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款 贌佃

第二款 贌地基

第一款贌佃

第一之一 招耕字

第一之二 贌耕字

第二 招贌耕约字

第三 招贌耕约字

第四 招贌耕合约字

第五 招贌约字

第六 贌耕字

第七 贌耕字

第八 贌耕字

第九 贌耕字

第十 贌耕证书

第一一 招耕字

第一二 贌耕字

第一三 贌耕字

第一四 认耕字

第一五 认佃耕字

第一六 认佃耕字

第一七 认佃耕字

第一八 认佃耕字

第一九 认佃字

第二○ 贌园字

第二一 贌耕字

第二二 贌耕字

第二三 招耕字

第二四 招耕字

第二五 贌耕收碛地银字

第二六 招佃耕字

第二七 招耕字

第二八 约字人

第二九

第三○ 报明书

第三一 招贌栽种茶欉字

第三二 贌耕合约字

第三三 贌耕合约字

第三四 约字

第三五 退耕佃归管字

第三六 贌耕园约字

第三七 贌园字

第三八 甘愿退耕收回工本银字

第三九 谕示

第四○ 合约字 

第四一 永远契约书

第四二 谕单

第四三 谕示

第四四 谕示

第四五 佃单

第四六 佃照

第四七 佃照

第四八 佃批执照

第四九 佃批字

第五○之一 赁耕字

第五○之二 约字人

第五一 贌永耕字

第五二 招永耕字

第五三 承耕字

第五四 佃批字

第五五之一 退耕抄封田厝字

第五五之二 退耕抄封田厝字

第五六 转垦永耕字

第五七 杜退永耕田字

第一之一招耕字

立招耕字人吴希章,有水田一所,址在白地粉庄前,四至界址俱载明在大契内,并带圳水通流灌溉充足。今因乏田耕作,适有渔寮庄佃人彭善托保认人郑火向章议贌,言约每年不论岁之丰歉,应纳小租谷二十二石,并缴无利碛地银二十二大元,交章亲收。面约每年应完大租、水租,系归佃人彭善纳清,不干业主之事。其田即日踏明四界,交善耕作;其每年小租谷,至六月早季收成之日,在埕晒干扇净,一齐付业主雇工运回,不得湿冇抵塞,亦不得少欠升合;如有等情,该保认人赔补足数。其田面约三年为限,自庚子年冬起,至癸卯年冬止。满限之日,听业主起耕别贌,不敢异言生端。口恐无凭,合立招耕字一纸,付执为照。

批明:即日彭善同保认人备出无利碛地银二十二大元正,交业主吴希章亲收足讫,照。

光绪二十六年十月日。

代笔人□□□

保认耕人□□□

文招耕字人吴希章

第一之二贌耕字

立贌耕字人彭善,今因乏田耕种,托保认耕人郑火向业主吴希章贌出水田一所,址在白地粉庄,东西四至俱载契内,并带圳水通流灌溉充足。言约每年不论岁之丰歉,应纳小租早谷二十二石,并缴无利碛地银二十二大元,交业主吴希章亲收。面约每年应完大租、水租,系归佃人彭善纳清,不干业主之事。其田即日踏明四界,交善耕作;其每年小租谷,至六月早季收成之日,在埕经风扇净,付业主雇工运回,不得湿冇抵塞,亦不敢少欠升合;如有等情,该保认人赔补足数。其田面约三年为限,自庚子年冬起,至癸卯年冬止。满限之日,听业主起耕别贌,不敢异言生端。口恐无凭,合立贌耕字一纸,付执为照。

批明:即日善同保认人备出无利碛地银二十二大元,交业主吴希章亲收足讫,照。

光绪二十六年十月日。

代笔人□□□

保认耕人□□□

立贌耕字人彭善

第二招贌耕约字

同立招贌耕约字人银主李三合记、佃人吴振坤等,缘合有起耕水田一所,址在员山堡镇平庄。其田东西四至界址及甲数分声,悉载在丈单字内明白,原配圳水通流灌足。今因乏力耕作,有佃人坤自备牛工、种子、农具,托认耕人前来承贌,当日三面议定,佃人备出无利碛地银六十大元正,交合亲收足讫。明约今年纳小租谷一百三十石正,分作早七晚三两季完纳清楚,务必在埕经风煽净,不得湿冇抵塞,亦不得少欠升合;如有少欠者,就碛地银扣抵;纵有不足,就认耕人讨赔足数。该课租系业主自完,至于庄中科派诸费及风水不顺,照上下田邻比例。其田限贌三年,自戊戌年冬至起,至辛丑年冬至止。限满之日,务于八月半前先送定银为凭,余俟冬至日两相交清。此系二比喜悦,口恐无凭,合立招贌耕约字二纸一样,各执一纸为照。

即日同认耕人交合亲收过约字内无利碛地银六十大元正足讫,再照。

一、批明:此田年小租谷一百三十石,内除早季应纳利息谷七十八石,余概归于业主收回,以为完纳课租及庄中科派甲数抽捐诸费,又照。

光绪戊戌年十一月日。

代笔人李成昌

认耕人林德梓

同立招贌耕约字人银主李三合记、佃人吴振坤

第三招贌耕约字

同立招贌耕约字业主李及西、佃人张■〈忄兴〉蕉等,缘西有自置水田一段,址在茅埔庄三十九结尾,配食圳水通流灌足,并田寮茅屋四间、水车一张、竹围稻埕一应在内。兹因乏力耕作,托中引向佃人张■〈忄兴〉蕉自备牛工、种子前来承耕。即日当场三面议定,佃人备出无利碛地银六十大元,同中交西亲收足讫,随即将田踏明四至界址,交付佃人张■〈忄兴〉蕉前去耕作。议明该田全年小租谷一百二十石,于早季西收成之日,交纳清楚,务要经风煽净,不敢湿冇抵塞,亦不敢少欠拖延升合;如有少欠,愿将碛地银扣抵足数;如有不敷,就保认耕人赔补足额,不敢异言。递年番租、课租,业主自理,水租佃人完纳。至于庄中科派诸费,以及风水不顺,照依田邻上下比例而行。其田限贌十年,自光绪辛卯年冬至起,至辛丑年冬至止。限满之期,八月中日先送定头银为准,其余银俟冬至日交清佃人收回;而佃人应将水田并田寮等件交还业主别贌,各不得刁难滋生枝节。此系二比甘愿,并无抑勒反悔,口恐无凭,同立招贌耕约字一样二纸,各执为照。

即日同中保交西亲收过招贌耕约字内无利碛地银六十大元正足讫是实,再照。

一、批明:作大小堡系业主自理,与佃人无干,批照。

光绪十七年十一月日。

代笔人蓝世昌

保认耕人游朝南

同立招贌耕约字业主李及西佃人张■〈忄兴〉蕉

第四招贌耕合约字

同立招贌耕合约字人清邑圣母祀首事李登第、郑日升,佃人吴火熖等,缘圣母祀有水田一段,址在东势顺安庄,其甲数分声四至界址在单契内明白,原配圳水灌足。乏佃耕作,凭中招得佃人吴火熖自备工本前来耕作,即日同中三面议定,佃人备出无利碛地银七十二大元正,即交首事人等收讫。每全年佃人应纳小租谷五十六石正,分为早七晚三交纳,早季应纳小租谷三十九石二斗正,晚季应纳小租谷十六石八斗正,务宜收成之时,在埕晒干经风煽净,不敢湿冇抵塞,亦不敢少欠升合;如有少欠升合者,愿将碛地银控抵补足;倘有不敷,就认耕之人赔补足数,不得异言。其田限贌三年为届,自辛丑年冬起,至丁未年冬止。限满之日,任从首事人等别贌新佃,不得刁难。此系二比甘愿,各无抑勒反悔,口恐无凭,笔乃有据,合同立招贌耕合约字二纸,各执一纸为照。

即日同中首事人等亲收过佃人无利碛地银七十二大元正足讫,再照。

一、批明:倘有庄中科派,以及年冬丰歉,俱照田邻比例而行,批照。

光绪二十七年(辛丑)十一月日。

代笔人郑旭初

为中并保认人朱成

同立招耕合约字人业主首事李登第郑日升佃人吴火熖

第五招贌约字

合立招贌约字人圣祖祠主事陈辉煌、陈际春、陈济川、陈国桢、佃人陈日发等,缘圣祖有香祀山场一处,址在来龙社,并带大埤一口、茇仔林一所、茅仔埔一所,四至界址俱载垦单内明白。今因乏力种作,招得佃人陈日发等出首承贌,备出定银二元,同堂交主事川等亲收足讫。当日面议全年应纳山租银一十八元正,约定于八月间陆续交付川等诸首事收存,至二月二十八日交纳足数,以便转交值炉,收为恭祝圣诞之需,不得少缺分文;如有短缺情事,就认耕人赔补足数。其山场限贌十二年,自光绪乙酉年三月二十三日起,至丙申三月二十三日止。限满之日,应于冬至前,主事等备出定银二元,交付佃人;佃人亦将山场交还主事等,以便别贌,各不得异口。佃人亦不得将该山场所产之树木任意斧削,亦不得将埤底鱼苗数罟尽取。此系二比甘愿,各无抑勒反悔,口恐无凭,笔乃有据,同立招贌约字二纸一样,各执一纸为照。

即日川主事等亲收过招贌约字内定银二元足讫,再照。

一、批明:字内全年租银十八元正,因山场再欲种茶,别加租四元,计共二十二元正足讫是实,又照。

一、批明:若要升租银,俟年限满之日始能再议,立约字不得生端是实,又照。

光绪十一年三月日。

代笔人陈振声

认耕人陈德性、陈国香

陈常昭、陈凤祥、陈达源、陈占梅、陈明珠

同立招贌约字人圣祖祠陈辉煌、陈际春、陈济川、陈国桢、陈宗文、陈深潦

陈应瑞、陈寿山、陈保全

佃人陈日发

第六贌耕字

立贌耕字人许红生,有自备牛工、种子、农器等件,今因乏田耕作,托保认耕人向与林德性手内出贌水田一段,址在东势加礼标庄,四至界址载在丈单买契字内明白。原配圳水通流灌溉充足,又带作围、菜园、荒埔一应在内。托保认耕人招得佃人许红生前来承耕,当日三面议定大租系业主自理,该佃人年纳小租粟九十七石正。又议备出无利碛地银七十二大员正。其银即日同保认人交付性亲收足讫;其田随即踏明四至界址,交付佃人前去耕作。其全年小租粟分为早七晚三两季完纳,早季该纳小租粟六十七石九斗正,晚季该纳小租粟二十九石一斗正,务要在埕晒干,经风扇净,不敢以湿冇抵塞。其水租佃人完清取单,交付业主收存,以及庄中科派诸费照上下田邻比例而行。其逐年小租不敢小欠升合;如有小欠,愿将碛地扣抵;如有不足,就保认耕人赔补足额,任从业主起耕别贌,日后不敢异言。其田限贌九年,自光绪癸未年冬至起,至光绪壬辰年止。限满届期,佃人即将水田、竹围等项交付业主收回;而业主亦将无利碛地银七十二大员,交付佃人。互相交还,各不得刁难。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合立贌耕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保认耕人,生亲交过贌耕字内无利碛地银七十二大元正足讫,再照。

光绪九年(癸未)十一月日。

代笔人李春芳

保认耕人林光定

立贌耕字人许红生

第七贌耕字

立贌耕字人许定赐,有自备牛工、种子,乏田耕作,托中向林戴顺出贌水田一大段,时三面议定,全年该贌小租谷一百六十石正,又带竹围一所、茅屋三间。其小租谷分作早七晚三,早季该纳契谷一百十二石正,晚季该纳租谷四十八石正。即日同中佃人备出无利碛地银一百五十大员正,交付业主亲收足讫,将水田踏明界址,指交佃人前去耕作。其租谷务要在埕晒干,经风扇净,不敢湿冇抵塞,亦不敢少欠升合;如是小欠升合者,任从业主将碛地银扣抵;如有不足,就保认耕人赔补足数。倘风雨不顺,庄中科派,田邻比例而行。其大租业主理清,水租佃人完纳。其田限贌六年,自光绪辛卯冬至起,至丁酉年冬至止。限满之日,佃人将田交还业主,业主将无利碛地银送还佃人,各不得刁难。口恐无凭,立贌耕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赐亲交过业主贌耕字内无利碛地银一百五十大员正足讫,再照。

光绪十七年十一月日。

代笔人李芳春

保认耕人许丑

立贌耕字人许定赐

第八贌耕字

立贌耕字人游德旺,有自备工本、农物、器具,今因乏田耕作,爰托保认耕人问向业主杨兰记贌出头围堡金面出庄水田一段,四至界址明白,原配自山泉水通流灌足。当日同保认耕人明约,旺应备出无利碛地洋银伍大员正。其银交业主兰记亲收足讫;业主随将田踏明四至界址,交旺佃人前去耕种。全年该纳小租谷二十石正,分为两季早七晚三交纳清楚,早季应纳小租谷十四石,晚季应纳小租谷六石。不论年冬丰歉,务要在埕晒干,经风扇净,不敢湿冇抵塞,亦不敢少欠升合等情;如有此情,愿将碛地银扣抵谷银;倘若扣抵不敷,就将保认人赔补足数,不敢异言。其田限贌三年,自己亥年冬至起,至壬寅年冬至止。届满应将田起清交还业主掌管,另贌别佃;旺若无拖欠租谷,业主应将碛地银交还佃人收回。此系业佃喜悦,各无抑勒反悔,口恐无凭,立贌耕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保认耕人旺交过贌耕字内无利碛地银五大员正足讫,再照。

