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世子
唐、虞之有天下也,皆选贤而禅,历试而后授之,则既知其有天子之德,托以天下而亡所虑。夏后氏知其不可继,而将有大奸饰德,欺中智以猎大位者,于是而与子之法立焉。孟子曰:“其子之贤不肖,天也。”圣人不能取必于天而相天之事起,故豫建世子而夙教之以孝友中和之道,以育其德。大戴氏及贾生皆推言三代有道之长莫不本此,旨哉其言之也。此篇之旨,亦以是为有天下国家者平治之本图,盖与大戴、贾生之所称述同其归趣,而以孝悌为立教之本,礼乐为成德之实,尤为宏深而切至。顾其为文,杂辑众论而非一致之言,未能裁正而著明之。若周公践阼之文,乱人窃之以成其逆行,梦与九龄之事,妄人资之以伸其诬说。是以学者或病之,而要诸记者立言之本旨,则固未有失也。善读者通其意而勿滞其辞,斯得之矣。凡十一章。
文王之为世子,朝于王季,日三,鸡初鸣而衣服,至于寝门外,问内竖之御者曰:“今日安否,何如?”内竖曰:“安。”文王乃喜,及日中又至,亦如之。及暮又至,亦如之。其有不安节,则内竖以告文王。文王色忧,行不能正履。王季复膳,然后亦复初。 朝,直遥反。三,悉暂反。衣,于既反。莫,漠故反。复,苏服反。
“朝”,见也。古者通谓见尊者曰“朝”。“内竖”,奄人之少者。“御者”,当日直侍者也。“节”字或衍文,旧说以为居处故事,亦略通。“履”,蹈地也。此节记问安之礼。
食上,必在视寒暖之节。食下,问所膳。命膳宰曰:“末有原。”应曰:“诺。”然后退。 上,时掌反。暖,况远反。下,户嫁反。
“上”,进也。“在”,察也。而有存意。“寒暖之节”,食之温凉,以天时为“节”也。“下”,彻也。“所膳”,谓所食多少及所嗜厌。“末”,勿也。“原”,如“禁原蚕”之“原”,再也。诸侯日食特牲,同杀异饪。“退”,适其私寝也。此节记视膳之礼。文王之德至矣。而其日操存于心而不敢略者,惟此问安视膳之节。盖孝者万行之原,而仁敬慈信之率由此以生也。观其忧喜之形于色也,根心以发,初无所容心焉;盛德之至,生知而安行之,诚非可学焉而至者。然人能取法以自力于行,虽诚或未至,而敦行既久,不生厌倦,则仁孝之心将油然以生而渐几于自然,所谓“文王我师”而人“皆可以为尧、舜”者,夫岂远乎哉!
武王帅而行之,不敢有加焉。文王有疾,武王不说冠带而养。文王一饭亦一饭,文王再饭亦再饭,旬有二日乃间。 帅,所律反。说,他话反。养,余亮反。饭,扶晚反。有,与“又”同。间,如字,俗读去声者,非。
“帅”,循也。“不敢有加”者,孝子之情各有特至,固无成法之可拘;而武王以文王为人伦之规矩,恒以不及为忧,无欲过之心也。“冠带”,养疾者必朝服也。“间”,愈也。言“旬有二日,乃间”者,记武王服勤养疾浃旬不懈,逮其瘳而乃安,即上文“然后亦复初”之意。
右第一章。此章记世子之德以孝为本。文王躬行以为家法而武王承之,故周家仁孝之教施及后世、率以是为立教之本,而弟友之德,礼乐之实,原此而生。盖一篇之纲宗也。
文王谓武王曰:“女何梦矣?”武王对曰:“梦帝与我九龄。”文王曰:“女以为何也?”武王曰:“西方有九国焉,君王其终抚诸?”文王曰:“非也。古者谓年龄,齿亦龄也。我百、尔九十,吾与尔三焉。”文王九十七乃终,武王九十三而终。 女,羊洳反。
“龄”,齿也。“梦与九龄”者,梦生九齿,若天授者。“吾与尔三”者,时文王已九十七,神气之间自知将终,谓书己不足百年,当以与武王也。然此所记,出于流传而未知其信否。且“君王”之称,始见于《春秋传》子革之对楚子,战国僭号者因之。文王终为西伯以服侍殷,必无此称,汉儒乃据之以为文王受命称王之证,其亦诬矣。古者六十闭房,谓武王九十三而终,而成王尚幼,亦古今之积疑,要皆周末游士之说,不足信也。若记者之录此,特以见文王父子之间慈孝乐恺,以终上章之意,其他无足取矣。
右第二章。
成王幼,不能莅阼。周公相。 相,息亮反。
“莅阼”,谓行天子之事。“相”,以冢宰听总己之治也。记此者,以见成王即位尚幼则武王存时固不能学世子之礼,而周公欲教之难也。既云“周公相”,则其非摄位亦不待辩而明矣。
践阼而治,抗世子法于伯禽,欲令成王之知父子君臣长幼之道也。 令,力呈反。长,丁丈反。
“践阼”者,践周公宫中之阼阶也。子幼与父同宫,升降皆自西阶。“阼”,父阶也。“治”,犹教也。“抗”,举也。“父子君臣长幼之道”,所谓“一物而三善备”者也。按经文言践阼而抗教伯禽,则“践阼”者,以对伯禽言之,既亡疑其为周公之家政。汉儒不审,乃谓周公践天子之阼,以授篡逼者之口实,则文义不通而流为祸始,可不慎乎!
