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毓黻

金毓黻
  • 姓名:金毓黻
  • 别名:又名毓绂,号静庵
  • 性别:
  • 朝代:近代
  • 出生地:辽宁辽阳人
  • 出生日期:1887
  • 逝世日期:1962年
  • 民族族群:
  • 主要作品:

金毓黻[jīn yù fú](1887-1962年),又名毓绂,号静庵, 斋名静晤室、千华山馆,辽宁辽阳人,1887年(清光绪十三年) 生。6岁入村塾。1907年毕业于辽阳启化高等小学,继升读奉天省立中学堂。1913年秋,入北京大学文科。1916年夏毕业,返东北,任奉天省立第一中学教员。 其后任沈阳文学专门学校等校教员。1925年任奉天省议会秘书。1929年3月,任东北行政委员会秘书。1930年3月,任辽宁省政府秘书长。1931年3月,沈阳东北大学废副校长制,设大学委员会,与张伯苓等应聘为委员。 5月任辽宁省政府委员兼教育厅厅长。 九一八事变爆发后,为日军拘捕。1932年夏,为臧式毅保释后,任伪满奉天公署参事官。 冬,改任伪满奉天图书馆副馆长。 1933年10月,任伪日满文化协会理事,兼协会《满洲学报》主编。1934年秋,任伪奉天通志馆总纂,尝兼东北大学史地系教授。1935年1月,随臧式毅赴日本。1936年4月,复往日本。 7月化名乘轮返国赴上海,后以蔡元培之介,任南京中央大学史学系教授,并任行政院参议。1937年4月,任安徽省政府委员兼秘书长。 11月辞职赴重庆。1938年春,任中央大学史学系教授兼主任。1939年于川北三台东北大学主持东北史地经济研究室。1941年秋,任东北大学史学教授兼文科研究所主任。1943年春,与李济、傅斯年发起组织中国史学会。 秋,兼三民主义青年团中央干部学校教授。1944年4月,任中央大学文学院院长。1945年9月,任国民政府监察院监察委员,仍任中央大学教职。1946年夏,随东北视察团前往东北,并兼教育部辅导委员会委员,清理战时文物损失委员会东北区代表,视察东北文物。1947年1月,辞监察委员及中大教授职务,改任国史馆纂修。 4月教育部任为沈阳博物馆筹备委员会主任。 秋,前往北平任国史馆北平办事处主任,并兼沈阳东北大学史学系教授。1949年1月,国史馆驻平办事处并入北京大学,任北大文科研究所教授,并至辅仁大学兼课。1952年9月,调任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第三所研究员。1962年8月3日在北京逝世。终年75岁。着有《渤海国志长编》、《辽海丛书总目提要》、《中国史》、《东北古印钩沉》、《辽会要作法》、《东北通史》、《中国史学史》、《宋辽金史》、《明清内阁大库史料》(第一辑明代) 等。编有《文溯阁四库全书书前提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