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五一 全书处汇核上年十至十二月全书内缮写讹错并总裁等记过次数清单

乾隆四十七年二月

全书处遵将乾隆四十六年十月初起至十二月底止呈进过全书六次,内缮写讹错奉旨记过之处,除总纂官纪昀等、总校官陆费墀前经奉旨免其议处毋庸开送外,应将应行汇核之总裁、总阅、提调、总校、分校逐次填注,又总裁和<珅>、梁<国治>覆阅奏明记过之处,一并填注,统行开具于后。

一、《王子安集》内「气凌彭泽之樽」句,「泽」讹「蠡」;又「尝谓奉琴巵于北牖」句,「牖」讹「牗」;又《九成宫颂》下漏写「并序」二字;又「舣龙舟而罕迨」句,「舣」讹「(舟羲)」。总校官何思钧记过四次,分校官曹锡龄记过八次。

一、《范德机诗集》内《至夏庄怀平坡旧游》,「庄」字讹从俗写作「庄」。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罗万选记过二次。此系总裁嵇<璜>阅。

一、《明文衡》内「臣知陛下洞烛之矣」句,「烛」讹「瞩」;又「犹能糜人之国」句,「糜」讹「麋」。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二次,分校官励守谦记过四次。

一、《刘彦昺集》内撰人名「杨维桢」,讹写作「杨廉夫」,共五处。总校官朱钤记过五次,分校官沈清藻记过十次。

一、《刘彦昺集》内,撰人名「杨维桢」,讹写作「杨廉夫」,共四处。总校官朱钤记过四次,真按:才隔一条,标点便有不同?前条为连读,此却加逗。分校官陈文枢记过八次。

一、《白石山人逸藁》内「可怜人度可怜宵」句,「宵」讹「霄」。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一次,分校官李斯咏记过二次。此系总阅周<煌>阅。

一、《浪语集》内「短篷负长虹」句,「篷」讹「蓬」。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郭祚炽记过二次。

一、《海壑吟稿》内「拟伴青藜返故州」句,「州」讹「洲」。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一次,分校官翁树棠记过二次。此系总裁董<诰>阅。

一、《道园学古录》内「莫厌羹鱼斫尾赪」句,「赪」讹「(赪去贞改负)」。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王学海记过二次。此系总裁董<诰>阅

一、《道园遗稿》内「龙吟微应读书声」句,「声」讹「灯」。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沈清藻记过二次。

一、《本堂集》内「走不离乡千里鱼」句,「鱼」讹」。余」。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陈墉记过二次。

一、《楚词补注》内「蛾眉曼只」句,「蛾」讹「娥」。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曹锡龄记过二次。此系总阅庄<存与>阅。

一、《楚词补注》内「商风肃而害生兮」句,「商」讹「啇」;又「蝉」字,讹从女旁作「婵」。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二次,分校官曹锡龄记过四次。

一、《宝章待访录》内「汉河间献王购书必录古简」句,「献」讹「宪」。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吴锡麒记过二次。

一、《尚书故实》面签「子部」讹写作「经部」。提调官吴裕德记过一次。

一、《渊颖集》内「蜚扬恨不鸟两翅」句,「翅」讹「趐」。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宋枋远记过二次。

一、《书小史》内「戴颙字仲若」句,「仲」讹「孝」;又「杭州钱唐人」句,讹「河南阳翟人」。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二次,分校官李荃记过四次。

一、《毛诗集解》面签「经部」讹写作「集部」,共二册。提调官吴裕德记过二次。

一、《广东通志》内标题「梁」字讹写作「陈」字。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王锺泰记过二次。此系总裁曹<文埴>阅。

一、《南北史合注》内题前脱写「四夷」标题。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缪晋记过二次。此系总裁曹<文埴>阅。

一、《南北史合注》内「立为皇太子」句,「皇」讹「王」;又「为太子詹事」句,「太」讹「大」;又徐摛「摛」字讹「擒」;又「或棹扁舟」句,「棹」讹「掉」;又「傅粉施朱」句,「傅」讹「传」;又《恩幸上》标题脱「上」字;又《恩幸下》标题脱「下」字。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七次,分校官缪晋记过十四次。

一、《庾开府集笺注》内「陈江总集」句,「陈」讹「梁」;又「汉枚乘传」句,讹写作「汉枚乘维傅」;又「曹植求自试表」句,讹作「曹植上文章表」。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三次,分校官潘庭筠记过六次。

一、《庾开府集笺注》内「魏何宴《景福殿赋》」句,「魏」讹「晋」;又「汉陆贾传」句,「陆」讹「陵」;又「溟池九万里」句,「池」讹「地」;又「寡妇曰孀」句,「曰」讹「不」;又「郦道元《水经注》云」句,落去「道」字;又「日拂于扶桑」句,「扶」讹「拂」。总校官王燕绪记过六次,分校官陈墉记过十二次。

一、《忠肃集》内「隔墙竚立情如痴」句,「痴」讹从俗写作「痴」。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陈墉记过二次。

一、《华阳集》内「而汉文践阼」句,「阼」讹「祚」;又「无愧谥号」句,「谥」讹「谥」;又「鹴裘典尽终讳寒」句,「鹴」讹「骦」。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三次,分校官陈文枢记过二次。

一、《剑南诗槀》内「杯残炙泠正悲辛」句,真按:疑当作冷(杯残炙冷正悲辛也)。「炙」讹「(炙去火改肉)」;又「此身老健更谁如」句,「如」讹「知」;又「盘设灵苗匕箸香」句,「匕」讹「七」。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三次,分校官戴衢亨记过六次。

一、《针灸甲乙经》面签「子部」讹写作「集部」。提调官吴裕德记过一次。

一、《毘陵集》内「相支撑枕藉者」句,「藉」讹「籍」。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一次,分校官朱攸记过二次。

一、《史记索隐》内「乌号之雕弓」句,「乌」讹「鸟」。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王允中记过二次。

一、《北郭集》内「前驱牛骡后(痝去疒改厂)承」句,「(痝去疒改厂)」讹「庞」。总校官杨懋珩记过一次,分校官卢遂记过二次。

一、《陵阳集》内「篮舆转陂路」句,「篮」讹「蓝」。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翁树棠记过二次。

一、《通鉴释文辩误》内「拓跋」,「跋」字讹写作「拔」。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袁文邵记过二次。

