,而息息周流,不以形气隔也。此言个人生命力即是宇宙之大生命力,岂形气可以隔之乎?世俗以为吾人生命力当初生之顷从宇宙大生命力分化而来,既生以后,因拘于形气便与宇宙隔绝。殊不知所谓宇宙大生命力乃浑然全体而不可剖分,凡有形气皆其所凝成者,而何隔之有乎?故吾人初生之顷资生于宇宙之大生命力,既生以后,迄于未尽之期,犹息息资生于宇宙之大生命力,吾生与宇宙始终非二体。故吾之生也,息息与宇宙同其新新,而无故故之可守。命之不穷,化之不息也如是。斯理也,船山王子,盖先我发之矣。
然而人之有生,不能无惑。盖当其成形禀气之始,而忽然执形气而昧其本来,是之谓惑。本来面目是不落形气的,是无私的,是无所染执的。 此惑既与形气俱始,则辗转滋盛,益以私其形气而小之,终乃执形气愈坚,日与物化而莫之御。举耳目心思沦溺于物欲而无节,成聋盲爽发狂之患。脑际无清旷之隙,则颓然一物,既自隔于宇宙统体之大生命力,而莫相容摄通贯矣。虽形气本不足为隔,而今以执之弥坚,私而不公,小而自封,则举其本不隔者而成乎隔绝,是以生理剥极,而卒为颓然之一物也。纵其残余之形气不即委散,而既为无生命力之物,何如速朽之愈乎。漆园叹“哀莫大于心死”,此之谓也。故夫人生虽本具无尽之宝藏,宝藏喻心,亦即喻生命力。 而亦有不虞之险阻。险阻者何?即其惑与形气俱始,而渐以加深,遂至完全物化,剥其生理而终不自觉也。夫惑,阴象也。柔而莫振,闭而不通,重浊下坠,此谓阴象。 其来无根,忽然而起,成乎习气,遂至不拔。吾人本具光明宝藏,奈何不克自持而为无根者所夺乎?吾易于剥卦着其戒曰:“柔变刚也。”阴盛而剥消阳,谓之变刚。吾人生命力本至刚健,今殉物而为惑所乘,则失其刚也。 而于《干》则诏之以自强而昭其大明,乃以战阴暗而胜之。“其血玄黄”,重阴破也。吾人生命力正于此开发创新,而显其灿烂之光辉,“时乘六龙以御天”也。六龙,谓纯阳纯健,所以形容生命力之至健也。御天则显其向上而无坠失,至神而不可方物。 斯乃翕随辟运,物从心转,于是还复其本体而无所亏欠,终由剥而复矣。故《复卦》曰:“复其见天地之心乎?”心者本体,心非即本体,而可以本体言之,其义见前。 在《易》则谓之干。剥者剥此,本体非有剥也。然人自障蔽其本体而化于物,即于人而名为剥也。 复者复此而已。不复,即无由见心体。 要而言之,人生限于形气,便有无因而至之惑魔,使之自迷其本来。迷故不自在;不自在故,不得不与惑魔斗。由奋斗故,乃得于形气锢蔽重阴积暗之中,乘孤阳以扩充,孤阳喻生理之不绝也。虽剥极之会,其生生不息真机何尝遽绝。人乃不克绍之而逐乎物,以速其亡。可伤也!苟能一旦反求其本心焉,则生机油然充之矣。 遂有所开发创新,开发非无依据,创新亦匪凭空,即秉孤阳以为开创不竭新新不已之基焉耳。故开发创新乃是由微肇着,舍故趋新,却非从无生有之谓也。 而不为物化。生理畅而日新,德盛之至矣。则用物而不必绝物。自然物皆顺其天则,而莫非生理流行,所谓“形色即天性”也。 由此还复本来面目,则大明继盛而反于自在已。陶令之诗曰:“久在樊笼里,喻人役于物之苦也。 复得返自然。”喻人既洞见本来而得自在也。 其斯之谓与。
附识: 或问:“审如公说,吾人生命力之创新,只是复初而已,复初一词,见朱子《四书集注》。初者,犹云本来面目也。 二者如之何其反而相成也。”创新则不名为复初,复初则无所谓创新,故言反也。 曰初者,法尔本有。法尔本有,隐目本体。 人常不能全其本有者,而以后起害之。后起谓一切狥物之惑,是与形气俱始者,非本有故。 以后起害所本有,是自戕贼其生命也。惟本有者乃是生命。害所本有,即戕贼生命矣。 生命既受戕贼,或仅萌蘖之存焉。倘非依此萌蘖而精进以创之,涵养以新之,则亦惟有戕贼以尽而颓然物化已耳,岂复克绍其初乎?故创新者,乃于戕贼之余,反求其本有生命力萌蘖仅存者,即本心微露处,如孟氏所谓“夜气之存”。夜气之存,只是昏扰乍平,本心虚明体段忽然微露,此正生命力不容遽泯耳。 斯善端之着,在《易》为《复卦》初爻一阳尚微之象。体认乎此而扩充之,保任之,由此精进而不息,则寖长而充实矣。