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庭筠

王庭筠
  • 姓名:王庭筠
  • 别名:字子端
  • 性别:
  • 朝代:金代
  • 出生地:盖州熊岳(辽宁盖县)人
  • 出生日期:1151年
  • 逝世日期:1202年10月27日
  • 民族族群:
  • 主要作品:

王庭筠(1151—1202年10月27日),金代文学家。字子端;因平生爱黄华山水,居相下10年,故自号“黄华山主”。盖州熊岳(辽宁盖县)人。幼年颖悟,6岁时听父兄诵书就能通大义,7岁学诗,11岁赋全题,每日可记诵5千余言。涿郡王翛一见以国士许之。登大定十六年(1176)进士第,调恩州军事判官,因智断郡民邹四者谋不轨一案,而有能官之誉。再调馆陶主簿。明昌三年(1192)迁翰林修撰。文采风流,映照一时。承安元年(1196)受赵秉文上书论宰相胥持国应当罢免一事的牵连,被解职。第二年,降授郑州防御判官。承安四年复为应奉翰林文字。泰和元年(1201)任翰林修撰,扈从出猎,应制赋诗30余首,为金章宗嘉许。次年,卒于官位。金章宗叹道:“玉堂,东观无复斯人矣。”


王庭筠以文学名世,才行俱备。元好问评他:“盖公门阀、人品、器识、文艺,一时名卿材大夫少有出其右者。”(《王黄华墓铭》)王庭筠为人仪观秀伟,善于谈笑。别人稍有可取之处,他就极口称道,即使他日此人有负于他,也不表示憎恨。他所举荐的赵秉文、冯璧、李纯甫等,均为一时名士,因此世人都认为他有知人之明。他作诗讲究法度,作文能道所欲言,如《重修汉昭烈庙碑文》辞理兼备。后期诗作格律深严,七言长篇尤以险韵为工。其词“间涉幽峭之笔,绵邈之音”(《蕙风词话》卷3)。书法力学二王,并能以气韵相近,与赵秉文、赵沨俱为金代书法名家。他还擅长于画山水墨竹。赵秉文曾作诗称道他:以“李白一杯人影月,郑虔三绝画诗书”相喻。王庭筠著有《丛辨》10卷,文集40卷,今均未见传本。《中州集》卷3存有他的诗28首,《全金诗》卷16据《中州集》存诗28首,又另补13首;《全金元词》存其词12首。另有少量的文,收录在《金文最》中。近人金毓黻曾辑录王庭筠佚文,重编成《黄华集》8卷,并刊入《辽海丛书》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