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马、班二氏出,已大畅私家修史之风,迨魏晋南北朝,以迄唐初,而私家修史尤盛,大别言之,可分五类:其一为后汉史、其二为三国史,其三为晋史、其四为十六国史、其五为南北朝史。凡此五类之史,初皆由多家纂集,最后勒定一编。然其源虽同,其流则异,如刘宋以前,后汉史有九家,自范晔《后汉书》成,而九家之书皆废。又如唐以前晋史有十八家,唐太宗官修之《晋书》成,而十八家之书皆废,陈寿《三国志》未成之前,三国之史,各有作者,不只一家,自陈书行,而诸家之书,日就湮废,正与汉晋二史同符,此之谓源亡流存,一例也。晋代之十六国,亦各有史,流传颇盛。后魏崔鸿本之,以作《十六国春秋》,诸国之史,既渐以湮废,而自宋以来,鸿之本书,亦不见著录,此之谓源流俱绝,二例也。南朝有宋、齐、梁、陈四书,北朝亦有魏、齐、周、隋。四书,李延寿因之以撰《南史》、《北史》,今则八书俱存,与南北史并列于正史,此之谓源流俱存,三例也。依此三例,衍而述之,大略具矣。
后汉史作者甚多,兹据《隋书》、《旧唐书》两《经籍志》,《新唐书 艺文志》,考得要略,列表明之:
书名 卷数 著者 存亡 附 考
《东观汉记》
《隋》一百四十三《唐》一百二十七
汉 刘珍等
亡
今有清代辑本二十四卷。
《后汉书》
《隋》一百三十《唐》一百三十三
吴谢承
亡
有辑本。
《后汉记》
《隋》原百卷、存六十五《唐》一百
晋 薛莹
亡
莹本吴人,后入晋,所作亦称《后汉书》,有辑本。
《续汉书》
《隋》八十三《唐》同
晋 司马彪
志三十卷未亡,附范晔之书以行,纪传亡,别有辑本。
《后汉书》
《唐》五十八
亡
疑即撰《世说新语》之刘孝标,而两唐系于华峤之前,似为晋人,存疑待考。
《汉后书》
《隋》原九十七 存十七
《唐》三十一
晋 华峤
亡有辑本,原作《后汉书》,据《晋书 华表传》及《史通 正史》本作《汉后书》。
《后汉书》
《隋》原一百二十二
存八十五《唐》一百又二
晋 谢沈
亡
有辑本。
《后汉南记》
《隋》原五十五 存四十五《唐》五十八
晋张莹
亡
两《唐书》仅称《汉南记》。
《后汉书》
《隋志》原一百 存九十五《唐志》一百又二
晋 袁山松
亡
有辑本。
《后汉书》
《隋志》九十七《唐志》九十二《宋志》九十
宋范晔
存
《后汉书》
《隋志》一百
梁萧子显
亡
以上为纪传体。
《后汉纪》
三十
晋 袁宏
存
《后汉纪》
三十
晋张璠
亡
以上为编年体。
右可考者,凡十三种,而见存之本,仅范氏之《后汉书》,袁氏之《后汉纪》,二种而已。其他则多有辑本,清姚之駰《后汉书补逸》二十一卷,中凡辑《东观汉记》八卷,谢承书四卷,薛莹、张璠、华峤、谢沈、袁山松书各一卷,司马彪书四卷,章宗源、黄奭、黄恩纶各有辑本,而汪文台更汇而成七家后汉书,此其可考之大略也。
汉明帝尝诏班固同陈宗、尹敏、孟異,作《世祖本纪》,又撰《功臣列传载记》二十八篇 ,此即唐代以后官修诸史之滥觞。其后乃诏刘珍、李尤修《东观汉记》,东观者,为章和以后聚藏图籍之所,为修史者所取资 ,范书称,延笃与朱穆、边韶,著作东观是也。《东观汉记》之作,珍、尤而外,有伏无忌、黄景、边韶、崔寔、朱穆、曹寿、延笃、马日磾、蔡邕、杨彪、卢植,初未有名,后乃称《汉记》,其题为《东观汉记》,则自《隋志》始。范书未出之前,世人宝重其书,在诸家《后汉书》之上,魏晋南北朝之学者,尝称“六经三史”,“三史”者,《史记》,《汉书》及此书是也 。此亦为官修史籍之一,故撰述不出一手,历时甚久,而终未成书。衡以章学诚之所论,此书盖属于撰述,体例一依《史记》、《汉书》,大异古史官记注之成法,是为吾国史学界一大变革,而有一往难返之势者也。自时厥后,迄于范氏,私家之作,缘以大盛,有若二谢、薛、张、马、华、刘、袁八家之作,具如上表所载者,皆为三国两晋时之名著,而卓然成一家之言者。往者刘勰搉论及此,其言曰:“后汉纪传,发源东观,袁、张所制,偏驳不伦,薛、谢之作,疏谬少信,若司马彪之详实,华峤之准当,则其冠也。”(《文心雕龙 史传篇》)刘知幾亦独举司马彪、华峤两家,置他家而不数,且云推其所长,华氏居最,其心折可谓至矣。近人或推谢承,以为后汉诸史第一 ,然仅由逸文窥其压略,遽加论定未必衷于情实,仍当以二刘所论为当。八家之书,合以《东观记》,是为九家后汉书,皆承用《史记》之纪传体,各有所长,亦各有所短,且其中未成之作,实居半数,故有待于范晔之订定,范书既行,而诸家之史皆废,夫岂不以是欤。在范氏之前者,又有袁宏、张璠两家,皆著《后汉纪》,为编年体,为范氏所取资,今则袁《纪》独存。又梁萧子显亦撰纪传体之《后汉书》,时在范氏之后,书亡于隋前,故不晓其与范书孰为优劣;今并具列
于表。
《宋书 范晔传》,载晔左迁为宣城太守,不得志,乃删众家后汉书,以为一家之作。又载晔狱中《与甥侄书》,以自序云:
(上略)本未关史书,政恒览其不可解耳。既造后汉,转得统绪。详观古今著述,及评论,殆少可意者。班氏最有高名,既任情无例,不可甲乙辨:后“赞”于理近无所得,唯“志”可推耳。博赡不可及,整理未必愧也。吾杂“传论”,皆有精意深旨,既有裁味,故约其词句。至于循吏以下及六夷诸“序论”,笔势纵放,实天下之奇作,其中合者,往往不减《过秦》篇,尝共比方班氏所作,非但不愧之而已。欲遍作诸“志”,前汉所有者,悉令备,虽事不必多,且使见文得尽。又欲因事就卷内发论,以正一代得失,意复未果。“赞”自是吾文之杰思,殆无一字空设,奇变不穷,同含异体,乃自不知所以称之,此书行,故应有赏音者,纪传例,为举其大略耳,诸细意甚多,自古体大而思精,未有此也。恐世人不能尽之,多贵古贱今,所以称情狂言耳(下略) 。
