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七六 陕西巡抚毕沅奏遵旨查办《圣讳实录》及《九十九筹》等书折

乾隆四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陕西巡抚臣毕沅跪奏,为遵旨查办具奏事。

窃臣承准大学士 公阿桂、大学士于敏中字寄,乾隆四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奉上谕:郑大进奏访获刘峩裱背铺内刷卖《圣讳实录》一书,刊有庙讳御名,各依本字全体写刊,不法已极。此书恐有流传各省者,并着传谕各督抚实力确查,解京销毁,不得仅以具文塞责。钦此。又十二月初九日奉上谕:前据高晋奏缴违碍书籍,内有《九十九筹》一书,计四本,系明人颜季亨所撰。其中诋斥之处甚多,较寻常违禁各书更为狂悖不法。恐各省亦有传布收藏者,着传谕各督抚一体严查,尽数解京销毁,毋使片纸只字存留。各督抚不得视为具文,漫不经意,致干重戾。钦此。遵旨先后寄信到臣。

伏查搜缴违碍书籍,虽片纸只字,俱不应任其流传。兹接奉谕旨,知有《圣讳实录》一书,胆敢将庙讳、皇上御名,各依本字全体书写,不法已极。且既早行刻板,外间自有留存。至颜季亨所撰《九十九筹》,其中诋斥之处甚多,犬吠枭鸣,闻之实堪发指。是此二书较之寻常违禁之书,更为狂悖不法。臣奉到谕旨,俱卽飞饬司道府厅州县并儒学敎官,一体严查,兼督率原派查书各贡生等在于城乡市镇及僻远村庄,凡有绅士藏书之家,自应严切申谕,即村坊里塾,亦须留心详悉访查。如有《圣讳实录》及《九十九筹》二书,立卽尽数呈交。并出示晓谕,查禁之后,倘能实时缴出,尚可从宽免其治罪,如敢殒绝天良,故为藏匿,日后再经发觉,卽与著书逆犯同科。若地方官视为具文,并不实心查办,一经察出,立即严参治罪,务使狂悖不法之书,片纸只字不至留在民间,致贻风俗人心之害。

除俟查获各书卽行具奏送京外,所有遵旨查办缘由,理合先行具折覆奏,伏祈皇上睿鉴。谨奏。

朱批:览。(宫中朱批奏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