光绪二十五年(天运己亥)十一月日。

代笔人杨勤光

保认耕人杨源荣

立贌耕字人游德旺

第九贌耕字

立贌耕字人朱炉中,今因乏田耕作,自备牛只、春粮种子、工本、农器,托中保向杨兰记贌出水田二段,计四甲五分零,址在下四围堡车路头庄,东西四至界址俱载在单契字内明白。原配圳水通流灌足,并带新水车一张,长七尺,价银九员在内。即日三面议定,备出无利碛地洋银二十大员正。全年应纳小租粟五十石正,务宜早季完清,在埕晒干,经风扇净,付业主收回,不得湿冇抵塞,亦不敢少缺升合;如有小缺者,愿将碛地银控抵;不敷者,就保认耕人赔补足数,不敢异言。倘若庄中科派,及风水不顺,照田邻比例而行。课租业主自理,水租佃人完纳。其田限贌三年,自光绪己亥年冬至起,至壬寅年冬至止。届期之日,即将水田、新水车交付业主别贌别佃;若无拖缺租银,收回碛地别用,两相交还,各不得刁难。此系二比喜悦,永无反悔,口恐无凭,合立贌耕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保中交过贌耕字内无利碛地洋银二十大员正足讫,再照。

光绪己亥年十一月日。

代笔人杨觐光

保认贌耕人朱应宾

立贌耕字朱炉中

第十贌耕证书

今有佃人□□,向业主□□贌过□□县□□堡□□庄水田一份,自备碛地、种籽、耕牛、农器前去耕种,递年应纳租谷一切章程列明于后:

第一条:佃人备出碛地银□□圆,付业主收存,不算利息;退耕之后,一切清楚,方得领回。

第二条:佃人每年应纳业主小租谷□百□十石□斗□升□分,作早□晚□交纳清楚。其租谷须当经风扇净,不得混用湿冇抵额。无论天灾水火,丰歉年岁,概当如期纳足。

第三条:该田所带大租、水租,概系佃人带纳清楚,逐年须将完单送交业主收存。

第四条:递年应纳政府地租,业主自理;其家屋税、庄中科派,及卫生保甲诸费,佃人自理。

第五条:该田不拘年限,业主均可随时起耕另贌他人,佃人不得违拗。

第六条:如业主要起耕别贌他人,或佃人自要退耕,均当于中秋前先行通知,送定为准。至冬节前十日,佃人自应迁移他处,将该田原带物件点交新佃,晚冬稻草应先付新佃收贮。

第七条:该田所带田寮、竹围、树木、果子,佃人均不得擅自毁伤。道路、水沟、屋宇、牛稠、井厕倘有损坏,佃人自应随时修补,不得坐视破坏。如要起盖房屋,非经通知业主派人查明,领给盖屋证书,日后不得向业主支领厝价,亦不得擅将应纳租谷扣抵。

第八条:凡田界所关,佃人均不得擅自移徒及栽种竹木作为墓地。住宅之内,亦不得借居匪类,及修藏违禁对象。

第九条:佃人如有短欠租谷及违背章程,自应将田付业主起耕。所欠租额,应照依时结价,将碛地银付业主扣抵;倘有不敷,应将牛只、家器,听业主变卖抵还;再有短欠,由认耕之人赔还足数。

第十条:认耕之人系代佃人负担其责任;如佃人有短欠租谷,违背章程之事,认耕人应代其偿还足数,履行契约。此系二比甘愿,日后不得异言。

右约十条,佃人应照确守,不得违背。为此付业主收执,为照。

光绪年月日(旧历年月日)。

□□县□□堡□□庄番户□□□

佃人□□□

□□县□□堡□□庄番户□□□

认耕人□□□

第一一招耕字

立招耕字人后垄庄土名后垄杜明华、杜子静,同杜纯青、杜达臣,有承祖父遗下水田一段,址在苗粟一堡后垄庄,土名田心仔,经政府丈明地番一一七番,田二分三厘五毫五丝;一二○番,田一甲六分三厘六毛;一一九番,畑一分五厘二毫正。今因乏佃耕作,就将前记甲数抽出一半,托中引就招得后垄庄,土名田心仔林牙观出首承耕,时牙手内备出无利碛地龙银一百大员正。即日同中亲交业主收入足讫;随将此半段水田及埔园,踏明界址,交付牙自备种子、牛犁等件,前去耕作。时三面言定此半段水田,逐年配纳小租谷五十四石正,候至六月早季收成之日,在埕经风煽净,付业主雇工量清,不得湿冇抵塞,亦不敢拖欠升合,须要年款年清,不敢异言;若租谷无清楚,听业主将碛地银控抵足数;如有不敷,向担耕人支取足数,起耕另贌,不敢异言。其田五年为限,自乙巳年十月起,至庚戌年十月止。限满之日,听业主备还碛地银,起耕别贌他佃,亦不敢藉端滋事;使无碛地银清还,依旧付佃人牙耕作,业主不得推诿。此系二比喜悦,各无迫勒,口恐无凭,立招耕字一纸,付执为照。

代笔人朱查某

担耕保认人李坵

批明:字内有写「遇大凶之年,照附近水田比较」之句抹消,皆不准凭,须换作「丰凶之年,两不加减,逐年要五十四石小租完纳,不得少欠」,照。

光绪三十一年十一月日。

立招耕字人杜子静杜明华、杜纯青、杜达臣

五谷丰登

第一二贌耕字

立贌耕字人线东堡顶山脚庄八十三番地吴江,有向杨吉臣贌过红仁涂崁后山边坑仔墘新开水田,大小计共七坵。然事在经始,租额未知,爰今江先试耕种,本年租谷许江自收,免纳业主。若至来年光绪三十三年,该田租额则由业主按田起租征收。此时江若不愿照业主所定租额完纳,其田则仍为江佃作;若江不愿照业主所定租额完纳,自宜退耕,听业主别招佃作。此系两相议愿,日后不得异言,合立贌耕字一纸存照。

光绪三十二年五月日。

立贌耕字人吴江

第一三贌耕字

立贌耕字新廍社刘东海,今向吴德昌官备出凤邑嘉祥里新廍社后园一甲七分,分作三段,计四坵;又社东南角大石头脚园三分,计一坵,自备工本前去耕种,俟冬成备好糖一千七百斤,明过糖廍交纳吴德昌官小租,不敢小缺。其装糖笼箨,及运列草仔寮,即船头寮所有用费,俱业、佃对开。另东海应代完方夸老官大租糖四廍,实重五百八十觔,取给收单交吴德昌官存照。约至道光八年正月,耕限一年完满,将园送还吴德昌官任招别佃,不敢异言。今欲有凭,合立贌耕字一纸,送执为照。

道光七年二月日。

保认人陈赞司

立贌耕字刘东海

第一四认耕字

立认耕佃人胡道,因乏园耕作,托中引就向陈头家认贌埤仔尾廍牛份园一只,大小共二埒,坐落土名在崩山脚。道认贌竭力耕作,历年不论凶丰,约至冬成,愿完纳业主林郭氏大租糖一十二漏,每漏一百四十五觔实重;又配纳陈头家园租糖一十六担,每担一百觔实重,就本廍青糖粮为准。议约头遍阄交纳全完明白,不敢少缺觔两;如是少缺,愿听头家起耕换佃,别贌他人,不敢刁难抗拒。今欲有凭,立认耕字一纸,付执为照。

嘉庆十二年四月日。

为中人罗援

立认耕字人胡道

代书人陈廷举

第一五认佃耕字

立认佃耕字人台南厅安定里东区胡厝寮庄胡水泉,于光绪二十七年,有开耕溪尾庄胡全安之园一坵,坐落土名在溪尾庄东北畔。面议约定三年内收成五谷,业主无分;至三年外收成五谷,议定约必请业主对半均分。立认佃耕字一纸,付执为照。

光绪二十七年十二月日。

立认佃耕字人胡水泉

第一六认佃耕字

立认佃耕字人六分寮庄杨犁,有耕作溪尾庄胡全安之园二丘,坐落土名在六分寮北畔朱厘同五分尾,言约定每年耕种之五谷,必请求全安列园均分。今欲有凭,立认佃耕字一纸,付执为照。

光绪二十八年七月十三日。

立认佃字耕人杨犁

认人杨忙

第一七认佃耕字

立认佃耕字人台南厅善化里西堡六分寮庄杨■〈氵床〉,有耕作溪尾庄胡全安之园一坵,一甲六分,坐落土名在六分寮庄北畔。两方议约定耕种之五谷,所收成应请业主胡全安对半均分,不敢违约。立佃耕字一纸,付执为照。

光绪二十九年十一月廿九日。

立佃耕字人杨■〈氵床〉

保甲局代笔人庄粪

第一八认佃耕字

立认佃耕字人台南厅安定里东区胡厝寮庄胡瑞珍外十五人,于光绪二十八年一月,有耕作溪尾庄胡全安之园一坵,在东势宅庄北畔。面议每年有耕种五谷,宜请业主对半均分,不敢有违。立认佃耕字一纸,付执为照。

光绪二十九年二月日。

立认佃耕字人胡瑞珍

第一九认佃字

立认佃字嘉属王甲庄郑陶,缘陶乏业耕作,托保向垦业主黄学源,即本渊老爷,认充佃丁,给出台辖武定里附近鹿耳门内一带新浮埔地前来搭寮居住。择其淡地耕垦成园,约定开荒之始三年内,佃人收成五谷,业主全无分抽;至四、五、六年,始行四六抽分;惟自第七年起,以后永远对半均分。佃人自备牛犁、种子、肥粪,不论年丰岁歉,所有早晚五谷杂子成熟,实数报明,运到业主租馆交收,不敢丝毫贪匿抗缺;如有贪匿抗缺,愿听业主禀逐究治。但陶既为佃丁,自当安分守法,勤劳力耕,谨遵业主教诲,与佃朋相友相助,以期安居乐业;倘敢愚顽逆教,怠惰废业以及恃强凌弱,为非滋事等情,一经察出,悉听业主随时起耕,逐出界外,另招别佃承接顶耕,陶亦不得藉有工资寮屋为词,恃强刁抗,致于禀究。倘陶情愿自去别图,当将原耕产业一并辞还业主,领回佃字,不得私相授受,擅引别人顶耕,冀图得利,反招咎戾。今陶自来此埔认佃,凡事多承看顾,恩义周至,情逾顾复,正宜实心竭力,稍图报德,世世子孙无忘斯语,合此送执为照。

批明:此业将来业主倘以分收费事,转将按年贌定税银理应如数交纳;但恐海涨地盐,溪崩沙压,有种鲜收,到时业主又当以贌定变作均分,庶佃人无致吃亏,经承业主当天喜诺,世代永远遵行。又此埔截至道光十二年五月止,若要新开园地,务就业主分股踏界之日为始,只准三年开荒,不许仍前又有三年四六之例,合此再照。

道光九年二月日。

保认人着姆

立认佃字人郑陶

代书人黄浅元

第二○贌园字

许立贌园字人台南厅善化里西堡溪尾庄第一番户业主胡全安,有园一坵,坐落土名东势宅庄北畔,受种子约七甲,贌过麻豆堡溪底寮仔庄胡木外十人耕作,议约定每年蕃薯签六千斤,交付业主胡全安收入。限至六年为满,再议约。立贌园字一纸,付执为照。

光绪三十年月日。

立贌园字人胡全安

第二一贌耕字

立贌耕字东螺东堡大坵园庄萧起鹗,有承父遗下水田一段,址在梅州庄东势洋。自己并无雇工可以耕作,今将此田贌与东螺堡梅州庄佃人叶己然出首备出牛工、种子承耕,言约全年小租粟三十石,自道光十八年早冬起,至道光二十一年晚冬止,二比甘愿。时叶己然备出压地银三十元,每元银全年利息二斗,除利粟以外,其租粟付田主收租纳课。若期限已满,银还佃人,田还业主,两不得刁难。其佃人若欲再耕,再立约为凭。口恐无凭,今欲有凭,立贌耕书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亲收过压地银三十元完足,再照。

道光十八年□月日。

亲立耕字人萧起鹗

第二二贌耕字

立贌耕字人东螺东堡五百步庄陈丙琴,有自己建置园一所,址在本庄萧家南势,东、南俱至自己园,西、北俱至萧家田,四至界址明白。前因要银别置,愿将此田出贌,托中向与本庄萧婴出首承贌耕作,明约全年园租粟三石,时婴备出压地银十二元,愿贴每员银全年利粟一斗五升,计共一石八斗,扣抵利粟,倘剩粟一石二斗,分作早晚二季完纳。其银即日琴收讫;其园随即踏明界址,付与银主耕作,明约不拘年限,任其耕作纳租………。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立贌耕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亲收过贌耕字内佛银一十二大元正完足,再照。

同治十三年三月日

为中代笔人陈行仁

立贌耕字人陈丙琴

第二三招耕字

立招耕字人林戊兴,先年承父遗下创置有山埔一所,坐落土名吊神牌,四至界址面踏分明。今因招得陈穆荣耕作栽种,配出无利碛地银一元正,又配出有利碛地银六元正,每元贴利银二角五点二,共利银一元六角正。其埔业自丁亥冬起,至壬子年冬止,计共二十五年为限。限满之日,银还埔还,兴不得异言生端滋事。此系二比允愿,口恐无凭,立招耕字一纸,付执为照。

一、批明:每年埔租银一元六角正。

再批明:借来佛银六元正,每年每元贴利银二角五点二,即将埔租银抵扣。限满之日,无利碛地银免还。

再批明:又来佛银一元,合共去佛银七元正,有利即将埔租抵塞。

又批明:带有大租不干佃人之事,系业主完纳。

光绪十三年十二月日。

在场黄阿庚

代笔林教化

立招耕字人林戊兴

第二四招耕字

立招耕字人萧廷珍,有承祖父遗下吉葬母亲一穴埕开创水田,不拘坵数,址在大墩东势庄西南边,四至界址俱至林梅田为界。今因自己不能耕作,托中出贌佃人何石福官承耕,三面言定佃人备出碛地银五大元,又铜钱二千文,交付田主收入应用,其田随即付与佃人耕作。其田无租,其银无利。贌耕三年:丁未年春起,至己酉年冬止。限满之日,银还田还;若无银清还,其田任从再耕,不拘年限。此田珍母亲坟界,与别房人等无干;若有阻挡滋事,珍一力抵挡,不干佃人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口恐无凭,立招耕字一纸,付执为照,行。

