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先讲第一论题,即“道理”两字。道理两字,在中国社会,己变成一句最普通的话。我们可以说,中国思想之主要论题,即在探讨道理。我们也可说,中国文化,乃是一个特别尊重道理的文化。中国历史,乃是一部向往于道理而前进的历史。中国社会,乃一极端重视道理的社会。中国民族,乃一极端重视道理的民族。因此中国人常把道理两字来批判一切。如说这是什么道理?道理何在?又如问,你讲不讲道理?这一句质问,在中国人讲来是很严重的。又如说大逆不道,岂有此理,那都是极严重的话。道理二字,岂不是普遍存在于中国现社会人人之心中与口中,而为中国人所极端重视吗?但中国人如此极端重视的所谓道理,究竟是什么一种道理呢?这不值得我们注意来作一番探讨吗?

依照常俗用法,“道理”二字,已混成为一名,语义似乎像是指一种规矩准绳言。在中国人一般思想里,似乎均认为宇宙(此指自然界)乃至世界(此指人生界),形上及于形下,一切运行活动,均该有一个规矩准绳,而且也确乎有一个规矩准绳,在遵循着。但此项规矩准绳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呢?我们人类的知识能力,又何从而认识此项规矩准绳呢?这正是中国思想史上所郑重提出而又继续不断讨论的一个大问题。

若我们进一步仔细分析,则“道”与“理”二字,本属两义,该分别研讨,分别认识。大体言之,中国古代思想重视道,中国后代思想则重视理。大抵东汉以前重讲道,而东汉以后则逐渐重讲理。《宋史》有《道学传》,而后人则称宋代理学家。今天我们通俗讲话,则把此两字联结起来,混成为一观念。这正是两三千年来中国思想家所郑重提出而审细讨论的一个结晶品。

现在依次先讲“道”。道究竟指的是什么呢?《庄子》说:“道行之而成。”这犹如说,道路是由人走出来的。唐代韩愈在《原道》篇里说:“由是而之焉之谓道。”这是说,道指的由这里往那里的一条路。可见道应有一个向往的理想与目标,并加上人类的行为与活动,来到达完成此项理想与目标者始谓之道。因此道,必由我们之理想而确定,必又由我们之行动而完成。人之行动,必有其目的,由于实践了整个历程而到达此目的,若再回头来看,此整个历程便是道。因此道,实乃是人生欲望所在,必然是前进的,是活动的,又必然有其内在之目的与理想的。

由是演绎开来说,道是行之而成的。谁所行走着的,便得称为谁之道。因此道可得有许多种。如说天道,地道,鬼神之道,人道等是。即就人道言,既是由是而之焉之谓道,则由此至彼,也尽可有好多条相异不同的道。而且由此至彼,由彼至此,皆可谓之道,于是遂可有相反对立之道。故说王道,霸道,大道,小道,君子之道,小人之道,尧舜之道,桀纣之道,皆得称为道。臂如说,你走你的路,我走我的路。孔子说:“道不同,不相为谋。”《中庸》又说:“道并行而不相悖。”

而且道有时也可行不通,孔子说:“道不行,乘桴浮于海。”这是指大道言。子夏说:“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致远恐泥。”这是指小道言。《易经》又说:“君子道长,小人道消。小人道长,君子道消。”因有相反对立之道,故若大家争走着那一条,这一条一时便会行不通。于是又有所谓有道与无道。无道其实是走了一条不该走的道,那条该走的道反而不走,这等于无路可走,故说无道。

以上述说了道字大义。何以说先秦思想重于讲道呢?如《论语》《孟子》多言道,六经亦常言道,少言理。庄老也重言道,所以后世称之为道家。但《庄子》书中已屡言理,惟《庄子》书中的理字,多见于外杂篇。在《内篇》七篇,只有《养生主》“依乎天理”一语。若说《庄子》外杂篇较后出,则理的观念,虽由道家提出,而尚在晚期后出的道家。又如《韩非子·解老篇》:“道者,万物之所然也,万理之所稽也。”《管子·君臣篇》:“顺理而不失之谓道。”上引两语,都可归入晚期道家。他们都提到理字,与道字并说,但理字的地位显然在道字之下。

