檀弓下
凡七十一章。
君之適长殇,车三乘;公之庶长殇,车一乘;大夫之適长殇,车一乘。 適,丁历反。长,丁丈反。乘,绳证反。
“公”,亦君也;五等诸侯之通称。年十六至十九为“长殇”。“车”,遣车,形制如车而小,载奠牲肉以送死者,置于椁内。诸侯之子成人而未立为世子,则车五乘。自此以下,降杀以两。凡言“庶”者,自适长子而外皆是,不问其母之贵贱矣。中、下殇无遣车,不成丧也。无车者包其奠肉。
右第一章。
公之丧,诸达官之长杖。 长,丁丈反。
“达官”,谓以其职事自达于君,别于大夫之陪臣也。“长”,官正也。陪臣从大夫,达官之属从其长,不得与君相接,则恩礼不敢逾。《丧服》曰:“众臣为其君,布带绳屦。”厌于天子,惟贵臣得伸耳。惟天子,则臣皆斩衰而杖。
右第二章。
君于大夫,将葬,吊于宫。及出,命引之,三步则止。如是者三,君退。 “者三”之“三”,息暂反。
“宫”,殡宫也。“出”,柩出就行也。“命引之”者,使人引柩车行也。人子不忍去其亲,君以义夺其情也。“三步止”者,孝子攀援,终不忍行也。君三命之,柩车乃行。君吊事毕,不送矣。
朝亦如之,哀次亦如之。 朝,直遥反。
“朝”,柩朝庙也。“哀次”,在大门外,死者平生待宾客之处。柩将行,于此少驻,孝子举哀焉。君或不及吊于宫,而于此二处吊之,亦必待其行而命之引,乃退。
右第三章。
五十无车者,不越疆而吊人。
“疆”,国境也。渐老则不以筋力为礼矣。送死者,人道之大,不吊,则不徒行以营他务可知。非然者,是老而不知止也。
右第四章。
季武子寝疾, 固不说齐衰而入见,曰:“斯道也,将亡矣。士惟公门说齐衰。”, 说,他活反。齐,子斯反。衰,七雷反。
固,鲁士也。“入见”,问其疾也。时以君之礼尊大夫,上僭下谄, 固矫其失而正言之,以警季孙。
武子曰:“不亦善乎!君子表微。”
“表”,明也;谓别嫌明微也。武子诎于正论而姑善之。
及其丧也,曾点倚其门而歌。
“其门”,点家之门。时鲁人以君礼事季孙,丧则为之遏密。曾皙歌于门,示不为之废乐。是也。 固有齐衰之服,虽丧不吊,则可以弗问疾矣。违礼以往,则欲矫人之失而先自失也。
右第五章。
大夫吊,当事而至,则辞焉。
“事”,谓浴、袭、敛、殡之事。士于大夫必为之出,又不可辍事而起,辞令少待于次。君则辍事出迎,士则不出。
右第六章。
吊于人,是日不乐。
君子无故不废弦歌,吊则已之。
妇人不越疆而吊人。
惟奔父母之丧,则越疆。
行吊之日,不饮酒食肉焉。
“行吊”,谓吊于他国而在途也。虽未至于丧所,必先居约以自尽。
吊于葬者,必执引。若从柩及圹,皆执绋。
“引”,柩车索。“绋”,挽棺下圹索。“从柩”,谓引者人数已足,主人辞之,不得执引也,则更代执引者而执绋。丧不为宾,必有事也。
右第七章。
丧,公吊之,必有拜者,虽朋友,州里、舍人可也。
“拜”,往拜于公门也。虽无主、后,必谢君之辱。“舍人”,客所馆主。
吊曰“寡君承事”,主人曰“临”。
此谓宾死于馆而君吊之。“主人”,其介也。曰“临”者,拜谢之辞。
君遇柩于路,必使人吊之。
庶人之丧,君所弗吊,遇则使人吊,重哀死也。丧专道而行,不避君。
右第八章。
大夫之丧,庶子不受吊。
谓適子有故不在丧次,宾入哭,庶子不敢当“如何不淑”之辞。大夫世禄,嗣子定位于丧矣。
右第九章。
妻之昆弟为父后者死,哭之適室。 適,丁历反。
“適室”,正寝。在远闻丧不得往,则为位而哭之。若往者,位继其外兄弟。
子为主。
甥为舅缌。有服者主位东阶下,受吊拜宾。
袒免哭踊。 免,亡运反。
子袒免倡踊,己拾踊。
夫入门右。
称“夫”者,子虽为主而妻服重,故从妻为主而称也。妇人于为父后者不降,“入门右”者,宾礼,其哭之位,近南北乡。
使人立于门外告来者。
外丧,人或不知,告之使勿惊,且辞不见。
狎则入哭。
“狎”,谓相习昵者。闻哭斯入吊,吊则哭。
父在,哭于妻之室。
“妻之室”,下室也。父子虽异室,子犹不敢自有其适室,以避尊者。
非为父后者,哭诸异室。
“异室”,燕闲之所,其余礼则同。
右第十章。
有殡。
谓父母之丧在殡。
闻远兄弟之丧,哭于侧室。
“远兄弟”,再从以降者。“侧室”,即异室。正室为殡宫,各伸其哀,不相渎乱。
无侧室,哭于门内之右。
位南而北面,不当阼,以别己丧。
同国,则往哭之。
“往哭”,不税衰,不与于奠。
右第十一章。
子张死,曾子有母之丧,齐衰而往哭之。或曰:“齐衰不以吊。”曾子曰:“我吊也与哉!” 齐,子斯反。衰,七雷反。与,以诸反。
哭死者而不吊生者,非以为礼,故曾子疑其可,其实非也。罔极之哀,不可以他间之也。夫子尝曰:“参也鲁。”鲁者,朴诚有于而节文不足。曾子之学得其大者,而细微有所未尽,使能并此而无之,则曲能有诚而从容中道矣。故《论语》以文学称游,夏,而曾子不与。游、夏不能为曾子,而曾子之不逮游、夏者,亦无伤乎其为曾子。说者必欲曲辨为记者之诬辞,亦未为知曾子也。
右第十二章。
有若之丧,悼公吊焉。
悼公,鲁君,哀公子,名宁。
子游摈由左。
“由左”,君在右矣。吉事尚左,摈者右;凶事尚右,摈者左。时人相习失礼,而子游正之也。
右第十三章。
齐谷王姬之丧,鲁庄公为之大功。或曰由鲁嫁,故为之服姊妹之服。或曰外祖母也,故为之服。 谷,本“告”字之误,工毒反。为,于伪反。
“谷”,讣告也。王姬,桓王女,齐襄公夫人,其卒在鲁庄公三年。“由”,自也。天子嫁女于诸侯,使同姓诸侯为之主。王姬适齐襄公,周命鲁主婚,自鲁往嫁,卒而讣焉。主婚者,摄主尔,《礼》无为服之文。其曰“外祖母”者尤谬。襄公之妻,于鲁庄为舅之妻,亦无服。庄公忘亲事仇,屈于逆母之命,越礼厚结于齐。鲁人两为之饰说,皆遁辞之穷也。
右第十四章。
晋献公之丧,秦穆公使人吊公子重耳。 重,直龙反。
重耳时出亡在狄,穆公将欲奉之反国,使吊以探其意。
且曰:“寡人闻之,亡国恒于斯,得国恒于斯。虽吾子俨然在忧服之中,丧亦不可久也。时亦不可失也。孺子其图之!” 丧,息浪反,下同。
“且曰”,吊已复言也。“亡国”,谓终失其国。“斯”,此时也,嗣子定位于初丧。“俨然”,专事而无旁及之意。“服”,事也。“丧”,谓出亡在外。“图”,谋反国也。
以告舅犯。
狐偃,字子犯,重耳母舅。重耳以告,谋所以对之。
舅犯曰:“孺子其辞焉!丧人无宝,仁亲以为宝。父死之谓何,又因以为利,而天下其孰能说之?孺子其辞焉!”
“辞”,不受命也。“丧人”,去国失位之称。“宝”,谓善道可守者。“仁”,爱也。“说”,谓解说之,言其无罪也。
公子重耳对客曰:“君惠吊亡臣重耳。身丧父死,不得与于哭泣之哀,以为君忧。父死之谓何,或敢有他志以辱君义?” 与,羊洳反。
“与于哭泣之哀”,谓就丧主之位也。不言不得有国者,以亲为重之辞也。“义”,睦邻定乱之道也。
稽颡而不拜,哭而起,起而不私。
“不拜”,以庶子自居,不敢受吊。“不私”,不更与使人私相接也。
子显以致命于穆公。穆公曰:“仁夫,公子重耳!夫稽颡而不拜,则未为后也,故不成拜。哭而起,则爱父也。起而不私,则远利也。” 显,卢氏谓当作 ,呼遍反。夫,防无反。
子显,秦大夫公子絷,所使吊者也。“仁”,敦爱而无私之谓。晋文公畀天下之无可解说,而不乘父死为争国之图,惮名教也。先王因人心自然之义而立之名教,以止天下之邪心而使自勉于君子,此其效矣。名教之于人,大矣哉!