即日收过碛地银五大元,又铜钱二千文,批明再照,行。

批明:此十二月二十八日,庆收过何石福佛银二大元,限满任庆备银清还石福收回,将田起耕,批照。

道光二十六年十月日。

为中人萧振宗

知见人胞弟萧全庆

立招耕字人萧廷珍

第二五贌耕收碛地银字

立贌耕收碛地银字人张井养、张阿王,偕侄全福、英华、赞贤、五房等,有承祖父遗下水田一甲一分,址在捒东上堡七张犁庄后北势,东至大沟界,西至林大人田小沟界,南至林大人田,北至林寨田界,四至界址面踏分明。配大甲溪坡圳水通流灌溉充足,年纳业主王大租并车工谷道斗一十二石正,年贌小租道斗五十二石正。今因乏人耕作,中招得合吉号、林仕檑等出首前来承贌,当日三面言定碛地银一百七十六大元六角。其银、字即日同中两交收足讫;其田随即踏明界址,付银主前去耕作。限贌九年半:自己巳年六月起,至戊寅年十月冬收成止。限满之日,养、五房等备齐原碛地银一百七十大元六角,交还佃人;而佃人即将田交还养、五房等自耕。如至期无银清还,愿将此田仍付银主耕作,以抵银利息,后不拘年限,银到田还,各不得刁难。此乃二比甘愿,田无租税,银无利息,各无抑勒反悔,今欲有凭,立贌耕收碛地银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见收过字内碛地银一百七十大元六角正足讫,再照。

同治八年己巳六月日。

依口代笔方际春

为中人林松茂、江水、涂荖、江秀明

场见人廖山

同立贌耕收碛地银字人张井养、张阿王

偕侄全福、英华、赞贤

第二六招佃耕字

立招佃耕字辛仔罕社番豆莱星仔星,有自置水田一段,址在本社界,东西南北四至各与番田为界,年纳剩稻谷四石。因从前日食难度,有借欠他人账项,将田付佃耕作扣抵利息,究难清款。奈何告贷无门,故将此田再招别佃重贌,加借银元赎田完账,望剩多少银元,以作粮食之资。先尽问番人等不欲承受,外愿托本社土目番耆同招贌佃黄春荣出首承贌,即日三面议定碛地银要多,田租愿少。明备足重碛地银七大元交收足讫,随同踏明田界,交付新佃前去管耕,每年应纳租三斗,年清年款,不得少欠。此田不拘年限,番若有力备足碛地银愿赎此田,务要先日通知,届冬至前将垦送还原佃,外他贌佃;如银元未足,不敢言及赎田之事;时逢春夏,亦不敢任意迫赎,致防农物。此系人番仁义外关,中心甘愿,各无抑勒,口恐无凭,同立招佃耕指摹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亲收招佃耕字内碛地垦银七大元完足。

咸丰元年元月日。

代笔□□□

番耆□□□

知见通事□□□

立招佃耕字□□□

第二七招耕字

立招耕字感恩社番瓦厘目义等,有承祖父遗下山园一所,坐落土名在面前厝庄前,东至乌肉斗园为界,西至木仔巴连园为界,南至车路为界,北至车路为界,四至界址明白为界。今因乏银费用,托中引就与汉人杨膝彰官前来出首承耕,当日三面言议定时出得碛地佛面银一十大元正。银即日同中交收足讫;其园随即踏明界址,付银主前去掌管耕作,历年至六月冬收成之日,配纳大租粟一斗正,给出完单为凭,付执为照。其园限耕自咸丰四年春起,限耕七年为满,听义备齐碛地银向银主赎回,取出招耕字;如是无银可还,依旧照纳大租粟一斗正,再掌耕作,不敢阻挡异言生端。保此园系目义承祖物业,与别番亲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不明为碍;如有不明等情,目义一力出首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立招耕字一纸,付执为照。

再批明:即日同中收过招耕字内佛面银一十大元正完足,再照。

咸丰四年十月终起。

为中人蔡阿和官

代笔人自己瓦里目义

立招耕字感恩社番瓦厘目义

第二八约字人

同立约字人谢景我、林通,今双方协议,将景我所有外新丰里土名马椆新庄田园一所,带埤一口及公馆糖廍;又内新丰里土名■〈艹〈束刂〉〉仔湖田园一所,并带公馆及糖廍各器具一切,双方议估税银共同对半合股,交通管理配佃耕作。收成五谷、税银等项,届年收成完竣结账,除利息费外,利损对半均分;如股东有先提出资本,均照百元每月行利二分,届年各先利息支清。定限共贌三个年:自光绪二十九年,至三十一年为满,每年各七三足重税银一千元,逐年应就见兑五谷之项先行缴纳,不得延滞;倘失收成,亦当二比摊纳清楚,又不得挨延。其管理人宜当秉心勉力办理,凡有要事务须双方议妥,不得擅专。而管理人并无伙食薪金,若有结实得利,以百分之二抽与酬劳。倘股东侵渔公项,各照百元坐利二分。该冬限至三年满后,以下税银双方即再协议成事,宜再重立约书;若议不成,该田园等项一切归还业主景我掌管,自行设法,各无异言,通亦不得藉言开荒费用等语。至于所有添置物器,公平依时估价相坐,不得刁难善价,致伤交谊。各遵前记条约而行,口恐无凭,合立约字二枚,各执一纸存照。

光绪二十八年十二月十七日旧历壬寅年十一月十八日。

岭前街立会人白咔

台南市内南河街十五番户谢景我

外新丰里深坑仔庄五十番户林通

蓬莱宅庄代书人洪文理

第二九

盖闻:尊崇庙貌,固所以仰答神庥;而创置土田,又所以永垂祀典。此善后之举,允宜刊之碑石,用昭来兹,非可苟焉己也。我埤南天后宫,于光绪壬辰年夏五月,在新开园大埤一带新置田亩一十五甲有奇,年收租谷一百四十八石,以为庙祀酹神福地,意至良也,法至善也。凡属后来包承庙主经管人等,各宜实心实力保护维持,咸知创业之艰,毋或废坠;共矢守成之念,靡至荡然;继继承承,长垂不朽,是所厚望。除将各卖主原契当神焚化,另将包承租谷人等出具保结,分别存留台东州署镇海后军中营流交备案外,兹谨将卖主契据、佃户姓名、田产坐落、应纳钱粮、征收租课各数目,以及包承甘结,分晰刊列于左,以示经久不渝之遗意云。

立杜卖田契字人新开园庄赵添丁、赵添水、刘添丁、吴世忠、张得胜、陈生、潘旺、帝阿偕、帝阿风,大埤庄潘阿添、张珠明等,今因负债无着,需银急用,情愿将各本名开垦成熟之田招人承买,先招伯叔兄弟,继招庄中耆老、左右乡邻均无人承受,嗣托中人问到卑南天后宫欲置祀产,因凭中商议时值田价每甲四十、五十、六十元不等,计卖契九张,共田亩一十五甲零六毫二丝,共应得田价六八洋银七百四十元,当即凭中将田亩四界址数大小踏勘分明,点验指卖。是日银入卖主,契交买主,银、契两清,均无尾缺。至以上所买之田并无重当重典情事;如有来历不明,仍由中人与卖主理清,不与买主干涉。自卖之后,田听买主招佃收租管业,推收过割,纳粮当差,卖主永无异说。恐口无凭,立此杜卖契并原田丈单一并交执为据。凭中黄来成、区达生、张新才、王肇文、宋梅芳、朱紫贵、刘阿来、郑清贵、苏明标

坵段亩数列后:

一、买赵添丁、赵添水田一份,坐落大埤岸,东至车路,西至大水圳,南至董怡俄田,北至张福金田为界。计共大小一十二坵,计亩共一甲六分九厘二毫,价银八十五元。批佃承种,每年应收租谷一十七石正。

一、买刘添丁田二份,一份坐落新开园东首,东至本名园地,西至李寿田,南至本名田,北至水圳为界。一份坐落新开园东首,东至刘阿文田,西至李寿田,南至自己园地,北至温阿二田为界。计二份,共大小坵计亩共一甲六分二厘,价银七十元。批田承种,每年应收租谷一十四担正。

一、买吴世忠田一份,坐落南畔万安庄,东至李文忠田,西至刘天生田,南至李秀田,北至水圳为界。计大小一十五坵,计亩共四分五厘六毛六丝二忽,价银四十元。批佃承种,每年应收租谷八担正。

一、买张得胜田一份,坐落新开园北畔,东至潘寿田,西至水圳,南至潘寿田,北至杨阿二田为界。计共大小十三坵,亩共二甲二分八厘九毛六丝,价银八十元。批佃承种,每年应收租谷一十六担正。

一、买陈生田一份,坐落新开园北畔,东至吴潘旺田,西至水圳,南至陈皎田,北至杨阿二田为界。计共大小五丘,计亩共一甲二分七厘二毛,价银七十元。批佃承种,每年应收租谷一十四担正。

一、买潘旺田二份,一份坐落大浮溪脚,东至草埔小溪,西至陈其和园,南至王阿径田,北至大溪为界。一份坐落大浮溪南势,东至陈其和田,西至刘升安田,南至陈其和田,北至王文受田为界。计两份,共大小二十四坵,计亩共二甲六分七厘六毫,价银一百三十五元。批佃承种,每年应收租谷二十七担正。

一、买帝阿偕、帝阿风田一份,坐落新开园东旁,东至帝阿偕园,西至刘文园,南至吴文旺田,北至刘添丁田为界。计共大小十坵,计亩一甲五分正,价银七十五元。批佃承种,每年应收租谷一十五担正。

一、买潘阿添田一份,坐落大埤庄前,东至水圳,西至车路,南至车路,北至横圳为界。计共大小二十三丘,计亩共一甲五分,价银七十五元。批佃承种,每年应收租谷一十五担正。

一、买张珠明田一份,坐落大埤庄山脚,东至山脚,西至大路,南至竹脚福星园地,北至大埤旧营盘为界。计共大小五十六丘,计亩共二甲,价银一百十元。批佃承种,每年应收租谷二十二石正。

以上田契九张,计亩一十五甲零六毛二丝二忽,每年应共收租谷一百四十八担正。至应完钱粮,按照台东定则,定合补平余一并在内,每年应完库平银七两零一分七厘八毛六忽,由庙主在所收谷项下按年开销,合并登明。

具包承甘结字人卑南都总管张新才、区达生、宋梅芳、黄来成、苏明标、郑清贵、朱紫贵等,今当天上圣母座前承领六八洋银七百四十元,买得新开园大埤庄田产一座,计共一十五甲零六毛二丝二忽。其田仍由包承人交与各卖主承佃耕种,庙主不认佃户,只认包承人。言定租课每田价银一百元,每年纳租谷二十担,计共田价七百四十元,每年纳租谷一百四十八担。每年收获之后,限十月底由佃户雇车,一律运送天后宫交纳;倘或遇有实在天干水患,验田收租。其租谷务要干燥洁净,年清年款,不得借口拖缺短少颗粒;如有拖缺短少,即惟包承人是问,限包承人张新才等如数缴出。恐口无凭,立此包承甘结字永远为据。

凭中保人王肇文、刘阿来、朱紫贵

佃户姓名列后:

一、佃户赵添丁、赵添水,种水田一份,计亩一甲六分九厘二毛,每年纳谷一十七担。

一、佃户刘添丁,种田二份,计亩一甲六分二厘,每年纳谷一十四担。

一、佃户吴世忠,种田一份,计亩四分五厘六毛六丝二忽,每年纳谷八担。

一、佃户张得胜,种田一份,计亩二甲二分八厘九毛六丝,每年纳谷一十六担。

一、佃户陈生,种田一份,计亩一甲二分七厘二毛,每年纳租一十四担。

一、佃户潘旺,种田二份,计亩二甲六分七厘六毛,每年纳谷二十七担。

一、佃户帝阿偕、帝阿风,种田一份,计亩一甲五分,每年纳谷二十七担。

一、佃户潘阿添,种田一份,计亩一甲五分,每年纳谷一十五担。

一、佃户张珠明,种田一份,计亩二甲,每年纳谷二十二担。

以上各佃户每年应完租谷一百四十八担,合并登明。

光绪十八年五月日。

彝陵陈鸿江敬书

(勒石)

第三○报明书

当各庄佃户,或有现年贌耕,或有永远贌耕。现年贌耕者,佃户每年向业主取贌,其租谷、茶税无定,依时相商是也。永远贌耕者,佃户自备工本栽种茶欉,建立屋宇,每年仅纳山税银而已,其地基畑地并无别纳税金。至于佃人若有自备工本开辟水田,限十年为满,听佃人耕作免纳小租;至十年以外,然后按田额多少,向业主相商纳租谷是也。兹届丈量之际,理应报明上申候也。

光绪二十五年十一月十日。

石碇堡十一区庄长潘颖悟

青桐坑石笋尖庄委员张溪

平溪仔庄委员李生来

柴桥坑庄委员许运

第三一招贌栽种茶欉字

同立招贌栽种茶欉字人杜论、张赐等,缘论有应份山场埔地一所,址在橹寮坑口,四至界址载在上手字内明白。今因乏力自栽,愿欲出贌于人,即托中招得佃人张赐官自备工本前来承贌,栽种地瓜、茶欉、杂物等项。当日三面议定佃人先备出无利佛银二十元正,借与业主应用,言约三年要种三万欉茶头为准,每万欉茶头至三年以外,逐年纳茶租银四元正,计共三万欉,逐年纳茶租银十二元正,要抵还前所借之项足讫,余者送交业主应用,各不得刁难。即日同中踏明地界,交付佃人前去栽种及起盖茶寮等项,至日久若不欲收成,业佃字据两相交清。保此业系论之业,与别无干;若有别房阻挡者,业主自理,与佃人无干。此系两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同立招贌栽种茶欉字二纸一样,各执一纸,永远为照。

即日同中论亲收过字内佛银二十大元正足讫是实,再照。

一、批明:林生应份内栽种茶欉,租例照约内所行,照,行。

光绪岁次丙戌年十一月日。

代笔人赖文明

认耕人张新爱

场见人兄林生

同立招贌栽种茶欉字人杜论、张赐

第三二贌耕合约字

同立贌耕合约字业主杜朝春、佃人李双和。前春有自置山地一所,址在基隆堡八斗庄,土名坑内。今因乏力耕作,外托中引就佃人李双和自备工本承贌耕种,时备出无利碛地银五大元正,付山主收讫,遂踏明界址,将土地公前山面一段,付佃户耕种。约定每年应纳山租银五大元正;如抛荒失种,亦照五元完纳。其逐年山租银春夏完纳,不得拖缺分文;如有拖缺分文,将碛地银控抵,任起耕别贌。言约年限:自丁酉年春起,至丙午年冬止。限满,将原贌界内所有杂物等件,归还山主,不得损失一物,随取碛地银并字据,两不得刁难。如佃人欲再垦贌,两相面议。此系二比喜悦,各无悔意,合立贌约字二纸一样,各存照,行。