一、《芥隐笔记》内《滕王阁序》,「序」字讹写作「记」,共二处;又「华林园马射赋序」句,落去「园」字、「序」字。总校官朱钤记过四次,分校官卢遂记过八次。

一、《石田文集》内「丹铅此去不须图」句,「铅」讹「船」;又「千里渒水入荒陂」句,「陂」讹「陵」。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二次,分校官高中记过四次。

一、《野古集》内「剩种梅花构吟屋」句,「剩」讹「(剩去月改贝)」;又「雕笼宁似旧汀洲」句,「洲」讹」。州」;又「身系雕笼翠羽摧」句,「系」讹「系」。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三次,分校官翁树棠记过六次。

一、《白云樵唱集》内「笠泽天寒骑影深」句,「深」讹「清」。总校官缪琪记过一次,分校官王嘉曾记过二次。

一、《曹祠部集》内「桃花夹岸杳何之」句,「杳」讹「香」。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一次,分校官翁树棠记过二次。

一、《玉堂杂记》内「久无雨则涸」句,「雨」讹「两」。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陆湘记过二次。此系总阅钱<士云>阅。

一、《万首唐人绝句》内「千里嘉陵江水声」句,「声」讹「深」;又《裴令公席上赠别梦得》题下漏载白居易名;又《出宫人》二首,「宫」讹「官」;又「铜雀春深锁二乔」句,「乔」讹「桥」;又「宫人拍手笑相呼」句,「宫」讹「官」;又《明神》诗后,重出《汉宫》诗一首。总校官王燕绪记过六次,分校官励守谦记过十二次。

一、《万首唐人绝句》内脱写「几个春来无泪痕」一句,此系全句脱写,非寻常讹脱可比。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五次,分校官励守谦记过五次。

一、《珊瑚钩诗话》内「扬雄作太玄以准易」句,「太」讹「大」;又「班孟坚作《两都赋》」句,「两都」讹「二京」;又陆机,「机」字讹「衡」。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三次,分校官张虎拜记过六次。

一、《梅溪后集》内「桂魄渐看成半璧」句,「璧」讹「壁」。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高中记过二次。

一、《梅溪后集》内「兼联小阮之名」句,「小」讹「少」。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裴谦记过二次。

一、《秋涧集》内「睦婣任恤之方」句,「睦婣」二字倒置。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一次,分校官于鼎记过二次。

一、《秋涧集》内「条桑采藚仆天当」句,「藚」讹「卖」;又「美人睡起未全忺」句,「忺」讹「掀」;又「独游初不为良辰」句,「辰」讹「晨」;又「展尽画图还自惜」句,「尽画」二字倒置。总校官仓圣脉记过四次,分校官汪锡魁记过八次。

一、《中州集》内「谁人肯似边居士」,「边」字涂抹未补。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五次,分校官宋枋远记过二次。

一、《林蕙堂全集》内「遇华亭而听鹤」句,「亭」讹「庭」;又「媿乏八叉之才」句,「叉」讹「又」;又「妬益蛾眉」句,「蛾」讹「娥」;又《怀旧》诗序后原本有七言律诗四首,与后第十七卷中复出,谨加案删正;又「割肉犹然遗细君」句,「遗」讹「为」。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五次,分校官卜维吉记过十次。

一、《林蕙堂全集》内「浮云箫鼓烟花泠」句,【真按:疑当作冷(浮云箫鼓烟花冷)】。「箫」讹「萧」。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卜维吉记过二次。此系总裁沈<初>阅。

一、《拾遗录》内「又处夫材与不材之间」句,「与」讹「不」。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汪(上旦下永)记过二次。

一、《遂初堂书目》内「陆贾新语」句,「语」讹「话」。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汪镛记过二次。

一、《重编琼台藁》内「西风黄菜叶干时」句,「干」讹「亁」;又「安得江霞映日乎」句,「日」讹「目」;又「茭蒲尽处落鸿轻」句,「茭」讹「菱」。总抆官何思钧记过三次,分校官于鼎记过六次。

一、《诗话补遗》内「蝇成市于朝,蚊成市于夕」下,漏注「同上夏日」四字;又「醴泉有故源,嘉禾有旧根」下,漏注「同上」二字。总校官缪琪记过二次,分校官范鏊记过四次。

一、《湖广通志》内,脱去「之」字,涂抹未挖;又《人物志》下漏载「文苑」二字;又「南史宗少文传」句,「宗」讹「宋」,共二处。总校官缪琪记过八次,分校官罗万选记过八次。

一、《湖广通志》内「弃妻为之欷歔」句,「欷歔」二字倒置。总校官缪琪记过一次,分校官陈墉记过二次。

一、《湖广通志》内「翠牙穿裛桨」句,「桨」讹「浆」。总校官缪琪记过一次,分校官常循记过二次。

一、《湖广通志》内「三湘愁鬓逢秋色」句,「鬓」讹从俗写作「鬂」。总校官缪琪记过一次,分校官常循记过二次。此系总裁曹<文埴>阅。

一、《湖广通志》内「卢橘花开枫叶衰」句,「卢」讹「芦」。总校官缪琪记过一次,分校官陆湘记过二次。

一、《南宋院画录》内「钱唐厉鹗撰」,「撰」字讹写作「辑」,共二处。总校官朱钤记过二次,分校官陈墉记过四次。此系总裁曹<文埴>阅。

一、《南宋院画录》内「钱唐厉鹗撰」,「撰」字讹写作「辑」。总校官朱钤记过二次,分校官陈墉记过四次。

一、《说苑》内「翙翙其羽」句,「翙翙」讹「哕哕」;又「诛少正卯于两观之下」句,「两」讹「东」。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三次,分校官缪晋记过六次。

一、《所安遗集》内「筠篮日暮挑菜葵」句,「篮」字挖未填。总校官缪琪记过五次,分校官沈清藻记过二次。

一、《山堂肆考》内,阮籍「籍」字讹写作「藉」。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一次,分校官田尹衡记过二次。

一、《山堂肆考》内「而又有正则灵均之称者」句,「称」讹「穪」;又「宋谢灵运」,「宋」字讹「晋」。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二次,分校官王锺泰记过四次。

一、《山堂肆考》内「陈鸿《长恨歌传》」句,脱去「传」字;又「伟长」,「长」字讹写作「臣」;又「徐陵字孝穆」句,「孝」讹「道」。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三次,分校官沈清藻记过六次。

