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九三 军机大臣奏遵旨查明一至三月所进书籍错误次数请将阿哥总裁等交部察议片

乾隆四十三年四月初九日

查四库全书处进过书籍,前经奉旨:将指出错误记过之处,每三月查核一次。其总裁错至三次,分校、覆校错至两次者,均交部察议;其余未及次数者,着加恩宽免,毋庸于下次积算。钦此。嗣复奉旨:前经降旨,总裁错至三次方交部议者,原因总裁阅书较多,是以从轻办理,现已添设总校,其总裁等不过从中抽阅,伊等所阅之书既少,则处分不应仍照向例。嗣后书内每错一次,卽将签贴之总裁交部察议。钦此。又奉旨:阿哥等所校之书,如有错误,亦应一体查核处分,以昭公当。其应罚之俸,着照尚书例议罚,卽于应得分例内坐扣。钦此。又总校张能照等校阅书籍较多,前经秦明请照三次议处之例办理,奉旨允行。各在案。

乾隆四十二年十二月以前,所进书籍错误次数,业经按季查核外,自本年正月至三月止,四库馆进过全书二次,散片一次,武英殿进过《荟要》二次。臣等详加查核,八阿哥抽阅书内有错误一次,十一阿哥抽阅书内有错误三次,侍郎王杰有记过一次,应请旨交部分别察议。总校缪琪记过三次,分校萧九成、李斯咏各记过二次,王家宾记过三次,已在两次以上,应将缪琪、萧九成、李斯咏、王家宾一并交部察议。其余总校王燕绪、杨懋珩各记过二次,总校张能照、何思钧,分校杨寿楠、周厚辕、卢应、吴裕德、李楘、吴甸华,各记过一次,均未应交部,应毋庸议。

再,总裁董诰,总纂陆锡熊、纪昀,总校陆费墀,前经奉旨,免其议处,是以臣等未经查核,合并声明。谨奏。(军机处上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