今本《后汉书》,无晔《自序》,其撰述之旨趣,可由此书窥之。范氏撰《班固传论》,盛持其短,又用华峤之辞,谓固不能以智免极刑,身陷大戮,然晔亦与于彭城王义康之祸,其结局视固为酷,亦所谓目能察毫毛,而不自见其睫者也。观此书辞,露才扬己,毋乃太甚,何异自衒求售。然曹丕有言:“常人贵远贱近,向声背实,古之作者,寄身于翰墨,见意于篇籍,不假良史之辞,不托飞驰之势,而声名自传于后。”(《典论 论文篇》)衡以此文,盖与丕有同慨,其曰世人多贵古贱今,所以称情狂言,岂得已乎 且良工心苦,读书者未必尽喻,故曰,吾杂“传论”,皆有精意深旨,诸“序论”,笔势纵放,实天下之奇作,“赞”自是吾文之杰思,殆无一字空设,皆自道其甘苦也。《文选》所录范氏之作,《凡论》一首,《赞》一首,皆为杰作,其他杰作尚多,咸可诵览。如以批评文学之态度,持论班范两书,一则极博赡渊雅之能事,一切有名奇情壮采之可味,诚未知其孰为后先,而执笔为纪事文者,倘由范书入手,又能别具心裁,自出手眼,造文为史家之工具,研史之士,不能薄而不为,班书而外,范氏其首选也。
陈振孙《书录解题》,谓范氏删取《东观汉记》以下诸家之书,以为一家之作,是诚然矣。其所采取之迹,今犹有可考者:范氏撰史,多采华峤,峤书易“外戚”为“后纪”,范亦仍之,而肃宗“纪论”、二十八将“传论”、桓谭冯衍“传论”、袁安“传论”、刘赵淳于江刘周赵“传序”、班彪“传论”,其文中之一部,章怀并注为峤之辞;王允“传论”,章怀漏注,以《魏志董卓传注》参校,知亦峤辞 ;又以《东观记》为本书,复广集学徒,穷览旧籍,删烦补略 ,以成一代大典。第近人王先谦则谓,范书因于华氏之六事,大都寥寥数句,不关纪传正史,实因峤辞未善,而加以改正,不得因此,遂谓其悉本华书(《后汉书集解述略》),其说是也。不惟于华书如是,其于《东观记》亦然。
《史通》称晔作《后汉书》,凡十纪、十志、、八十列传,合为百篇,会以罪被收,其“十志”未成而死(《史通 正史》)。《隋志》著录其书,作九十七卷,两《唐志》皆作九十二卷,唯《宋志》作九十卷,与今本合,其不同者,或以中有子卷多出,今本非有阙佚也 。范氏《自序》云:欲遍作诸志,前汉所有者,悉令备,故其目中有十志,以拟《汉书》。或谓晔所撰十志,一皆托谢俨搜撰,垂毕,遇晔败,悉蜡以覆车,宋文帝令丹阳尹徐湛之就俨寻求,已不复得,一代以为恨 。其事之有无不可知,藉令垂成而毁,诚可惜也。梁人刘昭曾为范书作注,凡得一百八十卷 ,昭以范书无“志”,乃取司马彪《续汉书》之八“志”,并作为注,得三十卷,以补其阙,其“序略”所谓借旧“志”以补之,是也。范书与《续志》合刊,始于宋真宗乾兴元年孙奭所请,其奏中仅言刘昭注补《后汉志》,又云,范晔作之于前,刘昭述之于后,似未知其出于《续书》者。至陈振孙《书录解题》,乃明言《后汉志》三十卷,晋司马彪撰,梁刘昭补注,且考章怀注所引,称《续汉》者,文与今“志”同,其为彪书无疑,至此疑案始决。而两书经此合刊,《续志》亦不复能别白,不细考者,不以为范书,必以为刘昭所补矣。
范氏既讥班固任情无例,又自称有纪传例,是则其书必有凡例,特以身罹极刑,随之俱散,乃不可考。然刘知幾之论,则曰:“范晔之删《后汉》也,简而且周,疏而不漏。”王鸣盛亦谓:“范书贵德义,抑势利,进处士,黜奸雄,论儒学则深美康成,褒党锢则推崇李杜,宰相无多述,而特表逸民,公卿不见采,而特尊独行。”(《十七史商榷》六十一)是又能鉴马、班二家之失,而匡正之。是则其书一如《史记》之善序事理,辨而不华,质而不俚,文质相称,《汉书》之不激诡,不抑抗,赡而不秽,详而有体,诚不愧一代良史之才,而其史学之梗概,亦可于此窥见焉。
袁宏《后汉纪》作于东晋康帝之世,在范晔之前,其《自序》云:
子尝读《后汉书》,烦秽杂乱,睡而不能竟也。聊以暇日,撰集为《后汉纪》。其所掇会汉纪:谢承书、司马彪书、华峤书、谢忱(即谢沈)书、《汉山阳公记》、《汉灵献起居注》、《汉名臣奏》,旁及诸郡耆旧先贤传,凡数百卷。前史阙略,多不次叙,错谬同异,谁使正之。经营八年,疲而不能定,颇有传者,始见张璠所撰书,其言汉末之事差详,故复探而益之。
袁宏所采之汉纪即《东观记》,马、华、二谢之四书外,他所徵引,多著录于《隋志》。宏著是书之动机,由于病诸家《后汉书》之烦秽杂乱,而改效编年体之汉纪。其论班、荀二家之书则曰:“班固源流周赡,近乎通人之作,然因藉史迁,无所甄明,荀悦才智经纶,足为嘉史,所述当世,大得治功。”是则以繁而难理,与简而易寻,为两书之轩轾。盖其本书既依仿荀氏而作,明其渊源所自,不能不左班而右荀,不自知其失于议论之公。然而袁氏之作,视上举诸家之书,为便于循览矣。
据王鸣盛所考,宏书所采虽博,乃竟少有出范书外者,是诸书精实之语,范氏摭拾已尽 ,而袁、范两书之价值,亦可想见。《四库提要》谓,荀悦书因班固旧文,剪裁联络,此书
则抉择去取,自出鉴裁,又难于悦,斯论诚然,此《史通》所以谓世言汉中兴史者,唯袁、范二家也 。
其次则三国史,就可考者表列于左:
书名
卷数
著者
存亡
附考
《魏书》
四十八(《隋志》下同)
晋 (魏)王沈
亡
纪传体。
《魏氏春秋》
二十
晋 孙盛
亡
编年体。
《魏纪》
十二
晋 阴澹
亡
《唐志》作魏澹。编年体。
《后魏春秋》
九
晋 孔衍
亡
一作《汉魏春秋》。编年体。
《魏尚书》
八
同上
亡
《唐志》作《后魏尚书》。
《魏略》
五十
魏 鱼豢
未全亡
《隋志》作《典略》八十九卷,此实为《魏略》、《典略》之合本,应作《魏略》五十卷,《典略》三十九卷,有辑本。
《魏国统》
十(《隋志》)
晋 梁祚
亡
《唐志》作《魏书 国纪》,误。
以上魏。
《蜀书》
蜀 汉王崇
亡
《蜀记》
七(《唐志》)
晋 王隐
亡
《蜀本纪》
晋 汉谯周
亡
见《三国志裴注》。
《汉春秋》
(《唐志》)
晋 习凿齿
亡
即《汉晋春秋》五十四卷之一部,其所谓汉即后汉及蜀汉也,《隋志》作《汉晋阳秋》,盖由避讳。
以上蜀汉。
《吴书》
五十五(《隋志》下同)
吴 韦昭
亡
纪传体。
《吴记》
九
晋 环济
亡
《吴录》
三十
梁 张勃
亡
以上吴。
《三国志》
六十五
晋 陈寿
存《叙录》一卷亡
内《魏书》三十卷,《蜀书》十五卷,《吴书》二十卷。