成王有过则挞伯禽,所以示成王世子之道也。
过则必挞,大学之法也。入学以齿,无贵贱之足殊矣。
文王之为世子也。
上三章总题篇策之辞,戴氏忘删之。
右第三章。此上三章总记有周三世世子之礼,至于成王,时势已诎,而周公行礼以伸之,所以世载令德,开太平而为有道之长也。
凡学,世子及学士,必时。 学,与“敩”同,产教反。下并同。
“学”,教也。“士”,谓公卿、大夫、元士之適子与乡遂之俊选升于大学者也。当其可之谓“时”。
春夏学干戈,秋冬学羽龠,皆于东序。小乐,正学干大胥赞之。龠师学戈,龠师丞赞之。
“干戚”,武舞,“羽龠”,文舞,春夏阳而敩武,秋冬阴而敩文,所以节宣之也。“东序”,夏学名,周以为大学。序有堂无室,便于舞也。“乐正”,于《周礼》为乐师,有天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大夫为大乐正,士则小乐正也。“学干”,干戚兼敩之,不言戚,省文。“大胥”之职,春入学合舞。“赞”,协助也。学者众多,须分教相协助也。“龠师学戈”,“戈”当为“龠”字之误。《周礼》“龠师教国子舞羽吹龠”,无教戈戚之文。龠师中士四人,二为正,二为丞。此节记教乐舞之事。
胥鼓《南》,春诵夏弦,大师诏之瞽宗。秋学礼,执礼者诏之。冬读书,典书者诏之。礼在瞽宗。书在上庠。
“胥”,合也。“鼓”,鼓瑟;《南》,《二南》之诗。其“诵”则《关雎》《鹊巢》以下三章之音节。其“弦”则堂上之瑟与歌相和者,合次比弦,歌使相叶也。堂上之乐,瞽工所奏,而学子习者,以其为乐德之本。孔子所谓“不为《周南》《召南》,正墙面而立”也。“诏”,告也;谓口授其读也。“执”,习也。“礼”,五礼。“书”,四代之简册。“典”,犹知也。“执礼”“典书”,盖保氏之分教者。“瞽宗”,殷学,周为国学。“上庠”,虞学,周为小学,二者皆有室,故于弦诵书礼便也。此节记教诵习之事,与教舞分四时互教之,盖诵习日课而舞间举,不相妨也。
凡祭与养老乞言,合语之礼,皆小乐正诏之于东序。
养老而乞其言,有请受之礼,“合语”者,旅酬时更相称述右语为奖戒,所谓“于旅也语”也。上节言“秋学礼”者,诵习礼文;而此诏礼,演习其容仪也。行礼者必于敞阔之地,故于序为便。
大乐正学舞干戚。语,说命,乞言,皆大乐正授数。
“大乐正”三字盖衍文。“语”,即合语。“说命”者,称说告命,即乞言之礼也。“授数”,授以所当习而分其段序,使以渐学也。此统上文三节而言,自敩干戚至乞言之礼;小乐正以及典书者分科教授,而因其敏钝之差各授以数,次第课其成者,则大乐正总之也。大乐正,乐师之长。
大司成论说在东序。
“大司成”,大司乐也。“论说”者,自乐舞以至弦诵书礼礼容,其音容文句各有分教,而义趣之所以然者,为发明之,使达于礼乐之原。《周礼》所谓“以乐德乐语乐舞教国子”,盖即语舞之中而中和只庸孝友之德寓焉,大司成进其可与语上者而深论之也。集众论说,亦须敞阔,故于序为便。此上五节,皆以记教者分教合教之序与时地之宜,所谓“当其可之谓时”也。
凡侍坐于大司成者,远近间三席,可以问,终则负墙。列事未尽,不问。 间,如字,古闲反。
“间”,中间所容也。席长三尺三寸有奇。“三席”,所谓函丈也。“负墙”,屏退向后,待次问者。“列事未尽”,谓司成方陈列其事义以相告,辞未尽也。“不问”,不敢躁搀师说。自此以下至章末,记教者学者之礼仪与选贤士之制。前五节乃立教之体,而此节以下则鼓舞作兴之用也。
凡学 句 ,春 句 ,官释奠于其先师,秋冬亦如之。 学,如字,下并同。
“学”,入学也。“官”,谓官备其物而为之师者主其奠也。“释”,舍也,置也。“奠”,所陈设也;盖用脯醢及菜。荐馔酌酒于筵而无尸谓之“奠”。“先师”,谓传授道业者。不言夏,盖省文。四时异业,各一奠也。
