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燮

叶燮
  • 姓名:叶燮
  • 别名:字星期,号己畦
  • 性别:
  • 朝代:清代
  • 出生地:吴江(今属江苏)人
  • 出生日期:1627年11月6日
  • 逝世日期:1703年
  • 民族族群:
  • 主要作品:

叶燮[xiè](1627年11月6日—1703年),清代诗论家、文学家。字星期,号己畦。吴江(今属江苏)人。因晚年隐居横山,学者称横山先生。康熙九年(1670)进士,康熙十四年官宝应知县。不久因“伉直不附上官意”,被借故落职。此后绝迹仕途,卓然孤立,不以时势为转移。曾纵游海内名山大川,寓佛寺中诵经著述,教授生徒。后以病卒。


叶燮一生成就主要在诗论。有《原诗》4卷,分为内外两篇。内篇为诗歌理论,论述“数千年诗之正变、盛衰之所以然”。其中上卷论源流正变,即诗之发展。他认为“源流、本末、正变、盛衰,互为循环”,“未有一日不相续相禅而或息者也”。但“变之中有不变者在”,即古往今来的诗歌必须本于六经之道,合乎温柔敦厚之旨,雅而不可涉于俗。故叶燮既主张文学的进化,认为“物之踵事增华,以渐而进,以至于极”;又反对文学的质变,斥骂“叛于道、戾于经、乖于事理”者为“反古之愚贼”。下卷论法度能事,提出以“在我”之“才、胆、识、力”反映“在物”之“理、事、情”,则“自然之法立”,“诗之能事毕矣”。但反映“理、事、情”者均要“适于道”。此为叶燮在文学理论上的主要创造和诗论宗旨。外篇为诗歌评论,主要论工拙美恶,认为“文之为道当争是非,不当争工拙”,“未有是而不工者,未有非而不拙者,是非明则工拙定”。但叶燮所谓的“是”,又以“适于道”为最高标准。他主张重质轻文,重自然而轻人工,强调“抒写胸襟,发挥景物,境皆独得,意自天成,能令人永言三叹,寻味不穷”,则“无适不可也”。叶燮的诗论试图把文学创作建立在反映论的基础之上,解决继承与革新的关系问题,具有朴素的唯物主义倾向和辩证法思想。但同时他又坚持正统儒家立场,仍以合于六经之道为文学的最高原则,最终倒向了以理摄物的客观唯心主义的否定破旧立新的折衷主义。其世界观与方法论在清代学者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原诗》独抒己见,自成一家之言,以其理论的创造性和系统性居于清代众多诗论之上,这是叶燮的主要贡献。


叶燮的诗文创作,熔铸古今,在清初自成一家。他认为“凡文章之道,当内求之察识之心而专征之自然之理”(《己畦文集自序》)。其文一方面继承了“文以载道”说,另一方面又能因时适世,巧加变化。或直抒胸臆,顿挫激昂;或议论风发,语言雄辩;或随意挥洒,流转自如。时人称之为“文章巨手”。其中以《留侯论》、《范增论》、《诸葛孔明论》诸篇较著名。其诗宗韩杜,气象高浑,造语成熟老练,颇见境界。如七律《京口作》、七绝《客发苕溪》等皆具有这样特长。其著作除《原诗》外,还有《己畦诗集》10卷、《诗集残余》1卷、《已畦文集》22卷、《汪文摘谬》1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