一、《山堂肆考》内「宋宗炳字少文」句,「宋」讹「晋」;又「则棹小舟归」句,「棹」讹「掉」。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二次,分校官沈清藻记过四次。此系总阅窦<光鼐>阅。

一、《山堂肆考》内「先墨数升」句,「升」讹」。觔」;又「有就颜避跖之叹」句,「跖」讹「妬」;又「宋周颙」句,「宋」讹「晋」;又崔珏《水晶》诗前半用冰、胜、凝三字为韵,后半用簪、襟二字为韵,「簪」讹「升」。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三次,分校官陆湘记过六次。

一、《徐孝穆集笺注》内「烈士传」句,「烈」讹下列」;又「晋太元中」句,「元」讹「原」;又「张衡之所曾赋」句,「曾」讹「会」。又「曾名巧笑」句,「曾」讹「会」;又「嫣然一笑」句,「嫣」讹「娇」;又「裁变槐榆,并赈宗戚,南茨大麓」三句,挖补未填;又「魏何晏《景福殿赋》」句,「魏」讹「晋」。总校官仓圣脉记过十一次,分校官励守谦记过十四次。

一、《李义山文集笺注》内「晋羊祜传」句,「祜」讹「佑」。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宋枋远记过二次。此系总阅李<绶>阅。

一、《李义山文集笺注》内「常惧虎皮之诮」句,「虎」讹「武」;又「汉萧何传」句,「萧」讹「箫」;又「若玉山之将颓」句,「颓」讹「崩」;又「伐云梦之竹以为笛」句,「伐」讹「代」;又「此陵所以仰天椎心而泣血也」句,「天」讹「大」;又「义山虱赋」,「赋」讹「贼」。总校官何思钧记过六次,分校官宋枋远记过十二次。

一、《尧峯文钞》内「景陵践阼承平中」句,「阼」讹「胙」。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吴锡龄记过二次。

一、《静思集》内「美人楼上歌回文」句,「文」讹「纹」;又「心折孤村反哺乌」句,「反」讹「返」。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二次,分校官潘奕隽记过四次。

一、《咏物诗》内「鬓雪冷侵霜斧落」句,「冷」讹「泠」。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一次,分校官翁树棠记过二次。

一、《澹庵文集 附录》内,多写撰人名一行。总校官杨懋珩记过一次,分校官翁树棠记过二次。

一、《网山集》面签漏写「集部」二字,共二处。提调官吴裕德记过二次。

一、《文忠集》内「藩篱被触突」,「藩」讹「籓」;又「谁言杭苇游」句,「杭」讹「航」;又「忆见奇童髧两髦」句,「髧」讹「髡」;又上书一首,「书」讹「记」。总校官仓圣脉记过四次,分校官钱世锡记过八次。

一、《通鉴续编》内「北齐」、「北周」二句倒置。总校官杨懋珩记过一次,分校官孙球记过二次。此系总裁嵇<璜>阅。

一、《元明事类钞》内「幅员之广」句,「员」讹「(巾员)」,共二处。总校官缪琪记过二次,分校官罗万选记过四次。

一、《元明事类钞》内「吴仲圭也」句,「吴」讹「胡」;又「风鬟雾鬓」句,「鬓」讹从俗写作「鬂」,共二处。总校官缪琪记过三次,分校官李斯咏记过六次。

一、《中说》内「孔稚珪」「稚」字讹「雉」;又「谢朓浅人也」句,又小注「朓字玄晖」,「朓」俱讹「眺」;又「江总诡人也」句,小注「字总持」,「总」俱讹「摠」。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五次,分校官雷纯记过十次。

一、《荥阳外史集》内「青毡不振」句,「毡」讹从俗写作「毡」。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一次,分校官张焘记过二次。

一、《荥阳外史集》内「延晖阁赋」句,又「命其阁曰延晖」句,「晖」俱讹「挥」。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二次,分校官沈清藻记过四次。

一、《荥阳外史集》内「袁门矮屋凄」句,「凄」讹「栖」。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一次,分校官郭祚炽记过三次。此系总阅周<煌>阅。

一、《荥阳外史集》内「海上人家叹扊扅」句,「扊扅」二字俱讹缺点;又「为言形胜似商颜」句,「颜」讹「岩」;又「圯桥」,「圯」字讹「杞」。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三次,分校官郭祚炽记过六次。

一、《文宪集》内「道术散」句,「术」讹「(术去亍改攵)」。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一次,分校官李镕记过二次。

一、《文宪集》内「遂留主祈禜之事」句,「禜」讹「荣」。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一次,分校官章宗瀛记过二次。

一、《鲍明远集》内附《赠鲍侍郎》一首,应低一格,讹作顶格写。总校官缪琪记过一次,分校官翁树棠记过二次。

一、《易璇玑》面签漏写「经部」二字。提调官吴裕德记过一次。

一、《圭峯集》内「一笑浮生逐稻粱」句,「粱」讹「梁」。总校官缪琪记过一次,分校官宋枋远记过二次。

一、《松乡集》内「萧史凤归云缥缈」句,「萧」讹「箫」。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卢遂记过二次。

一、《至正集》内「试从水面照华颠」句,「颠」讹「巅」。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一次,分校官李斯咏记过二次。【真按:前文多作李斯咏!】

一、《怀麓堂集》内「旧事逢人说」句,「旧」讹「(旧中艹下加吅)」;又「坐来霜鬓几茎添」句,「鬓」讹从俗写作「鬂」;又「先朝故事非今日」以下四句,系七律一首,讹作另行。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三次,分校官胡士震记过六次。

一、《怀麓堂集》内「如皇庄田土」句,「庄」讹从俗写作「庄」。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宋枋远记过二次。

一、《吕氏家塾读诗记》内,陆玑「玑」字讹写作「机」。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一次,分校官宋枋远记过二次。

一、《元诗选初集》内「井梧风老叶声干」句,「干」讹「(车乞)」;又「不分西风霜叶脱」句,「分」讹「忿」;又「深宫昼日垂珠箔」句,「珠」讹「朱」;又「人生聚合等云萍」句,「萍」讹「浮」;又「檥岸舟轻不动波」句,「檥」讹「(木羲)」。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五次,分校官温常绶记过十次。

一、《元诗选 二集》内「昔年奎壁聚星图」句,「壁」讹「璧」。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温常绶记过二次。

