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五四 山西巡抚巴延三奏遵旨派员访查王锡侯所作《字贯》一书折

乾隆四十二年十一月十八日

臣巴延三跪奏,为钦奉上谕事。

乾隆四十二年十月二十一日奉上谕,海成奏据新昌县民王泷南呈首举人王锡侯删改字典,另刻《字贯》。等因。二十三日又奉上谕:昨海成奏逆犯王锡侯妄作《字贯》一书,等因。臣伏查江西举人王锡侯删改《康熙字典》,另刊《字贯》,已属妄诞,乃复敢于凡例内狂悖大逆,实为天理所不容,自应即正典刑,以彰国法。至此书既已刊刻流传,尤须速查销毁,以除邪说而正人心。臣钦遵谕旨,卽督率两司,严饬各府厅州县,于书肆及绅士藏书之家实力访查,并委各巡道分任督办。臣复明切晓谕通省各员,详细谘访。如查有此等悖逆之书,立即呈缴,倘稍不经心,致有存留,别经发觉,卽严行参处。想各该员具有天良,自不敢忽视。

除俟查获此书并翻刻板片卽另行解京销毁外,所有遵旨办理缘由,理合恭折具奏,伏乞皇上睿鉴。谨奏。

乾隆四十二年十一月廿五日奉朱批:览。钦此。(军机处录副奏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