右第十五章。
帷殡,非古也,自敬姜之哭穆伯始也。
穆伯,鲁大夫季悼子之子公甫靖。敬姜,其妻也。礼:朝夕哭,褰帷见殡。敬姜早寡,欲自远嫌,不以见殡为哀,故帷堂而不褰。鲁人仍之,则于孝子恋慕之心有所未尽。徇贤者之过,则窒矣。
右第十六章。
丧礼,哀戚之至也。节哀,顺变也。
哀戚至,故礼以饰哀,所以至其至也。哭踊有数,麻葛有时,则以因天时人情之变,不使文过而实不及也。此二句,一章之大旨。
君子念始之者也。复,尽爱之道也,有祷祠之心焉;望反诸幽,求诸鬼神之道也;北面求诸幽之义也。 复,芳服反。
人之始生,因二气之良能, 缊而化醇,其来也以是,则其往也以是。死虽无复生之理,而往来不舍,于造化非无可求也。故尽爱于亲者,念所自始而知所自终,因以求之,事虽无益而理不谬焉。病亟则祷之五祀而不得生,祷祠之道穷矣。心不容已而推其义于复,一犹夫祷祠之心,知其无济而为之也。“幽”者,非无而不可见之谓,鬼神之所藏也。“求诸幽”者,于鬼神而求之也。复者北面,因其类而尽其义也。
拜稽颡,哀戚之至隐也。稽颡,隐之甚也。
“稽颡”,举头触地而无容。主人于宾吊,既拜以答宾,而情不自禁,复稽颡焉。哀戚之至,不能自宣,故悲懑仓遽而无容也。主人成拜,而庶子不成拜但稽颡者,情以分抑,哀戚无所抒,隐痛之尤者也。
饭用米贝,弗忍虚也。不以食 句 ,道用美焉尔。 饭,扶晚反。食,祥吏反。
“饭”,含也。生则致养,死则虚口,人子所不忍。然“不以食”者,之死不能致生之食,久则败恶,米贝可以待三日之殡而不败,弗见恶也。
铭,明旌也。以死者为不可别已,故以其旗识之。爱之斯录之矣,敬之斯尽其道焉耳。 识,申志反。
“明”,昭也。“旌”,表也。“不可别”,谓尊卑无别也。“旗”者,生时所建于乘车者。孤卿以旜,大夫以物,士无旗,则以缁,长半幅,赪末,长终幅,广三寸,揭而铭之曰:“某官某之柩。”“录”,谓记录之,示弗忘。“尽其道”者,事亡如存之道。
重,主道也。殷主缀重焉。周主重彻焉。 重,直龙反。
“重”,植木凿孔,加簪悬鬲,煮饭余米实鬲中。既殡之后,尸不可见,神无所凭,故为重,置于中庭以栖神。既葬,反虞而后作虞主,练而后作练主,其义皆以为神所凭依,使孝子有所仿佛以致其爱慕。故曰“主道”也。“缀重”者,虞虽作主而悬于重上置诸庙,待毁虞作练主而后并埋之。“重彻”者,作虞主则埋其重,神不两依,重与主相为授受,周制是也。
奠以素器,以生者有哀素之心也。惟祭祀之礼,主人自尽焉尔,岂知神之所飨?亦以主人有齐敬之心也。 齐,侧皆反。
“素”,不雕饰也。志哀居约,故无文。“哀”者,生者之情尔,死者顺屈伸之常,奚哀之有?则宜不以哀素奉之。然而丧奠素器,惟顺生人之心,犹祭祀之必尽其文,所以极致主人齐敬之心,而不必问其飨否也。奠则有祭道矣。故与祭同义。敬则文,哀则素,其自尽一也。
辟踊,哀之至也;有算,为之节文也。 辟,婢亦反。
拊心曰“辟”,跳跃为“踊”。哀之至者,所不容已而然也。“算”,有度数也。三者三而成一踊。孝子哀迷不知节,礼为之算,使勿毁性而可继。勿毁性,节也;可继,文也。
袒,括发,变也。愠,哀之变也。去饰 句 ,去美也。袒,括发,去饰之甚也。有所袒,有所袭,哀之节也。 去,羌吕反。
“袒”,肉袒。“括发”,去笄 而露 ,以麻括之。“变”,改也;改常度也。“愠”,郁恚不自聊之意。凡人喜则矜容,愠哀藏于中,则变其常度而无心于美饰。至于亲丧,愠若无所容其身,哀若无所容其心,而去饰亦甚矣。投冠褫衣,不自容也。“袭”,复衣也。敛奠冯尸则袒,事毕反位则袭,变之甚者有节,不为不可继也。
弁绖葛而葬,与神交之道也,有敬心焉。周人弁而葬。殷人冔而葬。
此天子、诸侯之礼也。“弁”,素弁。“绖”,为环绖加弁上。“葛”,以葛为要绖,其哀侈袂,葬而祭告于山川,其服则然。盖接山川之神,节哀崇敬,故服不纯凶也。殷之冔,周之弁,一也。皆象祭服之冠,特用素耳。
歠主人、主妇、室老,为其病也,君命食之也。 为,于伪反。食,祥吏反。
此大夫之礼也。“歠”者,以粥饮之。“主妇”,死者之妻。“室老”,家臣之长。皆服斩衰,三日不食。君命歠之,以尊者之命强之也。士则邻里为糜粥以饮之。
反哭升堂,反诸其所作也。主妇入于室,反诸其所养也。 养;余亮反。
“反哭”,送葬归而哭也。凡哭,男子于堂下,妇人于堂上。今主人升堂、妇人入室以哭者,以堂为死者生所有事之处,室为馈养其生之所,求其神于此而不可得,哀乃甚也。
反哭之吊也,哀之至也。反而亡焉,失之矣,于是为甚。
方葬而吊,至反哭而又吊焉,疑于渎矣。故发明其义,见不可不吊也。“亡”,谓并柩而无也。“失之”,不可复得也。人子于此,哀痛尤切矣。
殷既封而吊,周反哭而吊。孔子曰:“殷已悫,吾从周。” 封,与“空”同,彼验反。
殷人以亲骨肉入土为哀之甚,周人以反求不得为哀之甚,故各于其时吊之。然入土而哀之,令人子难以为心,其礼愿朴而无文,不如吊于反哭之得当也。故夫子许之。
葬于北方,北首,三代之达礼也。之幽之故也。 首,式救反。
“北方”,国北郊。“北首”,趾向南。“之”,往也。南明北幽,死之于幽,故顺其所往。
既封,主人赠而祝宿虞尸,既反哭,主人与有司视虞牲,有司以几筵舍奠于墓左。反,日中而虞,葬日虞,弗忍一日离也。是日也,以虞易奠。 封,与“空”同,彼验反。舍,与“释”同,施双反。离,力知反。
“赠”,用玄 纳墓中,如赠行也。“宿”,肃进之也。主人方赠,祝即以其时先归,往迎虞祭之尸,次于门外以俟。主人留视藏器,加椁,实土三,遂反哭而虞。“虞”之为言安也。形体已反于土,魂无所依,故祭而安之也。“视牲”“舍奠”,各有有司。“视牲”者,同主人归相视牲;“舍奠”者,留墓次待筑墓成,设几筵奠脯醢于墓左,以安死者之形也;亦两求诸阴阳之义也。迎精而虞,其事重,故主人速反而视牲;送形而奠,其事轻,故有司奠而不必主人。神道以精为贵也。“舍”,置也。置奠者,一献而无尸。“反”者,待舍奠之有司反也。礼并举则渎,故须有司反,知奠事毕而后虞也。古者墓地在近郊内,旦而葬,日中而虞,祭祀不可接于昏也。“奠”,殡宫朝夕奠。言“易奠”者,见由是而止奠,苟非速虞,则与神离,孝子之所弗忍也。
卒哭,曰成事。是日也,以吉祭易丧祭。明日祔于祖父。其变而之吉祭也。比至于祔,必于是日也接,不忍一日末有所归也。 比,必二反。
天子九虞,诸侯七虞,大夫五虞,士三虞,终虞而卒哭。终虞用刚日,间一日复得刚日而卒哭。卒哭之祭,祝曰:“哀荐成事。”“成事”,谓成祭事也。“吉祭”者,有堕祭、旅酬,设大羹湆胾,从献,一如馈食礼矣。“明日”,卒哭之明日也。“祔于祖父”者,告祔于祖父之庙而祔于祖也。“祖父”,死者之祖父,于主人为曾祖父也。凡祔之礼,告祭已毕,仍厝虞主于寝,三年丧毕,吉祭而后人庙。既易吉祭,则虞主虽不入庙而必以其明日祔者,吉祭则神,神必依神为类,故必令其有所归也。“接”,谓两日相接也。“末”,无也。
殷练而祔,周卒哭而祔。孔子善殷。 善,时战反。
“练”,小祥祭。殷人不忍,即以神事其亲,故夫子善之。然则殷人期年之内一用丧祭乎?
君临臣丧,以巫祝、桃茢、执戈,恶之也,所以异于生也。丧有死之道焉,先王之所难言也。 恶,乌路反。
“祝”,丧祝。“桃”,桃枝。“茢”,郑氏曰“萑苕”,杜预曰“黍穰”,盖随地所产以为帚也。“执戈”者,旅贲氏。“有死之道”,谓鬼气或侵人致人死也。君之于臣,恩礼所笃,死而恶之,疑于寡恩,乃先王知恶死者人之常情,恶而心怵,则将有因而废临丧之礼者,欲诏以齐死生以厚丧纪之说,而其理深远,固难与恒人言之,故顺其情而制为祓除不祥之礼,使不肖者可企而及也。
丧之朝也,顺死者之孝心也。其哀,离其室也,故至于祖考之庙而后行。殷朝而殡于祖,周朝而遂葬。 朝,直遥反。离,力知反。
出必告行,孝子之心也,故殡将行而朝于祖,为死者之有是心,顺成之也。且柩之行也,骤离于室,即向于野,孝子之所尤哀而弗忍。故朝于祖庙,使次第渐行以缓孝子之哀,此生死两慰之道也。“朝而殡”者,先葬旬日而朝,犹权殡之,主于死者,使久依其亲。“遂葬”者,前日朝,诘旦即行,主于生者,不使其亲早离其室。二代之礼,各有所取。
孔子谓为明器者知丧道矣,备物而不可用也。哀哉,死者而用生者之器也,不殆于用殉乎哉?其曰明器,神明之也。涂车刍灵,自古有之,明器之道也。孔子谓为芻灵者善,谓为俑者不仁,不殆于用人乎哉?