以上合三国为一书。
右所著录者,可分官修、私修两类,如王沈之《魏书》,韦昭之《吴书》,属于官修者也;其他诸作,多属于私修。至陈寿乃合诸氏之史,以为《三国志》,而集官私各书之大成焉。纂魏书者,有卫觊、缪袭、韦涎、应璩、王沈、阮籍、孙该、傅玄等多人,而终就其业者则王沈也。纂吴书者,有丁孚、项峻、韦昭、周昭、薛莹、梁广、华覈,其后韦昭独终其书。以上二书,皆承魏、吴二主之命而修者也。陈寿尝谓蜀汉国不置史,记注无官,而刘知幾以为厚诬诸葛,蜀以王崇补东观,许盖掌礼仪,卻正为秘书郎,广求益部书籍,其事具载《蜀志》(《史通 史官》)。兹考《华阳国志》(十一)《后贤志》,王崇于蜀为东观郎,入晋后著《蜀书》,颇与陈寿不同,今陈书不见崇名,知幾所见《蜀志》,若非崇之《蜀书》,即《华阳国志》也。《三国 蜀志 后主传》,景曜元年,亦有“史官言,景星见”之语,此所谓“史官”乃太史令之异称,实历官也。或据此以为蜀有史官之明证,殊为失考;而知幾谓寿之父为诸葛所髡,故加兹谤议,则亦未必可信也。王崇虽官于东观,而所作《蜀书》,仍为私修之史,其不著录《隋志》,以已早亡故也。《史通》谓鱼豢私撰《魏略》,事止明帝(《正史篇》),其时盖在王沈《魏书》之前,今其书佚文甚多,可以窥见大略,裴松之据以补注陈书之阙略,亦可称之名著已。
《晋书 陈寿传》云:
寿仕蜀为观阁令史,及蜀平,除著作郎,撰魏吴蜀《三国志》,凡六十五篇,时人称其善叙事,有良史之才。夏侯湛时著《魏书》,见寿所作,便坏己书而罢,张华深善之,谓寿曰,当以《晋书》相付耳,其为时所重如此。……卒年六十五。梁州大中正尚书郎范颈等上表曰:故治书侍御史陈寿,作《三国志》,辞多劝戒,明乎得失,有益风化,虽文艳不若相如,而质直过之,原垂采录。于是诏下河南尹、洛阳令,就家写其书。
《华阳国志 后贤传》亦云:
吴平后,寿乃鸠合三国史,著魏、吴、蜀三书六十五篇,号《三国志》。……中书监荀勗、令张华深爱之,以班固史迁不足方也。
《三国志》成于晋初,是时后汉史,仅有东观纪谢承书可资采撷,而谢书恐未大传于世,至范晔之撰《后汉书》,则远在陈寿之后,故其《外夷传》多取材于寿书,《隋志》以下,迄于今之二十四史,列范书于陈前者,盖以朝代为次,非论作者之先后也。《晋书》陈寿本传《论》云:“丘明既没,班马迭兴,奋鸿笔于西京,骋直词于东观,自斯已降,可以继明先典者,陈寿得之,江汉英灵信有之矣。”其推许甚至,当代称寿有良史之才,以为马班之亚,不诬也。或谓寿不帝蜀汉,而为魏作本纪,又曾厚诬诸葛,谓将略非其所长,《晋书》又载其因乞米不与,而不为丁仪、丁廙立传,不悟晋以承魏,魏以承汉,寿身为晋臣,若帝蜀汉,必蒙骈首之诛,寿于《诸葛亮传》后,盛称其才,又为诸葛撰《集》,表上之,即有微词,决非谤语,至乞米事,尤为影响之辞,《晋书》好采杂说,故以入传,然于其上冠以“或云”,以明其事之难信(于诸葛髡其父亦然),究之马班而后,应推寿作为佳史,则千载以来,无异议者 。故刘勰论之曰:“魏代之雄,纪传互出,《阳秋》、《魏略》之属,江表《吴录》之类,或激抗难徵,或疏阔寡要,唯陈寿《三志》,文质辨洽,荀张比之于迁固,非妄誉也。”
晋人习凿齿作《汉晋春秋》,起汉光武,终于晋愍帝,于三国之时,蜀以宗室为正,魏武虽受汉禅晋,尚为篡逆,至文帝平蜀,乃为汉亡,而晋始兴焉,其用意盖以裁正桓温之觊觎非望(《晋书》本传)。说者谓习氏生于晋室南渡之后,与蜀汉之偏安相类,异于陈寿所处之境地,故得奋笔而申其所见。其后朱熹作《纲目》,帝蜀伪魏,亦当南宋偏安之日,正其显证。若宋萧常、元郝经之作《续后汉书》,明谢陛之作《季汉书》,皆承习氏,而以帝蜀伪魏为旨趣者也。然陈书虽未帝蜀,而亦未尝尊魏,其以三国之史,并列而分署,曰《魏书》、《蜀书》、《吴书》,用示三分鼎足之势,若以帝魏为旨趣,则必仿《晋书》之例,为蜀、吴二国各撰载记,而统署曰《魏书》,不得以“三国志”题之矣。且寿虽官著作,而所撰实为私史,当撰著之时,见其稿者,虽有张华、荀勗、夏侯湛,而未尝上之于朝,又以撰魏志有失勗意,摈之于外 。盖晚年归老于家,其书始就,殁后,范頵乃得表上之。《晋书》纪之曰,官就家写其书,则不同于王沈、韦昭等官修之史明矣。
晁公武《郡斋读书志》,称寿书高简有法,允矣。然宋文帝病其简略,乃命裴松之兼采众书,补注其阙(本《史通 正史》),及其奏上,文帝善之,称为不朽之作(《宋书》本传)。松之自谓作注之旨趣有四:一曰补阙,二曰备异,三曰惩妄,四曰论辨。清《四库提要》则曰:“松之受诏为注,杂引诸书,亦时下己意,综其大致有六:一曰引诸家之论以辨是非,一曰参诸书之说以核讹异,一曰传所有之事详其委曲,一曰传所无之事补其阙佚,一曰传所有之人详其生平,一曰传所无之人附以同类。”考裴注采录之书,约一百五十种,故搉论属于三国时之史料 ,谓之异闻错出,其流最多(本《史通 正史》),而裴氏悉加采撷,可谓极注家之能事,然吾谓与其谓裴氏为注史,无宁谓为补史,读《三国志裴注》,应作《三国志补编》读之,与读《史记》之三家注、《汉书》之颜注、《后汉书》之章怀注,大异其趣。惟刘知幾则讥其喜聚异同,不加刊定,恣其击难,坐长烦芜,观其书成表献,自比蜜蜂兼采,但甘苦不分,难以味同萍实,则失之过甚。盖刘氏之世旧典多在,可资博览,故深病裴注之繁,若在今日,转藉裴注以考见古籍之鳞爪,故弥觉其可珍,此因处境之异,而见地不同,未可执彼而议此也。
其次则晋史,唐太宗时,诏修《晋书》,有前后晋史十八家之语 ,兹以《晋书》及隋、唐二《志》考之,所得各家撰述,略如左表,《唐志》之卷数有异同者,亦附记焉。
书 名
卷数
著者
存亡
附 考
《晋书》
《隋》九十三
《唐》八十六存八十九
晋王隐
亡
荀绰有《晋后书》十五篇,见《晋书》本传。
《晋书》
《隋》四十四
《唐》五十八存二十六晋虞预
亡
(晋书)
《隋》十四
《唐》十四存一十
晋朱凤
亡
《晋书》
三十余
晋谢沈
亡
仅见《晋书》本传,隋唐二《志》无之。
《晋中兴书》
《隋》七十八