即日山主亲收过字内碛地银五大元正,批照,行。

批明:原前业主有界桂竹林,如是日后有出利若干,业主佃人对半均分,照,行。

光绪二十三年(太岁丁酉年)月日。

代笔人李春元

认耕人翁英玉

同立贌耕合约字佃人李双和业主杜朝春

第三三贌耕合约字

同立贌耕合约字人业主杜伦、佃人杜针等,兹因业主杜伦有承父遗下自置埔地一段,址在大基隆堡,土名山脚,其东西南北四至界址,在合约字内明白。今因乏力耕种,招引佃人承贌,三面议定佃人杜针备出无利碛地佛银十五大元正,即日交业主亲收足讫,随将埔地踏明界址,东至址立石为界,西至土地公墙为界,南至山脚为界,北至田坎为界,四至界址明白,交付佃人掌管,起盖耕种。三面议定逐年无纳税项。其年限二十年:自己丑年春起,至戊申年冬止。若年限已满,业主无起耕,佃人不敢取讨碛地银元。业主将埔地付己耕管,若要起耕,先送定银为准,佃人不敢刁难。二比喜悦,各无反悔,口恐无凭,立字据为凭。同立贌耕合约字二纸,各执一纸为照,行。

即日业主亲收过字内无利碛地佛银十五大元正足,再照,行。

一、批明:界内埔地若有税项,佃人取收,业主不敢阻挡,批照,行。

光绪十四年十月日。

代笔人杜飞龙

知见人杜火

同立贌耕合约字人业主杜伦佃人杜针

第三四约字

同立约人业主李时协、贌耕人吴升等,缘时协有廍带园,贯在嘓嘓口,吴升等牛分十只前去耕作,栽插芒■〈木蔗〉,研硖糖斤。自乾隆十六年起,至二十年止,每年言约租糖一百■〈石屚〉,每■〈石屚〉重一百五十斤入秤,其限年内各阄完一半,正月全完,付与业主完纳国课,不敢拖缺挨延,致误课饷。认贌内之人或将■〈木蔗〉分园底要承顶他人,亦当报明业主斟酌明白,吴升等不敢私相受授;如有,自约愿听业主禀逐,各无异言。每年间或有他人及外庄附廍硖■〈木蔗〉,其糖租听业主照例抽帖廍饷,吴升等不得藉私。乾隆十六年至二十年八月满限,即将园底廍份并廍内家器、杂物,一尽送还业主招耕,升等不敢延踞。廍内上下枋车、鐤檛、火叉损坏,系业主修理;其余器具损坏,贌耕人修理,不得推诿。其上下枋车、鐤檛、火叉各项家器,每年送交于值现年头家收管;如有失落,该他坐还。今欲有凭,立约字一纸,付执为照。

再立约:准佃人转贌他人,头家不得阻挡等情。

乾隆十六年四月日具。

业主李时协、王波、黄俊、陈郡、黄朝、黄却、何妙、吴升、林舜、薛基、吴国

吴赞、张水生、林昌

第三五退耕佃归管字

立退耕佃归管屋宇、麻廍、田园以及风围、竹木、青苗对象字人徐阿添兄弟等,情因于咸丰十一年欲力耕作,前来向得富兴庄经理人徐敏义等手内,贌过圣母娘祀典埔田一处,当日经众议定每年应纳埔租,无论新旧肥瘦,权宜抽的。其田园开荒既满,依照常情抽纳。添兹因另行耕种,兄弟相商将此所贌田园及自己筑造房屋一座、麻廍一项,概行廍内对象,全备器具、青苗、坡塘等项,退贌与人,尽问祀内人等俱各不欲承领,托友引就与徐敏义出首承耕归管。即日经众面定时随概行价数,计共佛银二百六十大元正。当场立约,银、字两交清白,添等日后不敢增找等情,亦不敢串课祀友,分贌舞弊;如有此情,系添兄弟一力抵挡,不干承耕归管人之事。自退耕以后,即交付于徐敏义居住掌管,永为耕种,竭力经理祀典,神人均属两便。此系二比甘愿,两无迫勒,口恐无凭,今欲有凭,立退耕归管字一纸,付执永照。

即日批明:实收过字内价数计共佛银二百六十大元正,亲收足讫,批照。

同治八年(己巳岁)十二月日。

代笔人祀友钟步阶

说合人林陈福

在场见祀友曾陈养、罗文鹤、徐阿才

立退耕归管屋宇麻廍田园以及竹木青苗对象字人徐阿添

第三六贌耕园约字

具立贌耕园约字人斗六厅大槺榔东顶堡北港宫口街姚捷三,兹因向本港蜊雅街吴釆修贌出聚奎阁园一宗,址在草湖图一四二番,经丈一甲一分五丝,东西四至载在契内明白为界。定约每年贌价六八银六大元,又纳地租金三元四角六点四厘正。面定先缴税银,然后耕园。譬如来年税银,必须先于本冬十二月十六日交纳清楚,方准耕园;倘届期未能缴清税银,应听园主起耕转贌他人,决无异言。恐口无凭,合立贌耕约字一纸,付执为照,行。

光绪三十年(旧历申辰)十二月日。

立贌耕约字人姚捷三

第三七贌园字

立贌园字人台南厅善化里堡溪尾庄第一番户胡全安,有园一坵,坐落土名在东势宅庄北畔,二甲四分,贌过社内庄王武、胡福教、周金元耕作,每年先税银二十元,交付业主胡安全收入。二比议定,限至五年为满,再议约。立贌园字一纸,付执为照。

光绪二十九年月日。

立贌园字人胡全安

第三八甘愿退耕收回工本银字

立甘愿退耕收回工本银字人黄乌九,前有承贌瀛书院水田一段,全年小谷五十石,址在芝兰一堡内湖大坡尾。其田经九历耕无异,因上年九积欠租谷,无可清完,被本府宪雷责革在案,欲将田起耕别贌。碍因此田系近池边,每逢水涨,十无三四可收,上年经九备资工挑土填高,并再筑新田,所费资本甚多。府宪既欲将田起耕,亏九所费工本无归,以此受押数月。旋总理陈景崧出为理处,劝改着令新佃张水文备出佛面银一百九十大元正,付九收入,以为前费资本,并完缴所欠租谷五十石。九即甘愿具结完案,即将所耕书院水田并再筑前田一尽归新佃前去耕作。此系凭公理明,出自甘愿,日后永不敢翻异,口恐无凭,立甘愿退耕收回工本银字一纸,付执永远存照,行。

即日九同公亲亲收过退耕收回本银字内佛面银一百九十大元正足讫,照,行。

光绪十五年十一月日。

代笔人郭昆玉

经理抄封兼办登瀛书院委员公亲总理陈景崧

场见母亲郭氏

立甘愿退耕收回工本银字人黄乌九

第三九谕示

署福建台湾府台湾县正堂、加五级、纪录五次熊,为咨行事。案蒙钦命福建布政使司吴札开,道光七年二月初五日奉总督部堂孙札付,道光七年正月二十一日准兵部咨:职方司案,呈准厢黄旗汉军都统咨前事一案,相应原咨行文闽浙总督,转饬查办可也。计连单一纸等因,到本部堂。准此,合就行札司,即便遵照部文粘单内事理,转饬台湾府、县遵办毋违,计粘单等因。又为前事,道光七年二月二十一日奉巡抚部院韩宪牌,道光七年二月初五日准总督部堂孙咨,准兵部咨同前因,计粘单一纸到司。奉此,除行台湾府转饬遵办,合就饬行。为此,仰县官吏立即遵照部行,克日示谕各庄耕佃人等,自道光六年为始,应完大小租粟:台属新化里大潭底庄,计八庄,应交陈慎端认佃给单管业;嘉属椰树脚等庄,应交石希盛认佃给单管业。所有施候名下应完供饷,即着陈慎端、石希盛照契内过户征输,仍谕管事陈集义速将该处耕佃姓名、田甲、租簿,并原值斗栳逐一检交石希盛、陈慎端承受管业,并饬管事领回压两取具收领,交督垦交查。其凤属观音里等庄,暨嘉属史柳甲等庄,即饬蔡世泽承管,于本年秋间陆续办理,均毋违延干咎,此札,等因。前府宪邓札同前因,并粘单一纸各到县。蒙此,业经谕饬督垦蔡世泽办理在案。兹据监生蔡世泽具禀,请将椰树脚等庄一并出示等情,除示外,合并出示晓谕。为此示仰台属新化里大潭底庄砖仔井,及毗连嘉属椰树脚等八庄佃人知悉:尔等原有承耕施候地亩,历年应纳大小租税,台属大潭底庄,计八庄,自道光六年为始,应纳大小租税向陈慎端交纳,认佃给单;嘉属椰树脚庄应纳大小租税,向石希盛交纳,认佃给单纳课。所有施候名下应完供饷,即着陈慎端、石希盛等遵照契内过户征输。各该庄佃务须循照旧规交纳,毋得藉端刁抗及挨延短少情弊;而陈慎端、石希盛亦不得任意增税,辄换耕佃滋扰。自示之后,各宜凛遵,毋违,特示。

道光七年七月日给。

贴椰树脚庄晓谕

第四○合约字

同立合约字人府八房首书蔡振声、谢时泰、王璧辉、余炳金、吕观澜、田英才、周通、商滋成,郡业户黄树德堂,为同立约字,以昭久远事。缘府辕有鼎脐塭,东西四至原有定界,与黄树德堂之北尾双头濑塭毗连,年征塭饷银三百一十两。前于道光五年间,系树德堂之黄化鲤认贌永佃。至道光十三年,呈请减价,年只纳塭饷时用银三百一十元。迨道光二十二年,树德堂因办凤属盐课累赔封收,时系许协记用潘丰记名字顶贌鼎脐塭佃,府八房亦只收塭饷银三百一十元。所有侵管北尾双头濑二塭,与府八房原无干涉。咸丰九年,树德堂之黄景琦出头执契,控讨北尾二塭,虽有公亲调处,亦系树德堂与许协记互相理会,仍与府八房亦无干预。兹因本年树德堂控蒙道宪提办,公亲出为调处,除劝令许协记即大雹,与现耕转贌鼎脐塭田吴心妇等各降心相从,再劝令黄树德堂垫还吴心妇等前被许大雹收去之六八佛银一千元,具呈和息,永断葛藤外,所有府八房之鼎脐塭愿照旧章,自同治五年起,将该塭付贌黄树德堂为永佃,而黄树德堂每年纳府八房塭饷六八银三百六十元。以后该虽有丰歉,树德堂不得推诿拖缺;府八房又只按期收饷,不得增税别贌。自此一和千休,同为沆瀣,日后黄家子孙,府八房后起首书,均各遵约,永无异言。恐口无凭,合同立合约字一样二纸,分执为照。

同治四年十二月日。

同立合约字人商滋成、王璧辉、周通、谢时泰、吕观澜、蔡振声、田英才

余炳金、黄树德堂

第四一永远契约书

业主府八房

管理人余家骥

业主永贌户黄树德堂

管理人黄修甫

今因府八房有承管台南厅安定里东堡、新化里西堡等处鐤脐塭及田园业,址在六块寮庄大洲庄界内,与修甫之黄树德堂私有北尾双头濑鱼塭及田园业毗连,早前原贌修甫祖父黄化鲤为永佃。至同治四年,又与修甫之父黄景琦重新立约为永佃。本当永远遵约而行,均无异议。前因土地调查,府八房承管之贌田园业主权,归管理人余家骥等承认;其该塭田园之永贌户,仍认定黄树德堂管理人黄修甫。各遵前约履行外,协议五条申列后。合立契约书一样二纸,互换擦印,各执一纸,永远存照。

一、议明:府八房承管鐤脐及塭田园业,与黄树德堂私有北尾双头濑塭及田园业,各有买受契卷印照执管,本无相混。因昔时发给丈单十七枚,府八房、黄树德堂及黄钦名字丈单内合名填写,甲数多寡致难分晰。现协议将丈单分开执管,新化里西堡丈单十枚,安定里东堡丈单一枚,归府八房承认执管;新化里西堡丈单四枚,安定里东堡丈单二枚,归黄树德堂承认执管。自今而后,业主权以及甲数多寡,凭照各执丈单承认,以昭平和。

一、议明:鐤脐塭及该田园照旧约每年七三贌银三百六十元,以循旧约。

一、议明:贌户如有抗欠税项,应听业主别贌;倘无抗欠税项情事,业主不得异议改贌,以昭信守。

一、议明:现在土地调查,从来钱粮增减,尚难预策;设或加增,届时共同妥议,以昭平允。

一、议明:契约书永远信守,不得解除废弃,以昭世守。右之契约,无相违约也。

光绪三十年三月日。

台南市街考棚口街第七番户鐤脐园塭业主府八房管理人余家骥、余家吕、许南琳

曾瑞高、陈承宗、郭仲翥、杨夺元、商华延

台南市街总赶宫街八十七番户北尾双头濑园

贌业主并鐤脐园塭永贌户黄树德堂管理人黄修甫

第四二谕单

钦加光禄寺署正衔、调补新竹县儒学正堂、加五级刘,谕佃户冯阿芳知悉。该佃户今向本学承耕桃涧堡八张犁庄学田一段,每年应纳大小租谷五十六石,限至历年六月早季收成之日,立即晒干车净,完纳清款,年岁丰歉,均不得湿冇短少;如有短欠升合,本学立即将田起耕,调佃别贌。其租谷若年清年款,并无拖欠,其田准该佃户久远耕种,不必另调别佃,致滋事端。兹本学验查该佃户冯阿芳上年承耕字内批明,有备出修理田屋工本银十四元,日后新旧佃交接之日,应令该佃户备出佛银十四元交旧佃收回。相应批照,以昭平允,两不得刁难。合给谕单为照。各宜凛遵,毋违,此谕。

