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德蒙德·胡塞尔(Edmund Husserl 1859.04.08-1938.04.27),犹太血统德国人。德国哲学家,现象学派的创始人。早年求学于奥尔缪兹城的德国公学,后来进莱比锡大学、柏林大学和维也纳大学攻读数学、物理学和天文学。1881年获博士学位后,任著名数学家魏埃尔施特拉斯的助教,后随奥地利著名哲学家布伦塔诺研究哲学,深受他的思想影响而决心献身于哲学的研究。此后,他一直在德国的哈勒大学、哥廷根大学、弗赖堡大学任讲师、教授,讲授哲学。晚年曾受法西斯纳粹的迫害,死后遗有大量遗稿,这些遗稿现都陈列在比利时的卢汶胡塞尔纪念馆里。他的主要著作有: 《逻辑研究》 (1910——1911) 、《哲学是严密的科学》(1910——1911)、《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观念》(1913),《第一哲学》 (1923——1924)、《形式的和先验的逻辑》(1929)、《笛卡尔沉思》 (1931)、《欧洲科学的危机和先验现象学》(1936)等。
胡塞尔认为,哲学的真正任务是寻求绝对真理。胡塞尔认为,哲学的真正对象只能是一种既非物质又非感性经验的中性的“纯粹自我意识”或“先验主观性”。因为绝对真理是先验的“纯粹逻辑”,这种“纯粹逻辑”是先验地存在于纯粹自我意识或先验主观性之中的纯粹观念系统。这种纯粹的意识或现象是一个意识流,它既包含变化的感性经验, 又包含不变的本质或观念。要从纯粹意识或现象中获得绝对真理, 必须经过“本质的还原法”,这种方法实际上就是从变动不定的意识流中去把握它的稳定的、常住不变的内在本质和内在结构,这种稳定不变的本质,就是纯粹观念或纯粹逻辑。他认为通过本质的还原法,人的认识才能最终达到纯粹的自我意识及其内在的纯粹观念系统, 获得绝对真理。胡塞尔为了证明从哲学对象还原为绝对真理的观点,还提出了意向性的学说。所谓“意向性”,是说意识具有朝向某一目标的指向性。
他认为, 自我意识或纯粹意识的意向性是由三种因素构成的:(1)意向性活动的主体(自我);(2)意向性活动; (3)意向性的对象(客体)。纯粹意识中不仅必须有意识活动的主体——自我,而且还有意识活动的客体——对象及对象世界,这两者是不可分割地统一于自我意识之中的,即对象世界包容于自我意识之中由于自我意识具有意向性,它朝向某一对象,某一对象就有了特定的意义。所以,存在的意义、客观世界,都是在自我这个第一性的意识世界的基础上形成的。在认识论上,胡塞尔则主张直觉主义。他认为,要认识纯粹自我意识,把握有关它的永恒绝对真理,就必须采用一种本质的直观。本质的直观是自我意识的内省活动,是一种不能对之进行逻辑分析的本质的洞察。只有通过它,才能突然实现上述现象的还原, 从而直接洞察现象的本质,把握纯粹自我意识而获得真理。
此外,胡塞尔还关心社会、政治及伦理等问题。他认为,现代科学的发展促进了人们对物质的重视和对精神追求的忽视,从而陷入了精神空虚,使人失去了价值和意义。因此,他宣扬人本主义,反对科学主义,特别反对科学主义的实证主义。认为实证主义把人的世界同自然界等同起来, 采用研究自然科学的特定方法研究社会,而把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引入歧途和危机他认为,只有他的现象学,才能为人类提供意义、价值和真理,才能拯救欧洲文明的危机和全人类的危机。胡塞尔的现象学的思想渊源是柏拉图、笛卡尔、莱布尼茨、布伦坦诺、博尔察诺等人的哲学。他虽然批判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风行一时的对逻辑学的心理学解释中的主观主义和相对主义倾向,却并没能摆脱主观主义、相对主义和心理主义。胡塞尔现象学的基础是把逻辑的东西既加以本体论化, 又加以主体化。他的现象学充满了极端形式主义的议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