《唐》八十
晋何法盛
亡
《南史》三十三。言法盛窃郗绍之稿而撰《中兴书》。
《晋书》
《隋》三十六
《唐》三十五
宋谢灵运
亡
《晋书》
《隋》、《唐》一百一十
齐臧荣绪
亡
《晋书》
《隋》一百又二《唐》九存十一
粱萧子云
亡
《晋史草》
三十
粱萧子显
亡
《晋书》
七
梁郑忠
亡
《晋书》
一百一十
梁沈约
亡
《东晋新书》
七
梁庾铣
亡
以上纪传体。
《晋纪》
四
晋陆机
亡
《晋纪》
二十三
晋干宝
亡
《晋书》本传作二十卷。
《晋记》
十
晋曹嘉之
亡
《汉晋春秋》
《隋》四十七《唐》五十四
晋习凿齿
亡
《隋志》作《汉晋阳秋》,由于避讳。
《晋纪》
十一
晋邓粲
亡
《晋书》本纪作《元明纪》十篇。
《晋阳秋》
三十二
晋孙盛
亡
简文帝太后郑氏讳阿春,改春为阳,见《宋书 州郡志》。
《晋纪》
二十三
宋刘谦之
亡
《晋纪)
十
宋王韶之
亡
《晋纪》
四十五
宋徐广
亡
《续晋阳秋》
二十
宋檀道鸾
亡
《续晋纪》
五
宋郭李产
亡
以上编年体。
右所列者,凡二十三家,谢沈之书,不见《隋志》,盖已不传,郑忠、沈约之《晋书》,庾铣之《东晋新书》,皆亡于唐前,故《隋志》注亡字以明之。唐初可考者,应为十九家,而刘氏谓之十八家者,岂以习氏之书,上包后汉三国,不专纪晋事,故去而不之数欤 或以其书主汉斥魏,故废不用,则臆说也 。
陆机《晋纪》,仅纪宣、景、文三世之事,谓之三祖,而三祖皆为追号;干、习二氏皆纪至愍帝;王隐、虞预、朱凤、谢沈,皆东晋初人,故所撰《晋书》,亦仅西晋四朝之事;何法盛始为东晋撰史,故称曰《中兴书》;邓粲之《纪》,仅记元明二帝,一称曰《元明纪》;徐广之书,虽无明文,所纪亦当限于东晋。其他如孙、王、檀、郭诸氏,或专详东晋,或兼记两晋,则史所未详,不能臆定。谢灵运之书,撰于晋亡之后,当兼详两晋,而书竟不就,本传亦明言之矣。其能囊括两晋之事,以成一代之典者,仅臧荣绪、萧子云、沈约三氏耳。据《南齐书 高逸传》,称荣绪之书一百十卷,纪录志传俱备。同时之褚渊,尝谓其蓬庐守志,沈深典素,追古著书,撰《晋书》十袠,赞论虽无逸才,亦足弥纶一代,是其书之价值,可以窥见 。往者王鸣盛考论及此,以谓荣绪既勒成司马氏一代事迹,各体具备,卷帙繁富,谅有可观,即以垂世,有何不可,乃唐贞观中,房玄龄奏令狐德棻重修《晋书》,号为太宗御撰,而荣绪之书竟废,吾为荣绪愤之 ,是可为臧氏千载下一知己矣。萧、沈二氏之书,虽亦为完作,然《隋志》著录时,沈书已亡,萧书仅存十一卷,其视臧书何若,无从质证,可以勿论,惟刘知幾谓贞观撰《晋书》成,言晋史者,皆弃其旧本,竞从新撰(《史通 正史》),是诸家旧史之渐就湮废,本为自然之趋势。知幾又称,房玄龄所主修者为《新晋书》(见《史通》《题目》、《暗惑》二篇),是亦因臧氏之书具在,而系新旧之名以别之,亦犹两《唐书》、两《五代史》,各系以新旧之称也。臧氏《旧晋书》,当亡于安史之乱,其后惟存贞观新撰书,而后世遂不复知有《新晋》之名 ,此考《晋书》者所宜知也。
评骘诸家《晋书》之得失者,具于《晋书》“传论”,《晋书》第八十二卷所载,除陈寿、王长文、虞溥、司马彪四家之外,如王隐、虞预、孙盛、干宝、邓粲、谢沈、习凿齿、徐广,皆为私修《晋书》之史家,而复为之“总论”。云:
王氏虽勒成一家,未足多尚,令升(干宝《晋纪》)安国(孙盛字),有良史之才,而所著之事,惜非正典,悠悠晋室,斯文将坠,邓粲、谢沈,祖述前史,葺宇重轩之下,施床连榻之上,奇词异义,罕见称焉。习氏、徐公,俱云笔削,彰善瘅恶,以为惩劝,夫蹈忠履正,贞士之心,背义向荣,君子不取,,而彦威(习凿齿字)迹沦寇壤,逡巡于伪国,野民(徐广字)运遭革命,流连于旧朝,行不违言,广得之矣。
贞观二十年闰三月诏修《晋书》之文,亦云:十有八家,虽存记注,才非良史,书非实录,荣绪烦而寡要,行思(谢沈字)劳而少功,叔宁(虞预字)味同画饼,子云学堙涸流,处叔(王隐字)不预于中兴,法盛莫通乎创业,洎乎干、陆、曹、邓,略纪帝王,鸾、盛、广、松,才编载祀,其文既野,其事罕有(《玉海》四十六)。此即唐之君臣对《晋书》所下之评语也。所评骘未必悉当,然可窥见大略。至唐太宗贞观十八年,始命房玄龄等主修《晋书》《旧唐书 房玄龄传》,谓玄龄与褚遂良受诏重撰《晋书》,与其事者,有许敬宗、来济、陆元仕、刘子翼、令狐德棻、李义府、薛元超、上官仪等八人,分功撰录,以臧荣绪《晋书》为主,参考诸家,甚为详洽,然以好采诡谬碎事,论者所病。又以李淳风深明星历,主修天文、律历、五行三志,最为可观。而太宗自著宣、武二帝纪及陆机、王羲之二传之四论,于是号其书为御撰。至二十年书成,凡一百三十卷,大略如此。此书为鸠集多人,设局纂修而成,虽用后汉东观修史之成法,亦实开后来官修诸史之先例,大异于往者私修诸史。是时所成诸晋史,以臧书为最完整,故取以为主,是又可考而知之者。
其次则十六国史,其可考者,多见《隋志》,具载后表;其有不见《隋志》者,亦撷其要籍列入,惟注所出于附考栏中,再有不足于此,则近人所辑《晋书》艺文、经籍等志,可
覆按也 。
书 名
卷数
著 者
存 亡
附考
《汉赵记》
十
前赵和苞
亡
记前赵刘氏事。
《赵书》
十
燕田融
亡
记后赵石氏事,一名《二石集》,《唐志》作《赵石记》二十卷,徐光等撰《上党国记》早亡。
《二石传》
二晋王度
亡
度又作《二石伪治时事》二卷。
《汉之书》
十
晋常璩
亡
记蜀李氏事,《唐志》又作《蜀李书》九卷。
《燕记》
○
燕杜辅
亡
纪前燕事,见《史通》。
《后燕书》
三十
后燕董统
亡
见《史通》。
《燕书》
二十
后燕范亨
亡
合纪前燕、后燕慕容氏事,申秀亦撰《燕书》。
《燕书》
○
后燕封懿
亡
见《魏书》本传。
《南燕录》
五
燕张诠
亡
纪慕容德事,下同。《唐志》作《南燕书》。
《南燕录》
六
/、
燕王景晖
亡
《南燕书》
七
游览先生
亡
不详何时人。
《燕志》
十
魏高闾
亡
纪北燕冯跋事,此书实韩显宗撰.
