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八二 福建巡抚黄检奏覆查办《九十九筹》一书情形折

乾隆四十四年正月初十日

福建巡抚臣黄检谨奏,为遵旨查办奏覆事。

窃臣于乾隆四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承准大学士 公阿桂、大学士于敏中字寄,乾隆四十三年十二月初九日奉上谕:前据高晋奏缴违碍书籍,内有《九十九筹》一书,计四本,系明人颜季亨所撰。其中诋斥之处甚多,较寻常违禁各书更为狂悖不法。随卽销毁外,但此书既已流传,必不止此一部,着传谕萨载、杨魁于江省再行切实搜查,如有续行查出者,卽封固送京,不必俟汇同他书奏缴,并应查此书有无刊刻板片,一并起出解京。并恐各省亦有传布收藏者,着传谕各督抚一体严查,尽数解京销毁,毋使片纸只字存留。各督抚不得视为具文,漫不经意,致干重戾。将此由四百里传谕知之。钦此。遵旨寄信到臣。

臣伏查《九十九筹》一书,刊自明季,流传既久,不免有收藏之处。臣钦奉谕旨,卽飞饬各属,并面谕藩臬两司,督饬原派查缴禁书各委员,会同各该地方官并各学敎职切实查办,逐一遍行晓谕,无论全书、废卷,概行查出,遵旨卽封固送京。如起有刊刻板片,一体解京销毁。臣于各道府州县,因公进见时,复谆切告诫,务当各出天良,实力督率收缴。并饬令各巡道稽查,各委员内如有虚应故事,不认真查办者,即据实纠参,以儆怠玩。臣仍随时严行督查,务期厘剔净尽,不使片纸只字存留,以除邪说而正人心,断不敢视为具文,致有疎漏,自干重戾。

所有钦遵谕旨严查缘由,臣谨恭折覆奏,伏乞皇上睿鉴。谨奏。

朱批:览。(宫中朱批奏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