凡始立学者,必释奠于先圣先师。及行事必以币。 及,盖“乃”字之误。
“立”,犹兴也,谓“始学”者,入学之初也。“先圣”,作《诗》《书》《礼》《乐》者。“乃行事”,谓奠已乃受业也。“以币”者,重始进,异于四时之常奠。
凡释奠者,必有合也,有国故则否。凡大合乐,必遂养老。
“释奠”,谓四时之奠。“合”,合乐。言“有合”者,别于大合也。学乐之始,人习一节,合则合众之所已熟者而使之成章;“大合乐”则合乐之大成也。四时释奠之后心合乐者,以考其小成也。“国故”,国丧也。大合乐,天子视学时。“遂”者,踵事之辞,大合乐之明日也。乐成而终,教之以孝养之事,所以劝之于乐德也。此上四节统教世子及学士而言,盖敬业尊师,无贵贱一也。
凡语于郊者,必取贤敛才焉。或以德进,或以事举,或以言扬曲艺,皆誓之以待又语。三而一有焉,乃进其等,以其序,谓之郊人,远之于成均,以及取爵于上尊也。
“郊”,谓郊外,乡州之庠序。“语于郊”者,郊学不备礼乐之教,无以考其成否,故于饮射之日、旅酬之际,试诸合语而观其义理之通塞、威仪之得失也。“取贤敛才”者,乡州之长,取敛之以贡也。“事”,能也。“言扬曲艺”者,记习六艺。虽不能皆通晓,而知其一艺,能以言语发明其义也。“誓”,戒也,期也;期以且升而戒之进修也。“又语”,后复饮射而语也。“三”,即德、事、言。“一有”,谓成其一也。“进其等”者,差等而进之,若今国子监积分法,渐升为上舍也。“以其序”者,乡岁有常贡,先进等者先贡之也。“远”,盖“达”字之误。其曰“郊人”者,升之司徒而后谓之“选士”,其初进等而待序以升者则谓之“郊人”,言郊学之俊民也。“成均”,大学也。“达于成均”者,由司徒而达。《王制》所谓“升于学者曰造士”也。“以及”者,渐进之辞。“取”,酌也。“取爵于上尊”者,《燕礼》尊两方壶于东楹之西以酌卿、大夫、士,尊两圆壶于门西以酌士旅食者,东楹之方壶对门西之尊为上尊,酌之于上尊,则升而为士矣。《王制》所谓“升诸司马曰进士,论定官之”也。此节记学士之所由升。出自寒素,而及其升学则与世子齿而受业,虽选之极慎,而入学以后教之之道则贱不殊贵。盖周遍平均而相奖以成也。
始立学者,既兴器用币,然后释菜,不舞不授器乃退,傧于东序,一献,无介,语可也。
“兴”,作也。“器”,谓《象》舞之干戚羽龠也。既学舞,乃兴作其器而授之。“用币”者,以币见于师也。“释菜”,即“释奠”,奠有菹菜。“不舞”,谓初入学,习弦诵书礼而未学舞也。未学舞不授器,则不用币矣;惟释菜于先圣先师,退行傧礼而已。“傧”,以酒若醴礼其师也。“无介”“一献”者,其礼简,事师质,不备文也。“语”,以道古今、劝德行,于学为宜,故虽礼简,而可于一献之后旅酬以合语也。用币者必傧,傧者不用币。学始于弦诵书礼,其礼简;终于舞,其礼繁。学以舞为重,所谓“成于乐”也。此节记事师之礼,又兼世子、学士而言之。
教世子。
亦篇策之题辞。
右第四章。此章言大学教世子以礼乐之事,而下章则以申明此章之义。
凡三王教世子必以礼乐。
礼乐之教,前章备矣。前章但详周之教法,而此通言三代之道同也。教亦多术,而先王之所尚者惟礼乐,其以正情而饰性者密矣。不此之务,将有如秦之师吏,汉之杂用黄、老、申、韩,以及六代之竞巧于诗赋,导之于淫辞而长乱源者,况于托诸宦官宫妾之手,而仅以讲读为文具者乎。
乐所以修内也,礼所以修外也。
乐以调性情之戾而移之,礼以正威仪之失而闲之,内外交相养也。
礼乐交错于中,发形于外。
礼以修外,而威仪既饬,则入而感其庄敬之心,以安于节而志意欣畅,斯敬和一矣。乐以修内,而性情既顺,则出而形诸气体之间,无所强而从容中度,斯威仪定矣。内外交养,而肌肤筋骸与神明志气浑然一善,无有间也。
是故其成也怿,恭敬而温文。