一、《天隐子》内,多写撰人名一行。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汪镛记过二次。此系总阅钱<载>阅。

一、《席上腐谈》内「陶隐居真诰所述」句,「诰」讹「语」。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宋枋远记过二次。此系总阅达<椿>阅。

一、《马政纪》面签漏写「史部」二字。提调官吴裕德记过一次。

一、《池北偶谈》内「曰石帆者」句,「帆」字挖补未填;又「彭渊才恨曾子固不能诗」句,「彭」讹「刘」;又《兽种篇》后重出《官衔》一篇。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七次,分校官李斯咏记过六次。【真按:前文多作李斯咏!】

一、《陵阳集》面签漏写「集部」二字。提调官吴裕德记过一次。

一、《五百家注昌黎文集》内,子瞻「瞻」字讹写作「赡」。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陈墉记过二次。

一、《五百家注昌黎文集》内「迎佛骨于凤翔」句,「翔」讹「(翔去羊改半)」。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宋枋远记过二次。

一、《五百家注昌黎文集》面签漏填「集部」二字。提调官吴裕德记过一次。

一、《癸辛杂识前集》内「苏子卿啮雪啖毡」句,「毡」讹从俗写作「毡」。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雷纯记过二次。此系总阅窦<光鼐>阅。

一、《梅村集》内标题多写「赞」字。总校官杨懋珩记过一次,分校官张虎拜记过二次。

一、《梅村集》内标题多写「祭文」二字;又「烽火苏台吊伍胥」句,「苏」讹「胥」。总校官杨懋珩记过二次,分校官宋枋远记过四次。

一、《学林》内「宋玉文曰」句,「文」讹「赋」;又「落花与芝盖齐飞,杨柳共春旗一色」二句,「花」讹「霞」,「杨柳」讹「野水」。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三次,分校官沈清藻记过六次。

一、《古梅遗稿》面签漏写「集部」二字。提调官吴裕德记过一次。

一、《泊庵集》内,《瑞应赋》「赋」字讹写作「诗」;又「而献赋曰」句,「赋」讹「诗」;又「败屋数椽」句,「椽」讹「掾」。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三次,分校官陈墉记过六次。

一、《诗传诗说驳异》内「管叔封于邶」句,「叔」讹「尗」,共九处。总校官杨懋珩记过九次,分校官陈文枢记过十八次。

一、《南阳集》内「一笼丹实寄间人」句,「丹」讹「舟」。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胡士震记过二次。

一、《襄毅文集》内《菊庄入咏》「庄」字讹从俗写作「庄」。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胡士震记过二次。

一、《画史会要》内「自称烟波钓叟」句,「叟」讹「(上由下文)」。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甄松年记过二次。此系总阅汪<永锡>阅。

一、《画史会要》内,杨维干「干」字讹「翰」;又「林逋北宋人」句,「北」讹「南」。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二次,分校官甄松年记过四次。

一、《曝书亭集》内,士祯,「祯」字讹「正」,共二处;【真按:前方甫有上奏云上字缺笔避,下字全避,(1467-1468页)此祯避为正乃胤禛故也.又多将崇祯改成崇正者,王士祯而为王士正者,而今又以此为误,以为记过之资,不亦谬乱乎?】又徐贲,「贲」字讹「蕡」;又「舍人舒膝方昼寝」句,「昼」讹「画」。总校官仓圣脉记过四次,分校官卢遂记过八次。

一、《宋诗钞》内「盘中鹅炙亦肥甘」句,「炙」讹「(炙去火改肉)」;又「岁课非无术」句,「术」讹「木」;又「偎柳傍桃斜欲坠」句,「偎」讹「隈」;又「吴之振编」,「编」字讹「撰」,共十六处。总校官王燕绪记过十九次,分校官刘源溥记过三十八次。

一、《妙绝古今》内小注「泰族训原本」讹作「泰(族去矢改夫)一训」,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牛稔文记过二次。此系总阅德<保>阅。

一、《宝晋英光集》内「跋羲献帖」;「羲」字挖补未填。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五次,分校官宋枋远记过二次。此系总裁嵇<璜>阅。

一、《刘宾客嘉话录》内「宋谢灵运」,「宋」讹「晋」。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汪锡魁记过二次。此系总裁嵇<璜>阅。

一、《在轩集》内「百万亿铁围之山」句,「铁」讹「铁」。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邱桂山记过二次。

一、《权文公集》内「身随猿鸟在深山」句,「鸟」讹「乌」。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刘源溥记过二次。

一、《郡斋读书后志》内「卒年四十一」句,「四」讹「三」;又「范阳人」句,「范」讹「洛」。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二次,分校官宋枋远记过四次。

一、《朝野佥载》内「杨盈川侄女」句,「川」讹「州」;又「开元中萧颖士」句,脱去「萧」字。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二次,分校官秦瀛记过四次。

一、《豫章文集》内「福兮祸所伏」句,「祸」讹「福」;又附录内多写撰人名一行。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二次,分校官高中记过四次。

一、《古诗镜》内「张籍」,「籍」字讹写作「藉」;又「刘桢骨干自饶」句,「桢」讹「祯」;又「明陆时雍编」,「编」字讹「撰」,共五处。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七次,分校官陈墉记过十四次。

一、《古诗镜》内标题《萧史曲》,又「萧史仙童处」句,「萧」讹「箫」。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二次,分校官孙溶记过四次。

一、《唐诗镜》内「开元中之涣与王昌龄、高适齐名」句,「之涣」二字倒置。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沈清藻记过二次。

一、《唐诗镜》内「却思皇坟立人极」句,「却」字空白未填。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五次,分校官张焘记过二次。

一、《唐诗镜》内「残灯无焰影幢幢」句,「幢幢」讹「憧憧」。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二次,分校官周鋐记过四次。

一、《唐诗镜》内「眼底桃花酒半醺」句,「醺」讹「矄」。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吴绍昱记过二次。

一、《圭塘小藁》内「顾婉娈之蛾眉」句,「蛾」讹「娥」。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徐立纲记过二次。

一、《圭塘小藁》内「柳梢烟重谪春娇」句,「梢」讹「稍」。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陈墉记过二次。

一、《补笔谈》内「皆当摘入枳壳条」句,「摘」讹「樀」。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一次,分校官沈清藻记过二次。

一、《东田遗稿》内「咫尺徂徕有路经」句,「经」讹「通」。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常循记过二次。

