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初到外国的地方,最是觉得有兴趣的,是那里人民的特殊的生活习惯,其有一般习得的文化生活,虽然其时也颇觉得新奇,不过总是还在其次了。我们往日本去留学,便因为它维新成功,速成的学会了西方文明的缘故,可是我们去的人看法却并不一致,也有人以为日本的长处只有善于吸收外国文化这一点,来留学便是要偷他这记拳法,以便如法泡制。可是我却是有别一种的看法,觉得日本对于外国文化容易模仿,固然是他的一样优点,可是不一定怎么对,譬如维新时候的学德国,现在的学美国都是,而且原来的模范都在,不必要来看模拟的东西,倒是日本的特殊的生活习惯,乃是他所固有也是独有的,所以更值得注意去察看一下。这个看法或者是后来经过考虑这才决定的也未可知,大体从头就是这样看法,不过后来更是决定罢了。

关于日本民族的问题,我们是门外汉,不容得来乱开口的,但说他是属于太平洋各岛居民有关的大洋洲系统,那总是没有十分错误的吧。他的根本精神是巫来由的,但是表面却又受了很浓厚的汉文化与佛教文化,所显出很特殊的色彩来,这是我所觉得看了很有兴趣的。要了解日本的国民性,他的一切好的和坏的行动,不单是限于文学艺术一方面的成就,这需要从宗教下手,从他的与中国人截不相同的宗教感情去加以研究,这事现在无法讨论,所以只好不谈,因为这所谓宗教当然并不是佛教,乃是佛教以前固有的“神道”,这种宗教现在知道与朝鲜满洲的萨满教是一体的,但与南洋的宗教的关系现今还没有听说去调查研究,我们外行更不配来插嘴了。因此我们这里所谈的,也只是一个旅客在日本所得的最初的印象,说是最初却也可以延长到最后,因为在这方面我的意见始终没有什么改变。

我初次到东京的那一天,已经是傍晚,便在鲁迅寄宿的地方,本乡汤岛二丁目的伏见馆下宿住下,这是我在日本初次的和日本生活的实际的接触,得到最初的印象。这印象很是平常,可是也很深,因为我在这以后五十年来一直没有什么变更或是修正。简单的一句话,是在它生活上的爱好天然,与崇尚简素。我在伏见馆第一个遇见的人,是馆主人的妹子兼做下女工作的乾荣子,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女,来给客人搬运皮包,和拿茶水来的。最是特别的是赤着脚,在屋里走来走去,本来江南水乡的妇女赤脚也是常有的,有如张汝南在所著《江南好词》中第九十九首,便是歌咏这事的,其词云:

“这实在是我说颠倒了。我意思是说,我嫌恶缠足。”二十年后,在我给日本二千六百年纪念作《日本之再认识》那篇文章,里边仍是说这个话,不过加以引伸道:

“江南好,大脚果如仙。衫布裙绸腰帕翠,环银钗玉鬓花偏。一溜走如烟。”原注云:

“日本生活里的有些习俗我也喜欢,如清洁,有礼,洒脱。洒脱与有礼这两件事一看似乎有点冲突,其实却并不然。洒脱不是粗暴无礼,他只是没有宗教的与道学的伪善,没有从淫佚发生出来的假正经,最明显的例是对于裸体的态度。蔼理斯(H.Ellis)在他的论‘圣芳济及其他’的文中有云:

“我最喜见女人的天足。”但后边却做的是反面文章,随即翻过来说道:

“大脚妇女其美者皆呼为大脚仙,其妆饰如此,过者能知之。谚云,大脚仙,头绾白玉簪,脸像米粉团,走街边,走起来一溜烟。”但这是说街边行走,不是说在屋里。我在一九二一年写过一篇名为“天足”的短文,第一句便说道:

‘希腊人曾将不喜裸体这件事看作波斯人及其他夷人的一种特性,日本人——别一时代与风土的希腊人——也并不想到避忌裸体,直到那西方夷人的淫佚的怕羞的眼告诉他们,我们中间至今还觉得这是可嫌恶的,即使单露出脚来。’我现今不想来礼赞裸体,以免骇俗,但我相信日本民间赤脚的风俗总是极好的,出外固然穿上木屐或草履,在室内席上便白足行走,这实在是一种很健全很美的事。我所嫌恶的中国恶俗之一是女子的缠足,所以反动的总是赞美赤脚,想起两足白如霜不着鸦头袜之句,觉得青莲居士毕竟是可人,在中国古人中殊不可多得。我常想,世间鞋类里边最善美的要算希腊古代的山大拉,闲适的是日本的下驮,经济的是中国南方的草鞋,而皮鞋之流不与也。凡此皆取其不隐藏,不装饰,只是任其自然,却亦不至于不适用与不美观。此亦别无深意,不过鄙意对于脚或身体的别部分以为解放总当胜于束缚与隐讳,故于希腊日本的良风美俗不得不表示赞美,以为诸夏不如也。希腊古国恨未及见,日本则幸曾身历,每一出门去,即使别无所得,只是憧憧往来者皆是平常人,无一裹足者在内,如现今在国内行路所常经验,见之令人愀然不乐者,则此一事亦已大可喜矣。”这文章写了之后,现今又过了二十年了,可是出去的时候,还皆遇见“愀然不乐”的现象,这不能不感慨系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