“成”者,涵泳于教而德器成也。“怿”,和也。“恭敬”,礼之验;“温文”,乐之验。礼中乐和,各有其征,而和怿一也。故周子曰:“中也者,和也。”以此为教而至于成德,则端庄恺易,沦浃充满,气质化而加于物者,自无不顺人情以达天理。元后之为民父母者,此也。
右第五章。
立大傅、少傅以养之,欲其知父子君臣之道也。大傅审父子君臣之道以示之,少傅奉世子以观大傅之德行而审喻之。大傅在前,少傅在后。 大,他盖反。少,诗诏反。行,下孟反。
“大傅、少傅”,皆教世子之官也。上二章言世子入大学之事。此章所言师、保、傅之教,则自未入学之先,通乎学成之后与自学归沐之时,恒有教导之官以养其德。“养”者,从容涵育之谓。父子君臣之道,非犹夫大学之教可程功计效而责其成,惟日与居游,躬行倡导,察微知著,先事而旁喻之,使自得也。“审”者,慎于微而使验于心也。“观”,察也。大傅在世子之侧,无事亲之事,但其躬行敦厚,动必以礼,与忠孝之理同原一致,察其所以用心而道不远矣。“前”,谓倡率之。“后”,谓劝进之也。
入则有保,出则有师,是以教喻而德成也。师也者,教之以事而喻诸德者也。保也者,慎其身以辅翼之而归诸道者也。
“师”“保”不别言大、少者。天子有三公三孤,世子不得齐于君,傅则二,而师、保各一也。“入”,退居燕寝。“出”,在外寝也。“教喻”,谓素知其理,则以入学而承司成之教,类通而易晓也。“事”,古事可为训戒也,察于善恶得失之微,则心能得其理矣。“慎其身”,谓节其嗜欲,谨其居处也。动无非礼,则皆合于当然之则矣。三公之序,首师、次保、次傅,而此以傅加于师保之上,大、少独备官者,以傅司君臣父子之教,而世子之德莫尚于孝,故尤重焉。率中材之资,皆可以为文王,惟此焉尔矣。
《记》曰:“虞、夏、商、周,有师保,有疑丞,设四辅及三公,不必备,惟其人,语使能也。”
“疑丞”之义未详。朱子曰:“疑者,有疑即问之意。丞,贰也。”大傅示以道,盖即“疑”;少傅贰于大傅,盖即“丞”也。师、保、疑、丞为“四辅”,世子之官;大师、大保、大傅为“三公”,天子之官也。二者皆惟德能任之者使为之,无其人则姑阙而摄之,引古《记》以明天子慎选官僚,均于三公之重也。
君子曰:“德德成而教尊,教尊而官正,官正而国治,君之谓也。” “曰德”之“德”,衍文。治,直吏反。
君德成于预教之日,则及其嗣居大位,知德之为贵而尊尚教理,以覃敷于下,造就贤材,斯官莫不正而国以治也。“君”,盖“此”字之误。
右第六章。此章言教世子之道以父子君臣为立教之本,与第一章之义相为贯通,四辅养之以素,而文王无不可师矣。
仲尼曰:“昔者周公摄政,践阼而治,抗世子法于伯禽,所以善成王也。”
夫子之言止此,记者引之以证第三章之所言,且以更端起下意也。“摄政”,谓三年总己以听时。
闻之曰:“为人臣者,杀其身有益于君,则为之,况于其身以善其君乎!周公优为之。” 于,缊俱反。
“于”,与“迂”同;委曲而远于事情也。文、武之事亲,非王季、文王抗法而督责之。君子不教子,而事亲之礼尤非为人父者之所教责,周公抗法于伯禽,有不逮则挞之,是远于父子之常道而委曲为之也。优,无所勉强也。
是故知为人子,然后可以为人父;知为人臣,然后可以为人君;知事人,然后能使人。
仁敬孝慈,其根于恻怛忠恕之心则一也。此明世子事亲之道为君德之本,而不可不学之意。
成王幼不能莅阼,以为世子则无为也。是故抗世子法于伯禽,使之与成王居,欲令成王之知父子君臣长幼之义也。 “无为”之“为”,于伪反。令,力呈反。长,丁丈反。
重言“成王幼不能践阼”者,以见正在须教之时也。“无为”,言无可效其孝养。兼言“长幼”者,谓弟子幼少所宜修之职也。
君子于世子也,亲则父也,尊则君也。有父子之亲,有君之尊,然后兼天下而有之。
“有”者,存而不忘之谓。至性之爱敬恒存于中,无所放逸,乃以怀万邦黎民,而迩不泄,远不忘,一以贯之矣。《书》曰:“惟圣罔念作狂,惟狂克念作圣。”此之谓与!