一、《竹岩集》内「山分晴翠入诗清」句,「清」讹「澄」;又「吹送扬花满院飞」句,「吹送」二字倒置。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二次,分校官宋枋远记过四次。

一、《蟫精隽》内「女能窥宋不劳施」句,「能」讹「论」。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陈墉记过二次。

一、《蟫精隽》内「遂使孤飞一片雪」句,「雪」讹「云」;又「穹庐斜转氍毹月」句,「穹」讹「穷」。总校官朱钤记过二次,分校官陈墉记过四次。此系总阅汪<永锡>阅。

一、《蟫精隽》内「尝与杨眉庵、孟载颉颃」句,「颃」讹「顽」。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潘曾起记过二次。

一、《蟫精隽》内「隋宫云」句,「隋」讹「随」。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胡士震记过二次。

一、《扬子云集》内「殪而逢蜾蠃」句,「蠃」讹「臝」。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牛稔父(文)记过二次。真按:牛稔文.此系总阅尹<壮图>阅。

一、《扬子云集》内「天子之乐也」句,「子」讹「下」。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牛稔文记过二次。

一、《真迹日录》内「空余金薤琳琅屑」句,「薤」讹「虀」。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一次,分校官季学锦记过二次。

一、《曲江集》内「复尔共舟航」句,「航」讹「舫」。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翁树棠记过二次。

一、《经外杂抄》内「东曹掾」,「掾」字讹「椽」。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胡士震记过二次。此系总阅钱<载>阅。

一、《须溪四景诗集》内「素娥空带九秋霜」句,「娥」讹「蛾」。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陆湘记过二次。此系总阅达<椿>阅。

一、《义丰集》内「春行秋令纪当时」句,「行」讹「得」。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沈凤辉记过二次。

一、《演繁露》内「户外昭容紫袖垂」句,「紫」讹「舞」;又续集内「唐王之涣」句,「之涣」二字倒置;又「梁沈约」,「梁」讹「宋」。总校官朱钤记过三次,分校官沈清藻记过六次。

一、《史纠》内《梁颢传》,「颢」字偏写。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邹奕孝记过二次。

一、《六经图释,马名》内,「驖」字讹从金旁作「铁」。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季学锦记过二次。

一、《端明集》内,《望春词》,「词」讹写作「祠」;又「茂陵异日求遗草」句,「陵」讹「林」。总校官朱钤记过二次,分校官刘图南记过四次。

一、《复古诗集》内「岂物琅琊(扌卖)换駼」句,「駼」讹「騊」。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宋枋远记过二次。

一、《易裨传》内「谓易尽在于是」句,「尽」字涂抹未补。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五次,分校官李荃记过二次。

一、《御批资治通鉴纲目》内「而桓谭以为绝伦」句,「桓」讹「恒」。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一次,分校官陆湘记过二次。

一、《皇清职贡图》内二页后六行墨污未补。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五次,分校官胡士震记过二次。

一、《标题补注蒙〔求〕》内「为其可以黄可以黑」句,「黑」讹「墨」;又「彦国吐屑」句,「屑」讹「(尸八月)」;又「郭泰字林宗」句,「泰」讹「秦」;又「不喜弋猎」句,「弋」讹「戈」;又「世名清廉」句,「世」字挖补未填。总校官朱钤记过九次,分校官陈文枢记过十次。

一、《菽园杂记》内「旧以无字一面为阳」句,「旧」讹「(旧中艹下加吅)」;又「日食活羊一腔」句,「腔」讹「羫」;又「看予度石桥」句,「度」讹「渡」。总校官杨懋珩记过三次,分校官卢遂记过六次。

一、《麈史》内「杜审,子美祖也」,「祖」讹「父」。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汪(上旦下永)记过二次。

一、《石田诗选》内「隅目晶荧耳竹批」句,「批」讹「披」;又「楚骚尚矣」句,「楚」字挖补未填;又「耿耿鳏睛觉夜长」句,「睛」讹「晴」。总校王燕绪记过七次,分校官闵惇大记过六次。

一、《石田诗选》内「平生结好惟鸥鸟」句,「鸥」讹「沤」。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闵惇大记过二次。此系总阅尹<壮图>阅。

一、《高氏三晏诗集》内「天年高迈二疏傅」句,「傅」讹「传」;又人名下「原本阙里居官爵」,漏注「阙」字,共九处。总校官杨懋珩记过十次,分校官石鸿翥记过二十次。

一、《北游集》内「弦上繁阴暑气侵」句,「侵」讹「清」。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周兴岱记过二次。

一、《易斋集》内「屈身穹庐」句,「穹」讹「穷」。总校官杨懋记过一次,【真按:疑当作杨懋珩,脱一珩字!】分校官叶兰记过二次。

一、《无锡县志》内「谓才绝画绝痴绝也」句,「痴」讹从俗写作「痴」。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一次,分校官罗修源记过二次。

一、《山村遗稿》内「恐惊沙上白鸥眠」句,「眠」讹「赋」。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严福记过二次。

一、《古列女传》内「匪怒伊敎」句,「伊」讹「匪」;又「成帝常微行」句,「帝」讹「童」;又「右扶风梁伯鸾之妻」句,「鸾」讹「淳」。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三次,分校官翁树棠记过六次。

一、《广陵集》内小注「满子权诗附」句,「权」讹「权」;又「黑胆赤心男子事」句,「胆」讹「胆」;又标题《藏芝赋并序》句,脱去「并」字。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三次,分校官陈墉记过六次。

一、《儒林宗派》内小注「无繇子」句,「子」讹「父」。总校官缪琪记过一次,分校官宋枋远记过二次。

一、《两宋名贤小集》内「王乔过凫可生楫,萧史鸣凤徒纷如」二句,「乔」讹「桥」,「萧」讹「箫」。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二次,分校官康仪钧记过四次。

一、《玉台新咏》内「万户千门」句,讹作「千门万户」。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一次,分校官励守谦记过二次。

一、《书史会要》内「字子政」句,「政」讹「正」;又「号淮海居士」句,「号」字挖补未填;又杨维桢「桢」字讹写作「贞」。总校官朱钤记过七次,分校官陆湘记过六次。

一、《五百家注柳先生集》内「故佩韦以自缓」句,「缓」讹「安」。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孙希旦记过二次。

