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洛克(1632年8月29日 - 1704年10月28日)英国唯物主义哲学家、教育思想家。1652年在威斯敏斯特公学毕业后,入牛津大学学习哲学、物理学、化学和医学。1656年毕业留校,曾先后任希腊文、修辞学、伦理学教师。1667年,洛克结识辉格党领袖沙夫茨伯利伯爵,受聘为其秘书和家庭教师,后因参与伯爵的反国王活动,1683年被迫出走荷兰。1688年,英国革命以资产阶级与封建贵族妥协而告终,这对洛克产生了深刻影响。他的哲学、政治和教育等各方面思想无不打上阶级妥协的烙印,即既有资产阶级的进步性,又残存着贵族的保守性。
洛克反对天赋观念论,认为人的心灵犹如一块白板,一切知识和观念都是导源于感觉。据此,他断定人的智力天赋平等。他高度评价教育在人的造就中的作用,认为人之所以千差万别,都是由于教育之故。但他的唯物主义经验论并不彻底,有时又认为上帝在人类精神上印上各种特性,这些特性只能稍加改变。这样,又限制了教育的作用。
洛克教育思想的核心是培养既有健壮身体,又有“德行、智慧、礼仪和学问”的绅士,即资产阶级事业家。这一培养目标反映了资产阶级的进步要求,但保留了贵族精神风貌。
洛克强调绅士应有健壮的身体,因为它是满足个人幸福和取得事业成功的前提。他提出儿童要多过户外生活;饮食要清淡;睡眠要充足;衣着要适体;药物宜少用等等一系列养护和锻炼身体的方法。他是西方教育史上第一个提出精密体育理论的教育家。
洛克置德育于绅士教育的首位,认为德行愈高愈容易获得成就。他否定天赋道德原则,认为凡是给个人带来长远幸福和快乐的行为就是道德行为。他把自我克制作为道德的基础,认为克制不合理的欲望,服从理性的指导,可以使人摒绝眼前的快乐,追求远大事业,获得真正幸福。 良好的礼仪是绅士必备的第二种美德,言谈举止,优雅有礼,符合本身的等级与地位,取得别人的尊重与好感,从而获得一切。各种德行应及早通过严加管教、生活实践、奖励和惩罚、说理以及榜样等方法加以培养。他反对溺爱,不主张体罚,强调多与上流社会人士交往,防止下贱仆人的教唆。在道德教育方面,洛克还要求培养对上帝的观念。
青年绅士应学习日后实际生活中最常用的知识,为此,洛克设计了一个以实用科目为基础的课程体系。除读、写、算、希腊文、拉丁文外,还有天文、地理、自然哲学、历史、法律、伦理学、簿记、速记、几何、法语等。此外,还要学习舞蹈、音乐、击剑、骑马、园艺、细木工等。在教学方法上,他反对死记硬背,重视观察,注意启发,强调发展智力。
洛克主张绅士教育应在家庭中实施,因为学校中学生众多,成份复杂, 良莠不齐,不利于绅士的培养。
1697年,洛克为贫苦儿童草拟了一个《劳作学校计划》,规定每一个教区设立1—2所劳作学校,强迫领取教区救济金的3~14岁的儿童入学,从事纺织、针织等劳动,用自己的劳动所得维持生活。
洛克的绅士教育思想中还残存着封建贵族教育的陈迹,但它更主要的是反映了英国新兴资产阶级对青年一代的要求,在当时是进步的。他的哲学和教育思想对后来西欧特别是18世纪的哲学和教育思想影响最大。
洛克的教育代表作为《教育漫话》,主要哲学和政治著作有《人类理解论》(1690)、《关于理解的指导》(1697—1706)、《政府论》(1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