右谕佃户冯阿芳

光绪七年二月十一日给。

第四三谕示

钦加光禄寺署正衔、调补新竹县儒学正堂、加五级刘,为给田承耕,以重学租事。照得本学原有水田一处,坐落土名东势庄,四至界址耕帖载明。每年议定纳大小租谷五十四石正;其租谷定限每年六月收成,过车干净,赴学完纳清款,不论年丰歉,俱不得短欠升合,湿冇等弊。如该佃户杨灶生历年租谷五十四石依期完纳清款,并无拖延短欠,准其永远耕种。该佃户永耕以后,亦宜小心谨慎,勤力耕种,毋稍疏怠,切宜凛遵,无负本学殷懃择佃致意,此谕。

再批明:此田原有房屋三间,其余六间系该佃户自出工本银四十元起盖。如该佃户并无短欠租谷等弊,平空取佃,应令新佃户将工本补还旧佃,批明。

再批明:此田因水不敷用,该佃户自出工本添筑坡一座,以增灌溉。如该佃户并无欠租等弊,平空取佃,应令新佃户酌量补还工本,批照。

右给佃户杨灶生收执,准此。

光绪二年十一月十五日给。

第四四谕示

代理台湾府苗栗县正堂、加十级、纪录十次林,为给谕永远承耕事。本年九月初十日,据庄民谢永安禀称:北坑田园一处,现蒙详准移交苗栗,以为书院膏伙;四方载德,多士沾恩。但现下公款无多,仅此原租额二百六十五石,诚恐膏伙不敷,安愿加租谷六十石,以广书院经费。但原有之田不免难以为数,惟该处山脚溪边,前人苦其艰难未及开辟之处,间或有可成田,然工浩大,非可骤成,如蒙永远赁耕,安自愿备出工本换辟为田,将来容有弥补。务农食力,功在能勤,安愿出首承耕,遵将租谷三百二十五石,每年照数缴清。粘连保结,叩请给谕永耕等情到县。据此,除批示外,合行谕饬。为此,谕仰该庄民谢永安即便遵照,永远承耕,每年应缴租谷务请精燥干洁,不准稍有蒂欠;倘敢抗玩,致干重究,毋违,切切。

光绪十六年九月二十九日谕。

第四五佃单

佃单

台北府正堂雷,为给耕事。照得本府经理林案抄封,有竹南三堡田寮庄田一份、园一份,原带□□□水租□□。给与佃人陈得耕种,议早冬六月间交纳八石五斗,晚冬十月内交纳八石五斗,务须晒干搧净,不得混用湿冇之榖抵塞,丰歉两无加减。当日收过该佃预抵无利碛地银六十七大元;倘有拖欠,即将此银控抵;再有不敷,为保认人赔补足数,仍将所带田寮等项全份交还,听候另布。如每冬交纳清楚,应准该佃永远耕种;倘或不愿承耕,本冬并无短欠,即由本府将所交无利碛地银当堂发还,原单缴销,不准署内丁胥差役人等扣取分文,此照。

右给佃人 陈得收执

光绪十四年四月初一日给

第四六佃照

钦加知府衔、即补清军府代理台湾府龙,为给照事。案据抄封总理王联记禀称:半线堡湳尾庄抄园两段,原系林文渠、庄南丁耕种,年完纳税银七元。据现佃潘兰芳以每年愿纳租谷一十石,恳为转禀给予印照,永远贌耕,应否照准?禀请察核等情到府。据此,查现佃潘兰芳既愿加租承耕,候核给照承领。除禀批示外,合给印照。为此,照给该佃潘兰芳遵照,永远承耕,完纳租谷,毋得短欠,始勤终怠,致干革换,切速,此照。

光绪十八年四月二十三日给。

执照

钦加二品衔、盐运使衔、在任候补道中路营务处、特授台湾府陈,今据彰化县半线堡庄佃潘兰芳完抄封戴案。

光绪十九年份早晚季租谷一十石正。

光绪十九年十二月日给。

府管地福字第四三号。

潘兰芳

第四七佃照

钦加道衔、署理台湾府正堂周,为给发印照管耕事。照得田中央、四块厝等庄抄封匪首郑猪母、林晟水田二段,丈明六甲五分;又牛埔仔庄水田一段,丈明五分。该田现已荒芜,无人承耕。缘此叛产官租,有关支给兵饷之款,饬据总理招集佃户林廷栋愿自备工本前往开垦耕种,年应纳谷二百一十九石,无论丰歉,均应缴纳,不得拖欠。亟须给予印照,庶佃户管耕有据,合行发给。为此,照仰佃户林廷栋即便遵照,永远管耕,按年缴纳,给领印串执凭,毋得始勤终怠,致负委任,切切,此照。

右照仰佃户林廷栋准此。

光绪元年二月初五日给

第四八佃批执照

佃批执照

管理各属林、陈、许三案抄叛租总理,具为给批事。据佃户张常荣前来认耕得大岸头庄抄封水田三甲四分五厘四毫,年遵照认耕字内租榖八十石正,早季完四十石,晚季完四十石,无论丰歉,均应按季运赴本公馆仓口,照例风扇干净完纳,给与完单执照;倘敢挨延短欠以及藉混转相顶替滋事等情,立即起耕别招,不许争抗。如无各等情,限以三年为满,再行酌议,合给此批执照。

批明:此段官田,因十六年被水冲坏一隅,沙石成山,今招佃户张常荣贌去垦耕,以后如无欠租等情,准其永远承耕,此照。

光绪十九年十二月 日。

第四九佃批字

同立佃批字人业主陈士闹、杨德吟等,有同置青山埔一所,坐落新丰里,土名鸟山脚,东至大山顶,西至仑顶,南至沟,北至仑脊,四至明白为界。今因乏力耕作,托中向贌与余爱观前去开垦,三面议约开荒三年终并无租税,其余议定每年贴纳租粟一石三斗,至冬成付业主挑运,不敢少欠;如有少欠,起耕别佃;若无欠租谷,永为己业,不敢阻挡。保此山业系是陈、杨创置,与别人等并无干涉。此系两愿,各无反悔,今欲有凭,立佃批一纸,付执为照。

乾隆四十一年正月日。

代书并中人林克明

同立佃批字人陈士闹杨德吟

第五○之一赁耕字

立赁耕字人佃户陈茶、陈王、吴慕等。兹因业主李进记明买过黄丰年给垦七十二份埔地一所,东至曾文溪,西至杂份塭仔,南至合源沙仑,北至瀚溪并杂老妉股为界。址在安定里,土名公地尾。招陈茶等出为垦耕,现经成业,明议每届收成之期,将园面所种五谷、杂子,抽出十分之三以付业主完租,逐年照约清纳,不得藉端推诿,滞延短缺;倘无照约,听业主起耕换佃,茶等不得异言,亦不敢恃强阻挠,别生事端。此系二比明约,口恐无凭,合立认耕字一纸,付执为照。

光绪十五年四月日。

立约字人佃户吴恭、陈茶、陈王

第五○之二约字人

立约字人业主李进记,今有自置黄丰年给垦埔地一所,址在安定里七十二份,土名公地土尾,东至曾文溪,西至杂份塭,南至合源沙仑,北至瀚溪并杂老沈股为界。今招佃户陈茶等出为耕垦,现既成业,应纳租项,明议每届收成之期,将园面所种五谷、杂子三七抽得,业主得三,佃户应七,逐年照约交纳,许其永佃耕作;如无照约,听业主起耕别招他佃,茶等不得恃强阻挠,生端滋事。此系二比明约定规,各无异言,兹特立约字一纸,付为执照。

光绪十五年四月日。

立约字人业主李进记号

第五一贌永耕字

立贌永耕字人林合,今有埔社昭忠祠田一段,址在圭仔头庄,共田五甲,四面界址俱至石钉为界。今向昭忠祠承贌永耕,当日三面言定,自辛卯起,每年认纳租谷七十五石,永远耕作,照数定纳。其田合自耕,或别贌,不得刁难。此系仁义交关,各无迫勒,口恐无凭,立出贌永耕字一纸,付执为照。

光绪辛卯(十七年)九月日。

立贌永耕字人林合

第五二招永耕字

立招永耕字人吴乞食,有承父遗掌福德祀园地一段,址在武营后,东至冢埔,西至横路,南至吴垒园,北至郑天送园各为界。今因带欠课租不少,乏银完纳,愿将此园出贌,托中招得吴松音官前来承贌耕作,三面议定佃人备出无利碛地银一百三十六大员正。即日同中交收足讫,随将该园踏明界址,交付吴松音永远耕作。年纳园租银六大员,除纳课租三员交佃完纳外,尚该银三员,以为递年祀祭福德爷寿诞之需。二月定银六角,交食祭祀;余二员四角,归佃办理。自贌以后,任凭吴松音子子孙孙永远耕作,食及子孙不敢言及起耕找赎滋事。此系久远配纳福德爷祭祀,他人亦不得混贌。二比甘愿,各无抑勒反悔,口恐无凭,立永耕字一纸,并带丈单一纸,共二纸,付执为照,行。

即日同中亲收过永耕字内无利碛地银一百三十六大员正足讫,再照,行。

一、批明:自己巳年起,经将二月福德爷寿诞配与上段祭祀,剩下前定园租六角,因欲修改无资,恳向佃户借银三元,愿将该园租六角任其递年抵利,不敢异言,照,行。

同治五年十一月日。

场见人菩观词

在场人吴顺日

认耕人吴文海

代笔人吴泓

为中人吴元球

场见人吴朗

立招永耕字人吴乞食

第五三承耕字

立承耕字人李阿荖,情因自己欠业耕种,前来向得猫阁社业主潘和泉、李永成、潘丹桂暨众番等贌过埔地一所,土名粪箕窝,东至潘阿丙埔相连为界,西至大岗唇倒水为界,南至粪箕窝口何阿达埔相连为界,北至大路倒水为界;四至界址面踏分明。即日言定备出无利碛地佛银八大元,又每年供约埔租银四元,按两季均纳,至期不敢少欠。其年限自庚寅年起,至乙巳年止,十五年为限。限满之日,埔还业主,银还耕人。此系二比甘愿,口恐无凭,立承耕字一纸付照。

即日批明:廍底糖业六佃四均纳,立批。

又批明:能成田者,本年起务要开辟成田,八年的租不得延搪;倘不能开辟,任从业主自辟,立批。

光绪十六年十月日。

在见林阿生

代笔潘和泉

在见刘阿路

立承耕字人李阿荖

第五四佃批字

立佃批字人庄长流兄弟,承父阄分应得水田一段,址在万宝新庄头大圳下,东至大圳,西至锦旗田界,南至启太兄弟田界,北至曹家田界,四至明白。经丈一甲九分正,原带大圳水充足通流灌溉。今因招得李梦龄前来自备牛工、种子、农器力耕,并带来碛地银二十元,当面言议全年大小租谷实八十七石六斗正,重风洗净,不得湿冇。分作早晚二季交纳,不论年岁丰敛,不许少欠升合;如有少欠者,收碛地银以及牛只扣抵。水田限耕四年,自丙申年十月起,至庚子年十月止。四年为满,租谷清楚,收碛地银送还,水田起耕别佃,不得刁难;若要再耕,另行相商。今欲有凭,合立佃批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亲收佃批字内银二十大元,再照。

道光十六年(丙申)十月日。

代笔人庄玉山

为中人赖清顺

立佃批字人庄长流

第五五之一退耕抄封田厝字

立退耕抄封田厝字人刘木,前年有承贌佃首吴昌记抄封田一甲二分五厘,坐落土名址在上横山庄前,东至大圳为界,西至大墓为界,南至自己二埒田为界,又连份尾田二埒在内,北至竹围外沟为界,四至界址明白。又配茅屋二间半,竹围、鱼池、禾埕、菜园各等项对半,全年应纳佃首大租谷一十七石五斗正。今因自己不欲耕作,愿将此田退耕,先问叔侄兄弟人等不欲承耕,托中引就与张强叔出首承耕,当日同中三面言定承耕人备出佛银五十二元,以还刘木财本。其银即日同中交收足讫;其田厝并各等项随即踏明界址,交付张强叔掌管,承耕纳课。保此田系木承贌佃首吴昌记抄田,与兄侄兄弟人等无干,亦无拖欠大租来历不明等情;如有此情,木一力抵挡,不干承耕人之事。其田限耕不拘年,至期银还,将田交还;若无银可交还者,将田任从再耕,各不得异言生端滋事。此系仁义交关,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立退耕抄封田厝字一纸,付执为照。

批明:字内同中实收过佛银五十二元正足讫。

同治七年十一月日。

为中人张明和

代笔人刘廷馥

立退耕田厝字刘木

第五五之二退耕抄封田厝字

同立退耕抄封田厝字人张伯禄、张伯福兄弟,有自置承贌张茂义、张克华兄弟承贌吴昌记抄封田一甲二分五厘正,坐落土名址在上横山庄前,东至大圳为界,西至大墓为界,南至自己二埒田为界,又连份尾田二埒在内,北至竹围外沟为界,四至界址分明。又带茅厝二间半,竹围、鱼池、禾埕、菜园各等项对半掌管,全年应纳佃首大租谷一十七石五斗正。今因自己不能耕作,愿将此田退耕,先问至亲叔侄兄弟人等不欲承耕,后托中引就与林添寿出首承耕,三面言定出得时值佛面银五十二大元正。即日立字两相交付,其银同中亲收足讫;其田随即踏明界址,交付林添寿前去掌管,承耕纳课,永为耕作,不敢阻执。保此田明系伯禄、伯福兄弟承贌茂义、克华、吴昌记抄封田,并无上手来历不明等情;如有此情,福、禄兄弟一力抵挡,不干承耕人之事。一退千休。此系二比甘愿,各无迫勒,日后不敢生端异言。口恐无凭,立退耕抄封田厝字一纸,又带上手退耕字二纸在内,共三纸,付执永远存照。