又如《易·系辞》:“易简而天下之理得。”《说卦传》:“穷理尽性以至于命。”乃及《小戴礼·乐记》篇:“天理灭矣。”此为经籍中言及理字之最要者。然《易传》与《小戴记》本非正经,皆属晚出,殆亦受道家影响。而后汉郑康成注《乐记》“天理灭矣”一语,云:“理犹性也。”可见直至东汉儒家,他们心中,还是看重性,看重道,而理字的观念,尚未十分明白透出,因此遂把性来解释理。许叔重《说文解字》曰:“理,治玉也。”又谓:“知分理之可相别异也。”玉不琢不成器,玉之本身,自有分理,故需依其分理加以琢工。孔门儒家重人,不重天,故仅言道不言理。但到宋儒,乃亦重言理字,却说“性即理”,才开始把上引“理犹性也”一语倒转过来,把理来解释性。这是中国古代和后代人对理字的观念看得轻重不同一个绝好的例证。此外如高诱淮南子·原道训》注,说:“理,道也。”《吕氏春秋·察传篇》注,说:“理,道理也。”可见汉儒一般都对理字观念不清楚,看得不重要,因此都把道来解释理。但到宋儒则都把理来解释道。

开始特别提出一“理”字,成为中国思想史上一突出观念,成为中国思想史上一重要讨论的题目者,其事始于三国时王弼。王弼注《易经》,说:“物无妄然,必有其理。”这是说宇宙间一切万物,决不是随便而成其为这样的,宇宙万物,必有其一个所以然之理。天地间任何一事物,必有其所以然,而决不是妄然的。妄然即是没有其所以然之理,而随便地成为这样了。当知庄老亦只言自然,这一理字,乃经王弼特别提出,在《易经》本书中,并不曾如此说。即在《易·系辞传》也只说:“一阴一阳之谓道”,又说:“形而下者谓之器,形而上者谓之道。”这是说宇宙间一切万物,皆由阴阳之气聚散分合,而才有形象之万殊。有形象的便谓之器,故器是形而下。至于那气如何由阴转阳,由阳转阴,如何聚散分合,那些运行活动,则只是一项过程。过程是变动不居的,是去而不留的,是无形象可指的。因此说它是形而上,而此形而上者则是道。《易·系传》只说到如此,而王弼却于《易经》原有的道的观念之外,另提出一理的观念来,说宇宙万物,各有它一个所以然之理。这是一个新观点,而在后来的中国思想史上,却演生出大影响。

王弼又接着说:“统之有宗,会之有元。故自统而寻之,物虽众,则知可以执一御也。由本以观之,义虽博,则知可以一名举也。”这是说,宇宙间万事万物,既各有一个所以然之理,而万事万物又不胜其复杂,既是每一事物有每一事物之理,岂不理也成为很多很复杂吗?但王弼的意思并不然。他说,事物之理好像很多很复杂,但若我们把它编排起来,会合起来,便成为一个元(即是同一的起始),一个宗(即同一的归宿),由是才见得宇宙万事万物,在其背后,有一个最原始最基本的理,为宇宙一切万象所由生。这真是一番了不起的大理论,后来的中国思想家,遂多转移目光,注意到这一问题上。

