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廷龟(1564~1635)朝鲜王朝中期文学家、学者、外交家。字圣徽,号月沙、保晚堂、痴蓭、秋崖、习静,谥号文忠公。祖籍延安,出身于书香门第,朝鲜王朝中期“汉文四大家”之一,尹根寿的门人。自幼跟随父亲学习,受到良好的文学熏陶,善诗词。6岁开始写文章,8岁就可以次韵韩愈的《南山诗》,14岁考中升补试,22岁进士及第,27岁增广文科及第。历任大提学、兵曹判书、刑曹判书、左议政、右议政。 李廷龟擅长汉文诗词,多次担任御前翻译,代表朝廷接待明朝使臣及援军。他曾四次出使明朝,分别是戊戌年间辩诬之行、奏请册封世子之行、丙辰奏请冠服之行、庚申辩诬之行。他运用儒学思想化解明朝与朝鲜王朝的信任危机,为维护朝鲜政局的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他在出使中与明朝的儒学大师交往密切,1593年与宋应昌等就《大学》一书,讲解谈论各自的见解,留下有关程朱理学与阳明学的精彩辩论,收录于《大学讲语》。作为世子的讲官,李廷龟将《论语》《孟子》与自己的儒学思想结合,收录于《筵中讲记》。 李廷龟的代表作有《月沙集》,收录有诗歌及行记共68卷22册,文笔豪放飘逸,是中朝文学交流的重要史料。他继承了程朱理学,主张文学要经世致用,是朝鲜王朝中期程朱理学向实学发展过渡时期的重要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