“为”始制之也。“生者之器”,可用者也。“殆”,近也,“涂车”,以泥“为车”。“刍灵”,束草为人。“俑”,刻木备人形也。形色备则天性寓矣。有自天成者,有自人成者。人成者生于人心之巧,亦生生之道也。用之而不恤,毁已成之形而息生理以徇其私爱,用人以殉者,自此始矣。故夫子以为可衰而斥其不仁。
右第十七章。此章备论丧礼,发明其义,以见哀之必至,变之必顺,皆率于人心之不容已,初非先王以其意而强天下以必从,与《问丧》《三年问》诸篇互相表里。读者以是求之,则天理之灿然流行为喜怒哀乐之节者,可得而见矣。彼以礼为后起者,不亦愚乎!
穆公问于子思曰:“为旧君反服,古与?”子思曰:“古之君子,进人以礼,退人以礼,故有旧君反服之礼也。今之君子,进人若将加诸膝,退人若将队诸渊,毋为戎首,不亦善乎?又何反服之礼之有?” 为,于伪反。与,以诸反。队,直类反。
穆公,鲁君,名衍。“反服”,谓反奔其丧,为制齐衰三月之服。“戎”,寇仇也。士大夫之于诸侯,不适为君臣,得则合,失则离。故子思此论,与孟子对齐宣王之旨略同,与四海而共戴一人义,初不相通。故善求古人之说者,必论其世。
右第十八章。
悼公之丧,季昭子问于孟敬子曰:“为君何食?” 为,于伪反。
昭子,康子曾孙,名强。敬子,武伯之子,名捷。昭子不能以礼事君,而犹若知名教之可畏,故不安而问。
敬子曰:“食粥,天下之达礼也。吾三臣者之不能居公室也,四方莫不闻矣。勉而为瘠,则吾能,毋乃使人疑夫不以情居瘠者乎哉?我则食食。” 夫,防无反。“食食”,下“食”祥吏反。
“居”,处也;谓以事君之礼处君也。“毋”,与“无”通。“食”,饭也。敬子怙其不忠,无所忌惮,而自谓称情不饰,人理亡矣。
右第十九章。
卫司徒敬子死,子夏吊焉。未小敛,绖而往。子游吊焉。主人既小敛,子游出绖,反哭。子夏曰:“闻之也与?”曰:“闻诸夫子,主人未改服则不绖。” 与,以诸反。
司徒,以官为氏;敬子,名未闻,公子许之后也。“绖”,环绖。“出绖”者,改服必于次,在大门外。“反哭”,反位而哭。小敛则主人袭绖,宾从主人。
右第二十章。
“恭”,故自处以约;“敬”,故让物而不盈。曾子节取晏子之俭,以为达于礼意。
有若曰:“晏子一狐裘三十年,遣车一乘,及墓而反。国君七个,遣车七乘;大夫五个,遣车五乘,晏子焉知礼?” 遣,轻甸反。乘,绳证反。焉,于虔反。
“遣车”,载奠牲之车。“个”,包也。国君祖奠大牢,大夫少牢,士特牲。每牲折取臂臑胳三段为一“个”。天子二十七段,为九个;诸侯二十一段,为七个;大夫十五段,为五个;士九段,为三个。每个以一车载之,纳窆中。“遣车一乘”者,殇礼也。葬礼,主人三实土而后反虞,宾客留襄事焉。“及墓而反”,不留宾治墓也。晏子薄于其亲,有子讥之,允矣。
曾子曰:“国无道,君子耻盈礼焉。国奢则示之以俭,国俭则示之以礼。”
“盈”,备也。曾子之言过矣。礼者,大中至正之矩,君子以自尽,而非以矫时矜异者也。有矫焉,则在己先失,而奚以正物哉?且约其身以矫俗,犹之可也。君子不以天下故而俭其亲,惩国之奢而薄于其父母,则天下重而亲轻,斫其本以徇末矣。晏子所以陷溺于墨而不知反也。
右第二十一章。
国昭子之母死,问于子张曰:“葬及墓,男子妇人安位?”子张曰:“司徒敬子之丧,夫子相,男子西乡,妇人东乡。” 相,息亮反。乡,许亮反。
国昭子,齐大夫。哀乱之际,尤以远嫌为重,而宾主在所可略。
曰:“噫!毋。” 噫,于爱反。
拒谏辞。
曰:“我丧也斯沾、尔专之,宾为宾焉,主为主焉。” 沾,古“添”字,他兼反。
“沾”,益也;谓损益之也。“专”,主也。时子张相,令专任之,宾皆东乡,主西乡。
妇人从男子,皆西乡。
谓主人也。子张不为固争而从其私意,则将焉用彼相为哉!
右第二十二章。
穆伯之丧,敬姜昼哭。文伯之丧,昼夜哭。孔子曰:“知礼矣!”
穆伯,敬姜之夫;文伯,其子。妇人不夜哭其夫,远嫌也。
右第二十三章。
文伯之丧,敬姜据其床而不哭。
上章言“昼夜哭”者,初死时。此言“不哭”者,既葬反哭时。“床”,坐床。“据”,犹踞也。踞坐于床,怒而怠也。
曰:“昔者吾有斯子也,吾以将为贤人也,吾未尝以就公室。今及其死也,朋友诸臣未有出涕者,而内人皆行哭失声。斯子也,必多旷于礼矣夫!” 夫,防无反。
文伯,季氏之族,于鲁为宗卿,故敬姜可偕其子会见于公室,则观其政事而知其贤否。信其贤是以不往观也。“行哭”,谓送葬而行且哭。尊贤远色,礼之大经。“旷”,废也。父母之于子,生而教之正也;至于死而无可责矣。哭死斩乎哀而止矣,过而隐之,天性之直道也。敬姜追咎其子而薄其恩,烈则烈矣,抑亦妇人之节,君子所弗尚也。
右第二十四章。
季康子之母死,陈亵衣。
“陈”,谓与小敛之服而俱陈也。“亵衣”,《仪礼》所谓“中带”,郑氏曰:“今之裈 。”虽设而不陈,抗衾衣尸,乃取而用之。
敬姜曰:“妇人不饰不敢见舅姑,将有四方之宾来,亵衣何为陈于斯?”命彻之。 为,于伪反。
敬姜,季康子之从祖母,于死者为从姑。“饰”,礼服也。不敢以见舅姑,则不可以对宾客矣。
右第二十五章。
有子与子游立,见孺子慕者。
“见”,偶见之。孺子与母相失,慕泣而踊。
有子谓子游曰:“予壹不知夫丧之踊也,予欲去之久矣。情在于斯,其是也夫。” 夫,防无反。去,邱吕反。
“壹”,一向也,哀者不有必欲踊者矣,故有子疑其赘,“其是”,犹言以此。
子游曰:“礼有微情者,有以故兴物者。
“微”,犹约也;情有甚而约之使勿过也。“故”者,已然之谓。“兴”,起;“物”事也;谓人之所固有而已然者,兴起其事以著之也。踊生于哀之固有,以故兴之也;踊而有节,则以微其情也。
“有直情而径行者,戎狄之道也。礼道则不然。
“直”,率也。“径行”,行不由道;不兴不微,任情作辍,是径行也。因哀者有不必欲踊者,遂任人之或踊或不踊,而不制以一成之节,任质灭文,“戎狄之道”矣。
“人喜则斯陶,陶斯咏,咏斯犹,犹斯舞。 犹,盖“摇”字之误,余招反。
“陶”,温和在中之意。“咏”,歌吟也。“犹”,体动摇,与歌吟相应也。“舞”者,动摇之极致。喜必至于舞。故先王制之乐以宣其乐,哀乐之动变必形于外,其理一也。
“舞斯愠,愠斯戚,戚斯叹,叹斯辟,辟斯踊矣。 舞,当作“哀”,传罗之误。辟,婢亦反。
“愠”者,哀不能宣而内结于心也。“戚”,气伤心病也。“叹”,舒其气也。“辟”,气迫于中,叹不足舒,躁而自艾也。躁而不宁,愤不可止,则“踊”矣。此以明情之发者皆其固然,而事因之以兴也。
“品节斯,斯之谓礼。
“品”,汇也;汇而著之,物以兴矣。节以度数,所以微其情也。故哀必踊而踊有数。
“人死,斯恶之矣;无能也,斯倍之矣。 恶,乌路反,下同。倍,与“背”通。
“无能”,谓死则不能以喜怒加人也。“倍”,弃也。先王制礼,极不肖之情而为之防,以引之使企及焉。
“是故制绞衾,设蒌翣,为使人勿恶也。始死,脯醢之奠;将行,遣而行之;既葬,而食之。未有见其飨之者也。自上世以来未之有舍也,为使人勿倍也。 蒌,与“柳”通,力九反。为,于伪反。遣,轻甸反。食,祥吏反。舍,书也反。
“绞”,裂布为条以敛者。“衾”,夷衾。“蒌”之为言聚也,聚饰柩车也。“绞衾”以饰尸,“蒌翣”以饰棺,使勿见恶也。“行”,就葬也。“遣”,包奠牲,载以遣车。“行之”,赠其行也。“食”,虞,祔之祭,立尸献酳,如馈食之礼也。“舍”,废也。不肖者或有恶倍之心,先王必使之勿恶而勿倍,礼之所以别人道于戎狄也类如此。故哀未至者或不足以踊,而必使之踊,踊虽或不足以过甚,而犹若虑其过甚而为之节,兴物微情,甚义备矣。
“故子之所刺于礼者,亦非礼之訾也。” 訾,即移反。
“刺”,谓向欲去之。“訾”,病也。在人或情不及文而见为訾,礼则因人所宜有之情而为之文,何訾之有?见孺子慕而得其踊之所自起,知兴物之故矣;而微情之精意尚未之达,则刺礼而非礼之訾者,称礼而亦未尽礼之善也。
右第二十六章。
吴侵陈,斩祀,杀厉。
事在鲁哀公六年。“祀”,方社,有封树。“斩”,伐其树也。“厉”,疫也。时陈有疫疾,疫者不能避兵,皆见杀。