《秦书》
八
何仲熙
亡
记前秦苻氏事。又有车频《秦书》三卷。
《秦记》
十一
宋裴景仁
亡
此书实因赵整车频之《秦记》。
《秦记》
十
魏姚和都
亡
记后秦姚氏事。
《凉记}
八
燕张谘
亡
记前凉张氏事,下同。
《凉国春秋》
五十
凉索绥
亡
见《史通》。
《凉记》
十二
凉刘庆
亡
《凉书》
十
凉刘昞
亡
《西河记》
晋踰归
亡
《凉记》
十
凉段龟龙
亡
纪后凉吕氏事。
《凉书》
十
魏高道谦
亡
纪北凉沮渠事。
《凉书》 十
魏宗钦
亡
同上。
《托跋凉录》
十
无撰人
亡
纪南凉秃发氏事。
《敦煌实录》
十
凉刘昞
亡
纪西凉李氏事。
《夏国书》
赵思群等
亡
纪赫连氏事,早亡。
以上十六国史单行本,独缺西秦乞伏氏。
《十六国春秋》一百
魏崔鸿
原书亡,有伪本、辑本。
《三十国春秋》
二十一
梁萧方等
亡
有辑本,此书以晋为主,附刘渊以下二十九国。
《三十国春秋》
一百
武敏之
亡
同上,名见《唐志》。
《战国春秋》
二十
李槩
亡
同上亦纪十六国之事。
以上十六国史合辑本。
唐初撰《隋书 经籍志》,始著“霸史”之目。其序云:
自晋永嘉之乱,皇纲失驭,九州君长据有中原者甚众,或推奉正朔,或假名窃号,然其君臣忠义之节,经国字民之务,盖亦勤矣。而当时臣子,亦各纪录,后魏克平诸国,据有嵩华,始命司徒崔浩,博采旧闻,缀述国史,诸国记注,尽集秘阁,尔朱之乱,并皆散亡,今举其见在,谓之霸史。
同时刘知幾于所著《史通 正史篇》中,榷论十六国史之原委较详,然自《十六国春秋》书行,而十六国史尽归散亡。其可述者,独有崔氏之书而已。
《魏书 崔光传》云:
从子鸿,少好读书,博综经史,弱冠,便有著述之志,见晋魏前史,皆成一家,无所措意,以刘渊、石勒、慕容偶、苻健、慕容垂、姚苌、慕容德、赫连屈孑、张轨、李雄、吕光、乞伏国仁、秃发乌孤、李暠、沮渠蒙逊、冯跋等,并因世故,跨僭一方,各有国书,未有统一,鸿乃撰为《十六国春秋》,勒成百卷,因其旧记,时即增损褒贬焉。鸿二世仕江左,故不录僭晋刘、萧之书,又恐识者责之,未敢出行于外。世宗闻其撰录,诏鸿送呈,鸿以其书有与国初相涉,言多失体,且既未讫,迄不奏闻。后典起居,乃妄载其表曰:(中略)自晋永宁以后,虽所在称兵,竞自尊树,而能建邦命氏,成为战国者,十有六家;善恶兴灭之形,用兵乖会之势,亦足以垂之将来,昭明劝戒;但诸史残缺,体例不全,编录纷谬,繁略失所宜,审正不同,定为一书。(中略)始自景明之初,搜集诸国旧史,属迁京甫尔,率多分散,求之公私,驱驰数岁,暨正始元年,写乃向备。谨于吏案之暇,草构此书,区分时代,各系本录,破彼异同,凡为一体,约损烦文,补其不足,三豕五门之类,一事异年之流,皆稽以长历,考诸旧志,删正差谬,定为实录,商校大略,著《春秋》百篇。至三年之末,草成九十五卷,唯常璩所撰李雄父子据蜀时书,寻访不获,所以未及缮成,辍笔私求,七载于今。此书本《江南撰录》,恐中国所无,非臣私力所能终得,其起兵僭号事之始末,乃亦颇有,但不得此书,惧简略不成,乞敕缘边求采。臣又别作《序例》一卷,《年表》一卷,仰表皇朝统括大义。鸿意如此。后永安中,鸿子子元为秘书郎,乃奏其父书曰:臣亡考鸿刊著赵、燕、秦、夏凉、蜀等遗载,为之赞序,褒贬评论,先朝之日,草构悉了,唯有李雄蜀书,搜索未获,阙兹一国,迟留未成,去正光三年,购访始得,讨论适讫,而先臣弃世。凡十六国,名为《春秋》,一百二卷,今缮写一本,乞藏秘阁。
盖鸿于生前迄未敢将书进呈,虚撰表文,以求免祸,至殁世后,其子乃表上之,细按传文可知也。又《史通 正史篇》云:
魏世黄门侍郎崔鸿,乃考核众家,辨其异同,除烦补阙,错综纲纪,易其国书曰“录”,主纪曰“传”,都谓之《十六国春秋》。鸿始以景明之初,求诸国逸史,逮正始元年,鸠集稽备,而犹阙蜀事,不果成书,推求十有五年,始于江东购获,乃增其篇目,勒为一百二卷。鸿殁后,永安中,其子缮写奏上,请藏诸秘阁,由是伪史宣布,大行于时。
凡上所述,即崔鸿撰书之始末及其命意之所在也。考崔氏之书,以晋为主 ,又有表 、赞、序、例(见前),区分时代,各系本录,体载详备,足以包举诸家。惜其书于宋代之《崇文总目》即不见著录,晁、陈以下更无其名,然《太平御览》撰于宋初,犹见称引,司马光撰《通鉴考异》,亦屡及之,光所见者,固非全帙,而其书亡于北宋中叶以后,则无可疑也。世所流传之《十六国春秋》一百卷,经清代考定,为明人屠乔孙、项琳、姚士粦辈之伪作 。今细检之,乃取《晋书》张轨、李暠(原作李玄盛)两传,及载记三十卷之专详十六国事者,并《艺文类聚》、《太平御览》诸书,所引《十六国春秋》佚文,一一书录联缀而成一编,摭拾略备,用心颇苦;惟《魏书》所叙十六国事,其文不必悉同崔书,而作伪者亦为采入,称为鸿作,则谬妄之尤者也。吾谓后人重辑十六国史,应不出两途:其一,应以辑逸为主,先就《类聚》、《御览》所引,明知其为崔书者,录为一辑,再就他书所载之虽未明言为崔书,而确知其必出于是者,取而附益之,如清代汤球《十六国春秋》辑本是其例也。其二,应以史事为主,不必限为崔书,凡古籍中涉及十六国事者,悉以入录,不遗只字,而一一注明所出于下,如马骕之撰《绎史》,即其例之最佳者。屠氏所作,实同《绎史》,诚能将所辑之书,一一注明,则不失为十六国史之佳本,何必托名崔鸿,而以作伪为哉。浦起龙曾谓,屠氏欲起斯废,毋假初名,毋袭卷数,显号补亡可也,匿所自来,掩为已有,真书悉变为赝书矣,所论诚为中肯。然屠氏之书,署为鸿作,则非攘人之善以为已有者,实以崔鸿原作,大略不出于是,至其已蹈于作伪,则不之知,何若自署其名称为辑本之为得也。
唐修《晋书》,兼引十六国史,而撰三十《载记》,《史通》已言之矣(《正史篇》)。其所采者,固以崔书为多,然亦兼采各国史之原作。汤球辑本,以《汉魏丛书》之简本《十六国春秋》为主,而以《晋书》张、李两传及《载记》全文补足之,其中有与诸书所引不同者,再据以改正之。球谓《晋书 载记》所叙十六国事,实采崔书而成,尚无大误,然遽谓《载记》之文,即同于崔书,一一录出,以为不异原作,虽异乎屠氏之作伪,亦不免失于武断矣。《隋志》于《十六国春秋》下,附载《纂录》一十卷,未注为何氏之作,汤球谓即《汉魏丛书》著录之简本(凡十六卷),由后人摘录崔书而成,校以《通鉴考异》所引,悉与此同,例所称《十六国春秋钞》者,即此本也。又据北齐修《文殿御览 偏霸部》所载,亦悉与简本相同,遂名是书曰《十六国春秋纂录》,并改订十六卷为十卷,以蕲合《隋志》之数,是亦可谓史学界之一发见矣。好学深思,心知其意,汤氏有焉。
其次则南北朝史,部次颇多,有修于唐以前者,有修于唐初者,其中有官修者,有私修者,兹就可考者,列表明之,表中所列,悉据隋唐二志,非有异同,则不复别白云。
书 名
卷 数
著 者
存亡
附考
《宋书》
六十五
宋徐爰
亡
《宋书》
六十一
无撰人
亡
宋大明中。
《宋书》
六十五
齐孙严
亡
《宋书》
一百
梁沈约
存
以上纪传体.
