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四 闽浙总督钟音等奏呈续购书集清单并报前获各书分别办理呈送折

乾隆三十八年七月十九日

闽浙总督臣钟音、福建巡抚臣余文仪、福建学政臣汪新谨奏,为钦奉上谕事。

窃照案准礼部咨,钦奉上谕,采访遗书,臣等钦遵办理,业将已购书集开具清单,三次恭折奏闻在案。

四月二十二日复准部咨,钦泰谕旨:予以半年之限,实力速为妥办,俟得有若干部,陆续奏报。钦此。钦遵。臣等率属广为搜罗,并再刊示,遍宣恩旨,迅为购缴,以期仰副圣主右文至意。兹据各属陆续缴送前来。除琐碎无当者,毋庸渎陈外,谨将续购书集,另缮清单,合词恭折具奏。

再,照历次奏报各书集内,有刻本抄本之不同,俱分别购买装印及缮录副本,陆续呈送,所有原书,随时给还。合并陈明,伏乞皇上圣鉴。谨奏。

朱批:知道了。

(宫中朱批奏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