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九八 安徽巡抚李质颖奏查缴伪妄书籍折

乾隆四十年闰十月二十四日

安徽巡抚臣李质颖谨奏,为查缴伪妄各书,奏请销毁事。

窃照明末野史等书,非纪载失实,卽妄肆毁誉,大为风俗人心之害,屡奉谕旨,训饬查缴,业经前抚臣裴宗锡两次奏缴在案。

臣思此等诞妄之书,在未经呈缴者,固应搜罗净尽,卽已经查出各书,其锓板刷印,民间存留必多,自应务绝根株,以免遗漏。当又谆切札令各属,随处宣播皇仁,令其将不应存留之书,卽速交出,并无干碍,倘有心藏匿,日后查出,卽当治罪之处,再为剀切晓谕。并于村塾荒摊,广为购缴,并不许书役人等藉端滋扰去后。复又迭次严催,更恐各属办理怠忽,又经饬令,如果查无留贻,即具结申送。兹据布政使王显绪将各属陆续缴到各书呈送前来。

臣查缴到各书,共计一百种,内除九十八种各省及安河已经缴过,又《皇明书》一种,系前明野史,纪载庞杂,不便存留,今一并委员解送四库全书处查明销毁。谨另缮书目,恭呈御览。其未经缴过者,则有《焚余续草》二本,系赵维寰所作。臣查阅之下,语多悖谬,殊深发指。但查赵维寰系浙江人,其书作于前明,本人子孙及藏书之家,屡奉恩旨宽宥,自当钦遵,免其深求。其所镌板片,臣现经咨明浙江原籍,严查送毁。所有《焚余续草》一书,恭呈御览。

再,查此等应缴伪妄各书,经臣高晋定有半年查缴之限,今已逾期,但恐民间或尚有观望藏弆、未尽缴销之处,亦未可定。臣仍严督各属,加意设法劝缴。如续有缴到,另行奏送。

又,前抚臣裴宗锡任内查缴各书内,有查出《金正希集》不全板片二百四十四块,又《峄桐集》不全板片三百二十一块,已另交委员解赴军机处查明销毁。合并陈明。

臣谨会同大学士仍管两江总督臣高晋,缮折恭奏,伏乞皇上睿鉴。谨奏。

朱批:知道了。

(宫中朱批奏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