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六五 户部尚书王际华等奏请增武英殿誊录名数及减议叙年限折

乾隆四十年五月十六日*

臣王际华、臣嵩贵谨奏,为请旨事。

查武英殿修书处向设有行走国子监贡生十名,随同纂修翰林分司缮写。嗣于乾隆三十四年十月,臣王际华因该生等缮写多属平常,且彼时事务稍简,奏明裁去四缺,止留六缺。改于吏部考取誊录内选取举人及正途贡生到殿验试,字画端楷者充补。其月给公费银二两五钱,卽由本处支发,仍咨明户部,于国子监应领膏火项下扣还。经军机大臣覆准,奉旨:依议。钦遵在案。

此原就彼时情形核实办理,以免冗滥。今自办理四库全书以来,纂修翰林等尽行派兼校对,日有课程,本处事务转不能兼顾,统归行走誊录六人办理,实不无竭蹷,应随时变通。臣等酌议,合无仰恳皇上圣恩,将前经裁省四缺,暂行复设。但查吏部考取誊录内,现在正途甚少,不敷选用。臣等拟卽于上年乡试落卷内选取誊录,未经补缺之恩、拔、副、优四项贡生中,文理字画尤长者,拣选充补。其支食公费章程,俱照现在六人之例办理,以归画一。

再,查各馆誊录,并经吏部奏定,统以扣足五年为满,惟武英殿行走誊录,向以事务稍简,定限六年,方准报满。在彼时定议,原属平允,但现在该誊录等事务倍增,与各馆并无繁简之别。可否仰恳天恩,将武英殿行走誊录,并照各馆之例,一体五年报满。由臣等核其勤惰,分别等次,咨部议叙,于体例既属画一,而该誊录等感激天恩,行走自益勤勉,于公事亦为有益。统俟四库全书各分全行缮得时,容臣等酌量情形,再行查照旧例办理。为此,谨奏请旨。

乾隆四十年五月十六日奉旨:知道了。钦此。

(军机处录副奏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