批明:即日收过字内银五十二大元完足,批照。

光绪三年八月日。

代笔人廖锡爵

为中人罗福立

立退耕抄封田厝字人张伯禄、张伯福

第五六转垦永耕字

立转垦永耕字人叶文海,缘有承垦竹篙满社番加老敏分笼界内水田一段,址在奇武荖庄,东至番田,西至林塔田,南至林稿公田,北至杜盛祖田各为界,四至界址明白,并带埤水通流灌足。祗因年来埔地迭遭洪水,流石沙压,填成石滩,海虽经承垦多年,然而用费浩繁,无力开辟成业耕作,托中招得张成明官前来转垦,当日同中三面议定时值埔底银二十八大元正。其银即日同中立字交收足讫;其埔地亦即踏明界址,付银主前去承垦,用资垦辟成田报升,征纳该社番银。其荒埔异日垦成地段,价值千金,海及世世子孙不敢言添找赎滋事。保此荒埔明系海承垦社番之物业,与亲疏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财物以及来历交加不明情弊;如有等情,海一力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抑勒反悔,口恐无凭,笔乃有据,合立转垦永耕字一纸,带上手招垦永耕手摹字一纸,共二纸,付执为照,行。

即日同中亲收过转垦永耕字内埔底银二十八大元正足讫,照,行。

咸丰五年(乙卯)十一月日。

代笔人高汝史

为中人张水

知见人男旺、侄兰

在场人妻白氏

立转垦永耕字人叶文海

第五七杜退永耕田字

同立杜退永耕田字人亲堂兄弟世信、世理、世义,同侄大宾等,有承父自垦岸里社番各名下共水田一处,坐址土名葫芦墩脚,东至车路为界,西至西势庄为界,南至水沟为界,北至车路无祠■〈土玄〉为界,四至界址分明。其田大小坵角不计,自带坡圳水路通流灌溉,并竹围一所、茅屋一座、内外菜园、鱼池、厕池、粪堀、禾埕、孔地、门路、田头、竹埒、秧田、荒埔等项俱各在内,逐年配纳通事社课谷五十石,又纳各番名下共小租谷一百石正。兹因乾隆四十九年间乏银别创,兄弟相商,愿将承父此田业托中杜退与胞叔时听出首承受,当日凭中三面议定,出列时值退永耕价银一千四百大员正。即日叔父缺欠价银未足,因此字未立。当时理等念及叔侄骨肉,依命宽限,随即踏明,俱各交付胞叔掌管居住,永耕收租纳课。后因爽逆作乱,田屋抱荒,平后年冬不丰,叔父病故,堂弟世滴在台,余弟在唐幼小,因此久欠。今世滴兄弟全来在台,理向前取讨,滴爰请房亲尊长到家劝处退耕价银母利一千六百大员正。当场银字两相交讫,理听从公断清楚,一退千休,永无取赎,日后子孙不敢言及找赎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迫勒生端异言,口恐无凭,同立杜退永耕田字一纸,付为收执存照,行。

即日同场见亲收过字内银一千六百大员正足讫,再照,行。

批明:其上手有字纸数目未全交齐,倘日后取出,不堪行用,批照,行。

批明:其屋东至护屋滴水为界,北至正厅后墙透东直过为界,批照,行。

批明:内改一字。

道光七年十月日。

在场房亲人世讲、永新、时逞、世桃、大营、廷泐、大荣

执笔男大菊

同立杜退永耕田字人世信、世理,同侄大宾、世义

第二款贌地基

第一 店地基垦批字

第二 店垦字

第三 永贌旷地字

第四 地基出贌字

第五 贷地建筑立税字

第六 永税地基约字

第七 永远税地字

第八 合约字

第九 合约字

第一○ 合约字

第一一 招永耕合约字

第一二 合约店地字

第一三 收碛地垦银字

第一四 招佃建造店宇字

第一五 租地起盖收地基银字

第一六 佃批字

第一七 厝地基压地字

第一八 租地基起盖字

第一九 给出地基字

第二○ 地基单

第二一 店地单

第二二 卖杜绝尽根契字

第二三 抽出祖坟地合约字

第二四 凭准字

第二五 出贌字

第二六 垦厝地基连秧地契字

第二七 给出地基字

第二八 永纳起居地基字

第二九 永贌厝地字

第三○ 地基字

第三一 合约字

第三二 给出地基字

第三三 杜卖店契字

第三四 借地基字

第三五 佃批字

第三六 典契字

第三七 招起店字

第一店地基垦批字

立给店地基垦批人业主何长兴,即仰三,有承祖父遗下阄分份下店地一所,坐址土名沪尾妈祖宫右畔。今因林江观乏厝居住,亲向三等给出店地一块,前至车路,后至海墘,左至陈天水,右至圹地为界,四至界址踏明。三面言议,愿出碛地银九大元,历年配纳地基税银一大员正,自向业主给出完单执凭,不得糊混抵饰。随将店地踏付佃户林江观前去自备工料起盖茅屋居住,不许窝藏匪类、赌博情弊;如有情弊,立即付业主呈究。倘日后要移居别处,预先报明业主,不得私相授受。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异言等情,口恐无凭,立给店地基垦批一纸,付执存照。

即日收过碛地银九大员正。

再批明:日后佃户林江观如要翻盖瓦屋,听从其便,不得阻挡。

道光十四年二月日。

立给店地基垦批人业主

第二店垦字

立给店垦字人芝葩里郭龙文,即郭孟珍,有承祖父遗下地基一处,土名大坵园,号曰新兴街,坐东向西,前至车路为界,后至城沟,左至墙壁为界,右至墙壁为界,四至界址俱各明白。今有吴世甘自备工本起筑店厝,设立生理,建成市曹,交关贸易,得以自便。是日同堂酌议,甘备出垦银二大元,交付本业主亲收足讫,即地基随踏与甘掌管为业。自此出垦,以后无论甘后来若盖砖瓦华厝,或草茅室宇,惟议每年终应纳本业主地租银二钱五分正,给出完单执照,各不得刁难。倘逐年地租积欠太多,甘自应将店起耕,估还本业主出税抵额地租,不敢异言反悔。此系业佃两愿,合给垦单一纸,付执存照。

批明:即日本业主亲收过垦内佛银二大元正足讫,再照。

业主

道光二十三年二月日给。

第三永贌旷地字

立永贌旷地人西定下坊水门外街仔内沈盛安、沈潭安、沈均虎,有旷地一所,东南至苏家,北至詹宅,西至长荣大壁,南至大沟,北至街仔内,四至明白。沈家六房公议,贌过街仔内洪水来,每年先税银三元五角。来当向沈家完纳;而良皇宫大帝爷缘金归来支理,捐纳清楚,不得短缺。三面言议,此地交过水来掌理,日后房亲人等叔兄弟侄不得多起税银。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合立永贌字二纸,每人各执一纸为照。

批明:自光绪二十一年起,洪水来每年应纳银二元,余一元五角归洪诰姆、蔡墙、陈素三人分纳,每人应纳银五角,合应批明,再照。

光绪十九年二月日。

立永贌税银字人五房沈安、二房沈盛、大房沈潭、四房沈均、六房沈虎

第四地基出贌字

立地基出贌字人彰化北门街二百二十一番户管理人黄雨霖,同永炎、永龙、永造等,有地基一所,址在定公佛庙东畔,东至魏家宅前许家墙壁为界,西至定公佛庙地为界,南至本家墙壁为界,北至吴家墙前为界,原为消水沟兼过路之所。今黄雨霖等愿将此地基出贌,爰托中引就向彰化总爷街吴立轩出首承贌,同中三面议定每年地基税银二大元,逐年向立轩领清,不得拖欠。自贌以后,听立轩开筑应用,随其自便,黄雨霖等不敢异言生端。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合立地基出贌字一纸,付执为照,行。

即日同中亲收过出贌字内银二大元正完足,再照,行。

光绪二十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代笔人为中人许锦标

立地基出贌二字人黄雨炎、黄雨霖、黄永龙、黄永造

第五贷地建筑立税字

为贷地建筑立税字人第三区保西宫街黄锦昆,今因无家可托,居处维艰,适幸安禄街曾灿有承祖上建置瓦屋一座,址在保西宫街第三番户,其厝后有余地一片,堪以起盖房屋。于是托中向与曾灿恳求厝后旷地建筑房屋居住,三面言议,每年愿贴税金七三银六大元,不得短缺。至逐年地税、家税课项,锦昆自当纳入,不干曾灿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抑勒,今欲有凭,合立贷地税字二纸,每人各执一纸,付执为照。

再批明:贷地建筑房屋住居,若有余地,不得擅允他人起盖房屋,理合批明,再照。

光绪二十八年四月日。

为中人林朝

知见母林氏

立贷地税字人黄锦昆

代书人林水

第六永税地基约字

立永税地基约字人郡城内七身夫人境吴再添,因祖先□□□房屋狭隘,人口日繁,渐感不能安居之势,欲别置房屋,又恐兄弟不欲同居。因向邻家黄光喜官借出后埕空地,起盖茅屋二座,每年愿贴出地基税银「六八」二大元,逐年完纳,不敢短缺。倘日后添不合居,不得将此地擅自典卖他人;而喜既永税,亦不得待添起盖成业之后,藉端索地。此系两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合立永税地基约字一纸,送执存照。

批明:其埕角行抱仍归黄家掌管,而添不得私自砍伐。

乾隆十二年七月日。

知见人弟吴再传

立永税地基约字人吴再添

代书人傅大化

第七永远税地字

同立永远税地字人张阿针、张长清、张阿眛、张阿匏、张阿呆等,缘有五房承先父遗下园地一处,址在本城堡东门内。其园东西四至,俱载在丈单契内明白。内抽出一所,明丈实地,东至西七丈五尺,南至北七丈二尺,内抽出北畔三尺为路。今因各房相商,愿将此地基凭中向与林应清官出首承税,当日三面议定全年应纳地基税银七大元正,分作两次纳清;三月应纳地基税银三元五角,十月应纳地基税银三元五角。其银即日同中交清等各亲收足讫;随即将此基踏明四至界址,交付林应清官前去掌理,任从经营起盖瓦厝一座,永远居住,清等不敢异言讨回升价滋事。其地基税银务宜年款年清,不得拖欠分文。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字实有据,同立永远税地字一纸,付执永为存照。

即日同中立永远税地字一纸是实,再照。

光绪二十五年(太岁己亥)三月日。

同立永远税地人张阿呆、张阿匏、张阿针、张长清、张阿眛

第八合约字

同立合约字人台南市北头角街第十番户蔡本钱等,有向同街第八番户卓大松租出旷地一所,长二丈,阔八尺,建为家屋。今遵土地调查规则,理应归地主申告;而借主恐其家屋将来无以为据,于是同至第五区役场互相立约,每年租税金七三银一元,其税金不得短缺;如有短缺者,听卓大松追讨,不敢异言。若日后政府地基租再加,当依他人之例照加。倘家屋倒坏,地还故主,当作罢论。其家税金仍由蔡本钱完纳,不干卓大松之事。此系双方约定,口恐无凭,同立合约字一样二通,各执一通以为后据。

光绪二十九年七月日。

立会人台南第五区土地调查委员蔡元庭

同立合约字人蔡本钱、卓大松

第九合约字

同立合约字人店主黄锦帆、黄周鼎、黄及时,店户陈东山号。今因福寿街店屋一带被火焚烧,黄宅等有公店一座二进透后,坐东朝西,原税与陈东山逐年税银三十六元,兹被焚烧,杉木、瓦石一概无遗,仅存地基一所,并后进左壁一片。兹陈东山欲仍旧生理,向黄家店主相议照依街例,情愿代备工本,置办瓦石、杉料,搭盖前后店屋开张生理,所有应用一切工料价银,逐一登记数簿炳据。议约每年纳店主地税佛银二十四元;若店主要讨全税银三十六元,自当照数坐还店户代用工料、银两,至历年修理归在起盖项内。如店户要别业,应将费用工料银两除尽,店主若不要承坐外,听其转付他人顶接承受,依旧照纳地税佛银二十四元。此系黄家公店轮流收税,议约逐年作四季纳税,每季该佛银六元,交与黄家值年收入;诚恐不如约清楚,任从地基主别税他人;倘有加税,除还店主逐年二十四元以外,其余所剩俱归店户收入。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异言反悔,恐口无凭,同立合约字一样二纸,各执一纸为照。

嘉庆十三年正月日。

店主黄锦帆、黄周鼎、黄及时

同立合约字人店户陈东山

知见人黄君明、黄千鹤

代书人黄知璋

第一○合约字

同立合约字人阿里港陈和泰、四房陈狮等,有承遗下店地一所,在太平街,前后共七进。因癸丑年避乱以来焚炬平地,未得建筑,幸因本港布店郑敬老、黄允宗创立生涯,欲置居货,于是向泰税纳。面议前中四进,每年定地租税银三十六圆,月清年款,不得短欠拖延。又令仪佛银四圆,现送各房分收为质,不在税内。即日公同面议收讫,愿将此地截界,付与宗起盖营为生理。若风雨损坏以及街中杂派,仍是税主自修自理,不干狮之事,日后不得异言生端滋事。恐口无凭,立合约字一样二纸,各执存照。

咸丰八年三月日。

同立合约字人长房陈和泰、陈狮、陈榜、陈德

第一一招永耕合约字

立招永耕合约字人张连再、张清泉,偕侄如信、金源、士言、士严六大房等,有承祖父遗下各房应得有生埔一段,坐落土名桃涧堡茄苳溪中路皮寮仔庄。其埔荒芜有年,未曾开垦,兹因各房叔侄等相商,有先问房亲人等不欲承受,外托中引就问至吴万富、简新旺两人合伙财本,出首前来自备工本,耕种杂子。当日同中三面言定耕人备出无利碛地佛银九十大元正,即日交付埔主连再、清泉,同侄等亲收足讫;时同中贌出生埔一所,东至张庚埔地毗连直透为界,西至金生埔透落坡墘为界,南至大车路为界,北至大公坡尾为界,四至界址同中面踏分明,此埔随即同中交付耕人前去开辟耕种,任从佃人招佃耕种杂子,及插风围竹木,架造厝宇等项。年冬不论丰歉,逐年定纳埔主大小租佛银十大元正,至丙戌年早季收成之日,定纳税银五元;晚季收成,定纳税银五元,按作两季交纳清完,永为定规,始终如一,不得增加减少分文。当日同场议定,贌限四十一年为期:自辛巳年冬起,至辛酉年冬止。限满之日,八月中要先送定银四元,交还银主为准,再招别佃,余碛地银元并架造厝宇,至冬至前各自备办齐足交清;倘若至期无银清还,其埔园任从原佃再耕。此埔无租,其银无利,各不得异言。抑或上手来历不明等情,埔主一力抵挡,不干佃人之事。各从旧约字内所行,不得异言生端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恐口无凭,立招永耕字连贌耕合约字一样共二纸,各执一纸付执为照,行。