一、《文山集》内「山中自赋诗一首」,原本阙首句,未注「阙」字。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陈墉记过二次。此系总裁嵇<璜>阅。

一、《文山集》内「恭惟某官」句,「恭」讹「共」;又「终日戚戚忍羁旅」句,「羁」字挖补未填。总校官朱钤记过六次,分校官陈墉记过四次。

一、《图书编》内小注「芉姓子爵」句,「芉」讹「芋」。真按:疑当作芈字.芈姓子爵,芈讹芋也.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温常绶记过二次。

一、《楚辞章句》内「九章章句第十六」句,脱一「章」字。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吴锡龄记过二次。

一、《忠贞录》内「仰止如公不可攀,九族顿虚精化碧」二句,「攀」讹「虚」,「虚」讹「攀」。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二次。分校官于鼎记过四次。

一、《明皇杂录》内「适朕因阅近日大臣章疏」句,「疏」讹「跪」;又「罗列于帐前」句,重写「于」字;又「汝速计家事」句,「速」讹「连」;又「又于汤中垒瑟瑟」句,「瑟瑟」讹」。琴瑟」;又「连云太师」句,「太」讹「天」。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五次,分校官胡士震记过十次。

一、《汉武帝内传》内「向不持来耳」句,「持」讹「特」;又「王母命侍女」句,脱去「母」字;又「此是西胡康渠王所献」句,「胡」讹「湖」。总校官朱钤记过三次,分校官钱世锡记过六次。此系总裁嵇<璜>阅。

一、《柳河东集注》内「妇人丧髻」句,「髻」讹「(上髟下告)」。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胡士震记过二次。

一、《柳河东外集注》内「出刘义庆世说」句,讹作「刘庆仪」。总校官朱钤记过二次,分校官冯敏昌记过四次。

一、《野航附录》内「楚聘寻常来北郭」句,「郭」字挖补未填;又「醉眠多是任天真」句,「任」字挖补未填。总校官王燕绪记过十次,分校官于鼎记过四次。

一、《孙可之集》内「仰贻(眙)俯骇」句,「眙」字挖补未填。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五次,分校过(官)陈木记过二次。

一、《大雅集》内「弦索蚕缫绿水丝」句,「弦索」讹「弦素」;又「何人能制柘黄衣」,「柘」讹「枯」。总校官杨懋珩记过二次,分校官卜维吉记过四次。

一、《太平寰宇记》内「王绩,龙门人」,「续」讹「续」。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胡敏记过二次。

一、《李义山诗集》内「上清沦谪得归迟」句「「沦」讹「论」;又「鸾鹊天书湿紫泥」句,「书」讹「喜」;又「嗟余听鼓应官去」句,「鼓」讹「故」。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三次,分校官戴联奎记过六次。

一、《世说新语》内「宋刘义庆撰」,「刘」讹「王」。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蔡必昌记过二次。此系总阅窦<光鼐>阅。

一、《世说新语》内「眼如点漆」句,「漆」讹「(氵(上来下水))」;又「宋刘义庆撰」,「刘」讹「王」,共三处。总校官王燕绪记过四次,分校官蔡必昌记过八次。

一、《书画题跋记》内,「明郁逢庆撰」,「撰」字讹写作「编」。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张慎和记过二次。

一、《书画题跋记》内「明郁逢庆撰」,「撰」字讹写作「编」,共三处;又「木客潜窥古灶丹」句,「灶」讹从俗写作「灶」。总校官何思钧记过四次,分校官潘曾起记过八次。

一、《锦绣万花谷 前集》内,「江南无别信」句,「南」讹「海」;又「皮日休《桃花赋序》云」句,「桃」讹「梅」。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二次,分校官陈昌齐记过四次。此系总裁嵇<璜>阅。

一、《锦绣万花谷 前集》内,「自投汨罗死」句,「汨」讹「泊」;又「陶弘景」,「弘」讹「洪」;【真按:怎么可能写这个弘,必是新排印时所定,而原奏应系缺笔讳也.】又「良工锻炼凡几年」句,「锻」字挖补未填;又后集内「咏南山于周雅」句,「南」讹「西」;又「焦先莫知所出」句,「先」讹「光」;又「潘岳为河阳令」句,「河」讹「阿」;又小注「世说」讹「说苑」;又「唯有韩陵一片石」句,「片」讹「井」;又「环堵之室」句,「堵」讹「(土瞿)」;又「周庾信」,「周」讹「隋」;又续集内「长安巧手丁缓者」,「缓」讹「谖」,共二处;又「北富南贫」条下,漏写阮咸之字。总校官王燕绪记过十六次,分校官陈昌齐记过二十四次。

一、《琴史》内,「陶弘景」脱去「弘」字,【真按:怎么可能用弘字,原文必是缺笔.而之所以有此脱字,想也是为避讳挖改而忘了填故尔.】共二处。总校官缪琪记过二次,分校官沈清藻记过四次。

一、《还山遗稿》内漏注「失题」二字。总校官缪琪记过五次,分校官陈墉记过二次。

一、《广弘明集》「华渚降祥」句,「渚」讹「绪」。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张曾炳记过二次。

一、《广弘明集》面签「广」讹「唐」。提调官吴裕德记过一次。

一、《元音》内「谁有勋名记太常」句,「太」讹「大」;又「杨维桢」,「桢」字讹写作「祯」。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二次,分校官吴锡龄记过四次。

一、《石洞集》内《大王庄行》,「庄」字讹从俗写作「庄」,共三处。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三次,分校官朱攸记过六次。

一、《迪功集》内第十四页误钉在十五页之后。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五次,分校官王锺泰记过二次。

一、《姚少监诗集》内「烟坐曙色低」句,「曙」讹「(目署)」。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胡士震记过二次。

一、《文房四谱》内「陶弘景字通明」,【真按:此弘字原文应有缺笔!不再一一案注.】原本讹作「字彦通」;又「郦道元《水经》云」句,脱去「道」字;【真按:疑当作水经注.郦氏所作乃注,非经也.】又「陷水可脱」句,「陷」字挖补未填。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七次,分校官陈墉记过六次。

一、《楚辞后语》内「瓠子决兮将奈何」句,「瓠」讹」。刳」。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一次,分校官范来宗记过二次。

一、《默斋遗稿》内「又闻为义庄」句,「庄」字讹从俗写作「庄」,共二处。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二次,分校官王汝嘉记过四次。