师还出竟,陈大宰嚭使于师。 还,似宣反。竟,居影反。大,他盖反,下同。使,色吏反。
陈,三恪之后,容建六官,有大宰。然嚭者,吴大宰名,不应一时两国大宰皆名嚭,而行人乃奉使之官,疑陈使为行人仪,而吴使大宰嚭问之也。
夫差谓行人仪曰:“是夫也多言,盍尝问焉。师必有名,人之称斯师也者,则谓之何?” 夫,防无反。差,初佳反。
“是夫”,犹言此人。“多言”,谓善辨口给。“尝”,试也。夫差以己报先君之怨于陈,自矜有名,谓可以屈陈人之辨。
大宰嚭曰:“古之侵伐者,不斩祀,不杀厉,不获二毛。今斯师也。杀厉与?其不谓之杀厉之师与?” 与,以诸反。
“获”,俘也。“二毛”,颁白者。威不足以服人而徒为不仁,故古之用兵者耻之。
曰:“反尔地,归尔子,则谓之何?”曰:“君王讨敝邑之罪,又矜而赦之,师与!有无名乎?” 与,以诸反。有,与“又”通。
“子”,谓所俘子女。“师与”,言此师而称叹之辞。义足服人,虽强暴者不难折也。
右第二十七章。《檀弓》二篇率记丧礼,而此章与焉者。古者国破师败,以丧礼处之,故以类而附见也。
颜丁善居丧,始死,皇皇焉如有求而弗得;及殡,望望焉如有从而弗及;既葬,慨焉如不及;其反而息。
颜丁,鲁人。冀其生而不能,故如“求而弗得”。“从”,随也。敛于棺而己不能偕,故如“从而弗及”。“不及”,亦谓追随之不及。“反而息”,憾其不可及,无可奈何而神夺气惫也。诚于中斯形于外,故观者得由其貌以知其心。然非仁孝之有诸己者,则亦觌面而不知其然,则称颜丁而记之者,其为有德之言亦见矣。
右第二十八章。
子张问曰:“《书》云高宗‘三年不言,言乃 ’,有诸?”
《书》,《周书·无逸》篇。“言”,谓出政令也。“ ”,《书》作“雍”,谓天下悦顺之也。亮阴之礼,时废不行,子张疑其且废万几,故以为问。
仲尼曰:“胡为其不然也。古者天子崩,王世子听于冢宰三年。” 为,于伪反。
“听”,任也。政今任之冢宰,则嗣君何所为而不自尽其子道乎?
右第二十九章。
知悼子卒,未葬。平公饮酒,师旷、李调侍,鼓钟。 知,珍义反。卒,子律反。
知悼子,晋大夫荀盈。平公,晋侯彪也。“鼓”,击也。“鼓钟”者,金奏《九夏》之乐。悼、平之世,荀氏强横,盈死,平公欲因而废之,故利其死而乐之。
杜蒉自外来,闻钟声,曰:“安在?”曰:“在寝。”
杜蒉,宰夫,《春秋传》作屠蒯。问诸守门之人而答之也。“寝”,路寝。
杜蒉入寝,历阶而升。酌,曰:“旷饮斯。”又酌曰:“调饮斯。”又酌,堂上北面坐饮之,降趋而出。
足涉二等曰“历阶”。“酌”,挹酒于尊也。行罚爵而不言其故,以谲谏也。
平公呼而进之曰:“蒉,曩者尔心或开予,是以不与尔言。”
“开”,启也。待其言,故不问,趋出而后诘之。
“尔饮旷,何也?”曰:“子卯不乐。知悼子在堂,斯其为子卯也大矣。旷也,大师也,不以诏,是以饮之也。” “大师”之“大”,他盖反。
纣以甲子亡,桀以乙卯亡。礼:于此二辰,君不举乐,以哀亡国而自戒。国丧大臣,哀变之大者,尤宜彻乐审矣。“在堂”,殡在堂也。在殡而称谥,记者之误。
“尔饮调,何也?”
平公再问。
曰:“调也,君之亵臣也。为一饮一食忘君之疾,是以饮之也。” 为,于伪反。
“疾”,忌也。
“尔饮,何也?”
“饮”,谓自饮。亦平公问。
曰:“蒉也,宰夫也,非刀匕是共,又敢与知防,是以饮之也。” 共,九容反。与,羊洳反。
“防”,谓以礼防,救君过失。
平公曰:“寡人亦有过焉,酌而饮寡人。”杜蒉洗而扬觯。
“觯”,罚爵,容四升。“扬”,举送也。
公谓侍者曰:“如我死,则毋废斯爵也。”至于今,既毕献,斯扬觯,谓之杜举。
平公欲旌直臣,故令后人修行之以为典礼。“今”,记者时也。既毕献而举觯于君,晋国相习行之,名之曰“杜举”,以彰平公之听谏。记者录此,以明卿卒不乐之礼。然以当日情事言之,杜蒉之谏,其辞虽正,而施施然气盈志横,无所忌惮,以将其捭阖之说,盖与汉杜钦、谷永直攻成帝者情事略同。卒之平公见屈,盈庭气苶,荀氏不除,而成乎六卿之祸,亦已烈矣。乃平公忌强臣之骄横,生不能折,幸其死而乐之,先自处于非礼以授奸人之辞,卒之赧沮自咎而立为举觯之礼,为强臣之标榜。故晏子曰:“惟礼可以已乱。未有躬不由礼而能拨乱反正者也。故礼者,修己治人之大网,而治乱之准也。”
右第三十章。
公叔文子卒。 卒,子律反。
文子,名拔,献公孙;公叔,其氏也。谥三而单举“文”者,大夫而累三谥,非礼,故后人莫称焉。
其子戍请谥于君,曰:“日月有时,将葬矣,请所以易其名者。”
“时”,期也。
君曰:“昔者卫国凶饥,夫子为粥与国之饿者,是不亦惠乎?昔者卫国有难,夫子以其死卫寡人,不亦贞乎?夫子听卫国之政,修其班制以与四邻交,卫国之社稷不辱,不亦文乎?故谓夫子贞惠文子。” 难,乃旦反。
“君”,灵公。“难”,谓盗杀卫侯之兄絷,公如死鸟也。“班”者,尊卑先后之序。“制”者,往来享赠之数也。文子执卫国之政,不能足民止乱,而仅以小惠小贞结其君民,其交于邻国者,亦惟奉行故事,而不克以礼自立,救国之侵弱。故孔子独称其家臣同升之事,亦以此三者之俱,不足以当今名也。
右第三十一章。
石骀仲卒,无適子,有庶子六人,卜所以为后者。 卒,即律反。適,丁历反。
骀仲,卫大夫。无適立长,而卜之者。骀仲不能制命,其父兄家老各欲私有所奉也,故卜之。
曰:“沐浴佩玉则兆。”
卜人之妄辞。谓卜吉事当以吉礼临之。“兆”,龟兆,从也。
五人者皆沐浴佩玉。石祁子曰:“孰有执亲之丧而沐浴佩玉者乎?”不沐浴佩玉。石祁子兆,卫人以龟为有知也。“知”,灵也。礼本易知易行,特私欲横行则邪说得以中之耳。祁子所为亦非高明殊绝之事,而人神皆协,道岂远乎哉!
右第三十二章。
陈子车死于卫,其妻与其家大夫谋以殉葬。
子车,齐大夫,使于卫而客死。“家大夫”,家老也;大夫之家老,士也。而称“大夫”者,陈氏僭君,其陪臣亦僭也。“以”,用也。
定 句 ,而后陈子亢至 句 。以告 句 ,曰:“夫子疾,莫养于下,请以殉葬。” 亢,古郎反。养,余亮反。
“定”,谋以决也。子亢,子车弟。旧说以为即子禽,未知是否。“至”,自外来奔丧也。“莫养于下”,谓子车客死,未及尽下养上之道。
子亢曰:“以殉葬,非礼也。虽然,则彼疾当养食者孰若妻与宰?得已则吾欲已,不得已则吾欲以二子者之为之也。”于是弗果用。
“虽然”,谓虽妻与宰之意以为然也。“已”,止也。子亢正言殉葬之非礼,足以拒邪说矣,而又为之谬辞以恐之。论者以为善于用权。权者,善恶之审、轻重之准也。以妻与宰殉之言出于己之口,则恶先在己而己轻矣。君子大居正,正己而物之从违顺命以俟之,故言满天下无口过,行满天下无咎恶,随所往而恒不自失,所谓“可与权”者,此尔。程子谓,自汉以下不识“权”字,皆此等乱之也。谲正之分,王霸之辨,释氏善巧方便之邪说,皆于此决焉。学者不察而乐称之,道之所以丧于世也。
右第三十三章。
子路曰:“伤哉贫也!生无以为养,死无以为礼也。” 养,余亮反。
子路未仕,亲早丧,追思而自悼也。
孔子曰:“啜菽饮水,尽其欢,斯谓之孝。敛首足形,还葬而无椁,称其财,斯之谓礼。” 还,似宣反。称,尺证反。
“啜菽”,餐豆糜也。“敛首足形”,衣不备也。士小敛十九称,大敛三十称。“还葬”,不待逾月成礼也。“称其财”,无所留余也。尽欢、称财,非纯乎孝者不能。无希冀外物之心,则其求之身心者益严矣。
右第三十四章。
卫献公出奔,反于卫。及郊,将班邑于从者而后入。 从,才用反。
献公,名衎,为孙、宁所逐,奔齐,十二年而后复国,国人立公孙剽而拒之,故公赏从行者,以示怨于国人。“班”,与“颁”通。
柳庄曰:“如皆守社稷,则孰执羁靮而从?如皆从,则孰守社稷?君反其国而有私也,毋乃不可乎?” 从,才用反。
柳庄,亦从行者。“羁”,马络头。“靮”,靷也。献公出奔,避内逼也,故守者以社稷为重,而为国御外侮之见乘,以免于亡。此义惟可行于国君之内难出奔者尔。后世天下一王,而寇贼逼篡,从逆之臣借之以为口实,其谁欺!