《宋书》
三十
王智深
亡
《宋略》
二十
宋裴子野
亡
《唐志》:王智深《宋纪》三十卷.
《宋春秋》
二十
梁王琰
亡
《唐志》:鲍衡卿《宋春秋》二十卷。以上编年体。
《齐书》
六十 存五十九
梁萧子显
存
今本佚其叙传一卷
《齐纪》
十
梁刘陟
亡
《唐志》作《齐书》。
《齐纪》
二十
梁沈约
亡
以上纪传体。
《齐史》
十三
梁江淹
亡
《齐春秋》
三十
梁吴均
亡
《齐典》
五
隋王逸
亡
《齐典》
十
齐熊襄
亡
《唐志》作《十代记》。以上编年体。
《梁书》
一百 存四十九
梁谢贞
亡
《梁史》
五十三
陈许亨
《梁书帝纪》
七
隋姚察
《梁书》
三十四
谢昊、姚察
亡
《梁书》
五十
唐姚思廉
存
以上纪传体。
《梁典》
三十
隋刘璠
亡
《梁典》
三十
陈何之元
亡
《梁后略》
十
隋姚最
亡
以上编年体.
《陈书》
四十二
陈陆琼
亡
《陈书》
三顾野王
亡
《陈书》
三傅縡
亡
《陈书》
三十六
唐姚思廉
存
以上纪传体。
以上南朝各史。
《后魏书》
一百三十
北齐魏收
存
今本只称《魏书》。
《后魏书》
一百
隋魏澹
亡
《隋志》作魏彦深,彦深即澹之字。
《魏书》
一百
唐张太素
亡
以上纪传体.
《北齐未修书》二十四
隋李德林
《北齐书》
二十唐张太素
亡
《北齐书》
五十
唐李百药
存
以上纪传体。
《齐志》
十
隋王劭
亡
《唐志》作《北齐志》十七卷。
《齐书》
一百
同上
亡
《北齐纪》
二十
隋姚最
亡
以上编年体。
《周史》
十八
隋牛弘
亡
《后周书》
五十
唐令狐德棻
存
今本只称《周书》。
《隋书》
隋王劭
亡
仿《尚书》纪言体。
《隋书》三十二
唐张太素
亡
《隋书》
八十五 内“志”三十卷
唐魏徵等
存
以上纪传体。
以上北朝各史。
《南史》
八十
唐李延寿
存
《北史》
一百
同上
存
以上南北朝合史.
右列南朝诸史,为宋、齐、梁、陈四代,此《南史》所据以成书者也。北朝诸史,为魏、齐、周、隋四代,此《北史》所据以成书者也。南北朝诸史之已亡者,多属私修,《史通 正史篇》,已略论之,可供研考,无事赘述。兹第就见存诸史论之,仅萧子显之《南齐书》,出于自撰,书成而上之于朝,若沈约之《宋书》,则于齐武帝永明五年,被诏纂修,六年二月上之,魏收之《魏书》,则齐文宣帝天保二年,被诏纂修,又命房延祐、辛元植、刁柔、裴昂之、高孝幹、陆仲让等同预其役,实开唐初设局修史之先声。书成上之。至梁、陈、北齐、周、隋五史,私家不乏作者,多来成书,唐高祖武德中,令狐德棻始议纂修,久而未就,至太宗贞观三年,乃诏令狐德棻、岑文本修《周书》,李百药修《齐书》,姚思廉修《梁》、《陈》二书,魏徵修《隋书》,而以房玄龄总监诸史,至贞观十年五史俱成,合称《五代纪传》,凡二百二十五卷 ,此为唐初官修之五史,一称《五代史》者是也。隋姚察始撰梁、陈二史,《隋志》著录之《梁书》帝纪七卷,即察未成之稿也,察亦仅成《陈书》二卷,唐太宗因其父子世业,故命其子思廉踵成之。隋李德林亦成《北齐书》二十四卷,著于《隋志》,称曰《未修书》,以明为未成之作,唐太宗命其子百药,续成《北齐书》,亦犹姚思廉之继姚察耳。是则梁、陈、北齐三书,官修其名,而私撰其实也。依此求之,沈约之修《宋书》,虽受命时君,而奋笔一室,不假众手,亦与私撰无殊,即魏收之书,多人为助,亦与唐以后设局纂修之史不同,谓为出于魏收之私撰,亦无不可也。唐代所修五史,惟令狐德棻主修之《周书》、魏徵主修之《隋书》,成于众手,是为官撰,与魏晋南北朝私家所修诸史,大异其趣,是则与梁、陈、北齐三书,不可并论者耳。
李延寿之作《南史》、《北史》,本为承其父大师之遗志,《北史 序传》,曾详言之。其略云:
大师少有著述之志,常以宋、齐、梁、陈、齐、周、隋,南北分隔,南书谓北为索虏,北书指南为岛夷,又各以其本国周悉书,别国并不能备,亦往往失实,尝欲改正,将拟《吴越春秋》,编年以备南北,……宋、齐、梁、魏四代有书,自余竟无所得,……家本多书,因编辑前所修书,贞观二年终,……既所撰未毕,以为没齿之恨。子延寿,与敬播俱在中书侍郎颜师古、给事中孔颖达下删削,既家有旧本,思欲追终先志,其齐、梁、陈五代旧事所未见,因子编辑之暇。昼夜抄录之,至五年以内忧去职,服阙,从官蜀中,以所得者编次之;然尚多所阙,未得终。十五年任东宫典缮丞,令狐德棻又启延寿修《晋书》,因兹复得勘究宋、齐、魏三代之事所未得者。褚遂良奉敕修《隋书》十志,复准敕召延寿撰录,因此遍得披寻,五代史既未出,延寿不敢使人抄录,家素贫罄,又不办雇人书写,至于魏、齐、周、隋、宋、齐、梁、陈正史,并自手写,本纪依司马迁体,以次连缀之,又从此八代正史外,更勘杂史,于正史所无者一千余卷,皆以编入,其烦冗者,即削去之,始末修撰,几十六载,始宋凡八代,为《南史》、《北史》二书,合一百八十卷。其《南史》先写讫,以呈监国史国子祭酒令狐德棻,始末蒙读了,乖失者亦为改正,次以《北史》谘知,亦为详正。
又延寿《进上<南史>、<北史>表》云(见《序传》):
不揆愚固,私为修撰,起魏登国元年,尽隋义宁二一年,凡三代,二百四十四年,兼自东魏天平元年,尽齐隆化二年,又四十四年行事,总编为本纪十二卷,列传八十八卷,谓之《北史》。又起宋永初元年,尽陈祯明三年,四代,一百七十年,为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谓之《南史》。合为二书,一百八十卷,以拟司马迁《史记》。就此八代,而梁、陈、齐、周、隋五书,是贞观中敕撰,以十志未奏,犹未出,然其书始末,是臣所修,臣既夙怀慕尚,又备得寻闻,私为抄录一十六年,凡所猎略千有余卷,连缀改定,止资一手,故淹时序,迄今方就。