郭象注《庄子》,也说:“物无不理,但当顺之。”以前道家着重在道字,故老子说:“道生之,德畜之。”又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宇宙万物皆生于道,故宇宙万物皆当法于道,即依顺于道。而郭象则说,宇宙万物皆有理,故当依顺于理。这在说法上,便有些不同。王弼、郭象是魏晋时代的道家,其实已可说他们是新道家,与先秦庄老道家有不同。其次我们要提到稍后佛门中大和尚竺道生,即后代有名的生公。他也说:“理不可分,悟语极照,以不二之悟,符不分之理,谓之顿悟。”他说理不可分,这即是王弼所谓“统之有宗,会之有元”了。从前人只说求道明道,而竺道生则转移重点来说悟理。他在佛法中惊天动地的“顿悟”之说,原来是根据于理不可分的观点上。而后来在唐代的华严宗,又演变出事理无碍,事事无碍的理论来。既是宇宙间每一事物之后面各有一个理,而那些理又是可以统宗会元,合一不分的,则自然可见事理无碍,甚至于事事无碍了。既是事理无碍,事事无碍,则何必有形上形下之分,又何必有入世出世之别?于是佛法便渐转成世法,而开启出后代宋儒的理学来。

宋儒称为理学家,他们重视理的观念,不问可知。所以朱子说:“合天地万物而言,只是一个理。有此理,便有此天地,若无此理,便亦无此天地。”朱子这一番话,好像是重述了王弼意见,只是把王弼的文言翻译成语体。若论其内容涵义,朱子、王弼之间,可说没有大分别。所以朱子又说:“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物,一旦豁然贯通,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朱子这一番话,又很像竺道生。格物虽是渐,而悟理则属顿。惟其理一而不可分,所以有一旦豁然贯通之悟境,而众物之表里精粗可以无不到,吾心之全体大用可以无不明。试问朱子与竺道生所说,又有何甚大的分别呢?

所以理字观念的提出,虽由先秦道家已开始,而直要到魏晋新道家,始发挥得精彩。佛家也因把握了这一观点而阐扬出新佛法,而后来的宋明儒,他们注重理字,显已融进了道佛两家观点,因此造成了儒、释、道三教合一的新儒学。

以上约略说明了东汉以上中国思想偏重在讲道,魏晋以下中国思想偏重在讲理,而简单地举出些实证。至于更详细的证明,大家可向书本上自己寻求,我想是可以无需再多说了。

根据上述说法,我们若要和别人讲道理,若要讲我们中国人所传统重视的道理,自然该懂得一些中国思想史的大概内容了。现在让我再进一步,把此“道”“理”两字,根据中国传统思想,来作一更细的比较。

道是行之而然的,即是要人走了才有路,没人走,即不成为是路。因此道是可以选择的,如我爱向这边走,你爱向那边走。若有某一条路容易走得通,于是人人尽走向那一条,积而久之,这便成为大道了。因此大话道是常然的,又可说是当然的。譬如吃饭后需休息,不休息常易发胃病,因此饭后休息是当然。因其当然而大家如此,则成为常然。至于理,则是一个所以然。为何生胃病?因其饭后不休息,这是所以然。既有所以然,便连带有必然。饭后不休息,便必然会发胃病。此项所以然与必然,我们则说是理。所以道是教人该怎样,理是告诉人必这样。为何该这样呢?因其是常常这样的。可以说,常然之谓道。又可说,当然之谓道。而理则是必然这样的。如二加二等于四,此之谓数理,但只能说是数之理如此,却不能说它是数之道。又如基督教徒宣扬耶稣教言,我们称之为传道,称之为播道,却不能说是传理或播理。可见即在今天常俗用语,“道”“理”两字,也分别得很清楚。

惟其理是事物之所以然,所以理应该先事物而存在。譬如二加二等于四,此是一数理,即在人类没有明白这一数理之前,那项数理早该已存在。又如苹果落地,此是一物理,我们又称之为万有引力之理,但在牛顿没有发明出此万有引力之理以前,那理也早该已存在。因此理也可说是本然的,而道则待人行之而始然,并不是本然。故二加二等于四,是数理。若我先有两个,想凑成四个,则必再加上两个,那种再加上两个来凑成四个的行为与活动,则可说是道。所以道是须待行为而始完成的,因此道字的观念里,必然已加进了某种的事业行为与活动。至于理,则不需有事业,不需有行为与活动,而早已存在着。

