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1842年1月11日—1910年8月26日),美国著名的心理学家、实用主义哲学和伦理学的主要创始人之一。出生于美国纽约,是神学家亨利·詹姆斯的长子。1855—1860年游学于英、法、德和瑞士,1861年进入哈佛大学劳伦斯理学院,学习化学、比较解剖学和生理学,1864年转入该校医学院,1869年获医学博士学位。詹姆斯一生可分为四个时期,求学时期;研究心理学时期;研究宗教经验时期(在完成《心理学原理》之后,开始“研究上帝的性质和存在、灵魂不朽、自由意志与宿命论、人生价值等问题”。八十年代末,他开始教授伦理学和宗教学”);研究哲学时期。“实用主义”这一概念最早由美国物理学、数学、逻辑学家皮尔斯提出并把它运用到哲学上,形成了实用主义基本原则,但没有真正形成体系。詹姆斯介绍并阐述了皮尔斯的实用主义,是继皮尔斯之后,美国实用主义的主要创始人。他把实用主义原则运用于道德领域,提出善的本质就是满足需要;每一种道德境遇都是独特的,不会重复的,因此要求每一次道德决定都必须是全新的。他的这两个基本观点,奠定了实用主义伦理学的基础。他认为,在各种哲学学科中,伦理学占首要地位。美国的M·怀特说:“他是哲学界的一颗大行星:他在自己的轴心上旋转,并把实用主义的所有其他发光体(领导人)都吸收到他的有力的活动领域中来。”(M·怀特: 《分析的时代》第155页。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詹姆斯的主要著作有:《心理学原理》两卷(1890)、《信仰的意志及其它有关大众哲学的论文》(1897)、《对教师的谈话》(1899)、《宗教经验种种》(1902)、《实用主义》(1907)、《真理的意义》(1909)、《回忆和研究》(1911)、《彻底的经验主义论文集》(1912)等。
彻底的经验主义 詹姆斯认为,以往的哲学所以分成唯物论与唯心论、经验论与唯理论,完全是由哲学家的气质的不同造成的。气质给人带来的偏见比任何客观前提所造成的要强烈得多。他认为,唯理论与经验论各有片面性,现在需要一种结合两种哲学、具有调和精神的哲学。实用主义是可以满足这两种要求的哲学。它既能象理性主义一样,含有宗教性,但同时又象经验主义一样,能保持和事实最密切的关系。所以,实用主义是“思想方法上所需要的中间的、调和的路线”(詹姆斯:《实用主义》,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24页。下引此书,只注页码),是“和事佬”。他强调经验,后来干脆称自己的哲学是“彻底的经验主义”。
首先,彻底的经验主义是一个公准。也就是说,在哲学家中间唯一可以展开辩论的东西是可以用经验中抽出来的事项来说明的东西。凡不具有经验性质的东西,不能成为辩论中的材料。每个实体为大家所知道的是一组属性;这些属性为我们的实际经验形成了唯一兑现价值。詹姆斯所承认的实体,就是由经验组合的实体。
其次,“彻底的经验主义”是关于“事实的陈述”,事物之间的关系同事物本身一样,都是属于直接个别经验的东西。他说,普通的经验主义不注意连接性的关系,不注意连接性关系同分离性关系,都表现为经验的对等部分,结果造成理性主义者用超经验的统一者、实体、理智的范畴或自我,来矫正各种不连贯性。如果经验自身是彻底的,就无须用经验之外某个东西来说明经验的连接了,它自身就具有连续性的结构,因此,人们用不着走出经验本身的网络,就可以说明经验的连续性。
第三,经验是唯一的实在。经验作为一个整体,它是自足的(Self—Containing)。他认为,主体与客体、被表现的与表现的、事物与思维,这都是实践上的区别。这种区别固然十分重要,然而它们仅仅属于职能的范围,绝不属于本体的范围。它们不是根本异质的,都是由经验材料做成的。“纯粹经验”是最原始的存在,它的最主要特性是具有连续性,在它还没有成为任何的确定的什么时,它已准备成为一切种类的什么;它充满着一,同时也充满着多。由于经验的各个部分靠着关系而连成一体,而这些关系本身也就是经验的组成部分。总之,我们所直接知觉的宇宙并不需要任何外来的、超验的联系的支持;它本身就有一个连续不断的结构。
詹姆斯以“经验”的具体性和实在性,否认人们意识和经验之外客观世界存在的现实性,宣扬多元论,反对唯物主义一元论宇宙观及决定论体系,从而陷入相对论和不可知论。他说,如果一切事物,包括人在内,都由原始星云或无限的实体而来,那末,道德责任、行动自由、个人努力和愿望会怎么样呢?
