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 暂署贵州巡抚袁守侗奏据呈代陈韦谦恒办理禁书错缪缘由折

乾隆四十年闰十月二十九日

臣袁守侗谨奏,为据呈代奏事。

据韦谦恒呈称:乾隆四十年闰十月十四日奉上谕,韦谦恒奏查缴违禁书籍,云云。钦此。跪读之下,惭悚交集。伏查节奉谕旨,令各省严查禁书,奏闻销毁。黔省既经查出应禁书籍,自应黏签封固解京,恭呈御览。乃谦恒识见愚昧,因黔省查缴书籍,均系广东、福建等省奏明查禁已经进呈之书,遂率请在外销毁。又茫然不知轻重,误将原书封固,发还书局。种种乖谬,实属昏愦胡涂。今蒙圣主严行申饬,并令自行明白回奏。谦恒汗流浃背,无地自容。且于苏墧一案,谦恒既不能察劾于前,又不知请罪于后,尤属罪无可逭。先于闰十月初二日钦遵前奉谕旨,明白回奏在案。所有此次奉到上谕,理应恭折覆奏,但谦恒已奉旨革职,发往军台効力赎罪,理合将办理胡涂错缪缘由,缕晰陈明,伏恳代奏。等情到臣。

臣查黔省收缴遗书书局,向设贡院,系委护粮道单烺承办。正在提集检查间,适奉赴川谕旨,当卽移交护抚国栋,另行封固进呈外,所有韦谦恒遵旨明白回奏缘由,谨据呈代奏,伏祈皇上圣鉴。谨奏。

乾隆四十年十一月初十日奉朱批:览。钦此。

(军机处录副奏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