因此道可以创造,孔子说:“人能宏道,非道宏人。”若没有人的活动与行为,即就没有道。既如此,道何能来宏大人,只是人在宏大道。浅言之,道路是由人开辟修造的,人能开辟修造一条便利人的道,故说人能宏道。但纵使有了这条道,若人不在此道上行,则仍等于没有这条道,而这条道也终必荒灭了。所以说非道宏人。惟其如此,所以既说宏道,又说行道、明道、善道。总之,道脱离不了人事,脱离不了人的行为与活动。没有道,可以辟一条。道太小,可以放宽使之成大道。道之主动在于人。

但理则不然,人只能发现理,发明理,却不能创造理。从前人不懂飞机之理,现在给人发现了、发明了。但人最多也只能发明此飞机之理.并不能说人创造了飞机之理。因飞机之理,乃飞机之所以然,在没有飞机以前,应该先已有了飞机之理之存在。人类只能依据此早已存在的飞机之理来创造出飞机,但人类不能因想造飞机,先创造一飞机之理。一切创造替得依于理,不能于无理处创造出理来。因此,道是待人来创辟来完成的,其主动在于人。而理则先事物而存在,不待于人之创,其主动不在人。因此,理先在,一成不变。道创生,变动不居。这是道与理之间一很大的不同点。

再言之,理是规定一切的,道是完成一切的。求完成,不限于一方法,一路线,所以道属于多,可以变。而规定一切的理,则是惟一的,绝对的,不变的。即就以茶或咖啡解渴之例来说,茶可以解渴,咖啡也可以解渴,所以或些地区喝茶,或些地区饮咖啡。解渴之道多端,尽可以不同,但论其所以能解渴之理则是一。茶与咖啡之所以能解渴,则有同一理存在。所以道虽多端,而理则一致。道虽可变,而理则前定。在人类未有发明茶与咖啡作为饮料之前,而如何始可以解渴之理则早已存在。人类发明了饮茶与喝咖啡之后,对于此项解渴之理之存在,则并没有增添。在未发明茶与咖啡以前,对于此项解渴之理之存在,也并没有减少。因此,理是不受摇动的,而道则是尽可变通的。只要合乎解渴之理,将来除却茶与咖啡外,人类还尽可发明新饮料。惟其理是惟一的,绝对的,不变的,所以通常俗话也只说合理与不合理。简言之,则只是对不对。合了便对,不合便不对。不合于解渴之理,即不解渴。不合于起飞之理,即不起飞。而道则可以多端,容许变通,所以我们通常也只说近于道,或远于道,或说违道不远,却不说合道与不合道。

现在我们试再进一步,另换一方向讲。理先事物而存在,惟一而不可变。我们虽不能创造理,却能发现理,发明理。换言之,理则是可知的。因理既然早已在那里,而且又是老在那里而不变,因此我们今天容或不知有此理之存在,而慢慢地终可知。格物穷理之学,即由此而建立。而道则根本并不在那里,尚有待于某一主动者之由行动来创出道,而道又可常常变,因此道属不可知。譬如他渴了,你哪能知道他必然会找到饮料,又哪能知道他必然会喝茶而不饮咖啡呢?此又是理与道之间一绝大不同处。

上面说,理前定先在而可知,但人又何从来认识此先万物而已存在已决定之理呢?其实此话也只是一理,在人类智识是无法认取此理而与以证实的。在人类,只认为宇宙间一切事物均有其所以然之理,在宇宙间,则并无无理而存在之事物,事物决不能无理而出现。既然事物出现,必然附有理,因此我们说理先事物而存在。若理不先事物而存在,岂不在宇宙间可以出现无理之事物?若此宇宙,容许有无理而出现而存在之事物,则此宇宙,可能有多角之圆形,可能没有生而死,一切不可想像。明天的宇宙,可能变成一绝不可知的宇宙,人类将不能一日安心居住在此宇宙间。将无处可用心,并亦无所措手足。所幸者,则在此宇宙间一切事物,均有一所以然之理。纵使人类今日智识尚有许多说不出的理,但一切事物则老是这般存在着,好待人慢慢去思索,去探求,去发现。而且既然每一事物都有理,则最先必出于一大理。此一大理,在宋儒则称之为“天理”。