寻此所论,《南》、《北》二史悉由延寿自造,不假众力而成。故一则曰私为修撰,再则曰止资一手,以示别异于贞观官撰之五史,此诚陈寿、范晔以后所仅见者也。司马光称延寿之书,乃近世之佳史。虽于讥祥小事无所不载,然叙事简净,比之南、北正史,无烦冗芜秽之辞,陈寿之后,唯延寿可以亚之(《贻刘道原书》)。此由修《通鉴》时,细心称量而出,自属确评。大抵二史之效,即为删繁就简,往者赵翼尝取八史核对,延寿于宋、齐、魏三史,删汰最多,以其芜杂太甚也;于梁、陈、北齐、周、隋五史,则增删俱不甚多,以五史本唐初所修,延寿亦在纂修之列,已属善本故也。故翼又总称之曰,大概较原书事多而文省,洵称良史 。此盖与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所谓“南北史粗得作史”之体一语同其意旨者。尝谓三代以下,汉唐为盛,而汉之前有秦,唐之前有隋,皆所以为其统一之先驱。隋开国未久,即灭陈而统一南北,不得侪于南北对峙之七朝,而李氏必以列入《北史》,何也 夫陈氏《国志》,称曹魏为本纪,所以明晋统,李氏《北史》,侪隋代于七朝,所以尊唐宗,皆所谓有意为之,不协于议论之公者也。
今本宋、南齐、魏、北齐、周五史,皆有阙略,而《北齐》、《周书》尤甚,除《南齐》外,多取李氏《南》、《北》二史补之,《魏书》之中,间有采魏澹书补入者,今取诸史观之,似为整齐之作,而实则残阙不完。梁章钜谓自《南、北史》行,而八书俱微,诵习者鲜,故愈久而阙佚愈甚(《退庵随笔》十四),信为笃论。是则八书转赖《南、北史》以传,而《南、北史》之有功于史学,亦大矣哉。
唐太宗贞观十五年,以梁、陈、北齐、周、隋五史无志,诏修《五代史志》,以长孙无忌监修,至高宗显庆元年成书奏上,此即附于《隋书》之十志凡三十卷者是也。《史通 正史篇》叙及此事,谓修志者为令狐德棻、于志宁、李淳风、韦安仁、李延寿等五人,太宗崩后,刊勒始成,其篇第虽编入《隋书》,其实别行,俗呼为《五代史志》,所论最为辨晰,其编入《隋书》者,以其序为最后耳。吾谓此等编次之法,最得史体,其他四史,则不必一一作志,以省卷帙,厥后钱大忻撰《元史 艺文志》,兼举辽金,即用此法,不知此者,乃谓《隋志》上及梁、陈、齐、周,失于断限,抑何不考之甚耶
综上所述,源流略具,官修之史,十才一二,私修之史,十居八九,其上者如陈寿《国志》、范晔《后书》、李延寿《南、北史》,次者如司马彪之《续汉志》、华峤之《汉后书》、臧荣绪之《晋书》,皆私史也。沈约《宋书》,名为敕修,实出一人之手,亦私史之比也。故论本期之史,以私修者为多为佳,而官修之史,不过随以附见而已。
当此之时,私家作史,何以若是之多,其故可得而言。两汉经师,最重家法,至后汉郑玄,而结集古今学之大成。魏晋以后,转尚玄言,经术日微,学士大夫有志撰述者,无可发抒其蕴蓄,乃寄情乙部,壹意造史,此原于经学之衰者一也。自班固自造《汉书》,见称于明帝,当代典籍史实,悉集于兰台东观,于是又命刘珍等作《汉纪》,以续班书,迄于汉亡,而未尝或辍。自斯以来,撰史之风,被于一世,魏晋之君,亦多措意于是,王沈《魏书》,本由官撰;陈寿《国志》,就家迻写;晋代闻人,有若张华、庾亮,或宏奖风流,或给以纸笔,是以人竞为史,自况马、班,此原于君相之好尚者二也。古代史官世守之制,至汉已革,又自后汉灵、献之世,天下大乱,史官更失常守,博达之士,愍其废绝,各纪见闻,以备遗亡,后则群才景慕,作者甚众,《隋志》论之详矣,此原于学者之修坠者三也。若乃晋遭“八王之乱”,南则典午偏安,以逮宋、齐、梁、陈,北则诸国割据,以逮魏、齐、周、隋,历年三百,始合于一。割据之世,才俊众于一统,徵之于古,往往而然。当时士夫各有纪录,未肯后人,因之各有国史,美富可称,此原于诸国之相竞者四也。综上所论,具此四因,私史日多,又何足怪。虞预私撰《晋书》,而生长东南,不知中朝故事,数访于王隐,并借隐所著书窃写之,所闻渐广(《晋书 王隐传》)。郄绍作《晋中兴书》,数以示何法盛,法盛有意图之,谓绍曰,卿名位贵达,不复俟此延誉,我寒士无闻于时,如袁宏、干宝,赖有著述,流声于后,宜以为惠。绍不与,至书成,在斋内厨中。法盛诣绍,绍不在,直入窃书。绍遂失之,无复兼本,于是遂行何书(《南史 徐广传》)。以此二事证之,乃至不惮攘窃,以成己名,修史之重,又可知矣。自司马迁撰《自序》一文,系于《史记》之末,述其先世所自,及世为史官,兼明作史之意,是其本旨未为失也。班固《叙传》,自侈家世,乃于其父班彪撰《史记后传》之事,不著一字,若无范书,即无从晓其本末。或谓以子继父,无烦注明,颜籀注班,即其显例。此殊不然,事实具在,讵得泯没,以班例马,亦其失也。厥后作史诸家,竞相仿效,侈述先德,累牍连篇,有若沈约、魏收、李延寿诸作,或云自序,或称叙传,虽云有例在前,多无关于作史,盖于是时,人人以拟孔、左,家家自况马、班,若非从事侈陈,其名无由而显,是则风气使然,贤者不免,而作史动机,亦由于此矣。
本期史家等第,亦可一为摧论,陈寿、范晔、沈约、李延寿,是为上选,司马彪、华峤、袁宏、习凿齿、干宝、臧荣绪、崔鸿、裴子野、王劭,抑其次也。其余诸家半归散佚,就其存者论之,非上述诸家之比矣。往者刘勰《文心》谓春秋经传,举例发凡,自《史》、《汉》而下,莫有准的,至邓粲《晋纪》,始立条例(《史传篇》),是史之有例,始于邓粲矣。刘知幾《史通》更纵论之,其言曰:
昔夫子修史,始发凡例,左氏立传,显其区域,科条一辨,彪炳可观。降及战国,迄乎有晋,年踰五百,史不乏才,虽其体屡变,而斯文中绝。唯令升先觉,远述丘明,重立凡例,勒成《晋纪》。邓(粲)孙(盛)已下,遂蹑其踪,史例中兴,于斯为盛,若沈《宋》之《自序》,萧《齐》之《序录》,虽皆以序为名,其实例也。干宝、范晔理切而多功,邓粲、道鸾辞烦而寡要,子显虽文伤蹇踬,而义甚优长,斯一二家,皆序例之美者。夫师不事古,匪说攸闻,苟模楷曩贤,理非可讳,而魏收作例,全取蔚宗,贪天之功,以为己力,异夫(《序例》)。
