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八九 谕内阁嗣后阿哥等校书错误亦应一体查核处分

乾隆四十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乾隆四十三年三月二十七日内阁奉上谕:

前派八阿哥、十一阿哥校勘四库全书。向来总裁校书经朕指出错误者,例有处分。嗣后阿哥等所校之书,如有错误,亦应一体查核处分,以昭公当。其应罚之俸,着照尚书例议罚,即于应得分例内坐扣。钦此。(军机处上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