涵养而常新,则日盛而光辉矣。就其充实谓之创,就其光辉谓之新。从初念尚微迄于充实光辉,却是刹那刹那,生灭灭生,不是初念凝住不灭,延展至后。若初念延展至后,则心法便是一受其成型而不可变,何得有后念之寖长日盛而为创为新耶?文中且一往横说去,学者宜知。 斯所以引本有之绪而伸之,使戕贼者无自而起焉。故有生之日,皆创新之日,不容一息休歇而无创,守故而无新。使有一息而无创无新,即此一息己不生矣。然虽极其创新之能事,亦只发挥其所本有,完成其所本有,要非可于本有者有所增也。夫本有不待增,此乃自明理,无可疑者。此理不待感官经验亦不待推论而知故,故云自明。 故谓之复初耳。人之生也,宜成人能,以显其所本有。显者显发。 人而了无所成能者,则其本有者不能以自显,将梏于形气之私,而昂然七尺只是一团死物质耳,何以复其初乎?故此言创新者,乃就人能言也;而人能原依本有以显发,不能更有所增于本有,斯不得不言复初也。
如前所说,总略结旨。首以本体言心,简异知觉运动非即心故。禅宗与儒家同斥以知觉运动为心之非,其所云知觉运动含义甚宽,略当于心理学上全部心作用。盖知觉运动虽亦依心故有,然四体之动,物感之交,此等形气上之作用为最有权,而顺其本心之发者鲜矣。故知觉运动非即是心,须简异之也。但吾人如不放失本心,而保任本心恒为主于中,则知觉运动又莫非心之发也。达磨故言“作用见性”,义匪一端,切须善会。 又以生命言心,显示殉物缠惑难征心故。殉物者,没于物也。缠惑者,惑结不解也。人皆殉物缠惑以丧其心矣,故难令自征此心也。 夫心即本体,云何剖析?若可剖析,便非本体。 心即生命,便非积聚。生命本依心而得名。设以心为多数分子积聚者,则是生命如散沙聚也。惟物质乃是积聚性,而生命则浑然全体流行无息,未可以积聚言之也。 若之何唯识旧师乃说一人有八识哉?今将略征而论之于后。
昔在小乘,惟说六识。及大乘兴,乃承前六,而益以末那、赖耶,是为八识。六识者,随根立名。曰眼识,依眼根故。曰耳识,依耳根故。曰鼻识,依鼻根故。曰舌识,依舌根故。曰身识,依身根故。曰意识,依意根故。眼等五识所依根,称清净色根,固不谓肉眼等为根也。所谓清净色者,在大乘似说得神秘,闽侯林志钧宰平尝以为无征而不足信也,桂林梁漱溟则谓即今云神经系者是。吾谓净色是否即神经,今难质定,姑存而不论可耳。至于意根,则小乘如上座部等亦立色根,所谓胸中色物即俗云心脏者是,固犹不知心意作用之依藉于脑也。而余部更不许立色根,乃以六识前念已灭识为意根。及至大乘建立八识,始说第七末那识为意根云。 或许从境立名,即眼识亦名色识,唯了别色故。唯者,止此而不及其他之谓,后准知。色有多义,或通目质碍法,则为物质之异名;今专言眼识所了,则为颜色之色,如青黄赤白等是也。 耳识亦名声识,唯了别声故。鼻识亦名香识,唯了别香故。香与臭,通名香。舌识亦名味识,唯了别味故。身识亦名触识,唯了别触故。于前四识所了,直举色声香味四境,而于身识所了,乃虚言触而不直举何等境者,则以身识所了境最为宽广,列举不尽,故以触言之。 意识亦名法识,了别一切法故。有形无形的一切事物,一切义理,通名之为法。 如上六识,大小乘师,共所建立。
然大乘于前六外,又建立第七、第八识者。彼计五识眼识乃至身识。 唯外门转,转者起义。五识皆以向外追取境界故起。 必有依故;第六意识内外门转,意识一方面追取外境,一方面内自缘虑。虽无外境,亦自起故。 行相粗动,行相者,心于境起解之相。 此非根本,意识粗动,故非根本。 亦必有依故;意识自身既非根本,故必有其所依,例同五识。 由斯建立第八阿赖耶识,含藏万有,为根本依。依字注意。彼计前七识各自有种子,不从赖耶亲生,只是依托赖耶而生,故说赖耶为根本依。 赖耶深细,藏密而不显。前六眼识乃至意识。 则粗显极矣。疑于表里隔绝,赖耶是里,前六是表。 故应建立第七末那,以介于其间。第七介于第八与前六识之间。 《大论》五十一说,“由有本识,赖耶亦名本识。 故有末那”,其义可玩已。寻彼所立八识,约分三重。