弗果班。
此以记柳庄之以义匡君而镇辑其国家。为下文“社稷之臣”张本。
卫有大史曰柳庄寝疾。 大,他盖反。
记者杂引旧闻成文,“卫有大史曰”五字忘删去。
公曰:“若疾革,虽当祭,必告。” 革,纪力反。
时献公方卜祭有成期,故预戒其家,使必讣也。礼:祭自致齐以始,不与吊死问疾之事。
公再拜稽首请于尸,曰:“有臣柳庄也者,非寡人之臣,社稷之臣也。闻之死,请往。”
庄果以祭日卒,赴者以闻,遂请往。称“寡人”者,事尸之道杂人神之礼。
不释服而往,遂以襚之。与之邑裘氏与县潘氏,书而纳诸棺,曰:“世世万子孙毋变也。” 县,胡涓反。
“服”,祭服。诸侯之祭服,毳冕。裘氏、县潘氏,二邑名。卿卒不绎尔,诸侯之大史,士也。
辍祭不终事,以诸侯之服而禭士,与之邑而纳书棺中,皆非礼也。献公卞急无序,喜怒自用,大率类此。卫人为柳庄荣而传之,记者以著礼之变也。
右第三十五章。
陈乾昔寝疾,属其兄弟而命其子尊己,曰:“如我死,则必大为我棺,使吾二婢子夹我。”陈乾昔死,其子曰:“以殉葬,非礼也。况又同棺乎?”弗果杀。 属,之玉反。
尊己,乾昔子名。亲之大恶勿从,孝也。尸子曰:“夫已多乎道。”
右第三十六章。
仲遂卒于垂,壬午,犹绎,万入,去籥。 去,起吕反。
仲遂,鲁公子遂。垂,鲁地。时遂如齐而道卒,卒之日辛巳,鲁宣公方时祭。“壬午”,其明日也。“犹”者,可以已之辞。“绎”之为言寻也,诸侯宾尸之祭名。“万”,千舞也。“籥”,舞者所吹。《春秋传》曰:“去其有声者,废其无声者,知其不可而为之也。”
仲尼曰:“非礼也。卿卒不绎。”
“绎”,非正祭,可以全君臣之恩也。
右第三十七章。
季康子之母死,公输若方小。
公输若,古公输子之后,世为匠师。“小”,少也。若以稚弱世其官,未能任匠事。
敛,般请以机封,将从之。 般,布还反。封,与“空”同,彼验反。
“敛”,下棺于椁也。般,公输若之族人,以若小,般代任其事。“机”,不用碑 而别为机巧,激棺而下也。康子喜其轻便而欲从之。
公肩假曰:“不可。夫鲁有初,公室视丰碑,三家视桓楹。”
公肩假,季氏之族父兄也。“初”,故事也。“丰”,大也。“丰碑”者以石为柱,树于圹之四角,穿中为辘轳,以绋系棺而引之于辘轳之中,使人背负绋而徐下之也。“桓”,木午交者。“楹”,柱也。“桓楹”者,植木若楹,夹圹两旁,上施横出之木,纵横各一,四出之如邮亭表木,以绋系棺,交互约于双桓之上,使人执绋端而徐下之也。天子四碑交 ;诸侯二楹二 ;大夫二楹无桓,二 。鲁君臣皆僭,其来旧矣。在礼虽僭,而所以重丧礼,安尸柩,则一也。
般,尔以人之母尝巧,则岂不得以?其毋以尝巧者乎?则病者乎?噫!弗果从。 噫,于界反。
“尝”,试也。“不得以”之“以”,与“已”通。“毋”,与“无”通。有巧欲试,而以人之母试,是岂不得已乎?其有巧欲试,不得所试,遂愤懑而以为患乎?所以穷小人技痒之情而折之也。“噫”,叹恨之声。
右第三十八章。
战于郎。
鲁及齐战也。事在哀公十一年。齐人来伐,及清涉泗。“郎”,当依《春秋传》作“郊”,传写之误也。
公叔禺人遇负杖入保者息。 禺,亡附反。
禺人,昭公子。“杖”,兵仗。“入保”,征民兵入守城也。“息”,行迫惫极而憩也。
曰:“使之虽病也,任之虽重也,君子不能为谋也,士弗能死也,不可。
矜民之惫而讥执政也。使之虽病不敢辞,任之虽重不敢弛,民之困久矣。一旦寇至,大臣无谋,小臣不能以死卫社稷,复重困民以入保,义所弗忍也。
“我则既言矣。”
禺人虽见废,无社稷之责,而既知其义,则当践其言,为民死战。
与其邻重汪踦往,皆死焉。 重,盖“童”字之误。踦,《春秋传》作“锜”,鱼绮反。
“童”,未冠者。“往”,驰师也。战败俱死。
鲁人欲勿殇重汪踦,问于仲尼。仲尼曰:“能执干戈以卫社稷,虽欲勿殇也,不亦可乎!”
踦年十九以下,当以殇礼葬祭之。鲁人以其死国事,官为治丧,欲以成人之丧礼奖之,而孔子以为可,所谓礼以义起也。
右第三十九章。
子路去鲁。
子路为费宰,不终用而去。
谓颜渊曰:“何以赠我?”
仁者赠人以言。
曰:“吾闻之也,去国则哭于墓而后行,反其国不哭,展墓而入。”
“闻之”者,闻于夫子。“展”,周巡省视之。久离墓,疑于当哭;不哭者,以安亲也。君子重去故国,惟坟墓之为重尔。仕宦、田里,得失非所念也。
谓子路曰:“何以处我?”
“处”,谓居者安身无咎之道。
子路曰:“吾闻之也,过墓则式,过祀则下。”
“墓”,他人墓兆。“祀”,里社坛埒之类。恒一于敬,不间于幽明,心安而身泰矣。
右第四十章。
工尹商阳与陈弃疾追吴师,及之。
“工尹”,楚官。商阳,名。陈弃疾,商阳之车右也。兵车之制,将执弓,右执矛。
陈弃疾谓工尹商阳曰:“王事也,子手弓而可。”手弓。“子射诸。”射之,毙一人, 弓。又及,谓之,又毙二人。每毙一人,掩其目。
“王事”,犹言君事,楚人之僭辞也。“手弓”,出弓于 而执之也。“谓之”,又告之如前也。“掩其目”,非所欲杀,若不忍也。商阳偃蹇,临敌 弓,弃疾促之,遂毙三人,非无勇,不欲用尔。
止其御,曰:“朝不坐,燕不与,杀三人亦足以反命矣。” 朝,直遥反。与,羊洳反。
“止其御”,不复追也。“朝”,燕朝,大夫坐,士立。“燕不与”者,士无席,不与堂上之献尊也。按《春秋传》有工尹路、工尹赤,皆楚之达官,为工官之长,职视司空,非贱士。而商阳自言卑贱者,盖当追吴时尚未为工尹,记者要其终而称之也。
孔子曰:“杀人之中又有礼焉?”
“又有”云者,赘辞也。“焉”,疑辞。临戎则以果毅杀敌为礼,岂更以 弓不发、止御不追为礼乎?商阳以不得大用,怼其君父,逍遥纵寇,不知者称之为礼,故夫子诘而讥之。楚之末世,保奸弃贤,以至人心离玩,卒为吴破,于此征矣。夷狄之兴,恒以 戾横行天下。及其数传,乃更假窃礼文,为从容巽愞之习,尽失其长,而终不能肖中国礼义之实,遂至瓦解鱼烂,一旦暴亡,金、元之灭,若出一辙。《易》曰:“小人而乘君子之器,盗思夺之。”信夫!