是故养世子不可不慎也。
周公迂其身且惟恐成王之失养,况于为之君父者乎!
右第七章。此章申明第三章之意,以明孝为立教之本,而养世子者必以此为重也。其言“养”者,即上章师保疑丞之所审喻而辅翼之谓。
行一物而三善皆得者,惟世子而已,其齿于学之谓也。
“物”,事也。“齿于学”,谓入大学习干羽弦诵书礼之事,行立进退,与学士以齿序于先生之前。
故世子齿于学,国人观之曰:“将君我而与我齿让,何也?”曰:“有父在则礼然,然而众知父子之道矣。”其二曰:“将君我而与我齿让,何也?”曰:“有君在则礼然,然而众著于君臣之义也。”其三曰:“将君我而与我齿让,何也?”曰:“长长也,然而众知长幼之节矣。”故父在斯为子,君在斯谓之臣,居子与臣之节,所以尊君亲亲也。故学之为父子焉,学之为君臣焉,学之为长幼焉,父子君臣长幼之道得而国治。语曰:“乐正司业,父师司成,一有元良,万国以贞。”世子之谓也。 长,丁丈反。治,直吏反。
臣言“谓之”者,世子无臣道,惟对君则“谓之臣”尔。“业”,羽龠弦诵之务。“成”,德之成也;谓乐正所司教者业耳。而尊师尚齿,成三善之德,则天子命之而师传喻之也。一有之“有”,当作“人”。“元”,大也。“良”,善也。行一事而三善备,其善大矣。“贞”,正也。父子君臣之伦正,而莫不正也。
周公践阼。
亦篇策之题辞。
右第八章。此章申言第四章入学之事。而第四章所记乃受业之方,此章则专就请齿让而明尊亲之义。盖此篇之旨,以孝悌为本,以礼乐为用。修之门内,诏之师傅者,孝悌之实;习之学宫者,礼乐之务。而此章则于学宫而见孝悌之理,盖孟子所谓“孝悌为礼乐之实”,无所往而不以此为亟也。孝悌者,生于人之心而不可以言喻者也。请求其理则迂阔而辞不能达,科以为教则饰行而非其自得,故先王所以化成天下者,惟躬行而使人之自生其心,则不待言孝言悌而已众著之矣。古人诱掖扶进之大用,洵非后世之所能与也。
庶子之正于公族者,教之以孝悌睦友子爱,明父子之义,长幼之序。 弟,大计反。“子爱”之“子”,祥之反。长,丁丈反。
“庶子”,于《周礼》为“诸子”,庶亦诸也。庶子之官掌国子之倅,有大事则率国子以致于世子,惟所用之,使之修德学道,春合诸学,秋合诸射,以考其艺而进退之。国子之倅者,公卿大夫之適子,与世子同入太学者也。国子在学,则与世子友以劝进于道艺,其在宫中守卫而听政令,则惟世子之所使。故王者之教世子,既有师保疑丞以辅之,大司成乐正以敩之,而尤慎其所与游,而听其令者统受正于庶子之官,则世子左右近习莫匪正人,而养其德者备矣。“正”,督正之也。国子受业于学,而尤必庶子之官教之德行者,亦犹世子之有四辅也。凡国子之倅,自公卿至元士之適子皆在焉,而徒言“公族”者,周道亲亲,以公族为重。举其重者以统异姓也。“睦”者,和于宗族。“友”者,惠于朋友。“子”与“慈”通。爱人曰“子”,爱物曰“爱”。
其朝于公,内朝则东面北上,臣有贵者以齿。 朝,直遥反,下同。
“其”者,指庶子所掌之国子而言,下文放此。言“公”者,别于世子私朝之称。“内朝”,在路寝庭内、庶子掌正其朝位。“北上”,齿长者上也。“臣”,国子之已仕者,其未仕者谓之“游倅”。虽已仕而贵,与未仁而为游倅者,一皆以齿序也。
其在外朝,则以官,司士为之。
“外朝”,路寝门之外庭。“以官”者仕者贵也。“为”,治也,亦谓掌正其位序。
其在宗庙之中,则如外朝之位,宗人授事,以爵以官。
如外朝之法,位以官也。“宗人”,大宗伯。“授事”,颁之执事。“爵”,父爵也。“以官”者,所司当奉之职。“以爵”者,非常职则以贵贱为大小也。