即日张家再各房在字内有名字人等,同中实收过招永耕字内无利碛地银九十大元正足讫,再照,行。

再批明:年限既满之日,倘若银未清还,当场再言定三年一限为准,银到埔还,立批,再照,行。

光绪七年十二月日。

代笔人邱惠元

为中人房兄宗永

在场见人房侄长寿

知见人堂婶张门吴氏

立招永耕合约字人张连再、张清泉

同侄如信、金源、士信、士严

第一二合约店地字

立合约店地字人本城内红毛井街高番芝王,有承祖父遗下西门外街店地一所。今因无力起筑,愿将此厝地前进税与本街陈戆九兴工起筑,同堂面议每年纳定税银二十二大元,逐年交清收楚,不得短欠毫厘;如有拖欠毫厘,任王起税他人,九不得异言阻挡,滋事生端。此系二比两愿,各无抑勒反悔。其店后进倘九若有要用起筑一进,议定税银四元。口恐无凭,今欲有凭,同立合约店地字一纸,付执为照。

一、批明:合立合约字一样二纸,各执一纸,再照。

光绪二十四年五月一日。

立合约店地字人高番芝王

税店地人陈戆九

第一三收碛地垦银字

立收碛地垦银字人王尔加,有自己阄分水田一分七厘,计共二坵,要贌与本庄梁永全官起盖厝屋居住耕作。即备出碛地垦银十二大元,库秤八两四钱正,逐年将小租谷控利息明白,而外尚该小租谷二石五斗正,作两季完纳,不得短欠;如是短欠,听加起耕别贌。其田面贌至十二年为满,听加备足碛地银赎回碛地字,不得互相刁难;如至限无银可赎,依旧仍付永全耕作居住,加等不敢异言生端滋事。此系仁义交关,各无反悔,恐口无凭,合立碛地银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亲收过碛地字内佛银十二大元,库秤八两四钱正完足,再照。

批明:后日向赎之时,永全所起厝屋从公公估,加应备银向坐;如是无银可坐,其厝听全拆回,不得互相刁难,此照。

光绪四年十二月日。

代笔人王永修

为中人王马养

立收碛地银字人王尔加

第一四招佃建造店宇字

立招佃建造店宇字人赖久魁,缘因承祖父遗下有瓦店一坎三落二过水,坐落土名九芎林公馆上街,前因被火烧,屋盖墙头俱空,意欲再行建造,工本缺乏,因招得佃户邱家明自备工本到地建造店宇。此一坎三落及两过水之地基,即日议定每年应纳地基租银一十二大元正,永远递纳,日后不得加升分文以及生端反悔等情。此店系家明自备工本建造,永远守管作为店宇。此乃二比甘愿,口恐无凭,合立招佃字一纸,永远执照。

即日批明:此店租每至冬至前缴清,不得违限,批照。

光绪丁酉三十年十月日

知见杨桂琳

在场代笔人徐宏春

立招佃建造店宇字人赖久魁

第一五租地起盖收地基银字

立租地起盖收地基银字人韦浸、韦法、韦丁山,有承祖父遗下明买陈家应得埔业一所,址在油车港庄,历管无异。今因何传、何素、何煌、李车乏地起盖房屋,爰凭中人互相议定,将韦浸、韦法、韦丁山所管界内北畔之旷地,面踏地基一所,付何传、何素、何煌、李车前去起盖房屋,以为居住,言约何传、何素、何煌、李车等备出无利地基银三十大元,抵纳每年地基税之款。其银即日经中交韦浸、韦法、韦丁山等亲收足讫;随将应得界内北畔旷地,面踏界址分明,交何传、何素、何煌、李车等前去兴工起盖房屋,以为居住,韦浸、韦法、韦丁山等不得异言滋事生端。日后何传、何素、何煌、李车等念及门第狭窄,移筑他处,地基银如数付还,屋盖拆留,二比妥议,凭公估值,两不得刁难。保此北畔旷地系韦浸、韦法、韦丁山等承祖父遗下应得之业,并无来历不明等情为碍;如有等情,韦浸、韦法、韦丁山宜应出首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乃仁义相关,二比喜悦,各无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立收地基银字一纸,付执为照。

批明:即日法等亲收过地基银字内佛银三十大元正足讫,照。

光绪二十五年月日。

代笔人方兆光

为中人知见人陈炉

立租地基起盖收地基银字人韦浸、韦法

韦丁山

第一六佃批字

立佃批字人半线保新埔六块寮庄柯世情、柯世农、柯妈超等,有承伯父遗下田园一所,坐落土名在溪底,抽出车路南园二段,并四面插竹围树木。兹因柯猪倌、柯沃官、黄屘同托中向与柯世情、柯世农、柯妈超等求垦厝地,三面言议时值压地佛银四十六大元正;随即踏明界址,交佃银主掌管起盖居住,不敢阻挡异言生端滋事。年约纳大租谷一石三斗二升正。其此压地银前取十大元,至光绪九年二月再取去佛银三十六大元正,共四十六大元正,课秤三十二两二钱正。其厝地面限二十年为满,听园主备齐压地银取回佃批字;若有拖欠大租,愿将压地银控除,以抵大租,银主不得刁难。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恐口无凭,今欲有凭,同立佃批字一纸,并交佃批字一纸,共二纸,存照。

即日同中收过压地佛银四十六大元正,再照。

再批明:此厝地言约十份,柯猪倌应得东面一半,出佛银二十三元五角正。

柯猪倌十份应得二份,出佛银九元四角正。

柯沃官应得一份半,出佛银六元零五点。

黄屘官十份应得一份半,出佛银七元零五点。

光绪九年二月日。

为中人柯孝严

作知见柯登山

立佃批字人柯世农、柯世情、柯妈超

代笔人柯有孚

第一七厝地基压地字

立厝地基压地人鹿港保洽兴街施豹官、施荣昆官,有地基一所,坐落土名洽兴街,东至街路为界,西至尽路为界,南至黄金安为界,北至郑老松为界,四至界址踏明为界。托中引就向与连赐贵官,三面言议盖屋居住,明约压地银十大元,每月地基银一元。厝内前后门窗、户扇尽皆是赐官新起盖,惟有砖壁二片是旧底。自此建居以后,他人若欲篡税,不得迁徙。口恐无凭,合立收压地字一纸,付执为照,行。

岁次丙申年八月日。

为中人施再生伯

立压地字人施豹、施荣昆

代笔人林记

第一八租地基起盖字

立租地基起盖字人马芝堡鹿港菜园黄其清,今因乏地起盖厝屋,愿向本港后车路邱河,税出板店街澎家厝地一所,坐南朝北,店面一间一落。面约每年愿纳地基租银四大元,付清前去起盖居住。约限五年满,应当估值,地价银备足,付交邱河收讫凑楚;倘至期无银可买,限至十年以后,将厝照依街例公估,原地交还邱河掌管,不敢异言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恐口无凭,合立租地基起盖字一纸,付执为照,行。

光绪二十五年月日庚子腊月日。

黄其清记

第一九给出地基字

立给出地基字人刘丁郎,缘承父遗下有地基埔园一所,坐落土名横坑仔口,当有陈奎喜托场见人前来承贌,去筑屋居住以及菜围、禾埕、风围、竹木等项亦系归奎喜掌管耕作。当日言定奎喜备出碛地银七元正,交丁郎亲收足讫,递年应纳业主地基银一元五角正,每年务要清款,不得拖欠。日后奎喜倘要移居别创,应将地基等项交还业主,其门窗、户搧及桁桷、瓦料,系奎喜自置之项,任奎喜搬取,丁郎亦不得阻挡生端等情。此系二比允悦,各无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立给出地基字一纸,付执为照。

批明:丁郎实收到字内碛地银七元正足讫,批照。

再批明:其禾埕东界,系到水沟为止,二比不得争长竞短,立批,再照。

再批明:屋宇等项永远归于奎喜居住掌管,业主不得加伸地租等情,立批,再照。

光绪二十二年月日。

代笔人陈鸿猷

知见人林阿来

在场阿立

立给出地基字人刘丁郎

第二○地基单

立给地基单地主黄世全、黄朝阳、黄世试,胞侄孙月德等,有同承祖父遗管园地连竹围塍一带,堪为起盖店屋,址在艋舺粟仓后龙山寺边等处。兹有杨朝前来认税地基一坎,坐南向北,自备瓦石等料工本,起盖店屋居住,不得起盖茅屋。每坎量明长一十四丈,阔一丈八尺,议定每坎逐年贴纳地基税银六元,六月交纳三元,十二月交纳三元,当给出地基完单为照。自税给以后,地既踏交,不论已盖未盖,均当照约逐年依限纳清;倘有至期拖欠,即拆去厝盖,送还地基,不得违拗覆踞。如税银依期交纳,毫无短欠,任听久远居住,永为己业,亦无反复刁难。至各坎店后须当筑造围墙高七尺,以界内外,不得开放出入门路,侵扰园地,滋生事端。其店内议系守己安分,不得窝匪猖赌,设鸦私宰,以及油车等事;如有违拗,实时拆去厝盖,交还地基,不得异言。倘或不能永远居住,欲将厝盖转行典卖,依时估计,须先问地主外,方许转售别人。契中须声明每年贴纳税银,不得私相授受。倘日后破漏,当自行修葺,不干地主之事。今欲有凭,合给地基单一纸,付执为照。

再批明:契单内注「拆」字一字,再照。

嘉庆十年正月日。

立地基单黄世全、黄朝阳、黄世试

胞侄孙月德

再批明:地基深阔丈声尺寸,踏明足额,载在契内。倘有不良之徒筑造墙屋,侵占地基尺寸,被地主察出,每尺逐年再加贴纳地基十元,或至满丈,逐年应贴纳地基银一百元,不得恃强违拗覆踞;若违,拆去厝盖,送还地基,此照。

第二一店地单

立给地单业主林源记,有承管圭武子庄田业,值此新设街衢在大稻埕北门口新马路边,议收现销,给地盖屋,共成一埠市焉!兹收过赵义兴交到现销银四十三元二角,随踏出店地一坎额,坐西拱东,长连车路中五丈四尺,阔包墙路一丈八尺,递年该纳本业主地基银三元四角五点六厘正,听付赵义兴前去兴工起盖瓦屋,毋许废荒,亦不许窝藏禁软;倘或违碍,定当别招顶退。言必有据,合给地单一纸为照。

批明:递年应纳地基银元,须于八月中秋纳明,不得延缺,再照。

批明:欲领地单,须准定现年起盖,挨次比鳞;如各料未备,宜让有便料者接壁先盖,庶无空隙之患。不得故违争执,再照。

光绪二十四年四月日。

给店地单

第二二卖杜绝尽根契字

立卖杜绝尽根契人噍吧哖街张王成号,有起盖瓦店一落二间,店面相连,内各隔一所一房,坐落土名在噍吧哖北势街,南与本家店隔壁相连,北与赖家店隔壁相连。其地基透后落,年纳店地主王成号地租银六大元正。今因乏银别创,愿将此店卖出,先尽问房亲叔兄弟侄人等不能承受,外托中引就向与宅仔内庄王先知出首承买,三面言议时值价银「六八」一百四十大元正。其银即日同中交收足讫;其店随即踏明间数,付与银主前去掌管出税,开张生理,收税纳租,永为己店,日后子孙不敢言及找赎,亦不敢阻挡,并言生端滋事。保此瓦店系成自己起盖之物,与别房亲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财物为碍以及来历交加不明等情;如有此情,成自出首一力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明约倒店还地。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合立卖杜绝尽根契字一纸,付执存照。

即日同中亲收尽根契面银一百四十大元正完足,再照。

光绪十年四月。

为中人刘明捷

知见人张篇

立卖杜绝尽根契字人张王成号

代书人张昌国

第二三抽出祖坟地合约字

同立抽出祖坟地合约字人曾王成、郑新登等,缘成兄弟等有承先父遗下水田一大段,址在东势红水沟堡打那美庄,照丈三五戈,明丈有二甲一分零。经于本年十一月间乏银别创,兄弟相商,愿将此段水田托中杜卖过与郑新登掌管为业;但该业中央原有祖坟一穴,若不抽出,殊难为情。是以同中三面议定,成抽出祖坟地,照丈三五戈,明丈东西南北各四戈为准,实地二厘五毫六丝。日后界内若欲再修祖坟,不得越界争田,以增坟地;而登亦不得异言阻挡,亦不得斩龙掘脑,以伤先茔。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同立抽出祖坟地合约字二纸一样,各执一纸,永远为照,行。

即日同中立抽出祖坟地合约字二纸一样,各执一纸是实,再照,行。

一、批明:此段水田与成兄弟水田,其字据相连,难以分拆,今已归登收执,日后若有要用,务宜取出公照,不得私匿不献,理合批明,此照。

光绪二十年十一月日。

代笔人林益修

为中人林阿火、曾获进

在场人郑金涂、曾广印

同抽出祖坟地合约字人曾玉成、郑新登

第二四凭准字

立凭准字人林再明,有明买过林良敬兄弟侄等公田一段,并带坟穴在内。彼时立契之日,同中面议,切欲将此坟穴迁移别处,该坟地任凭买主开筑成田,永为己业,立契确据。祗因林良敬兄弟侄等妥议,欲将旧穴留存,以垂久远。于是公同到穴定界,自墓牌为准,前透东四丈八尺,后透西至路二丈八尺,左透北三丈三尺,右透南四丈七尺,经丈界限面踏明白,交与林良敬兄弟侄等作何留存,明不得推迫起迁,即林良敬兄弟侄等亦不得更易越界,致碍田地。及至后日,林良敬兄弟侄等欲将坟地起迁另葬别处,该坟穴地段并凭准字自当送还买主执掌,任从开筑成田,如买主明原约备出佛面银三十大员,交林良敬兄弟侄等以为迁葬之需。此系当同妥议定当,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即立凭准字一纸,付执为照,行。