右第四十一章。此章亦记军礼之附见者。
诸侯伐秦,曹桓公卒于会。诸侯请含,使之袭。 桓,盖“宣”字之误,须缘反。卒,子律反。含,户暗反。
诸侯伐秦,在鲁成公十一年。宣公,曹伯庐。“含”,以珠玉米贝实尸口也。诸侯相吊,当含则亲含,礼也。“袭”,商祝贱者之事。曹人使诸侯亲之,施以礼而报以慢,诸侯义当辞之。
襄公朝于荆,康王卒,荆人曰:“必请袭。”鲁人曰:“非礼也。”荆人强之。巫先拂柩,荆人悔之。 朝,直遥反。卒,子律反。强,其两反。
襄公,鲁君,名午。康王楚子昭也。“拂”,祓也。“柩”,尸也。以桃茢祓除不祥,君临臣丧之礼也。礼不失人,斯不失己矣。曹人之使诸侯袭,其不召荆人之悔者幸耳。虽幸免于人之辱,而失礼则先自辱。故自亢者未有不悔者也。
右第四二十章。
滕成公之丧,使子叔敬叔吊,进书,子服惠伯为介。
滕成公,滕子原也,卒于鲁昭公三年。子叔敬叔,鲁大夫叔弓。“进书”,进襚赗书,使者亲致柩前。子服惠伯,名椒。
及郊,为懿伯之忌不入。惠伯曰:“政也,不可以叔父之私不将公事。”遂入。 为,于伪反。
“郊”,滕郊。懿伯,叔弓之父叔老也。《春秋传解》谓谥齐子。按“齐”谥他不经见,此记是也。“忌”,没日也。“政”,公事也。称“叔父”者,叔弓于椒为族叔父也。忌者,人子终身之丧,然在国则可以请于君而免从国政,在外则无所请命,不可以私意而羁公事矣。故惠伯勉之,使抑情而伸义也。
右第四十三章。
哀公使人吊蒉尚,遇诸道。辟于路,画宫而受吊焉。 辟,毗义反。画,如字,胡麦反,络音胡化反者,非。
蒉尚,鲁士。“吊”者,吊其亲之丧也。“遇”,遇其柩也。“道”,中道。“路”,夹道两旁路。经涂九轨,中轨为道,雨旁各四轨,惟丧车专道而行,余皆分由左右路。“画宫”,画地为殡宫,象门庭阶堂。柩在路右,象西阶上,君命由东,象东阶;主人退北面,象中庭。君吊士葬,赗于祖,待柩之就道而使人吊,是以遇庶人之丧而吊之礼吊士,无受可也。画宫而荣之,过矣。
曾子曰:“蒉尚不如杞梁之妻之知礼也。”
礼不失己,虽君命无所屈。
齐庄公袭莒于夺,杞梁死焉。其妻迎其柩于路而哭之哀,庄公使人吊之。对曰:“君之臣不免于罪,则将肆诸市朝而妻妾执。君之臣免于罪,则有先人之敝庐在。君无所辱命。” 夺,盖“隧”字之误,徒外反。朝,直遥反。
记者记杞梁妻之事,以实曾子之言也。齐庄公,名光。轻行而掩之曰“袭”。莒,弋姓国,在今山东莒州。“隧”,城下通水道。杞梁,《春秋传》作杞殖,齐勇士,名殖,字梁。“死”者,莒人觉而杀之。“肆”,发棺陈尸。“妻妾执”者,所谓“不用命而孥戮”也。
右第四十四章。
孺子 之丧,哀公欲设拨。
“孺子”,妇官名,《春秋传》有南孺子, ,其名也。“拨”,绋也。以绋维柩而殡,以备缓急,可急引以行也。哀公以妾为妻,故欲备礼以隆之。
问于有若。有若曰:“其可也。君之三臣犹设之。”
有若不欲公室之替于三桓,意在张公室而不得其正。
颜柳曰:“天子龙 而椁帱,诸侯 而设帱,为榆沈,故设拨。 沈,昌枕反。
“ ”,殡车。“龙 ”者,画辕为龙以致饰也。“椁”,攒木题凑,象椁,上四注。“帱”,帷也。帱冒椁上,椁载 上。诸侯 不画,攒不椁,其他则如天子。天子七月而葬,诸侯五月而葬,为期既久,虑有灾变,棺各数重,重大难于猝移,故以 车载之,使仓猝可行,又不欲柩行而无饰,故椁帱设焉。“榆”,滑木。“沈”,汁也。“为”,造也。 榆木皮,渍渖贮之殡侧,急则播于地,以速 车之行也。凡此数者,与拨相因而并设也。
“三臣者废 而设拨,窃礼之不中者也。而君何学焉?”
“废”,无也。“中”,当也。大夫负墙,三面攒之而无 车。盖棺惟一重,轻简易动,三月而葬,为期又近,不必车绋之预设。三家不敢用 ,而徒僭设拨,于事理无所当也。
妾贱不与君敌体,秩视大夫,既不得殡以 ,无 设拨,抑又不中于礼,效三家之愚妄,抑何为乎?君子自正而后可以正人,互相竞妄同昏而增其乱,是倒授逆臣以柄而自戕也。
右第四十五章。
悼公之母死,哀公为之齐衰。 为,于伪反。齐,子斯反。衰,七雷反。下同。
悼公之母,哀公之妾,疑即孺子 也。士、大夫之妾有子则缌,天子、诸侯无服。
有若曰:“为妾齐衰,礼与?”公曰:“吾得已乎哉?鲁人以妻我。”与,以诸反。
导谀之臣逢君私意,倡为邪说,而君遂据之以为公论,所谓“同昏之廷”也。
右第四十六章。
季子皋葬其妻,犯人之禾。申祥以告,曰:“请庚之。”
季姓,子皋字,与申祥同时,盖鲁穆公时人也。子皋方为成宰,妻死而葬于成。“犯”,柳车凌轹之也。“庚”,偿其粟也。
子皋曰:“孟氏不以是罪予,朋友不以是弃予,以吾为邑长于斯也。买道而葬,后难继也。” 长,丁丈反。
成,孟氏邑。“难继”,谓邑宰买道,则凡民之丧无不然者,贫者不可继也。古者墓地皆颁于君,有恒地,道路有恒轨,故无犯禾之事,而不立偿禾之法。子皋官成,远其先人之垄,就近卜葬,道非恒轹,疑礼法之所未有,而不恤民之本计,盖亦未知通也。
右第四十七章。
仕而未有禄者,君有馈焉曰献,使焉曰寡君。违而君薨,弗为服也。 使,色吏反。
“禄”,谓受田禄也。仕不受禄,所谓客卿也。不纯乎臣,故君馈之不言“赐”而言“献”,使者将命称君曰“寡君”,皆宾主辞也。君臣之礼未定,则去之他国不行旧君之服,君子不轻臣人,不轻臣于人也。
右第四十八章。
虞而立尸,有几筵,卒哭而讳,生事毕而鬼事始已。 卒,子律反。
形者生之主,未葬以前有形可事,则弗忍致死之而事之如生,故丧奠无尸,不设几筵而不讳。葬而卒哭,形藏于土,迎精而事之,精之疑有于虚漠者,鬼也。故不能致生之,而以鬼事之。
既卒哭,宰夫执木铎以命于宫,曰:“舍故而讳新。”自寝门至于库门。 舍,书也反。
“宰夫”,天官之属,典大丧之戒令者。“命”,号也。“故”,谓当祧之庙,庙祧则不复讳礼,礼有终也。“新”,新死者。“库门”,第二门,庙在其内。木铎所戒止于朝庙之所,不出皋门者,礼不下于庶人,庶人不为君讳也。此天子、诸侯之礼。大夫以下亦讳于其宫尔。
二名不偏讳。夫子之母名征在,言“在”不称“征”,言“征”不称“在”。
“称”,连举之。不但临文,虽庙中亦然。此二节承上文“卒哭而讳”而备记其礼。
右第四十九章。
军有忧,则素服哭于库门之外,赴车不载橐 。
“忧”,败也。“素服”,缟冠。“哭”,君率群臣哭之。“于库门外”者,外朝之位,与民同戚也。“赴车”,告败者。“橐”,甲囊。“ ”,弓囊。“不载”者,袒甲露弓,示速报也。
有焚其先人之室,则三日哭。故曰:“新宫火,亦三日哭。”
先人之室,庙寝在焉,神无所栖,哀莫甚焉。“故曰”者,《春秋》文然。新宫,鲁成公之,祢庙,宣公初祀于此也。凶灾之大,以丧礼处之,重民命,慎世守也。
右第五十章。
孔子过泰山侧,有妇人哭于墓者而哀,夫子式而听之。
“式”者,矜之。“听”,以察其情。
使子路问之,曰:“子之哭也,壹似重有忧者?”而曰:“然。昔者吾舅死于虎,吾夫又死焉,今吾子又死焉。” 重,直龙反。
“壹”,甚也。“重”,复也。“今”,指所哭之墓。山侧多虎,故三世见噬。
夫子曰:“何为不去也!”
使子路再问之。
曰:“无苛政。”
“苛”,繁急也。“政”,力役也。泰山之侧接齐壤,去国远,故政不繁苛。鲁他处征役皆严重。
夫子曰:“小子识之,苛政猛于虎也。” 识,申志反。
民不适有其生,无宁死也。戒弟子者,欲其当官则恤民。
右第五十一章。
鲁人有周丰也者,哀公执挚请见之。而曰:“不可。”公曰:“我其已夫。” 夫,防无反。
“也者”云者,丰固隐逃名,不为时人所知,或轻之之辞也。“挚”,与“贽”通。诸侯之贽玉,非以见贤士,公欲执弟子礼,执脯修也。“已”,言终无与为治也。
使人问焉,曰:“有虞氏未施信于民而民信之,夏后氏未施敬于民而民敬之。何施而得斯于民也?” 施,以豉反,下同。
“施”,示也,谓教之以敬信也。
对曰:“墟墓之间,未施哀于民而民哀,社稷宗庙之中,未施敬于民而民敬。
“墟”,亡国废墟也。哀敬之情,民所固有,诚有其可敬可信者,则民自触发其不容已之心矣。顾问上之所以感之者何如尔,不在教也。
“殷人作誓而民始畔,周人作会而民始疑。苟无礼义忠信诚悫之心以莅之,虽固结之,民其不解乎?” 畔,与“叛”同。解,胡买反。
“誓”者,告以举事之故,而戒之以赏罚。“会”者,先为期约之事而申之以要质。汤伐桀,乃有《汤誓》,武王伐纣,乃有孟津之会,后王因之。顾言之感人也浅,而要而合者,非其心之固合,畔疑之所自始也。“礼”,敬让也。“义”,方直也。尽己曰“忠”,以实曰“信”,不妄曰“诚”,不贰曰“悫”。“礼义”者,忠信诚悫之实;忠信诚悫者,礼义之本也。以忠信诚悫之心行乎礼义,则笃实光辉,自能感民固有之天良,不待誓会以固结之矣。“解”,散也。周丰坚于避世而菲薄殷、周,盖亦老、庄之流也。然其知敬信为人心之所固有,而以礼义为固结人心之本,则非老庄之所可及。夫子谓“吾党之小子狂简”,殆其流与?然与圣人生同时地,而不得在七十子之列,受时雨之化抑又何邪?