何以说宇宙一切理,最先必出于一理?因宇宙间若有两理或两理以上,则此两理必然形成两宇宙,而且此两宇宙将会永远冲突,则仍是一不能安住,不可想像之宇宙。因此宇宙只是一完整的,故此形成此宇宙之理,其最先也必然只是一个理。我们只可说“道并行而不相悖”,却不能说“理并在而不相悖”。若不相悖,则可会通,仍然是一理。因此,就理言,宇宙间必有理存在,而且像是先事物而存在,并且统宗会元,该是只有一个理,即天理,最大而无所不包之理,老是如此存在着。否则若不先有此一理存在,又或并不止一理存在,又或虽存在而仍可变,则此宇宙到底为一不可想像者,到底将不能使人一日安心居。并亦不能活下去。因此就人类理智言,必然该信此宇宙,有一前定先在而终极为人可知之理存在着。宋儒提出“天理”一观念,又提出“理先气而存在”的观念,大意只如此。其实此一说法,则仍只是一纯抽象之理,而无法具体求实证。这一说法,其实在王弼时早已说尽了,即在宋儒也逃不出王弼所说之范围。因此一说法.仅只是理当如此而止,无法具体说。具体说了,则又落到事象上,并非此先宇宙而存在的绝对惟一的大理。

讲到此处,不免又要牵连到另一新问题。宇宙万物同一理,但并不同一道。有些道属于人,但有些道则并不属于人。此等不属于人之道,就整个宇宙论,显见比人道的范围更伟大,因此也更重要。中国古人则混称凡此等道为“天道”。而天又是个什么呢?此又是一不可知。《孟子》说:“莫之为而为者谓之天。”我们明见有此等道,但不知此等道之背后主动者是谁,于是统归之于天。人生则是从可知(人道)而进向于不可知(天道),也可说,乃由于不可知(天道)而产生出可知(人道),而可知则永远包围在不可知(天道)之内。换言之,天之境界高出于人,而人又永不能逃离天。因此人求明道、行道、善道、宏道,必先知道之有不可知,此乃孔孟儒家所谓知天知命之学。

所谓知天知命,浅言之,则是须知其有不可知。此一理论,道家庄周,亦如是主张。但人心不肯老包围在此不可知之内,总想穿破此不可知,而达成为可知。老子即抱此想法。故老子乃试把道的地位倒装在天之上,他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生夭地”,但那生天地之道,又是谁在背后作主动呢?这一问,不能不回答,不能不解决。于是老子又说:“道法自然。”在老子之意,他只说,道只是自己在如此,背后更没有主动,故称之为自然。既属道自己在如此,则不须再求谁是其主动者。然就上述道字涵义说,道必该在其背后有一个主动。若说道自己在如此,道法自然,则道之本身,似乎已没有一个规矩准绳了。道法自然之说,究是太无把柄,难于捉摸,所以又逼出王弼来,改提出一个理字,使问题较易于解决。

因天道虽不可知,而天理则可知。道之背后应有一个主动者,而理则是一切事物之所以然,在理之背后更不必求其一主动。这一说法,落到宋儒,便说得更清楚。朱子说:“帝是理为主。”这是说,纵使是上帝,也得依照理,故理便成为上帝的主宰了。若说上帝能创造世界,创造万物,但上帝也得依照于理而创造。上帝创造了世界,但不能创造此创造世界之理。理规定了一切,同时也可以规定了上帝,因此上帝也只能遵照此理去创造出世界。或者你可说,上帝本身即是此创造世界之理,但上帝的地位,最高也仅能至此而止。故朱子要说,理即是上帝,上帝也由理为主了。因此宋儒说天理,那是理的地位高过了天。天理的天字,只成为理字的形容词,与古人说天道绝不同。