初重为六识,眼识乃至意识。 通缘内外,粗动而有为作。次重为末那识,第七。 恒内缘赖耶,执为自我,恒字吃紧,无间断故。第七本缘第八见分为我,此中浑言缘赖耶者,不及详四分故。 似静而不静。一类内缘而不外驰,故似静也。然恒思量我相,此乃嚣动之极,实不静也。 三重为赖耶,第八。 受熏持种,持种者,赖耶自家底本有及新熏种子,并前七识底本有及新熏种子,均由赖耶摄持,所以为万有基。受熏者,谓前七识各有习气熏发,以投入赖耶自体,而赖耶则一切受而藏之,遂成新熏种子也。设赖耶不受熏,则前七只熏发习气,不将飘散矣乎。 动而无为。恒转如流,是动也。惟受惟持,何为乎? 大乘建立八识,大乘建立八个识,而不止于六。 大旨如此。
又复应知,大乘以一心而分之为八,此心本是浑一之全体,故曰一心,而大乘乃分之为八个。 即此八识,将为各各独立之体欤!然每一识,又非单纯,乃为心、心所组合而成。心亦名王,是主故。心所者,具云心所有法,以其为心上所有之法故。心所亦名助伴,是心之眷属故。心则唯一,而心所乃多云。 如眼识似独立也,实则为心与多数心所之复合体,绝不单纯,特对耳识等等说为独立而已。眼识如是,乃至第八赖耶,复莫不然。每一识皆为心与多数心所之复合体故。 故知八识云者,但据八聚而谈,聚者类聚。 非谓八识便是八个单纯体故。尚考大乘建立种子为识因缘,种子为能生识之因缘,识即是种子所生之果。 无著造《摄论》授世亲,明种子有六义。第四曰决定,第六曰引自果。世亲释云:“言决定者,谓此种子各别决定,不从一切、一切得生,意云,非一切种子各各能遍生一切法也。 从此物种,还生此物。此物种子还生此物而不生彼物,所以成决定。 引自果者,谓自种子但引自果,引者引生。 如阿赖耶识种子唯能引生阿赖耶识”余识种子,均可类推。又凡言识,亦摄心所,学者宜知。 云云。据此,则八聚心、心所,各各从自种而生。种子亦省言种。 如眼识一聚,其心从自种生,其多数心所亦各从自种生。眼识如是,耳识乃至赖耶,亦复如是。故知八聚心、心所为各各独立之体,各各二字注意。如眼识一聚中,其心自有种故,故是独立之体。其多数心所亦各自有种故,即各是独立之体。眼识一聚如是,耳识乃至赖耶,均可类推。 而实非以八个单纯体说为八识。此自无著世亲迄于护法奘基诸师,皆同此主张,而莫之或易者。是诚为极端多元论,抑可谓集聚论或机械论。多数独立的分子互相组合,故可谓集聚而亦即是机械。 较以印土外道,殆与胜论思想类近者欤。
迹旧师树义,盖本诸分析之术。故其分析心识,备极零碎,以归之众多种子,一如分析物质为极微或分子、原子以至电子者然。此其为术,以心拟物,以心拟物,谓之戏论,良不为过。夫分析术者,科学固恃为利器,即在玄学,其所为明伦察物,亦何尝不有资于是。物则之幽隐繁赜,人伦之常理变故,精以察之,明以辨之,亦是分析。 然玄学务得其总持,万有统体曰总持,实体之代语。 期于易简而理得,则分析毕竟非玄学所首务。何则?凡为学者操术而无谬,必其本是术以往,而果足以得其所穷究之事实而无差失也。否者,其术不可依据,差以毫厘,谬以千里矣。今玄学所穷究之事实,即所谓宇宙实体是已。夫宇宙实体一词,特从俗而称之耳。实则只将自家本分事推出言之,而名以宇宙实体。禅家语及本心,每云本分事。此心即实体,义已见前。 此本分事,放之则弥六合,卷之则退藏于密。放者,遍现义。卷者,收敛义。收敛,即刚健在中而不靡散之谓也。随处遍现,其大无外,故曰弥纶六合。恒时收敛,其应恒寂,故曰退藏于密。退藏者,沉隐而迹象俱无,渊深而力用不测,此密之至也。 虽本来至无无者无形,无形故藏密而非睹闻所涉也。 而不属于无;此言无者,空无之无,谓本无形而实不是空无。 虽肇始群有弥六合者,谓遍为万物实体也。 而不属于有。凡已成乎有者,则非复如其实体之本然矣。执有之相以求实体,而体不可见。以此体毕竟不落于有,故云不属有。 故乃有无双遣,绝名相于常寂之津;证体归寂,名相俱亡。 卷放自如,息诠辨于筌蹄之外。得其卷放之体矣,则诠辨自息。譬之鱼兔已获,自忘筌蹄,非真有得于筌蹄之外者而能尔乎? 要惟鞭辟近里、切已体认,始得相应耳。