是则史例之作,始于干宝,而邓粲效之,范晔《后书》有例,已具论于前,证以《史通》,语益不诬,而魏收袭之,尤为有据已。寻《史通》所论,不惟干宝、邓粲、孙盛、范晔、檀道鸾、沈约、萧子显、魏收之书有例,而李百药《北齐书》、唐修《新晋书》亦莫不有例,今虽亡佚莫考,然发凡起例,为作史之良法,创于孔、左,而大盛两晋、南北朝矣。见存之书,若范氏之《后汉书》,沈氏之《宋书》,则最得此意者也。陈寿《国志》,成于范书之前,当代已推为良史’然其可称道者,乃在仿《国语》、《国策》之体,而造成三国分峙之国别史。其后若崔鸿之《十六国春秋》,路振之《九国志》,吴任臣之《十国春秋》,皆闻陈寿之风而兴起者,亦《国语》家之支与流裔也。范氏作史,高自位置,见于《自序》,论者亦以为然,无待详论。若夫李延寿之作《南、北史》也,一用《史记》之法,取在南之宋、齐、梁、陈,在北之魏、齐、周、隋,合而纵述之,以成通史之一段;一用《三国志》之法,南北并述,而为国别史之后劲;其后薛居正、欧阳修,合梁、唐、晋、汉、周而为一史,即承用延寿之成法;若衡以《史通》所论,则《南》、《北》二史,盖合《史记》、《国语》两家而兼之矣。李氏自称依司马迁体,连缀以拟《史记》,今考其书,出于一人之手,成为一家之学,马、班、陈、范而后,盖所罕见,以云拟马,非夸词也。沈约《宋书》繁简失当,尝为后人所嗤,所撰八志,亦谓失于断限。不悟《宋书》之长,正在诸志,约《序》自称,损益前史诸志为八门:曰律历,曰礼,曰乐,曰天文,曰五行,曰符瑞,曰州郡,曰百官,是则前史之有志者,约已擷其菁英,其无志者,又藉此补其未备,是犹《隋书》之附载《五代史志》,必合而观之,始可考见前代典章之全,作史良法,无过于此,昧者不达,众而嗤之,抑何陋也。南北八朝之史,唯沈约《宋书》,详赡有法,所撰诸志,上继史、汉以弥陈寿以来诸作之缺,其体略如后来之《五代史志》,如此编次,尤具史识。沈氏本已编撰晋、宋、南齐诸史,斐然可观,惜今存者,独《宋书》耳。此书保存史实最多,实在《晋书》之上,李氏《南史》,于宋事剪裁过甚,《宋书》之不可废,亦其一因。故吾摧论魏晋南北朝之史家,以陈、范、沈、李四氏为上选焉。司马彪、华峤、袁宏、习凿齿、臧荣绪之书,略论于前,皆不愧为作者,刘知幾极推干宝、裴子野、王劭,其于干宝则曰:“宝议撰晋史,以为宜准丘明,其臣下委曲,仍为补注,于时议者,莫不宗之。”(《史通 载言》)又曰:“其书简略,直而能婉,甚为当时所称。”(又《正史》) 其于裴子野则曰:“世之言宋史者,以裴《略》为上,沈约次之。”(《正史》)又曰:“大抵史论皆华多于实,理少于文,必择其善者,则干宝、范晔、裴子野,是其最也。”(《论赞》)又称:“裴氏者,众作之中,所可与言史者。”(《杂说》) 其于王劭则曰:“近有裴子野《宋略》、王劭《齐志》,并长于叙事,无愧古人,而世人议者,皆雷同誉裴,共诋王氏,夫江左事雅,裴笔所以专工,中原迹秽,王文由其屡鄙,且幾原(子野字)务为虚词,君懋(王劭字)志存实录,此美恶所以为异也。” (《叙事》)又曰:“王劭《齐》、《隋》二书,其所取也,文皆诣实,理多可信,至于悠悠之饰辞,皆不之取,此实得去邪存正之理,捐华摭实之义也。”(《载文》)由其推挹之至,知其为史家之良者矣。崔鸿撰十六国之国别史,综此群书,取材繁富,悉就陶冶,诚为难能,陈氏《国志》之亚也。或谓萧子显曾撰晋、齐二史,不愧一代作者,魏收之书,虽以秽史见嗤,然实详赡有法,其《官氏》、《释老》二志,更为创作,姚察、思廉,李德林、百药两父子,俱两世作史,亦应侪于史家之林,然以视上举诸家,殊有逊色,抑居其次,亦协于议论之公者也。
右述私家诸史,仅举其荦荦大者而已。上述之外,如梁吴均之《通史》,魏元晖之《科录》,《史通》讥其全录旧史,芜累尤深,学者宁习本书,怠窥新录(《正史篇》)。然实为乙部之总录,亦本期之钜制也。若乃衍本纪之体,而为《汉纪》、《魏纪》、《晋纪》;衍列传之体,而为耆旧传、先贤传、高士传、孝子传、列女传;衍书志之体,而为舆地志、方物志、文章志;衍表谱之体,而为帝王谱、百家谱、姓氏谱、宗族谱、中表簿;皆正史之支与流裔,而有不暇悉述者矣。综论本期私家诸作,与史体相近者,计有二端:一曰典礼,二曰方志。昔者周公初制官体,垂为一代大典,复有经礼三百,典礼三千,以为仪文之节制,于是有《周礼》、《仪礼》二经,其后应劭注《汉官》,复撰《汉官仪》,卫宏亦撰《汉旧仪》,而丘仲孚撰《皇典》,何胤撰《政礼》,齐、梁之世亦大修五礼,与其役者,前为王俭、何胤,后为沈约、徐勉,疑何胤所撰之《政礼》,即为五礼之一部,皆自《周礼》、《仪礼》推而出之者也。古有《世本历谱牒》,司马迁因之以作年表,而后世乃有氏族谱牒之学,更因之而造家传,又由谱牒而变为目录,刘向、刘歆父子始撰《七略》,班固本之以作《艺文志》,荀勗本之以造《文章家集叙》,挚虞本之以造《文章志》,是盖由簿录记载,而渐成专门名家,凡兹所录,亦为典礼之一。《周礼》之纪职官,《仪礼》之载节文,委曲繁缛,亦近谱录。此其部次应属于典礼者一也。古有《禹贡》、《山海经》以志舆地,为后世图经之所始,其后有《水经》,而郦道元注之,阚骃更有《十三州志》,而常璩撰《华阳国志》,最为有法,所志曰巴,曰汉中,曰蜀,曰南中。曰公孙述、刘二牧,曰刘先主,曰刘后主,曰大同,曰李特、雄、期、寿、势,曰先贤士女,曰后贤,曰序志,所载皆巴蜀一方之史事,而无一语及于舆地山川,是又源出于《越绝书》、《吴越春秋》(有赵晔、皇甫遵二本),而不属于图经者也。往者章学诚尝论方志与图经异趣,方志如列国之史,无所不载,山川、都里、名胜应汇入地理,人物当详于史传,艺文当详载书目 ,依此求之,如陈寿之《益部耆旧》 ,周裴之《汝南先贤》,徐整之《豫章烈士》,悉名为传,实具方志之一体,而艺文目录之属于一方者,亦应编入方志,至如司马彪《九州春秋》,亦不专属于图经,是则方志一体,实兼图经而有之矣。此其部次属于方志者二也。今取《隋志》阅之,若斯之类,杂然并陈,骤数之不能终其物,是即史学盛于魏晋南北朝之明徵。吾谓王官失守,而诸子之学以兴,史官失守,而乙部之书目盛,当此之时,笃学之士,竞以作史相尚,有日新月异之势,亦如诸子之在晚周,以异学争鸣,而结璀璨光华之果,研史之士,可无述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