若说天道,则是天在那里走它的路,行它的道。如日月循环、寒署往来,太阳下去,月亮上升,夏天完了,冬天来到,这是天在那里行它的路。但我们只能知道天在如此行,却不知天究竟要行向何处去,而且也保不住它是否永远如此般行。换言之,天是否有意志,有计划,它的意志与计划究竟是怎样呢?这是一不可知。但若说自然,固然天的不可知的问题可以不存在,但自然也该有一个理,我们不能说自然便了,更不问它理。在此上,郭象思想便不如王弼。因郭象注《庄子》,重视自然更胜过了理。而老子思想,也不如庄周。因庄周言道,还保留有一天,而老子想把那天轻淡地抹去,而仅存有一道。《易系传》则承续老子思想,也只存有一道,不再有天了。因此才逼出王弼来。现在再说到理,则显见与道不同。因理是先定而不变的。正如此刻,诸位听我讲话,究竟不知道我下面定要讲一些什么。但若看我演算草,则几乎可以不必看,只要懂得了公式,答数一定可得。不论是你演或我演,若不如此答,则准是演算者错了。

我们如此讲,岂不是宋儒的穷理精神,已远胜过先理秦儒的明道精神吗?这却又不尽然。讲到这里,则又须牵进到另一问题上去。我们只听说“天道”“人道”,却不曾听人说“物道”。我们也只听说“天理”“物理”,却很少有人说“人理”。可见若注重在讲道,则天与人对立。若注重在讲理,则成为天与物对立。人只包在物之内,不见有它自主自行的地位。若论天道,天属不可知,因此天的地位高了,而人的地位也随而高。若论天理,天属可知,不仅天的地位低了,而人的地位也随而低。因道之背后必有一主动,人类自身亦为道之主动,而有所谓人之道。因此“天”“人”对立,而人的地位自高了。由于天人对立而可以求达天人相通,天人合一的境界,那是古代中国人求能明道之最高一境界。至于万物,则并不能主动,因此不能有物之道,物之道则包括在天道之内了。至于理,它是先在那里规定一切,主宰一切的。人也得受理之规定与主宰,因此人也包括在物之内而仅成为一物。因此只有天理物理,“天”“物”对立,另外更没有人的地位了。而且天也只成为一物,也在受理之规定与支配。如是则天地万物合成一体,只有理高出于其上。

如是讲来,唯理的世界,其实只是一唯物的世界。不仅没有上帝,而且也没有人。此宇宙则仅是一理在主宰而支配着,而此理又只有在物上去求,所以说“格物穷理”。所以此唯理的世界,其实仍是人类所不能忍受的世界。因此,偏重道与偏重理,必然会形成两种宇宙观,与两种人生观。道的宇宙,是在创造过程中,有多种可能的变动,而且有些处尽可由人来作主。理的宇宙,则先已规定了,在此规定中,无法有变动,谁也不能另有主张,另有活动之余地。

然则哪一种看法对了呢?我想,照中国人看法,即是照中国思想史来讲,宇宙本可有此两种的看法。从某一角度看,此宇宙是动的,能创造,许人插手作主的。另从某一角度看,此宇宙是定的,被规定了,不许人插手作主的。宇宙如此,人生也如此。再换言之,此一宇宙,有些是可知的,而有些则终极不可知。此宇宙决不是全不可知,但也决不是全可知。此宇宙决不是全不可改造,但也决不是全可改造的。此宇宙是被限定的,而在其被限定之内,却有无限的可能。宇宙如此,人生亦如此。