其登馂献受爵则以上嗣,庶子治之。
“登馂”,登堂而馂,《祭义》所谓“贱馂贵之余也。”庶子馂当在士馂之后,登馂者盖八人。“献受爵”,兼祭、燕而言。《燕义》所谓“士举旅行酬而后献庶子”,其献之亦如献士,其长一人升西阶上拜受爵,余则自旅酌也。“上嗣”,父爵之尤贵者。“治”犹为也。叙次其贵而作之登馂受爵也。国子于宗庙朝廷之中,或以齿,或以位,或以父爵,长长尊尊贵贵之义并行,而父子君臣长幼之教寓乎其间矣。
虽有三命,不逾父兄。
谓元士之子也。“不逾”者,谓车服礼秩。此上兼同姓、异姓而言。
其公大事则丧服之精粗为序,虽于公族之丧亦如之,以次主人。
“公大事”,国丧也。国子于君及君之母、妻、长子,虽斩衰不殊,而次序哭位则以其本属之远近,一如士。丧服精粗之数,粗者居精者之上,使不失其亲疏之等也。“公族”,王之同姓也。“次主人”,继主人之哭位西面北上也。得以其本属之亲疏交于君,所谓“教之以睦友”也。此专主公族而言。若异姓之国子,则皆序于士之下。
若公与族燕,则异姓为宾,膳宰为主人,公与父兄齿。族食,世降一等。 食,祥吏反。
“若”,如也;谓公族国子丧纪之位,序亲疏而不以贵贱,其义如燕食之序,以世次齿,以睦族为道也。“公”者,统天子、诸侯之辞。凡燕礼,必别命一人为宾而不宾其所与燕者,不以礼劳之也。“膳宰为主人”,则以优君也。“齿”者,昭穆各自为齿。“食”,《大传》所谓“缀之以食”,盖合食于宗子之家也。“世降一等”,位各少退也。燕言齿亦世降,食言世降公亦与其等齿,互文也。
其在军,则守于公祢。公若有出疆之政,庶子以公族之无事者守于公宫。正室守大庙,诸父守贵宫、贵室,诸子诸孙守下宫下室。 大,他盖反。
“公祢”,谓军行所载迁主。谓之“祢”者,在外亲之之辞。“守”者,守其齐车。“政”,事也。“公族”,亦谓其为国子者。“无事”,谓若《周礼》有兵甲之事,则授之车甲,合其卒伍,以从军而守公祢;其不行者,则无即戎之事而居守也。“正室”,宗子之适嗣也。“诸父”,与君为父行者;虽为君之父行,虽有父在,犹为国子之倅。“宫”,宫门。“室”,堂户。“贵”谓路门、路寝。“下”,闱门、燕寝也。此言君敦信本支之子弟而与同休戚,盖亦教以友睦子爱之义也。
五庙之孙,祖庙未毁,虽为庶人,冠、娶妻必告,死必赴,练祥则告。族之相为也,宜吊不吊,宜免不免,有司罚之。至于赠赙承含,皆有正焉。 冠,古乱反。取,七句反,下同。免,亡运反。含,户暗反。
“告”“赴”,则君必赐恤之矣。“族”,谓自公以外之族众也。“相为”,互相吊哭也。六世以外则“吊”,五世则“免”。“有司”,典丧礼者。“承”,襚也。丧礼:庶兄弟之襚,使人将命承进之也。“正”,常也。此言君睦族之道,所以立教自己,而为国子之倡也。
公族,其有死罪,则磬于甸人,其刑罪,则纤 亦告于甸人。公族无宫刑。狱成,有司谳于公,其死罪,则曰:“某之罪在大辟”;其刑罪,则曰:“某之罪在小辟。”公曰:“宥之。”有司又曰:“在辟。”公又曰:“宥之。”有司又曰:“在辟。”及三宥,不对,走出,致刑于甸人。公又使人追之曰:“虽然,必赦之。”有司对曰:“无及也。”反命于公,公素服不举,为之变,如其伦之丧,无服,亲哭之。 纤,之林反。告,居六反。辟,婢亦反。为,于伪反。
“公族”,通五世内外而言。悬缢杀之曰“磬”。“甸人”,掌郊野之官,署在郊外。刑杀即之,隐其恶也。“纤”,刺也;谓墨刑。“ ”,割也;谓劓刖。“无宫刑”者,不绝其类,代之以髡。“告”,本“鞠”字之误。读书用法曰“鞠”,谓将就刑而数其罪以服之也。“谳”,白也;白其罪状。“在”,犹当也。“无服”,不为之缌衰吊服。“亲哭之”者,为位而哭,不往吊。此言睦友同姓之厚,有罪必矜,所以为立教之本,而养成子姓之仁厚以夹辅世子者,其德远也。