右第五十二章。
丧不虑居,毁不危身。
“虑”,谋也;卖居室以谋丧事也。“危”,殆于死也。
丧不虑居,为无庙也;毁不危身,为无后也。 为,于伪反。
“后”,谓己为祭主,承先人祀也。执亲之丧,内尽其哀,外殚其财,无所不致。惟此二者,则以父母故而不得不自裁尔。
右第五十三章。
延陵季子适齐。于其反也,其长子死,葬于嬴、博之间。
季子,吴公子札、延陵,吴邑名,在今常州府,季子之封邑也。适齐而以子行,或时去国也。嬴、博二邑名,在今山东泰安州。
孔子曰:“延陵季子,吴之习于礼者也。往而观其葬焉。”
使人观之。
其坎深不至于泉,其敛以时服。既葬而封,广轮掩坎,其高可隐也。 深,式鸠反。广,古旷反。
“以时服”者,不以朝服,时其子未爵也。“封”,为冢也。“广”,阔。“轮”,长也。“掩坎”,适如其坎,覆四隅也。“隐”,凭也。人立其旁,可伸臂凭之也。
既封,左袒,右还其封且号者三。曰:“骨肉归复于土,命也。若魂气则无不之也,无不之也!”而遂行。 还,似宣反。号,胡刀反。复,芳服反。
“左袒”,肉袒必左。“右还”,从右行绕冢,凶尚右也。“三”者,三还且号也。“命”者,天之令也。再言“无不之”者,深哀其不返。
孔子曰:“延陵季子之于礼也,其合矣乎!”
孔子闻而称之也。《礼》,丧长子斩哀,其亦重矣。然君子以魄、形之离也,魂为性之丽,形为养之具,君子贵性而轻养,故于葬也,实土三而主人反哭,急于迎精以反,而不恋恋于归土之形,则所致哀于死者,固必有其道矣。季子哀其子之客死,虞祔不行,魂无所依,而封筑号还,及节而止,故夫子称其合礼。
右第五十四章。
邾娄考公之丧,徐君使容居来吊含。 娄,龙珠反。含,胡晤反。
考公,郑氏曰“考或为定”,邾子貜且也。徐,嬴姓国,僭称王。称“君”者,不从其伪号也。
曰:“寡君使容居坐含,进侯玉,其使容居以含。” 含,户暗反。
“坐”,跪也。“侯玉”,诸侯所用之玉。徐以天子自居,故斥言侯玉以自尊。君自吊则亲含,大夫归含耳。徐欲以其大夫与诸侯敌体,亦僭天子也。凡既殡而亲含者,自致璧于殡上。
有司曰:“诸侯之来辱敝邑者,易则易,于则于。易于杂者,未之有也。” 易,以豉反。
“易”,简也。“于”,迂也;谓繁曲也。臣为君使,则其礼简略;君自来,则其礼繁曲。惟诸侯亲吊则亲含。今容居臣也,不言归含而以敌体之礼行之,是君臣无别也。
容居对曰:“容居闻之,事君不敢忘其君,亦不敢遗其祖。昔我先君驹王西讨,济于河,无所不用斯言也。容居鲁人也,不敢忘其祖。”
“遗”,亦忘也。驹王,徐始僭王者,夷狄无谥,以号称。周定王以前,河北流,徐在河东南,故西犯中国必济河而北。“斯言”,谓辞命一如天子。“鲁”,钝也;言非己口给为夸词。称“祖”者,容居,徐之公族。徐人习于僭伪,不以义自服,邾人不能终折而拒之,亦不足以有为矣。
右第五十五章。
子思之母死于卫,赴于子思。子思哭于庙。门人至,曰:“庶氏之母死,何为哭于孔氏之庙乎?”子思曰:“吾过矣!吾过矣!”遂哭于他室。 为,于伪反。
“庶氏”,犹言他家。“他室”,侧室也。嫁母之不得如母而服齐衰,于此征矣。
右第五十六章。
天子崩三日,祝先服;五日,官长服;七日,国中男女服;三月,天下服。 长,丁丈反。
祝佐含敛,故先服,然则嗣子亦以三日成服矣。“官长”,犹言百官。“国中男女”,畿内庶人也。庶人之服,齐衰三月。“天下”,诸侯及其大夫也,士以下无服。诸侯斩衰,其大夫 衰,既葬而除,远近不一,闻讣乃哭而成服,至于三月而毕服也。
虞人致百祀之木可以为棺椁者,斩之。
“虞人”,山虞。“祀”,年也。木久则大而坚,可以为棺。“椁”,衍文。“斩”,伐也。
不至者,废其祀,刎其人。
“不至”,谓诸侯之不奔丧会葬者也。“废祀”者,灭其国。“刎”,刭也。“人”,诸侯,以其为不臣之大,故服上刑。
右第五十七章。
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 食,祥吏反。
谷不熟曰“饥”。黔敖,齐大夫。“蒙”,蔽也。“蒙袂”者,手垂而不能举,袂覆蔽手也。“辑”,敛也。敛屦,挟之不能屦也。“贸贸”,昏瞀貌。
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惟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从而谢焉。终不食而死。 奉,芳勇反。“奉食”“之食”之“食”,皆祥吏反。余,如字。
“扬目”,强视貌。“从”,就也。“谢”,谢过也。
曾子闻之,曰:“微与!其嗟也可去,其谢也可食。” 与,以诸反。
“微”,细也。嗟也,去之而已,不必自矜己节以拒人也。谢则食之,不以穷为讳也。忿戾加人,一发而不可反,小丈夫之操也。君子矜而不争,从客于死生之际,而人莫敢不敬,其道大矣。非细人之所知也。
右第五十八章。
邾娄定公之时,有弑其父者,有司以告。公瞿然失席,曰:“是寡人之罪也。” 瞿,九遇反。
“瞿然”,惊视貌。“失席”,谓方坐而徙倚于地也。礼教不行,民罹大恶,人君所当引咎。
曰:“寡人尝学断斯狱矣。臣弑君,凡在官者杀无赦。子弑父,凡在宫者杀无赦。杀其人,坏其室,污其宫而猪焉。”盖君逾月而后举爵。 断,丁乱反。“在宫”之“宫”,一本作“官”者,误。坏,古拜反。
再言“曰”者,告有司之词。“官”,公宫内。“宫”,父所处门以内也。凡当弑时其余臣子在君父之侧者,不能执贼,又不能死,使得成弑,则不必问其知情故纵与否,而必与之同坐,弗能为之曲赦也。其可赦者,惟年十五以下及有废疾者与?“室”,屋也。“污”,掘地为洿池也。“宫”,环堵以内也。“猪”,畜水也。大逆之处,不欲令人更居之。“举爵”,行燕礼也。逾月不燕,引咎以自罚也。
右第五十九章。
晋献文子成室,晋大夫发焉。
“献”字,衍文。文子,赵武也。“发”,启也,始也;谓初启门入室而为陈词以庆其始,若今俗上梁文然。赵氏以弑君伏诛,其室已毁,后韩厥援赵武而立之,反其田,乃更造室。
张老曰:“美哉轮焉!美哉奂焉!歌于斯,哭于斯,聚国族于斯!”