一、《四六话》内「怜其意而留之」句,「怜」讹「怜」。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一次,分校官徐步云记过二次。

一、《孝诗》内「王僧孺」,「孺」字讹写作「儒」。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秦泉记过二次。

一、《唐音》内小注「论语」,「语」字挖补未填;又「卢照邻字升之」句,「升」讹「杲」;又「双阙连甍垂凤冀」句,「甍」讹「(甍去瓦改昆)」。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七次,分校官陈文枢记过六次。

一、《唐音》内「自号玉溪子」句,「玉」讹「王」;又「大藏经云有九次」句,下漏写「禅定饭熟麻,乃谓胡麻也」二句;又「浔阳江上不通潮」句,「江」字空白未填;又「蒲海晓霜凝马尾」句,「凝」字空白未填。总校官王燕绪记过十六次,分校官沈清藻记过八次。

一、《唐音》内「洞房深锁碧窗寒」句,「锁」字挖补未填;又漏写《春怨》诗一首;又板心破损三页未补;又「仙漏夜沉沉」句,「夜」字挖补未填;又「三十六宫土花碧」句,「土」讹「吐」。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三十一次,分校官陆湘记过二十七次。

一、《湛然居士集》内「寓迹尘中」句,「寓」讹「万」。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施培应记过二次。此系总阅钱<载>阅。

一、《梅岩文集》内「是以有田游岩膏肓之论」句,「肓」讹「盲」;又附录内多写撰人名一行。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二次,分校官沈清藻记过四次。

一、《江村销夏录》内「会稽杨维桢也」句,「桢」讹「祯」。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一次,分校官孙球记过二次。此系总裁董<诰>阅。

一、《归田类稿》内「其它若太史司马迁」句」「司马」二字挖补未填;又「殿廷白昼堕青蜺」句,「堕」讹「随」。总校官王燕绪记过十一次,分校官陆湘记过六次。

一、《钦定西域同文志》面签「经部」,讹写作「史部」。提调官吴裕德记过一次。

一、《古今注》内「淮南子」句,「子」讹「王」。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胡士震记过二次。

一、《圜容较义》内墨污未补。总校官朱钤记过五次,分校官陈际新记过二次。此系总裁蔡<新>阅。

一、《白云集》内「归去午桥非旧日」句,「旧」字挖补未填。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翁树棠记过二次。

一、《杜诗详注》内「景纯仙篇」句,讹用朱写;又「哀二世赋」句,「哀」讹「袁」;又「庾信文」句,「文」讹「赋」。总校官朱钤记过三次,分校官胡士震记过六次。

一、《杜诗详注》内「傅玄诗」句,「傅」讹「传」;又「兰亭序」句,「序」讹「记」;又「江淹诗」,「淹」字讹「掩」。总校官朱钤记过三次,分校官许兆椿记过六次。

一、《史传三编》内「卞壸」,「壸」字讹「壶」;又《名臣传》二十四、二十五两条,多写「历代」二字;又苏轼下漏注「弟辙」二字。总校官缪琪记过四次,分校官陆湘记过八次。

一、《史传三编》内「为人美须髯」句,「须」字挖补未填。总校官朱钤记过五次,分校官励守谦记过二次。

一、《子略》内「太尉善其言」句,「尉」字挖补未填。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五次,分校官胡予襄记过二次。

一、《至大金陵新志》内「刘勰」,「勰」字讹写作「(思劦)」。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陈木记过二次。

一、《香祖笔记》内「盘姗勃窣上金堤」句,「金堤」上讹空一格。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张慎和记过二次。

一、《香祖笔记》面签漏写「子部」二字,共二处。提调官吴裕德记过二次。

一、《西陂类稿》内「朱彝尊」,「朱」字讹「金」;又「须知口腹难为操」句,脱去「为」字;又王士祯「祯」字讹「正」;又「六椀七椀余黑甜」句,「甜」讹「(甘舌)」;又「案头险韵公先探」句,「案」字空白未填。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九次,分校官励守谦记过十次。

一、《弘明集》内「蜾蠃负之」句,「蠃」讹「臝」;又「罄折之恭内」,「恭」字挖补未填。总校官何思钧记过六次,分校官胡予襄记过四次。【真按:此弘字原文应有缺笔!不再一一案注.】

一、《五峯集》内「三年隔江潭」句,「潭」字挖补未填;又「南宫空说晋诸陵」句,「陵」讹「侯」。总校官何思钧记过六次,分校官邱桂山记过四次。

一、《皇甫司勋集》内,「东郭山庄」,「庄」字讹从俗写作「庄」。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沈清藻记过二次。

一、《本事诗》内「我与汝结今生缘」句,「生」讹「身」。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吴锡麟记过二次。此系总阅钱<载>阅。

一、《雅颂正音》内「虚游绝胜广塞居」句,「居」讹「宫」。总校官杨懋珩记过一次,分校官卢遂记过二次。

一、《史记正义》内「以棹船为黄头郎」句,「棹」讹「濯」;又「赍金百斤」句,「金」字挖补未填;又「烈士徇名」句,「烈」讹「列」;又「宁生曳尾涂中乎」,「涂」讹「泥」。总校官仓圣脉记过八次,分校官张慎和记过八次。

一、《甘肃通志》内「列女」,「列」字讹「烈」。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叶菼记过二次。此系总裁董<诰>阅。

一、《甘肃通志》内「周庾信」,「周」讹「梁」。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叶菼记过二次。

一、《文选》内「岁将暮时既昬」句,「将」讹「既」;「相如末至居客之右」句,「末」讹「未」;又「张华字茂先」句,「茂」字挖补未填。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七次,分校官励守谦记过六次。此系总裁曹<文埴>阅。

一、《文选》内「采英奇于仄陋」句,「仄」字挖补未填;又「将挂风人彼其之讥」句,又小注「彼其之子」句,「其」俱讹「已」;又「鬼瞰其室」句,「瞰」讹「(日敢)」。又「堆案盈机」句,「堆」讹「推」;又「瞻星比婺」句,「比」讹「北」;又「子无良媒」句,漏写「无」字;又「践椒涂之郁烈」句,「践」字挖补未填;又「良会夫妇之道」句,「良」字挖补未填;又「平子名衡」句,「名」讹「各」;又「为父买官尚方」句,「尚」讹「向」;又「且足下昔以单车之使」句,「且」讹「具」。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二十四次,分校官励守谦记过二十四次。