公族朝于内朝,内亲也;虽有贵者以齿,明父子也。外朝以官,体异姓也;宗庙之中以爵为位,崇德也。宗人授事以官,尊贤也。登馂受爵以上嗣,尊祖之道也。丧纪以服之轻重为序,不夺人亲也。公与族燕则以齿,而孝悌之道达矣。其族食世降一等,亲亲之杀也。战则守于公祢,孝爱之深也。正室守大庙,尊宗室而君臣之道著矣。诸父诸兄守贵室,子弟守下室,而让道达矣。五庙之孙,祖庙未毁,虽及庶人,冠,娶妻必告,死必赴,不忘亲也。亲未绝而列于庶人,贱无能也。敬吊临赙赗,睦友之道也。古者庶子之官治而邦国有伦,邦国有伦而众乡方矣。 弟,大计反。杀,色盖反。大,他盖反。乡,许亮反。
“内亲”,谓门内以亲亲为重也。“父子”,犹言昭穆。“体异姓”者,与异姓合序官爵,不疏远之也。“不夺人之亲”者,谓因其本服而得伸其恩也。“孝”者,慎奉其先;“爱”者,不使冒行陈也。“有伦”,谓人伦得其叙。“众”,谓国子也。“乡方”者,习于尽伦之道,则皆知以孝悌友睦子爱为法也。此总结第二节以下九节而申明其意,一皆庶子之官所掌。以见王者立庶子统国子,政令礼仪之间,无非修明父子长幼之伦,即事而垂为至教,皆所以壹之于正而为豫养储德之资也。
公族之罪,虽亲不以犯有司,正述也,所以体百姓也。刑于隐者,不与国人虑兄弟也。弗吊,弗为服,哭于异姓之庙,为忝祖远之也。素服居外,不听乐,私丧之也,骨肉之亲无绝也。公族无宫刑,不剪其类也。 远,于怨反。
“犯”,干也。“有司”,执法之官。“不以犯”,谓不挠法而必使有司谳鞠之。“术”,法也。“体百姓”者,不纵所亲以贼百姓。“虑”者,以为患而计除之也,此申明第十一节之义,其事虽非庶子之官所掌,而所以处公族者,情法两伸,使之奖于善而惩于恶,以尽人伦之理,则亦皆国子所由正而法无非教矣。
右第九章。
天子视学,大昕鼓征,所以警众也,众至然后天子至。乃命有司行事,兴秩节祭先师先圣焉,有司卒事,反命。 卒,子律反。
“昕”,旦也。“大昕”,周正季春之朔旦,夏正之元旦也。“鼓征”,鸣鼓以召学士。须众至天子乃至者,欲令皆近天子之光以劝于学也。“乃命”者,视学事毕而乃命之,以其明日行释奠之事也。“秩节”,常礼也。“卒事”,明日祭毕。“反命”,告礼成。
始之养也,适东序。
“养”,养老。“始之”云者,对下文“命诸侯群臣养老”而言,天子先之也。“适”,天子适也。养老于学者,使众著于长幼之义也。既视学而后又适学养老,礼不相沿,各异其日。
释奠于先老,遂设三老、五更、群老之席位焉。适馔省醴,养老之珍具,遂发咏焉。退修之,以孝养也。 更,古衡反。“养也”之“养”,余亮反。
“先老”,谓前所养之老也。“三老”,达于三才之道。“更”,历知也。“五更”,习知五常之节者。三老、五更各一人,余为“群老”,皆所谓“国老”也。其席位:三老如宾,当户牖间,南乡;五更如介,西阶上,东面;群老如众宾,继三老而西。“适”,调;“省”,视也;天子皆亲之。“珍”,八珍,详见《内则》。“发咏”,老、更入门而乐作也。“退修”之义未详,盖有阙文。大要谓天子亲馈之礼。
反,登歌《清庙》,既歌而语,以成之也。言父子君臣长幼之道,合德音之致,礼之大者也。
“反”字之义未详,盖有阙误。旧说以为老、更受献毕,立西阶下,待献群老毕,乃反升席,未知是否。“登歌”,堂上之歌。“语”,合语也。“成”者,歌与语意相成也。“父子君臣长幼之道”,谓所语者。“德音”,谓《清庙》之歌也。清庙以歌至德之形容,而其理则不外乎尽伦之事,其致一也。