分析者,起于辨物,将欲以辨物之术而求得先物之理,名实体者,言所以凝成万物者也,故云先物。夫先物者,非物也,奈何以辨物之术求之乎? 是犹带着色眼镜而求睹大明之白光也,至愚亦知其不可。故必由体认以得其理之一,此言理者,谓实体。一者,绝待义。 方乃凭分析以得其分之殊。分者分理,兼含法则等义。吾人日用宇宙中所谓物理人事,盖莫不有其分理法则,所谓至赜而不可乱也。俗每言混乱无理,此缘境事变更,违其情智所素习故耳。实则腐草委地,未无秩序;狂风拔木,亦有由渐。至于处士横议、妇姑勃溪,各有是非,又不待言矣。 盖法有总别,本《华严经》。 学有统类。本《荀子》书。 统者务于总持,道在一贯,故会归有极,统之事也。类者观其偏曲,义在散殊,故辨物知方,类之事也。分析之能事,虽或有见于散殊,然致曲之过,其弊为计。搏量卜度谓之计。体认之极功,乃能冥契于一贯,此思诚之效,其得为证。实地亲切谓之证。彼体认不及,不及者,谓其不曾用过体认工夫耳,非谓曾去体认而不及证体也。 遂计体无,哲学家不知有体认之功,故终不能得着本体,而或反谓之无。 宇宙人生,奚其泡幻。治哲学者或计体不可得,退而研讨知识,此亦好转机也。但终不知跳出知识窠臼而别寻体认之路,乃遂止于研讨知识而竟以求体为戒,纵其辨析精微,著书立说足成系统,终是王阳明所呵为“无头的学问”。旧戒诸生语,附注于此。 或乃任意构画,戏论狂驰,哲学家谈体者,大抵逞其意想,构画万端。虽条理茂密足以成说,而其去真理也则愈远。徒以戏论度其生涯,而中藏贫乏,无可救药。绍兴马浮一浮曰:“哲学家不自证体,而揣摩想像,滞著名言,有如淮南所谓遗腹子上垄,以礼哭泣,而无所归心。”此言深中其病。 若斯之伦,亦可哀已。夫体认者,栖神虚静,神亦谓心也。邪欲不干,故虚静。 深心反观,赫斯在中,充实光明。当反观时,便自见得有个充实而光明的体段在。充实者,至真无亏。光明者,纯净无染。赫斯者,盛大貌。在中者,形容其存在之谓耳,而非以对外名中。此体无内外可分,无方所可指故。只可言其存在而非空无,但不能指定其在身体中之何部,更不能谓身体已外即心之所不在也。然而人之梏亡其本心者,则又无从自见此充实光明的体段。此所以不自信而不克承当也。 是为实体显发,自了自证。自了自证者,即自己认识自己之谓,而无能所可分。 于时无意言分别,意中起想,即是言说。名为意言,不必出口方为言故。分别者,意言即是分别也,当自了自证时,便无有此。 直是物我双亡,离一切相。我相、物相,时相、空相,名相、义相,乃至一切相,无不尽离云。 古之所谓“悬解”者,其谓是耶。“悬解”用庄语,犹云大解脱也。体认至此。向后更有涵养日新及在事上磨练的工夫,此姑不详。 上来因举唯识旧师分析心识之过,而论及分析术于玄学不为首务,终乃归功体认。其词似蔓,而实非蔓也。乃若其详,当俟《量论》矣。
夫佛家《量论》,要归内证。所谓证量。 吾言体认,岂其有异?然唯识旧师如护法等,乃唯分析是务者何哉?须知学术演变,理论愈进而加密,真意累传而渐乖,此不独佛家为然也。唯识论之兴也,导源无著而成自世亲,迄护法乃益盛,至此土基师又定护法为一尊,此其传授大略也。原夫八识之谈,大乘初兴便已首唱,本不始于无著。但其为说,以识与诸法平列,如说五蕴,则识蕴与色蕴等平列。说十八界,则六识界与六根六尘诸界平列。 语幻相即均不无,语自性毕竟皆空。识与诸法虽复条然幻现其相,然都无实自性,故云皆空。 是其立言善巧,随说随扫,本无建立,斯所以远离戏论。虽复说有八识,要是依妄识相貌,假析以八,依向外追取及内自构画相貌,假说前六识。依我执坚固相貌,假说第七识。依无始来染污习气深藏不断相貌,假说第八识。 藉便对治,故名善巧。逮于无着,始成第八识,引世亲舍小入大。此为接引初机,周犹未堪深议。及世亲造《百法》等论,并《三十颂》,遂乃建立识唯,由建立识以统摄诸法故,即识名唯,乃云识唯。 而以一切法皆不离识为宗。唯之为言,显其殊特。是既成立识法非空,世亲以前诸大乘师,将识与诸法一例认为无自性,即是看作皆空。