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三 军机大臣于敏中奏阅看发下高朴名下书籍情形折(附单二)

乾隆四十四年八月十一日

臣于<敏中>谨奏:

前蒙发下高朴名下书籍各种,令臣阅看有无违碍。臣逐加披阅,内尤侗《西堂余稿》恭载世祖章皇帝与僧人道忞问答语,非臣下所宜刊刻流传,其余记载亦多失实,又有引用钱谦益诗话,应营销毁。又《练川十二家诗》诸廷槐诗内,有题钱谦益《有学集》七律一首,应一并销毁。此外,《虞初新志》、《寄园寄所寄》两部,各省解到应毁书内,亦有此二种,应汇总核办再奏。至《博古图》、《米帖》二种,似尚可备陈设。其《清文鉴》、《清字资治通鉴》、《小学大全》等十二种,尚属有用之书,应交武英殿存留备用。其余小说杂记及残缺不全等书,应交何处收存,理合奏闻请旨。

谨分别开单进呈,恭候钦定。谨奏。

附一 高朴名下书籍等物单:

《幸鲁盛典》、《太平广记》、《池北偶谈》、《砚云甲编》、《练川十二家诗》、《认葊诗存》、《春星堂诗集》、《情中烈传》、《排闷录》、《西堂余集》、《寄园寄所寄》、《琵琶记》、《苙亭诗记》、《李石亭诗记》、《固哉草亭记》、《小学大全》、《博古图》、《虞初新志》、《国朝诗别裁集》、《韵府羣玉》、《列国全志》、《聊斋志异》、《梅村集》、《吕子节录》、《双仙集》、《古事苑》、《情史类略》、《狯园》、《赐书堂集》、《清芬阁米帖》、《通鉴擥要》、《砚北偶钞》、《坚瓠集》、《资治通鉴》、《清文鉴》、杂诗、大小杂书十八本。

锁子甲三副,内高朴二副、阿布都舒库尔和卓一副。

附二 应请旨销毁书二种:《西堂余稿》、《练川十二家诗》。

应汇办书二种:《虞初新志》、《寄园寄所寄》。

可备陈设二种:《博古图》、《清芬阁米帖》、

应交武英殿备用书:

《幸鲁盛典》、《清文鉴》、《清字资治通鉴》、《通鉴擥要》、《韵府羣玉》、《国朝诗别裁集》、《古事苑》。《砚北偶钞》、《太平广记》、《小学大全》、《吕坤节录》、《池北偶谈》。

小说杂记各种:《排闷录》、《梅村集》不全、杂诗五部、《狯园》、《砚云甲编》、《聊斋志异》、《坚瓠集》、《列国志》,大小杂书十三本。(军机处上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