真理是善的一种 真理观是实用主义哲学理论的中心。詹姆斯指出:“实用主义这个词已有了更广义的应用,也就是某一种关于真理的理论”(第31页)。他认为,真理的真,主要是指它的兑现价值。他说:“‘它是有用的,因为它是真的’;或者说:‘它是真的,因为它是有用的’”(第104页)。真理的意义在于,真观念是我们所能类化,能使之生效,能确定,能核实的;而假的观念就不能。正如健康、富裕、强壮等等都是和生活相关的其他过程的名称一样,真理不过是许多证实过程的一种集体名称,我们追求它是因为追求它们是合算的。
真理意味着一种有价值的引导作用。詹姆斯认为,我们的一切理论都是工具性的,都是适应实在的精神方式,而不是神圣创造的宇宙之谜的启示或神智的答案。真理主要是同把我们由经验的一个瞬间引导到其他瞬间上去的方式联系着的,而事后足以说明这种引导是很有价值的。因此,掌握真理本身决不是一个目的,而不过是导向其他重要的满足的一个初步手段而已。他说,“真的”不过是有关我们的思想的一种方便方法,正如“对的”不过是有关我们的行为的一种方便方法一样。
在真理与善的关系上,他提出,真理是善的一种,而不是如平常所设想那样与善有所区别与善相对等的一个范畴。要是真观念对人生没有好处,或者真观念的认识是肯定无益的,而假观念却是唯一有用的;那么,认为真理是神圣的和宝贵的,认为追求真理是人生的责任等等这些流行的看法是永远不会成长起来或成为信条的。他明确提出,善是高于真的一个范畴,而判断善与真的标准则都是效用。在另一些地方,他又认为善的东西也一定是真的东西,除非这种信念(詹姆斯认为真理就是一种信念)有时会和其他更大的利益相冲突。不难看出,詹姆斯根据效用,也就是各个人的利益为准则来说明真与善,最后陷入自相矛盾的境地。
詹姆斯的真理观是以主观真理反对客观真理,以真理的相对性反对真理的绝对性。他甚至提出,如果神学的各种观念证明对于具体的生活确有价值,那末,在实用主义看来,它就是真的。并标榜实用主义没有任何偏见,没有阻碍性教条,关于什么可以算作证据也没有严格的标准。他强调真理不是实在,而只是我们关于实在的信念,那就必然含有“人的因素”。辩证唯物主义的真理观不否认真理形成过程中人的作用,但是,真理的确定不是以人,尤其是个人的利益、经验为公准的;相反,个人只有在正确地反映外在客观世界的情况下,才能真正认识自己的利益和判定行为的效果。此外,詹姆斯消除了认识与道德的本质区别,把认识活动与评价活动混同起来,把人的道德活动与思维过程、善与真完全等同起来,这是他实用主义伦理学的必然归宿。
善的本质是满足个人要求 詹姆斯从反对理性主义的抽象原则和普遍标准,进而否认道德原则和规范,否认道德的客观标准。在他看来,道德不能离开个人的具体境遇,并一再强调真理和道德的任何“公正”的检验标准,“必须体现于某一实际存在的个人要求之中”。个人的心是一切事物的尺度,人在具体境遇中进行道德选择的唯一“合理的”根据就是个人利益和个人要求。他认为,个人的当前利益是一切道德行为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善、恶、良心等道德范畴不反映人们之间相对稳定的道德关系,不体现受社会必然性制约的行为原则,而仅仅说明主体对客体的态度。并且,这种态度的肯定与否定,完全以是否能满足主体的要求,是否对主体有利、有用为转移。在他看来,同一客体之为善或为恶,也全凭个人的感觉和观点而定,着重之点不同,结果构成的道德真理可完全不同,一切因人、因时、因地不同而不同。以啄木鸟与树上的蛴螬为例,若从啄木鸟吃掉树上的害虫而论,这是善行;但是,如果从蛴螬的立场来看,啄木鸟的行为则是穷凶极恶的。对滑铁卢战役,英国人看作是“胜利”,法国人则认为是“失败”。事实是一个,看法各异,这都是由各个人的利益所决定的。因此,在詹姆斯把善作为价值的普遍尺度和标准,去寻找“善”的共同本质时说:“归根到底,我们是为了寻找一个普遍的原则,就不可避免地要走向最普遍的原则,即善的本质就是真正满足要求”(参见石毓彬、杨远《二十世纪西方伦理学》,湖北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257—258页)。
