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一七 吏部为知照富炎泰办理辽金元史书务译汉抄单事致稽察房移会(附连单)

乾隆四十八年九月二十六日【真按:疑当作七字!】

吏部为知照事。

文选司案呈,内阁抄出前事清字一折,相应译汉抄单移会,查照可也。须至移会者。

计连单一祇。

右移会稽察房。

附连单 多罗仪郡王永璇等奏请将富炎泰坐补办理辽金元史书务折

乾隆四十八年九月二十六日内阁抄出多罗仪郡王永<璇>等奏称:臣等遵旨办理辽、金、元三史等书【真按:疑当作七字!然标题正文皆误的机会不大,疑系放错位置了!】,每俱用三合字样,应用满、蒙、索伦、唐古忒、回番话语注节之字,事务繁多。此项书籍原系校对官呈麟一人总办,今呈麟病故,臣等公同议得,大理寺卿富炎泰系文进士出身,而在内翻书房行走年久,学问亦可。呈麟员缺,请将富炎泰坐补。如此与办理书务,甚有俾益。【真按:当作裨字!裨益.】可否之处,伏乞皇上睿鉴。谨奏。

乾隆肆拾捌年九月二十一日奏,奉旨:知道了。钦此。【真按:如此则前文之八更不可能为误字了.应系误置尔.(若大写还误,那何劳改用大写耶,可笑)】(内阁移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