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八 寄谕海成闵鹗元查明拣存之书是否全行给还遇便覆奏

乾隆四十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大学士舒<赫德>、于<敏中>字寄江西巡抚海<成>、安徽巡抚闵<鹗元>,乾隆四十一年九月二十一日奉上谕:

据杨景素奏,东省采访遗书,两次进呈书籍内,有借抄一百余种,同拣存未解之书五十余种,遵奉前旨,赍发各州县转饬各原主收领,取有领状附卷,并无遗漏,亦无胥役从中滋事等语。所办甚是。前经降旨,令各督抚将各家拣存之书,令承办书局人员逐一查验,按照所存原单造册,先行发还,并饬该管官严行稽查,仍将如何还给及何日给完之处,具折覆奏。嗣据各省督抚陆续具奏,发还遗书,俱已给领完竣。惟海成及裴宗锡折内,〔有〕现在饬令各属将本家领状报查,统俟报全之日,查明另行专折奏闻等语。迄今未据奏及。该省是否全行给领,有无收字可凭,何以未经再奏?海成尚任江西,安河裴宗锡虽已调任贵州,闵鹗元到任后,此事曾否查及?着传谕海成、闵鹗元详悉查明,遇便覆奏。钦此。

(军机处上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