在詹姆斯看来,义务与善恶一样,它来自个人的主观要求和欲望。他否认“义务”是社会的要求,认为没有由某一具体人实际提出的要求,就不能有义务。义务来自个人的要求,个人的要求来自各个人的欲望。任何欲望,虽有大小、多少不同,但都是迫切的、命令性的,都是有效的和正当的。所以,无论是多么微弱的义务感,还是多么富有强制性的义务,都是“来自私人的要求”。这样,詹姆斯就把一切善、义务、道德观念变成满足个人欲望,谋取自己生存的“权宜之计”。在他那里,没有善恶区别与对立,没有任何必须遵守的原则和规范,从而陷入伦理相对主义。
道德根源于人的生物本能 詹姆斯否认道德意识来源于人类社会生活和社会生产、交换的关系。他把道德观念的本源问题看作是心理学问题,认为道德主要是一种纯粹先天的心理活动。
在詹姆斯看来,心理过程是对生物维持生存和适应自然有用的机能活动,意识则是与不间断地进入大脑的“神经刺激流”相应的感觉流、思想流,或是意识流,或是主观生活之流。他指出,常有无数事项呈现在我的感官之前,为什么有的能真正进入我的经验中,有的则不能,原因在于我对它们没有兴趣。凡是对生物体有用的意识,就会被“注意”或引起“兴趣”。通过以我的兴趣为基础的选择,才能建立我生活于其中的世界,才能使我相信我所选择的东西就是真实的。只要是引起和激起我们兴趣的东西就是真实的。他甚至认为,只要我们满不在乎地装做好象我们所讨论的事物是真实的,并坚持它是真实的,那么,它最后就必然会变得和我们的生活发生这样一种关系,以致它真正成为真实的。因此,詹姆斯把人的心理活动、意识看作一种没有社会内容的生物学现象,不是心理、意识反映客观实在,相反,却是心理构造实在。一切真实的东西都是主观心理的产物,这是一种赤裸裸的主观唯心主义和唯意志论。
那么,人们为什么会对自身有用的事项发生兴趣,而对其它事项无动于衷呢?詹姆斯认为,那是来自由本能、情感和各种原始观念构成的“心灵结构”,也就是人生来俱有的、不变的人性,它的起源隐藏在隐秘之中。道德意识和行为不仅根源于这种先天的心理结构,如尊重、厌恶、鄙视等道德情感,而且,连社会中的私有制、掠夺、嗜杀也都是先天本能的表现。詹姆斯的实用主义伦理学与边沁、穆勒的功利主义伦理学不同的是,实用主义从生物进化论出发,把对生命的保存和发展有用的东西都看作是“善”的。詹姆斯指出,道德与肉体的趋乐避苦行为有联系,而许多“道德感觉”并不是来自行为后果的,“经验”,而是来自人的先天的本能和情感。如宁静、单纯、真实,如胆小怕事、爱发牢骚、斤斤计较等,“抽象的公平的感觉,从自然发展史观点来看,乃是发自神经中枢的一种变化”。他抹杀道德的社会内容,把道德的根源从心理上转而归结到人的生理上及其生物本能上。
詹姆斯的实用主义伦理学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社会历史条件的产物,其社会实质反映的是美国资产阶级的世界观和道德观。因而,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实用主义哲学(包括伦理学)曾被宣布为美国的国家哲学。詹姆斯强调经验,把自己的伦理学看作是应付环境变化的方法和工具;他重视人的活动和创造性,但其立足点和归宿点始终是个人利益和欲望的满足。他打着中立的旗号,宣扬的却是狭隘的功利主义和美国资产阶级个人主义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