张姓,老名,亦晋大夫。此发之之辞也,以其善,故特录之。“轮”,轮囷高大也。“奂”,众多也。“国”,国人,宾也。“族”,同姓也。歌哭有事,同异姓皆聚也。盖欲其远恶以保家。
文子曰:“武也得歌于斯,哭于斯,聚国族于斯,是全要领以从先大夫于九京也。”北面再拜稽首。 京,盖“原”字之误。愚袁反。
九原,晋大夫墓地。武初复位,犹有惧心,故服膺张老之言。
君子谓之善颂善祷。
张老颂不忘戒,赵武祷不逾分。
右第六十章。
仲尼之畜狗死,使子贡埋之,曰:“吾闻之也,敝帷不弃,为埋马也。敝盖不弃,为埋狗也。丘也贫,无盖,于其封也,亦予之席,毋使其首陷焉。” 为,于伪反。封,与“窆”同,彼验反。
“畜狗”,守犬也。古者犬有三品:有田犬,有守犬,有食犬。“封”,下骸于坎也。“陷”,为土所没也。生怜之,死无弃之,所以全仁。
路马死,埋之以帷。
因孔子之言而记埋路马之礼。“帷”,缝布为若帷,不用敝者。
右第六十一章。
季孙之母死,哀公吊焉。曾子与子贡吊焉。阍人为君在弗内也。 为,于伪反。内,奴答反。
季孙,盖康子肥。君在无辟宾之礼,或方行礼,令少逡巡待之。
曾子与子贡入于其厩而修容焉。
“修容”,易吊服也。二子从容自若,易服而入。
子贡先入。阍人曰:“乡者已告矣。” 乡,许亮反。
饰前失对也。
曾子后入,阍人辟之。 辟,必亦反。
“辟”,为驱除也。横逆之至,弥缓则弥消。
涉内霤,卿大夫皆辟位,公降一等而揖之。 辟,毗义反。
“内霤”,寝门后檐际也。卿大夫位在门内北面。“辟”者,逡巡向之。君位在阼阶上,“降等揖”者,升之使就吊位于西阶,与成礼也。
君子言之,曰:“尽饰之道,斯其行者远矣。”
记者引所闻君子之言,以证二子之事也。君子造次不违于礼,有诸中者必形诸外,若以物之敬慢而始自饰,则其饰也伪矣,非二子之所屑为也。
右第六十二章。
阳门之介夫死,司城子罕入而哭之哀。晋人之觇宋者反报于晋侯,曰:“阳门之介夫死,而子罕哭之哀,而民说,殆不可伐也。” 说,弋雷反。
阳门,宋城门。“介夫”,甲士,居阳门。“司城”,宋官。子罕,乐喜也。“入”,闻丧而入吊之。“觇”,探视也。时晋欲伐宋,遣人密探其国事而以此报也。得众则民乐为之死,故不可伐。
孔子闻之,曰:“善哉觇国乎!《诗》云:‘凡民有丧,扶服救之。’虽微晋而已,天下其孰能当之?” 抉,薄胡反。服,薄默反。
“扶服”,《诗》作“匍匐”。“救”,助也。“微”之为言“非惟”也。人之大情,哀乐而已,而哀为甚。哀民之哀者,民亦哀其哀,而无敌于天下矣。
右第六十三章。
鲁庄公之丧,既葬,而绖不入库门;士大夫既卒哭,麻不入。
“绖”,宾客吊服所加绖也。“库门”,鲁公宫第一门。“麻”,绖带也。庄公薨,子般弑,庆父作乱,十一月而后葬,卒哭在期年之外,宾客送葬者反,而不以绖入吊,群臣卒哭,去麻而即吉,宰我谓“三年之丧期已久”,滕人曰“鲁先君莫之行者”是也。然他君五月而葬,则卒哭而犹未除,庄公缓葬,尤为骇异,故特记之。
右第六十四章。
孔子之故人曰原壤。其母死,夫子助之沐椁。原壤登木,曰:“久矣,予之不讬于音也。”歌曰:“狸首之斑然,执女手之卷然。” 卷,巨缘反。
“沐”,治也。“登木”,倚树也。“讬”,寓意也。“狸首”,古诗,其解未闻。原壤,老庄之流,一死生,齐哀乐,欲以其术易夫子。
夫子为弗闻也者而过之。从者曰:“子未可以已乎?子曰:“丘闻之,亲者毋失其为亲也,故者毋失其为故也。” 从,才用反。
圣人自尽其道,正大以莅之而不屑与之争,则异端之逞私知于其前者,如雨雪之见 而自消矣。
右第六十五章。
赵文子与叔誉观乎九原。文子曰:“死者如可作也,吾谁与归?”
叔誉,旧说以为叔向也。姓羊舌,名肸。“观”,游也。九原,晋大夫墓地。“作”,起也,生也。“归”,从也。
叔誉曰:“其阳处父乎?”文子曰:“行并植于晋国,不没其身,其知不足称也。” 知,珍义反。
阳处父,晋襄公太傅。“并”,兼也。“植”,谓树立法纪以利国也。处父改立军帅以强晋,为狐射姑所杀,《春秋传》讥其侵官,所谓“并”也。叔向以其忘身谋国,故称之,而文子谓其知不足以全身。
曰:“其舅犯乎?”文子曰:“见利不顾其君,其仁不足称也。
舅犯,狐偃,晋文公母舅。“见利不顾君”,事今无考,文子或必有所传闻也。叔向以文子志在全身,故称舅犯,而文子讥其不能两全也。
“我则随武子乎!利其君,不忘其身;谋其身,不遗其友。”
随武子,士会,事晋景公,如文子所称,大抵依违利害,假公济私,窃仁知之似而巧用之,殆孔子所谓“乡原”尔。文子以其术弥缝上下而窃晋国之政,六卿皆屈焉。
晋人谓文子知人。
好乡人之所好,故乡人称之。
文子,其中退然如不胜衣,其言呐呐然如不出诸其口,所举于晋国管库之士七十有余家,生不交利,死不属其子焉。 胜,书征反。有,与“又”通,于救反。属,之玉反。
记者记文子之所行,以见其志之所拟而行如之也。“管”,钥也。“库”,藏财贿者。“管库之士”,府史之属也。“属”,讬也。文子柔巽深隐,收人心而不亟用之,以弭怨忌而要恩誉,卒以其宗强于晋国。子鞅承之,遂以倾荀、范而擅晋政,其所由来者渐矣。
右第六十六章。
叔仲皮学子柳。叔仲皮死,其妻鲁人也。衣衰而缪绖。 衣,于既反。衰,七雷反。缪,盖“摎”字之误,居黝反。
叔仲皮,鲁叔仲彭生之后。子柳,鲁贤人泄柳也。孟子云:“子柳、子思为臣。”“学”,从之学也。“其妻”,皮之妻也。“鲁”,钝也。“衣衰”者,衣斩衰也。斩衰为衰之首,故独言《衰》。“缪绖”,苴麻绖,大本在下,两股摎结之。叔仲皮从学于君子,故知礼而化其家。其妻虽鲁,能以礼丧其夫。
叔仲衍以告,请 衰而环绖 。衰,七雷反,下同。
衍,皮之弟也。“ 衰”者,治其缕如小功布之缕而成布以四升半,诸侯之大夫为天子之服也。“环绖”,吊服之绖,以牡麻为之,单股如环,而不垂其余。周衰礼失,妇人不以斩衰丧其夫,苟尚轻细而已。衍 俗而昧礼,告于其嫂,使从时制。
曰:“昔者吾丧姑姊妹亦如斯,未吾禁也。”
皮妻言此以拒衍也。妇人为其姑姊妹服大功,大功之衰且非 衰,况为夫斩衰乎?大功之绖用牡麻,且摎而非环,况为夫苴麻绖乎!“末”,莫也。言当皮存时,听其为私亲服重而不己禁,以明衍之不能禁己也。
退使其妻 衰而环绖。
叔仲衍退也。“其妻”,衍之妻也。妇人于夫之兄无服,惟为宗子齐衰三月,皮其叔仲氏之宗子与?其服亦疏衰摎绖,衍怙过徇俗,终使其妻服轻细者。夫妇人伦之本,妇人无二斩,既嫁从夫而薄其服,则夫妇之道苦矣。叔仲皮学焉而化其妻,虽鲁而贤于衍。故学者,人伦之所自明,修身齐家之本,不可以不务也。
右第六十七章。
成人有其兄死而不为衰者,闻子皋将为成宰,遂为衰。 “为衰”之“为”,于伪反。衰,七雷反。下同。
成,鲁下邑。衰,齐衰。子皋,季子皋。贤者为宰,闻风而畏之。
成人曰:“蚕则绩而蟹有匡,范则冠而蝉有 ,兄则死而子皋为之衰。”
成人众人歌以嘲之也。“匡”,与“筐”通,所以贮丝者。“范”,蜂也。“ ”,所以结冠者。蝉有双喙在腹下如 然。蚕缫丝如积无匡而蟹壳如匡,范首如冠无 而蝉喙如 ,言其相代而不相涉也。兄死不衰,而子皋感之使衰,则亦子皋之贤而已矣。若彼无礼,不弟之恶自若也。
右第六十八章。
乐正子春之母死,五日而不食。
父母死,三日不食。子春至性笃而逾礼。
曰:“吾悔之。自吾母而不得吾情,吾恶乎用其情?” 恶,哀都反。
子春服毕追论及之也。“悔”者,以其逾礼而有灭性之忧也。“自”,于也。“得”,施也。情极于亲丧,虽过而可原,所以自解而勉人也。
右第六十九章。
岁旱,穆公召县子而问然。曰:“天久不雨,吾欲暴 而奚若?”曰:“天则不雨而暴人之疾子,虐,毋乃不可与!”然则吾欲暴巫而奚若?”曰:“天则不雨而望之愚妇人,于以求之,毋乃已疏乎!” 县,胡消反。暴,薄木反。与,以诸反。
“然”,犹焉也。“尪”,羸病者。“巫”,女巫。《周礼》:“旱叹则女巫舞雩,崇阴也。”“望”,责也。暴尪,巫以求雨,当时有此恶俗。
“徙市而奚若?”曰:“天子崩,巷市七日。诸侯薨,巷市三日。为之徙市,不亦可乎!”
“巷市”,谓废市,而民间朝夕之计有必需者,市之于曲巷也。徙市亦非致雨之道,特其以丧礼居之,则庶几罪己祈天之意。君民一体而食为民天,视民之灾若己之死,能以此意推之,则勤民之情切矣。
右第七十章。
孔子曰:“卫人之祔也离之。鲁人之祔也合之,善夫。” 离,力知反。合,古沓反。夫,防无反。
“祔”,合葬也。“离”,各为一冢也。既合矣,而又各为一冢,无当也。故夫子善鲁。盖古者葬以昭穆,兄弟齿列,若为各冢,则伯叔嫂妇相乱,不如合冢之犹为远别也。
右第七十一章。
《礼记章句》卷四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