即日同公人立凭准字一纸是实,批照,行。

同治四年十一月日。

代书人林鸣宾

公亲人林福寿

立凭准字人林再明

第二五出贌字

立出贌字人林建春,情因承祖父遗下有埔地一所,坐落土名吊成牌庄,东至河崁为界,西至黄家埔毗连为界,南至阿帝埔毗连为界,北至河崁为界,四至界址契内载明。今因乏力耕作,前来招得本家旺兴兄出首承贌,即日言定兴备出无利碛地银四大元正,交于春亲收足讫,愿将此埔地概行交于兴前去栽种树木。其年限系丁酉年冬起,至丙辰年冬止,二十年为限。限满之日,银还埔还,两不得刁难。口恐无凭,即立出贌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批明:春实收入无利碛地银四大元正亲收足讫,立批。

又批明:其田界内原有香熏,不计欉数,概行照交于兴掌管砍伐,春不敢异言,立批。

光绪二十三年(丁酉岁)六月日。

在场见人锺富郎

代笔人侄阿生

立出贌人林建春

第二六垦厝地基连秧地契字

立给垦厝地基连秧地契人业主陈占梅,有承祖垦升遗下厝地基一所,址在陈平庄三界庙西片,东至大路,透戴家南片厝泽水界,西至厝前石埒界,北至大路界,南至大沟界。又连秧地二坵,东至厝前石埒界,西至车路外大鱼池岸界,南至大沟界,北至大路界。其厝地、秧地二处,界址分明,凭中将此厝地基、秧地给垦付陈清官前来起盖,居住耕种,永远为业。即日梅凭中收过给垦银二十大员正足讫;其银、契两相交收,递年配纳业主地基租银五钱,早季给单收完执照。此系二比仁义交关,恐口无凭,立给垦厝地基连秧地契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凭中收过垦契内银二十大员正足讫,照。

批明:水份石碑沟抽出三分,配陈平庄庄众照配,上流下接,批照。

道光十四年十月日。

为中人宗亲淑和

秉笔男启泰

立给垦厝地基连秧地契人业主陈占梅

第二七给出地基字

立给出地基字人林进和、林进香,情因有承祖父遗下三房兄弟阄分应得之业,系坐落土名中港头份街后桂竹林公厅右片屋外菜地一所,东至屋滴水沟直透为界,西至郑家竹围横壆为界,南至进麒兄菜围沟为界,北至水圳为界,四至界址面踏分明。凭中说合,给与陈光斗前去架造书房等项。即日陈光斗备来无利碛地银共一十大元正。自此给管以后,任从陈光斗备本架造书房,永远居住。自癸巳年起,每年陈光斗应纳地租和份一元,香份一元,共二大元正,永不得加减。和兄弟永不得异言拆屋还地等弊,而斗亦不得讨回碛地银等因。此系二比允欢,两无逼勒,口恐无凭,合共立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批明:和、香兄弟面实收到字内陈光斗备来碛地银共一十大元正足讫,立批。

光绪十八年(壬辰岁)十一月日。

为中人陈阿壬

在场兄林进麒

代笔人吴拔英

立给出地基字人林进和、林进香

第二八永纳起居地基字

立永纳起居地基字人锺友桂,先年承父遗下自己阄书内一所,座落土名铜锣圈横岗下庄大路边。情因托得知见面踏,东至竹壆为界,西至大路为界,南至墙毗连为界,北至墙毗连为界;四至界址分明,于朱叶氏自备工本架造瓦居一落,又带旱园五坜。桂向得朱叶氏手内借得无利银十大元正,那日与知见色现交于友桂兄弟父子亲收足讫,面言银无利,店地基无租。其银不计年限为期,倘日后友桂有银可还于朱叶氏,每年应纳店地基银二元,凭单付照,年清年款,不得少缺;倘有少缺,即将店宇地基起耕出贌,收租抵利,不得异言等情。此乃二比欢允,仁义交关,口恐无凭,立永纳起店地基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批明:桂兄弟父子实收到字内无利佛银十大元正足讫,批照。

又批明:业主大租系桂自己料理,不干佃人之事,批照。

又再批明:南界陈家店内隔墙,朱叶氏自造一间,再照。

光绪二十年(甲午岁)十二月日。

代笔弟光辉

知见人吴清亮

在场弟石华

立永纳起居地基字人锺友桂

第二九永贌厝地字

立永贌厝地字人王士钦,有承父遗下埔园一段,址在大加蚋堡嵌顶庄,坐落土名土园仔。此园按作五份,从东算起在第四份,东至王脱园为界,西至王交后厝地为界,南至王家园为界,北至王家围为界,四至界址明白,每年带纳大租谷一斗一升正。今因乏银应用,愿将此园托中引就向与王领兄弟等出首承贌,三面言议价银二十五大员正。言约银无利息,厝地无税银。其银即日同中亲收入足讫;厝地随即交付领兄弟前去掌管起盖,永远居住。三面言约,钦若备银二十五大员清还,领兄弟每年该纳税银三大员;如无银清还,依旧银无利息,厝地无利银,各不得异言生端滋事。此系两愿,俱各喜悦,永无反悔,口恐无凭,立永贌厝地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亲收过字内佛银二十五大员正足,照。

一、批明:此字内佛银领出银十二大员,红出银十三大员,合共银二十五大员,声明,再照。

一、批明:其字内大租谷,领兄弟每年永纳,不得异言滋事,声明,再照。

光绪二年十月日。

代笔人王清兰

为中人□□□

在场知见人王文后

立永贌厝地字人王士钦

第三○地基字

立给地基字人黄瑞辉、黄老辉、黄岳辉等,有承祖父明买邱君显店屋一座二进,址在台南市街板店街第一番户假一五二番号。缘嘉庆年间被火焚烧,仅存地基一所,兹后进左壁一片。于嘉庆十三年,辉祖父同陈孟庚祖父二比合立约字,将该地基并壁一片,付陈家建筑店屋,每年陈家认纳黄家地基税银计二十六元。今般当土地调查申告,陈、黄二比纷争,经台南市街各区街长公同调停,均各悦从和解在案。兹辉等甘愿将该地基给与陈孟庚等为建筑,永远己业;而陈孟庚等每年认纳地税银六八平二十六大元,务逐年照约纳清,不得短缺挨延。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合立给地基字一纸,付执为据。

光绪二十九年八月十五日。

台南市下太子街六番户黄老辉

台南市金瀛街十七番户黄瑞辉

台南市试经口街四十九番户黄岳辉

立会人台南第一区街长杨鹏搏、台南第二区街长陈修五

台南第三区街长张建功、台南第四区街长黄鹭汀

台南第五区街长郭炭来

第三一合约字

立合约字人林睦淑、熊世西,兹因西无地起瓦店,前来向得叔祖俊良无嗣之店地,坐落土名杨梅坜公馆前上街,于东至陈家地为界,西至杨及明店为界,南至店前车路为界,北至店后山为界,四至界址面踏分明。当日房亲兄弟人等商议,每年祭扫无银使费,即良自置店地,当众交付与西前去自备桁桷、砖瓦等项,架造永远贸易居住。即日三面言定,每年地租银三元正,至清明交二元,冬至日交一元,共三元,交与睦为良祭扫之费。其大租每年系西自办,给出完单,交与西收存。倘日后西欲出兑店宇,睦房亲兄弟人等不得阻挡。若地主欲兑地基,亦不得阻挡。此系二家和气,恐口无凭,立合约字二纸一样,各执为照。

即日批明:日后地基主欲兑地基,租银仍照原额每年三元。若店宇欲兑下手,亦照上手每年地租银三元;或无贸易居住,地租亦不得减。又二家欲兑,俱宜声明。又店中之井,原系与杨家当日同凿,二家共汲,批照。

又批:十六年地租银二元,又十七年地租银二元,又十八年亦二元,余年照合约供纳,再批。

光绪二十三年(丁酉岁)十二月批:此约内起有两坎店宇,一坎透入两落,并过水透出菜园,立石归与锺进贵承买,立批为照。

嘉庆十五年十月日。

代笔杨步青

在场见林康贵

李显龙、杨双明、林开连、曾荣高、曾以开

立合约字人林睦淑、熊世西

第三二给出地基字

立给出地基字人王水,缘有旷地一所,址在红毛港堡埔心庄城内,东至溪崁墘为界,西至店前落外檐滴水外路为界,南至王水店壁毗连为界,北至游屘党店壁毗连为界,四至俱各明白。第念游浪忠直之辈,乏屋可居,情愿将此旷地之处,任浪架造成店。当日同中议定每年该纳地基租税银三角正,历年付水取收;其旷地四至内与浪架造,日后应皆浪掌管之业。倘若浪有他处别居,其店四至任浪出税裁取,至于地基租税仍照旧例交纳,然水日后以及子孙决不敢异言争执,生端滋事。保此旷地之所,明系水之旷地,与房亲别人无干,亦无上手交加来历不明等情;如有此情,该水出首抵挡,不干浪之事。如此乃仁慈之志,俯念寒人,但恐口无凭,今欲有凭,特立给出地基字一纸,永执为照。

业主

同治十年十月日。

立给出地基字人王水

第三三杜卖店契字

立杜卖店契人陈国盛,情因先年在南崁新街有自置茅店一间,前后直透两落,并带门坊、户扇、水井在内,原带店后菜地一块,直透至竹围为界;又带前面空地一所,直透至古锦江田为界,左边与李兴美店为界,右边与邓乙柏为界,四至界址面踏分明,每年应纳古锦江地基银一元五角正。今因乏银别创,愿将此业杜卖与人,尽问房亲人等不愿承买,托中送至与兄连三出首承买,当日凭中三面言定时值足数店价银三十四元。即日银、契两交明白,并无短少。二比甘愿,两无逼勒,倘有上手不明,不干买人之事,系卖主一力抵挡,不得异说。恐口无凭,立杜卖店契一纸,永远付执为照。

即日实领到店契银三十四元正足讫。

再批明:立承贌地基名字陈佛麒,并上手合同名字系陈佛麟,立批是实。

即日批明:其地基系古锦江兄弟永远管业收租,立批是实。

又批明:倘日后要退店,先问地主锦江兄弟不欲承领后,任从退人另卖,再照。

又批明:店中内外所有粪草,系古锦江兄弟收落田,退店不得运走,再照。

道光八年八月日。

在场兄麒盛

立杜卖店契人陈国盛

第三四借地基字

立借地基字人黎纪添兄弟,有承祖遗下茅厝一座四间,连北畔横厝二间。其厝北畔凭滴水一直为界,坐落土名后垄三湖庄西畔。兹添等欲起盖北畔相接横厝一间,碍张永建有禾埕地一所,至添厝前大门脚为界。添欲盖之厝有缺地基,爰是托中公人恳向张永建借出禾埕地一丈零,添盖此厝。当日同中公人议贴每年地租粟三斗,至六月冬付张永建管掌,不敢生端滋事。此系相好之情,二比甘愿,口恐无凭,立借地基字一纸,付执为照。

咸丰元年(辛亥)十一月日。

为中人黄结邻

代笔总理梁裕祥

立借地基字人黎纪添兄弟

第三五佃批字

立给佃批字黄燕礼,因有杨梅坜公馆前店基一所,东至陈家为界,西至杨家为界,南至店前车路为界,北至伯公仑为界,今有佃人熊世西前来认给,即踏明四至界址,付佃前至架造店宇居住生理。逐年地租照例瓦店四钱、茅店二钱,不得抗欠,亦不得窝藏匪类、开场聚赌等情;如有此情,任从佃首拒逐外寓,不得踞霸;果系诚实经商,永为己业。倘欲回籍或别创退售,不得与匪人顶替,通知业管清租割佃,不许私相授受。今欲有凭,立给佃批付执为照。

业主

乾隆六十年八月日给。

第三六典契字

立典契字人郑秋水、郑德生,有贌过李在中旷地一所,址在东安下坊吕祖庙边,东至陈家厝后,西至美家厝后,南、北俱至路旁。自起盖瓦厝一座、一厅、四房,又边间一间,连灶下一间,并大厅水井在内,年带完地租。水等今因乏银费用,愿将房间二间、灶下一间、及大厅一半出典,先尽问房亲人等不承受,外托中引就与廖伴观出头承典,三面言议依时值价银六十大元。其银即日同中收讫;其厝随付银主前去掌管居住,所有在中带纳地租、地税以及篱笆倒坏一切诸项,而水等均自行完纳修理,不干银主之事。其大厅并埕及水井应行公用。限至三年全为满,听水等备足银元取赎,银主不得刁难;如至期无银取赎,仍听银主居住,或另转典他人,均听其便,而水等亦不得阻挡。保此厝委系水等兄弟二人自己贌地起盖,与长房以及叔兄弟侄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来历不明为碍;如有不明等情,永等自应出头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二比两愿,各无反悔,恐口无凭,合立典契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收过契面佛银六十大元足,再照。

道光十年十月日。

知见翁氏英娘

立典契字人郑德生、郑秋水

为中人翁克明

代书人郑德生

第三七招起店字

立招起店字人罗传,有承叔祖乃园遗下山林一所,址在龟仑岭顶庄。兹因传历年所收税短少,开除年节忌旬尚缺,并无余银可积。现今祖叔风水毁坏,乏银修理,幸得刘灿乏地起店生理,即托中相商,传同中三面踏出叔祖园边地一所,付灿掌管,或自居,或别税他人,任其执掌。自己巳年三月间起,至己亥年三月终止,当日言定,此三十年计共地基税银六大元正,一足齐备,现交与传修理叔祖风水。此三十年内,传不敢取地基税;及至三十年以后限满,逐年配纳传地基税佛银一大元。即日同中三面明约,逐年配本店地租钱二百文,系灿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迫勒,亦无来历不明;如有不明,系传一力抵挡,不干居人之事。口恐无凭,立招起店字一纸,付执为照,行。

即日传收得地基税三十年之税计共佛银六大元完足,批照,行。

嘉庆十四年三月日。

代笔人郑王龙

为中人曹灶生

在场见人母卯氏

立招起居字人罗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