到世亲成立唯识,始以识统摄诸法,则将识之一法看得较实。且据彼种子义而推之,识既从种生,则识为有自性之实法矣。 而析为八聚则如故,当非前师本旨也。前师无建立,故因对治妄识而假析乃无过。世亲既有建立,尊为能变,缘起宇宙,彼尊识为能变,以明宇宙缘起。 析成各聚,析为八聚。 宛如机械。以此言宇宙,实不应理。机械论者,妄计宇宙为由许多分子集聚而构成,此乃世俗执物之见,岂窥宇宙之真乎? 矧复言心,义通染净,神固无方,析则有过。以机械观言宇宙既已不可,况复以之言心乎?且彼之析识为八聚也,若但据染位妄识假析固亦无妨,然彼实通净位而言之矣。夫净位则本心呈露,是所谓至神而无方相者也。今亦析成断断片片,则根本不曾识得此心,过莫大于斯矣。 爰至护法谈种子义,并建本新,护法立本有种及新熏种。其本有种与吾所谓功能截然异义,其新熏种即是习气,亦不当名为功能。参考《功能章》。 则由其本有种义而推之,似直认妄识以为本心,本心即谓本体。彼本有种现起之识,应即是本心。何以故?是本有故。岂可谓本有者非本心耶?岂本有之外更有夫本有以为之体耶?护法本谈染位妄识,今乃于妄识中立本有种,故是认妄识为本心矣。 而说为染净混,彼说本有种,有是染性,有是净性云。 其邪谬不堪究诘。若乃析识为八聚,仍承世亲而蹈其过。故由护法立论考之,知其素乏证解,证解即吾所谓体认。 未曾自识本心,而惟恃分析法在妄识中作活计,遂迷罔至此。千数百年来无辨之者,不亦异乎?
如实义者,心乃浑然不可分之全体,然不妨从各方面以形容之,则将随其分殊取义,方面不同,即是分殊。 而名亦滋多矣。夫心即性也。性者,本体之代语耳。 以其为吾一身之主宰,则对身而名心焉。《大学》言正心者,以心受蔽障而不得为身之主,是谓不正。故正心者,所以去心之障而反之于正也。 然心体万物而无不在,体万物者,犹言遍为万物实体。 本不限于一身也。不限于一身者,谓在我者亦即在天地万物也。今反求其在我者,乃渊然恒有定向,于此言之,则谓之意矣。渊然者,深隐貌,有实貌。恒字吃紧。这个定向是恒时如此,而无有一时或不如此的。 定向云何,谓恒顺其生生不息之本性以发展,而不肯物化者是也。生生不息之本性者,约言之,纯健纯净是其本性也。健则不坠退,净则无滞碍。物化者,人若殉物而失其性,即绝其生理,乃名物化。 故此有定向者,即生命也,即独体也。刘蕺山所谓“独体”,只是这个有定向的意。《大学》言“慎独”者,必慎乎此而勿瞒昧之耳。 依此而立自我,我者主宰义,此非妄情所执之我也。 虽万变而贞于一,有主宰之谓也。此云意者,即《大学》诚意之意。阳明以心之所发释意,此大误也。已发之意,求诚何及?或又以志言之,亦非也。这个有定向的意,即是实体,正是志之根据处。然《大学》于意言诚何耶?则以无始染污习气,常足以蒙蔽此意而另有所向。吾人恒乐于习气之顺其私,则常听役于习心,而对固具定向之意为诡辨,以便移其所向。此即自欺之谓也。自欺即违反其意之实,故言诚意。诚者实也,盖谓求其意之实而已。 若其感而遂通,资乎官能以趣境者,是名感识。亦可依官能而分别名之以眼识、耳识乃至身识云。 动而愈出,愈出者不穷貌。 不倚官能,独起筹度者,是名意识。眼所不见,耳所不闻,乃至身所不触,而意识得独起思维筹度。即云思维筹度,亦依据过去感识经验的材料。然过去感识既已灭,而意识所再现起者,便非过去材料之旧,只是似前而续起,故名再现耳。当再现时,意识固不必有藉于官能也。且不止再现而已,意识固常有广远幽深玄妙之创发,如逻辑之精严,及凡科学上之发明,哲学上之创见等等。虽未始不有资于感识所贻之材料,然其所创发者,较之感识底材料,其广狭相去,岂算数譬喻所能及耶。故意识有独起之能,诚不可知之秘也。 故心、意、识三名,感识、意识同名为识,与前所云意及心,共有三名也。 各有取义。心之一名,统体义胜。言心者,以其为吾与万有所共同的实体,故曰统体义胜。然非谓后二名不具此义,特心之一名,乃偏约此义而立,故说为胜。 意之一名,各具义胜。言意者,就此心之在乎个人者而言也,故曰各具义胜。然非识上无此义,特意名偏约此义而立,故独胜。 诚之一名,了境故立。感、意二识,同以了别境相而得识名。感识唯了外境,意识了内外境。内境者,思构所成境。 本无异体,而名差别,差别者,不一义。 则以此心之蕴奥难穷,无可执一隅以究其义也。如彼旧师,析为各体,心其如散沙聚耶,是亦戏论极矣。
