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二 军机大臣奏查明正月至三月所进书籍错误次数请将总校等交部察议片

乾隆四十四年四月初五日

查四库全书馆进过书籍,前经奉旨:将指出错误记过之处,每三月查核一次。其总裁错至三次,分校、覆校错至两次者,均交部察议;其余未及次数者,着加恩宽免,毋庸于下次节(接)算。钦此。又奉旨:现已添设总校,其总裁等不过从中抽阅,伊等所阅之书既少,则处分不应仍照向例。嗣后书内每错一次,卽将签贴之总裁交部察议。钦此。又总校张能照等检阅书籍较多,前经奏明照三次议处之例办理,奉旨允行。各在案。

上年十二月以前所进书籍,错误次数业经按季查核。兹自本年正月起至三月止,四库馆进过全书二次、《荟要》二次,臣等详加查核。总校仓圣脉、胡荣各记过五次,王燕绪记过三次;分校常循记过三次,石鸿翥、李斯咏各记过二次,应请旨交吏部照例察议。其余总校杨懋珩、朱钤,分校王璸、范鏊、张曾炳、朱攸、王钟健、徐立纲、戴联奎、金学诗,各记过一次,均未应交部,应毋庸议。又此次总裁抽阅书内,尚无记过之处,亦应毋庸议。合并声明。谨奏。(军机处上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