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八○ 寄谕浙江等督抚将《通鉴纲目续编》改正本照原板样式刊印换给缴书之家

乾隆五十年正月初八日

大学士 公阿<桂>、协办大学士 尚书和<珅>字寄浙江、江西、福建、安徽各督抚,乾隆五十年正月初八日奉上谕:

据闵鹗元奏,抽改《通鉴纲目续编》,将第七、第八两函改正之本,照原板式样一律刊刻,以成完本,换给缴书之家,俾知一经呈缴,即可领得完善之本,自必踊跃呈换,可期搜缴净尽。等语。所办甚好。挖改《通鉴纲目续编》,每页自数字至百十字不等,在书籍较少省分,即将收缴原本抽改发还,自无不可。至浙江、江西、安徽、福建等省人文最盛,刊刻书籍流传必多,其收缴之本,自应照江苏一律办理,方为周妥。着将闵鹗元原折抄寄阅看,令其遵照妥办。将此谕令知之。钦此。遵旨寄信前来。(军机处上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