附识: 心、意二名,皆斥体而名之也。必分别表之,而后其义不紊。识之一名,识,赅感识、意识而言。 则作用之异语。设复问言:“何谓作用?”应答彼言:作用者,乃以言乎体之流行,状夫体之发现,而假说作用。故谈作用即所以显体矣。若谓体上另起一种势用,其既起即别于体而为实有,如此始名作用者,是将体用看作两片,斯倒见也。又此中心、意、识三名,各有涵义,自是一种特殊规定。若在常途,则三名可以互代,如心亦得云识或意。 或复合成词,如意识亦得云心意或心识也。 而无所谓异义。《二十唯识论》曰:“心意识了,名之差别。”此中了者,具云了别。差别即不一之谓。盖言心亦名意,亦名识,亦名了别,只是名字的不一,却非此等名字各不同义也。 是在随文领取。
感识缘境,缘者缘虑。 唯是现量。亲得境相,名现量故。能缘识亲得所缘境之体相,名亲得境相。 如眼识缘青色时,识于青色确尔证知如是境相,绝不蒙昧,但虽证知而无分别。无分别者,以不同意识作解,谓此是青非非青等故,非青等三字作名词用,即谓红白等。 但冥冥证故。知而无分别故。 此时能缘人所缘,毫无间隔,即是能所不分,浑然一体而转,是名亲得境相。眼识缘色如是,耳识缘声,乃至身识缘所触,皆应准知。现量亲证,离诸虚妄。凡夫虽有,不自任持。感识现量,凡夫所有,但恒为散乱意识所眩,而于现量不能保任持守也。 僧肇有言:“夫人情之惑也久矣,目对真而莫觉。”
感识缘实境不缘假法,如青色,是为实境。至于色上有长短等相,则名假法。 如眼识缘色时,其色上长短等相,则由意识分别安立,长短等相,对待方显。意识分别力胜,而遍缘一切法,故乃观其对待,而分别此是长或短。 本非眼识所缘。但意识继起迅疾,又习相应故,不待计度,如眼识缘。意识继眼识起,本甚迅疾。又过去曾缘长短等相,有习气故,乃复现起,而与现在意识相应,故现在意识于现所缘长短等相,不待计度而知之。有如眼识一览便了也。
意识一切法,《摄论》所谓“无边行相而转”是也。然意识发展,由应境故,恒假感识以为资具,直趣前境。前境者,以境界现前显现故名。 观境共相,明辨而审处之,此其胜用也。然意识亦以恒应境故,遂有不守自性,即识起时便带境相故。如缘外色等境时,识上必现似外色等影像,虽复所缘本非外境,而识上亦现似所缘影像。此等影像亦如外境,同作所缘缘故。所缘缘,参考《唯识章》。 即于无法而起无解,识亦现似无之影像,是法本无而在识成境矣。故知意识常带境相,刚陷乎险中之象也。心本至刚,然发而为意识,则有物化之惧,故云陷险之象。 然意识作用,不唯外缘,而亦返缘。外缘者,缘外境界或筹度一切义理故。筹度义理时,识上变似所缘影像,此影像亦如外境。 返缘略说以二:一者于外缘时,自知知故,如方缘色而识自知知色之知故。缘者,缘知。知色之知,是识上外缘之用。同时又知此知色之知,则此知乃识上返缘之用。 二者全泯外缘,亲冥自性故。自性谓体。冥者冥证。亲冥者,返观自体而自了自见,所谓内证离言是也。盖此能证即是所证,而实无有能所可分。 或谓察识,或言观照,皆此返缘作用。以返缘力深故,了境唯心,斯不逐于境;会物为己,斯不累于物。于是照体独立,迥脱诸尘,虽在险而能出矣。根本既得,则差别无碍。知一切法而不留一法,泯一切相而不拒诸相。如是慧者名为正慧,以全体即智,妙用流行,智、慧分别,见《明宗章》。 识虽现起而不为患。盖有取则妄,离取则真;所缘既遣,能缘亦空。能缘空故;空相亦空,境相不生,洒落自在。斯名意识化,亦名意识解脱也。
