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上许多罪恶,都是从种种条件之下形成的。单去责罚一个人或一部分人,也可说是愚蠢。

杀人是现在的制度,此制度在现在尚属必要。此必要虽并无道理,尚无他法可以更换替代。我曾说过,没有一种可以称为好的制度,只有一种比较合适可行的制度。我们不能因其是好制度,就用得上他,同时也不能因其不好而可以随意摒弃他。制度的形成乃出于一种必要。捉到土匪不杀而教育他,感化他,当然比较好。可是为什么不用一个好的法子,而倒用一个不好的法子呢?这就是人命在现在尚不值这么些钱——这是一句真的话。所谓杀人是现在制度的必要,没有旁的,为求社会的安宁,而又要省事合算,在现在没有比用枪毙的法子能更省事合算的了。省事合算是一个无道理的道理。那么,现在省事就是道理,就是很有力的道理了!这社会在今日真不知为省事曾抹杀过多少道理!

杀人是制度,不单指刑法,并包含战争。罗素曾说,战争在现在可算一个制度。因人类到现在全承认以战争解决问题。以战争解决问题,顶不合道理,天下简直没有比这更不合理的;然战争却成了公认的办法,为现行制度之一。在我并不相信战争在人类为不可少,杀人为不可少;我正是相信战争杀人在将来必是可少的。他的存在并不是我愿意。但是,在先他并不必因为我愿意而存在,今后也并不会因我不愿意而不存在。

有人误会我反对误会我反对物质文明,反对工业;我安有此意。我对物质生产增加和生产技术改进,原是看得很重要的。我所以看重它的意思,则在于非这样不能给我们挪出更大的空闲,非这样不能使文化更日进于高明。大概经济越发达,社会越进步,对一切问题越可以采用细致的办法。亦即是理性的解决办法细致的办法,是从富力增进来的。唯有富力增进,可以用教育代替杀人打人等办法。到那时人命才值钱。

经济的进步,我们看得很重;唯有经济进步,才让我们的生活能更合理。人类虽是理性动物,但理性之在人类,不论其在个体生命或社会生命中,其开发都是渐次的。人类社会的组织制度,也是要渐次的才能入于一种合理的安排,即渐次的把理性开发出来。而能帮助理性开发,则是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