一、《丹铅总录》内「假贼手以戕忠臣」句,「戕」讹「(片戈)」;又「紫电青霜」句,「青」讹「清」,共二处。总校官朱钤记过三次,分校官王璸记过六次。

一、《丹铅总录》内「嗟尔穹庐子」句,「穹」讹「穷」;又续录内「大破贼」句,「大」讹「太」,共三处。总校官朱钤记过四次,分校官陆湘记过八次。

一、《丹铅总录》内「谢惠连雪赋」句,讹作「谢希逸」。总校官朱钤记过二次,分校官袁文邵记过四次。

一、《丹铅摘录》内「韩偓诗」句,「偓」讹「渥」;又「梁简文咏月诗」句,「简」讹「蕳」。总校官朱钤记过二次,分校官陈墉记过四次。

一、《丹铅余录》内「自土沮漆」句,「沮漆」二字倒置,共三处。总校官朱钤记过三次,分校官于鼎记过六次。

一、《诚斋集》内「高卧啮毡之类」句,「毡」讹从俗写作「毡」;【真按:前有多处谓毡之俗体为毡,今此毡又为毡之俗矣!】又「回头已度打头峯」句,「峯」讹「风」。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二次,分校官陆湘记过四次。

一、《诚斋集》内「笔床茶灶一渔船」句,「渔」讹「鱼」。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陈昌齐记过二次。此系总阅汪<永锡>阅。

一、《诚斋集》内「葭管气浮」句,「葭」讹「瑕」;又「须鬓尽白」句,「鬓」讹从俗写作「鬂。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二次,分校官胡士震记过四次。

一、《凭几集》内「山庄留赠」句,又「云峯潦绕午桥庄」句,「庄」俱讹「庄」。总校官杨懋珩记过二次,分校官胡士震记过四次。

一、《凭几集 续编》内「从来沙苑皆骐骥」句,「骐」讹「奇」。总校官杨懋珩记过一次,分校官沈清藻记过二次。此系总阅钱(士云)阅。【真按:当作钱<士云>!钱士云.】

一、《韵石斋笔谈》内「又以为陶贞白书」句,「贞」讹「真」。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一次,分校官沈清藻记过二次。此系总阅汪<永锡>阅。

一、《六艺之一录》内嵇康「嵇」字讹「稽」,共四处。总校官何思钧记过四次,分校官陆湘记过八次。

一、《息园存稿诗》内「篮舆傍水寻僧寺」句,「篮」讹「蓝」。总校官杨懋珩记过一次,分校官吴锡龄记过二次。

一、《浮湘藳》内「独客思归坐夜寒」句,「客」讹「坐」。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盛惇崇记过二次。

一、《东坡诗集注》内「明皇召李白作宫词」句,「白」讹「孛」;又「区区赋病梨」句,又「作《病梨赋》以自悲」句,「梨」俱讹「黎」。总校官朱钤记过三次,分校官许兆椿记过六次。

一、《东坡诗集注》内「孟郊字东野」句,「郊」讹「郭」;又「颖免冠谢」句,「冠」讹「官」。总校官朱钤记过二次,分校官牛稔文记过四次。

一、《东坡诗集注》内「向子期《思旧赋序》云」句,「向子期」讹「叔向作」;又「葛洪字稚川」句,「字」讹「宇」。总校官朱钤记过四次,分校官严福记过八次。

一、《山中集》内「垤鹳鸣何验」句,「鹳」字涂抹未补。总校官杨懋珩记过五次,分校官沈清藻记过二次。

一、《唐诗品汇》内「罗裙玉腕轻摇橹」句,「橹」讹「撸」;又「久(扌弃)野鹤如霜鬓」句,「霜」讹「双」;又「梅妃」讹作「杨妃」;又「何必珍珠慰寂寥」句,「慰」讹「与」;又「共倚一征篷」句,「篷」讹「蓬」;又「管乐有才终不忝」句,「忝」字挖未填。总校官朱钤记过十次,分校官励守谦记过十二次。

一、《越绝书》内墨污未补;又「梨蒸不熟」句,「梨」讹「蔾」。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二次,分校官李斯咏记过四次。【真按:前文多作李斯咏.○污,原文似作汗,据前文径改!】

一、《鲁斋遗书》内《秋寒诗》一首,原阙末联二句,漏脱「同心结」三字。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三次,分校官戴衢亨记过六次。

一、《物理小识》内「水气旺于冬」句,脱「于」字;又「锐起升高」句,「高」讹「堂」;又「共工从鲧」句,「鲧」讹「孙」;又「梅花点舌丹」句,「舌」讹「石」;又「不假种植」句,「植」讹「织」;又「湖州府」句,「府」讹「抚」。覆校官汪镛记过六次,分校官金光悌记过十二次。

一、《物理小识》内「唐李卫公」句,「李」讹「季」。覆校官汪镛记过一次,分校官常循记过二次。

一、《巵林》内「枭以凶叫」句,「枭」讹「凫」;又「军用不竭」句,脱去「军」字;又「池水合成璧」句,「璧」讹「壁」;又「如登春台」句,「登春」二字倒置;又「显于西土」句脱去,注「阙」字。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朱炘记过二次。

覆勘处:

一、《幔亭集》内「我到山中歇还陟」句,「陟」讹「涉」;又「吴元瀚」脱去「瀚」字;又「送曾人倩归岭南」句,「倩」讹「债」。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三次,分校官汪日赞记过六次。

一、《幔亭集》内,「同心结灯前偷看寸心都折」句,讹显字。又「舞元鹤」下脱写二十字;又「延岑将见通鉴建武五年」句,脱去「通」字;又「临孝存」句,「临」讹「林」。总校官朱钤记过八次,分校官陆湘记过十六次。

一、《榕檀问业》内「此是读书窾隙」句,「隙」讹「系」;又「庄周以虚室生白为吉祥」句,「庄周」讹「老聃」;又「那一件是管氏做得」句,脱「氏」字。总校官杨懋珩记过三次,分校官范鏊记过六次。

一、《榕檀问业》内「又岂有太羹玄酒」句,「羹玄」二字倒置;又「慎乃有位」句,脱去「有」字;又「奏蕤宾歌函锺舞大夏以祭山川」句,脱「舞大夏」三字。总校官杨懋珩记过五次,分校官蔡必昌记过十次。(军机处录副奏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