识起缘境,作用繁复。但以疾转之势,摄多念于一念,浑沦锐往,莫测其几。略说五心,粗征厥状。五心者,初率尔心,次寻求心,三决定心,四染净心,五等流心。率尔心者,初堕于境,故名率尔,识初接境,名之为堕。 此唯一刹那顷。次刹那即起寻求故。 寻求心者,率尔初缘,未知何境,为了知故,次起寻求,欲与念俱。欲者希望,希望于境得决定故。念者记忆,忆念曾经,比度现境。 犹复难知,寻求更起,故寻求心,经通多念。通多念者,前念是一寻求心,后念似前心而起,却另是一寻求心也,非谓多念总是前心。 次起决定,印解境故。决定心,次寻求而起。 染净心者,决定既已,了知境界差别,或生乐受,或生苦受,是成染净。乐受无嗔即净,苦色起嗔便染。 等流心者,成染净已,次念似前而起,故名等流。等流者,谓相似而流。 即此等流,容多念起。多念起义,见寻求注。容者不定,盖有次念不起等流而另有创缘者,故置容言。
上述五心,试以例明。如闻“诸行无常”四声。四字各为一声。 意、耳二识,于“诸”声至而适创缘,是名率尔。率尔心已,必有寻求,续初心起。寻求未了,数数寻求,未决定知“诸”所目故。不知“诸”字所指目者为何。 缘“诸”字至寻求已,忽“行”声至。于“行”字上,复起率尔,以及寻求,爰至决定。决定知“诸”目一切“行”故。当缘“行”字时,“诸”字已灭,然有熏习连带解生。熏习者,习气之异语。缘“诸”字底心虽灭,而有余势续起不绝,是名习气或熏习。故后心因前心缘“诸”字底熏习与现所缘“行”字,连带而得生解。 缘“行”字至决定已,忽“无”声至。于“无”字上,更起率尔,亦起寻求,寻求诸行所“无”为何。为言无我,为言无常。 虽缘“无”字时,“诸”字“行”字并灭,而有熏习连带,复如前说。缘“无”字至寻求已,忽“常”声至。于“常”字上,复起率尔、寻求、决定,乃至等流。创起缘“常”,是为率尔。方在缘“常”,其前“诸”字、“行”字、“无”字,虽复并灭,以皆有熏习故,逮此缘“常”心起,由忆念力,即过去多字熏习,多字,谓诸、行、无等字。 连带现在字,现缘常字,为现在字。 于一刹那,集聚显现。故率尔后,即起寻求,诸行所无,果为无其常耶?旋起决定,印是无常。决定起已,染净、等流,方以次转。是故缘“常”字时,五心完具。即所缘四声,从“诸”至“常”,经历多念,事绪究竟,总成一念。前所谓摄多念于一念者,事实如此。夫始自缘“诸”,终至缘“常”,率尔等心,于一一字上,新新而起。其所历刹那之多,若纪以干支,奚止历亿兆京垓年岁?然心以疾转神速,长劫摄入一念。即在工绘事者,以万里悠长缩为方寸之图,可谓摄极长于极短,而犹不足以喻此心之妙也。
或疑心力冲进,于一一字不待析观。例如读文,实非字字而拟之,只任浑沦一气读去,便自成诵无讹。不知读出诸口,实根于心。声气之发若机括,似未宇字经心,实则尔时意、眼二识,于所缘文字,必一一字经率尔等心,等者,谓寻求、决定乃至等流。他仿此。 多念缘虑,绝无有一字可以疏略而得之者。但识转时,势用迅疾,不可思议。又因熏习与后念所缘连带,集聚起解。虽作用复杂,而行所无事,故若不曾字字经心也。斯已奇耳!或复难言:“审如此说,不亦专以动言心欤?”曰:此中且假诠动相,理实此心即动即静,即发即敛,即变即常,即行即止。行而不驰此心流行,当下全真,而无杂妄纷驰。 故止,变而有则故常,发而不散不散漫也。 故敛,动而不乱故静。夫唯滞于名言,则疑动而无静;若使会其玄极,斯悟静非屏动。
上来所说,心要略尽。此中心字,不作心、意、识三种分别,而但浑沦言之。意识、感识亦均名心。他处皆准知。 然言心而不及心所,则犹未究其变也。夫心所法者,本旧师所已成。见前。 所之为言,心所亦省云所。 非即是心。而心所有,心所法者,不即是心,而是心上所有之法。 系属心故,恒时系属于心而不相离。 得心所名。此叙得名之由。 惟所于心,助成、相应,具斯二义,势用殊胜。云何助成?心不孤起,必得所助,方成事故。成事者,谓心现起,了别境相。如事成就,此必待所为之助也。旧说心所亦名助伴者,以此。 云何相应?所依心起,叶合如一,俱缘一境故。然所与心,行相有别。行相者,心心所于境起解之相。 《三论言》“心于所缘,唯取总相。心所于彼,所缘。 亦取别相。”