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克巩(1608—1691),字子固,直隶大名人。其父成基命,是明代的大学士。克巩虽在崇祯十六年(1643)中了进士,但并没有光耀几天就逃回老家,躲避明末的战乱。
顺治元年(1644),清统治者定都北京。为了稳固统治地位,扩大统治基础,竭力拉拢前明的文武官绅,在这一背景下,成克巩于顺治二年(1645)经左庶子李若琳推荐,出任国史院检讨;三年之后,又被提升为秘书院侍读学士,不久,即被提拔为弘文院学士。顺治九年(1652),成克巩被调到吏部任职,先任吏部侍郎,次年升为吏部尚书。
吏部掌管全国官吏的任免、考课、升降及调动等事务。作为吏部的长官,成克巩上任不久就上疏说:“吏部的四司,分省设官,原负责本省官吏的考证工作。现在应当让各司按人建簿,详细记录各省官员的政绩情况,以备将来缺员时推选官吏之用;督抚此前没有考核成果,应当分门别类地建立个人事迹档案,具体应有四方面内容:一是消弭盗贼,二是开垦荒田,三是清理钱粮,四是纠除贪悍。根据这四方面内容,以决定对他们的奖赏与惩罚。对官员的推选任用应当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区别对待。有的地方很繁琐,有的地方则相对简单一些,有的地方是战略要冲,有的则比较偏僻,如江南的苏、松等郡,长期以来就是老大难地区,并非新任邑令所能解决的。对这种地方,应当派十分干练的官员前去治理。如果他们干得出色,就予以提拔,否则,就把他们调离此地。”这些意见很有意义,但清帝还没有决定是否颁行,成克巩就被调任秘书院大学士。这一位子还没有坐热,就因推荐御史郝浴失人被降了二级,但很快又官复原职。
顺治十二年(1655),成克巩被封为太子太保。当时,左都御史一职空缺,世祖福临让克巩暂时代任,答应将来有了合适人选时仍让他回到内院。成克巩对此不太计较,上任不久,就对用人、财政、学校、刑法及水利等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用人是治理国家的首要任务,而任用重要官员尤其如此。当今的通政使李日芳、甘肃巡抚周文叶、陕西巡抚陈极新都已年老体弱,昏庸至极,根本无法理政,应当立即撤换;国家财政比较紧张,应规定丈量编审的具体时间;学校冒滥情况也比较严重,应当严格限定考贡入学的数额;任枢密者,遇到问题不得借行查之名推卸责任;管刑法者,不得宽恕反坐,避免刁滑之习;如果有兴修水利工程,应当认真核算开支,杜绝侵吞公款之弊。福临见到此疏,大加赞赏。
在成克巩上疏言事之后,给事中孙光祀弹劾左通政吴逵兄吴逵企图叛逆,受到了法司的提审。此事传到成克巩耳中,他便上疏揭发左都御史龚鼎孳因与吴达是同乡知情不报,要求对鼎孳一并惩治。龚鼎孳见状大为吃惊,急忙上疏辩解他根本不知道吴逵与吴达的兄弟关系。这种辩解苍白无力,自然免不了被剥夺俸禄的处分。此后不久,成克巩回到了内院。顺治十五年(1658),克巩出任保和殿大学士兼户部尚书,次年,被加少傅兼太子太傅。
顺治十七年(1660),成克巩因两个同名同姓的人物惹了一身麻烦。这一年,户部推荐了浙江布政参议李昌祚出任大理寺少卿。在此之前,扬州人李之春图谋起事被告发,他的同伙当中有一人也叫李昌祚。也许成克巩对此事并不了解,结果在和大学士刘正宗联名推荐浙江的李昌祚时只字没提扬州的李昌祚,给人制造了口实。而且,成克巩在任吏部尚书时曾将周亮工推荐提拔为福建布政使,周亮工为政不廉,贪赃枉法,受到了应有的惩处。周亮工虽咎由自取,但成克巩也有提拔官员失人的责任,于是便上疏引咎请罪。这事还没有处理结果,左都御史魏裔介又弹劾大学士刘正宗,言辞之中把成克巩牵了进去。成克巩匆忙上疏辩解,但李昌祚和周亮工的事情怎么也辩解不清楚,结果激怒了清世祖,被世祖骂为巧饰罪过,当然免不了由诸王大臣讨论罪过的程序。
按照诸王大臣的讨论意见,成克巩罪当夺官,但由于世祖平时对他不错,也就免于处分。说起世祖与成克巩的关系确实非同一般。世祖总以为克巩是世家子,知道事情不少,因而对他破格提拔,并令大臣把画工带到克巩官邸,为他画像,画好后呈给世祖。无论是白天还是深夜,世祖经常用纸片形式向克巩询问对时事的看法;克巩城府颇深,发表评论时总是比较谨慎,世祖对此颇有看法。因此,现在有人攻击克巩,世祖便借机批评他太会附和,但是,由于平时两人感情较深,世祖也就仅仅责备一下而已,仍让他继续留任原来的职务。
圣祖即位后,成克巩被调到秘书院,任大学士,康熙二年(1663),要求退休,被批准后即回到了直隶老家。在老家一直过着比较安逸的生活,康熙三十年(1691)病逝,时年84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