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七八 刑部尚书英廉等奏拟再添派编修平恕等赶办三史折

乾隆四十二年四月十二日

臣英廉、臣金简、臣钱汝诚谨奏,为奏闻事。

窃臣等蒙皇上天恩,派臣英廉、臣钱汝诚办《明史》,臣金简、臣钱汝诚办《辽史》、《元史》。臣等详加酌议,分定限期,已由军机处汇奏外。查《辽史》、《元史》原派纂修官 编修宋铣、御史刘锡嘏、检讨王仲愚、修撰陈初哲四员,协修官 检讨孔广森、编修刘种之二员,均系熟手,应仍其旧。惟是卷帙繁多,译改对音,考订文义,事较繁细,臣等拟再添派编修平恕、李尧栋二员协同办理,似更为迅速。至《明史》原派宋铣、刘锡嘏二员,足敷办理,无庸另行添派。其原办三史对音之满纂修官 中书呈麟、笔帖式穆图、七德、五官正巴达尔瑚等四员,协修官 中书依期善、候补笔帖式善庆二员,均系熟手,仍应令其专办。再,查有唐古特学司业巴忠、内阁中书达桑阿二员,亦俱熟于翻译,应请添派协同办理。臣等仍随时核订,上紧赶办,按月恭呈御览,仰候睿裁指示。

其三史所用誊录、供事,向由方略馆拨派,今仍于该馆拨派誊录十名、供事十六名,以供书写抄誊之用。所有一切事务,仍由方略馆提调办理。

臣等谨合词奏闻。谨奏。

乾隆四十二年四月十二日奉旨:知道了。钦此。

(军机处录副奏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