置亦言者,伏取总故, 《瑜伽》等论,为说皆同。唯取总者,如缘青时,即唯了青,青即总相。 不于青上更起差别解故。差别解者,即下所谓顺违等相是也。 亦取别者,不唯了青,而于青上更着顺违等相故。如了青时,有可意相生,名之为顺。有不可意相生,是之谓违。此顺违相,即受心所之相也。顺即乐受,违即苦受故。等者,谓其他心所。如了青时,或生爱染相,即是贪心所之相也;或生警觉相,即是作意心所之相也;或生希求相,即是欲心所之相也。自余心所,皆应准知。 旧说心唯取总,如画师作模,所取总别,犹弟子于模填彩,如缘青时,心则唯了青的总相,是为模。而心所则于了青的总相上更着顺违等相,便是于模填彩。 可谓“能近取譬”已。然二法心及心所。 根本区别云何?此在旧师,未尝是究。虽云种别,彼言心及心所,各有自种。 种义齐故。如彼所计,心有自种,心所亦有自种,种虽不共而种义自相齐,即无根本区别可得。 矧复析心至种,如析色至微,是谓戏论,如前破讫。据实言之,心既即性,义亦详前,性者体义。心即本体,前已说故。 故知此心发用壹本固有,感通莫匪天明。若心所者,则乃习气现行,现者显现,行者流行。 斯属后起人伪。心所即是习气。而习气者,则形生神发而后有,故云后起。人伪者,以此习气为吾人有生已来一切经验之所积累,本非天性固有。唯是一团幻妄势力,厚结而不散失,故言人伪。 覆征前例:了青总相,不取顺违,纯白不杂,故是天明。虽复了青而更着顺违等相,串习所成故,足征人伪。据实而谈,心乃即性,所唯是习,根本区别,斠然若兹。心即性故,隐而唯微。人之生也,形气限之。其天性常难表现,故曰隐而微。 所即习故,粗而乘势。习与形气俱始,故粗显。习成为机括,故云乘势。 心得所助而同行有力,心本微也,得所助同行而微者显矣。 所应其心而毋或夺主,心本是主,所本是伴,但伴易夺主,不可不慎也。 则心固即性而所亦莫非性也。反是而一任染数纵横,以役于形、溺于物,染数者,即诸烦恼心所,详见下章。数者心所之别名。心所头数多故,亦以数名。 而心乃受其障蔽而不得显发,是即习之伐其性也。习伐其性,即心不可见而唯以心所为心,所谓妄心者此也。妄心亦云妄识。
夫习气千条万绪,储积而不散,繁赜而不乱。其现起则名之心所,其潜藏亦可谓之种子。旧以种子为功能之异名,吾所弗许。详《功能章》。 然习气潜伏而为吾人所恒不自觉者,则亦不妨假说为种子也。即此无量种子各有恒性,不遇对治即不断绝,故有恒性。 各有缘用,缘者思量义。种子就是个有思量的东西,不同无思虑的物质,但思量的相貌极微细耳。 又各以气类相从,如染净异类故。 以功用相需,而形成许多不同之联系。即此许多不同之联系更互相依持,自不期而具有统一之形式。既具有统一之形式,便知是全体的。 古大乘师所谓赖耶末那,或即缘此假立。小乘有所谓细识者,细者深细。 亦与此相当。今心理学有所谓下意识者,傥亦略窥种子之深渊而遂以云尔耶。习气潜伏,是名种子,及其现起,便为心所。潜之与现,只分位殊,无能所异。旧说心所从种子生,即是潜伏之种子为能生因,而现起之心所为所生果。因果二法条然别异,如谷粒生禾。真倒见也。 故知种子非无缘虑,但行相暧昧耳。前所谓各有缘用者是也。旧说种子为赖耶相分即无缘虑,必其所生识方有缘虑,此大谬误。然欲明其谬误之故,则非取其学说之全系统而论列之不可。此不暇详。 然种子现起而为心所之部分,与其未现起而仍潜伏为种之部分,只有隐显之殊,自无层级之隔。或计种子潜伏,宜若与彼现起为心所者,当有上下层级之分,此甚误也。无量习心行相,此云习心者,习气之代语。 恒自平铺,一切行相互无隔碍,故云平铺。 其现起之部分,心所。 则因实际生活需要与偏于或种趋向之故,而此部分特别增盛,与识俱转。俱转谓与意识及感识相应故。 自余部分种子。 则沉隐而不显发。故非察识精严,罕有能自知其生活内容果为何等也。若染污种子增长,则本心日以梏亡,即生活内容日以枯竭,剥其固有之生理以殉物而终不自觉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