我想中国人所讲宇宙人生的大道理,应该是如上所述的。因此我们若要问,这一个世界,照中国人看法,究竟是道的世界呢?抑还是理的世界?则不如说这一世界乃是道理合一相成的世界。不过古代中国人,在道字的观念上,多用了些思想。而后代中国人,则在理字的观念上,多用了些思想。因此,王弼、郭象虽与庄、老立说有异,而毕竟是大处仍相通。程颐朱熹虽与孔、孟立说有异,而毕竟也是大处仍相通。而孔、孟与庄、老,也仍有其大处之相通,这便成其为中国思想之共通性。

现在我们若把中国思想来和西方欧洲人思想相比,让我们仅从粗大处看,我想,中国人讲道,有些处颇近于西方宗教的精神。而中国人讲理,则有些处颇近于西方科学的精神。此只如耶稣教传道,不能说传理,物理学不能称物道学,即可见。在中国人思想,相信此整个宇宙,应该有一个内在当然之道在遵循着,也应该有一个主宰,这一个主宰,虽为人类智识之所不可知,而人类仍可就其所知而上通于此不可知,而使此二者之合一而相通,这便是中国人的宗教精神之所在。

中国人又相信此宇宙有一个必然之理在规定着,而此项必然之理,就人类智识,可以随时随地随于每一事物而研讨穷格之,以达于豁然大通之一境,此即中国人的科学精神之所在。中国没有自创的宗教而爱讲道,中国没有现代西方那一套完整的科学而爱讲理。在西方,宗教和科学,分道扬镳,各走一端,正苦无法调和。而在中国则认为道即理,理即道。道与理,虽有时应分言之,而有时又常合言之,似乎虽可分而不必严格分。若我们依照朱子“格物穷理”的精神直推下去,就成为科学。若我们依照孔子“天生德于予,知我者其天乎”的精神直推下去,也就成为宗教。正因为中国人抱着一种“道理合一相成”的宇宙观,因此宗教和科学的界线,在中国思想里,也就融会调和,不见有甚大的冲突。兹再大体比较言之,似乎中国人更重讲道.而西方人则偏向于求理。

在西方中古时期,因于宗教精神之太偏于一条路上发展,而彼方遂有所谓黑暗时代之出现。最近两百年来,又因于新科学之突飞猛进,仍是太偏发展,而与社会人文脱了节,又引生出种种毛病。更有一辈思想家,试想把自然科学方面的种种律令,来推测整个宇宙,于是唯物论哲学风行一时。若就中国思想观点来评判,那是只见了理世界,而不见有道世界。仍然只见了此宇宙之一面相,而忽略了另一面。尤其是他们试将自然科学的律令,应用到人文界。其最极端者,如马克思的唯物辩证法,与其纯经济的历史观,一切皆属命定必然,个人的地位也全抹杀了。他不知在人类社会中,个人的因素占有重要的成分。而人类的一切活动与创造,在此有限宇宙的规定中,还容许有无限之可能。他重视了物理,忽略了人道。如我上面所讲,他是把在天的观念中所应有的人的成分抹去了,而仅留着物的成分。最多是只见天理,没有见天道。因此,又把天的观念中之神的成分,即为人类智识中所不可知的那一面抹去了。

只有在中国,不纯粹讲理智,不认为纯理智的思辨,可以解答一切宇宙秘奥。中国人认定此宇宙,在理的规定之外,尚有道的运行。人性原于天,而仍可通于天,合于天。因此在人道中,亦带有一部分神的成分。在天,有部分可知.而部分不可知。在人,也同样地有部分可知,而部分不可知。而在此不可知之部分中,却留有人类多方活动之可能。因此宇宙仍可逐步创造,而非一切前定。这有待于人之打开局面,冲前去,创辟一新道。此等理论,即带有宗教精神,而非纯科学观者所肯接受。这是中国全部思想史所不断探讨而获得的一项可值重视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