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守仁

王守仁
  • 姓名:王守仁
  • 别名:字伯安
  • 性别:
  • 朝代:明代
  • 出生地:余姚(今属浙江)人
  • 出生日期:1472年10月31日
  • 逝世日期:1529年1月9日
  • 民族族群:
  • 主要作品:

王守仁(1472年10月31日-1529年1月9日)字伯安,余姚(今属浙江)人,因筑室故乡阳明洞,世称阳明先生。弘治十二年(1499)进士,官刑部主事、兵部主事,因反对宦官刘瑾,被贬为贵州龙场驿丞。后擢吏部郎中、南京太仆寺少卿、南京鸿胪寺卿。因镇压农民起义和平定“宸濠之乱”,封新建侯,官至兵部尚书。卒谥文成。守仁天姿异敏,好言兵,善射。年十七,师事娄谅,受朱子之学,并究心佛、老二氏,终不得其要。谪龙场后,始悟陆九渊心学,于是针对当时是朱非陆的风气,力倡象山之学。以正人心、息邪说,解救明王朝统治危机为治学目的。提出“心即理”的宇宙观,认为“心不是一块血肉,凡知觉处便是心。”(《王文成公全集·传习录》,主张心外无物,心外无事,心外无理。论知行关系,主张“知行合一”,认为知行之体本来如是,未有知而不行者,知而不行,只是未知。“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工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同上)因此“知行合一并进”,“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知行工夫本不可离。”(《王文成公全集·答顾东桥书》)又创“致良知”之说,将“良知”与“天理”相等同,认为“良知是天理之昭明灵觉处,故良知即是天理”(《王文成公全集·答欧阳崇一》)“见父自然知孝,见兄自然知弟,见孺子入井自然知恻隐,此便是良知。”(《王文成公全集·传习录》)“致良知”即“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王文成公全集·答顾东桥书》)论修养,则主张存天理,去人欲,通过反求内心的方法,达到“万物一体”的境界。谈教育,强调启发诱导,潜移默化,引导学者独立思考,坚持循序渐进、因材施教原则。论文则提倡创新,反对复古。守仁心学集中国主观唯心主义之大成,明中期以后影响很大,还流行到日本。其弟子钱德洪邹守益王畿传其学。著作收入《王文成公全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