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纳德·曼德维尔(Bernard Mandeville,1670年11月15日-1733年1月21日),哲学家、伦理学家。生于荷兰鹿特丹,就学于莱顿大学,学习哲学和医学。1691年获医学博士学位后不久便去伦敦,终生定居于该市。在行医的同时撰写了《蜜蜂的寓言或私人的罪过,公众的利益》论文集。在书中批判同时代英国伦理学家莎夫茨伯利的伦理学说,认为他关于人们天生具有爱他人的特性的论断没有根据,不能得到经验的证明。日常生活经验揭示的真理是:每人都自私自利而不顾及他人的存在。还认为人们出于利己动机发生的各种不道德的行为,对整个社会是有好处的,即所谓“私恶即公利”。如酗酒增加了酒的消费量和生产量,最后不仅能增加社会就业人数,而且能增加国家的酒税收入。这种人性纯粹自私的观点继承和发展了霍布斯和洛克的“感官快乐”论。基于对当时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们对私利的追求常常是有利于社会的发展所作的观察。他的人性完全自私的理论后受到哈奇森和贝克莱等人的批判,但对爱尔维修等人却有一定影响。主张国内外贸易自由,特别是允许进口和生产奢侈品,认为这有利于国际贸易的开展和国内经济的繁荣。反对对穷人进行文化教育,认为知识会扩大和增加他们的欲望,最终不安于自己的命运。主要著作有《蜜蜂的寓言或私人的罪过,公众的利益》(1723)、《关于宗教、教会和国家幸福的自由思想》(1720)、《对公众的烦恼所作的质朴的辩护》(1724)、《人的来源和基督教的有用性的探索》(1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