下管《象》,舞《大武》,大合众以事,达有神,兴有德也。
“下管”,堂下笙奏;《象》,其曲也。奏《象》则舞《大武》,故《武》亦或谓之《象》。“大合众”以下十二字有阙误;大要谓大合盛乐以事老、更,通其事于宗庙,贵齿尚德之意。
正君臣之位、贵贱之等焉,而上下之义行矣。
错简误在此。疑在前章“尊祖之道也”之下。
有司告以乐阕。王乃命公、侯、伯、子、男及群吏曰:“反养老幼于东序,终之以仁也。”
“阕”,终也。乐阕则礼成矣。“公、侯、伯、子、男”,来觐而与燕者。“群吏”,乡遂之长。“反养老”,归其国邑行养老之礼也。“幼”字衍文。“仁”者,孝养普遍之谓。
是故圣人之记事也,虑之以大,爱之以敬,行之以礼,修之以孝养,纪之以义,终之以仁。是故古之人一举事而众皆知其德之备也。 “记”字误,当从下文作“举”。
“虑”,谋也。“爱之以敬”者,诚爱之则不忍亵之也。按此节乃总结上文之辞,以明养老之义,必皆有所承而言。今惟“修之以孝养”“终之以仁”二句,上文已具,余皆上无其文,则此章之残阙者多矣。
古之君子举大事,必慎其终始,而众安得不喻焉。《兑命》曰:“念终始典于学。” 兑,本作“说”,古字通用,失雪反,俗读弋雪反者,非。
“大事”,谓视学养老之事。“慎其终始”者,谓修行备道而不倦也。“典”,常也。此篇皆言教世子之道,而此章以天子视学养老之礼终之,盖建师傅、齿国学、习礼乐、正庶子、睦公族,以养世子之德者,极其详备而犹其末也。若其立教之本,则必为之君父者躬行勤学敬老之礼,自尽其孝友中和之实,而后不言之教行焉。孟子曰:“身不行道,不行于妻子。”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其理一也。抑当其为世子之日,既勉学自修,勤行孝悌,则为善之乐得于心而自不能已,逮乎嗣承大位,习而安之,修行不倦,而声律身度自足以为子孙臣民之法,则所谓“终始典于学”者,合数世而流风不衰。故先儒以为三代有道之长率由乎此,诚哉其言之也。
右第十章。按此章记天子视学养老之礼,玩其文辞次序之间,盖必委曲详尽,有视《王制》《祭义》而更备者。其于“众至然后天子至”之下,必有执经问道及简不率之事,其言养老,于“遂发咏焉”与“下管《象》、舞《大武》”之下,必详记进退、周旋、馈酳、献酢、酬侑之礼,而今皆阙亡,遂令古礼残缺。后之学者无从征焉,良可慨悼,非但文辞之舛脱难通而已也。
世子之记曰:朝夕至于大寝之门外,问于内竖曰:“今日安否何如?”内竖曰:“今日安。”世子乃有喜色。其有不安节,则内竖以告世子。世子色忧不满容。内竖言复初,然后亦复初。朝夕之食上,世子必在视寒暖之节。食下,问所膳羞,必知所进,以命膳宰,然后退。若内竖言疾,则世子亲齐玄而养,膳宰之馔必敬视之,疾之乐必亲尝之,尝馔善,则世子亦能食,尝馔寡,世子亦不能饱。以至于复初,然后亦复初。 齐,侧皆反。善,时战反,余音同第一章。
“不安节”,小恙。“疾”,甚病也。“不满容”,气不充色也。“命膳宰”,即首章所谓“末有原”也。“善”,甘之也。“齐玄”,玄冠玄端。《玉藻》曰:“玄冠丹组缨,诸侯之齐冠。”养疾服之,敬其事也。此盖文王事亲之道,而后人因记之以为世子之常法。习而安焉,则发于容貌兴居之际,自有必然之符而与圣人合德。若其不以文王之所以事亲者事亲,则亦不孝其亲也矣。
右第十一章。
《礼记章句》卷八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