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系既利用其所包办之临时参议院,制定国会组织法暨选举法而公布之,于是遂进一步而包办新国会之选举。其办法计分两种:其一,由徐树铮假段(祺瑞)权威,分电各省区长官,令照所开议员候选人名单,设法选出,同时并嘱中央要人之隶各省籍者,令电各该省有力人士,从旁协助。其二,对于研究系之忠实分子而曾任旧国会议员者,则另开一单,密令各省区特别注意,不许选出。

原来在临时参议院议定国会议员选举法时,研究系与安福系最大之岐见,即在研究系主张参议员应照旧选举法规定由省议会选出,而安福系则主张须改由地方各团体选出。盖研究系于各省省议会尚有相当基础,且议会究与其他团体不同,不易为政府所操纵,认为必如此始于己有利,而安福系则反是也。惟研究系在临时参议院中席数极为微少,此种主张自无通过希望,因此该系变更计划,不以之作为提案,仅由该系一二议员发表一意见书,以唤起各方之注意而已。安福系对于研究系议员素持一种策略,能买收则买收之,认为万不可能,则极力排斥之,于发表意见书者,经视为敌党不可动摇之分子,于是其人之姓名,遂首列在不许选出之名单上矣。

惟研究系究视安福系为较有组织,在地方上亦自有其选举地盘,论势非安福系所能敌,各省区长官虽奉命干涉选举,其事尚系初试,难免于略含羞怯,且为自身立场计,亦不欲过事压迫,致惹起舆论攻击。研究系窥破此点,遂宣称此次本无意竞选,惟因安福系公然挤斥,迫使其不得不起而对抗,主持选政者果恃权势在手,倒行逆施,惟有诉诸法律,即不胜,尚可将其违法证据明白公布,以待世人之判断。此本不过一种虚声恫喝,而各省区长官中有竟引为顾虑,一变态度,而与该系谋妥协者,其办法则某选举区初选人果多数坚决拥护研究系,仍听其自由选举,惟若一选举区中研究系票数,可以选出二人以上之议员时,该系亦只能选得一人,而应以其所余之票数让归安福系,此外尚有一主要条件,即研究系选出之议员,于国会选举总统时应投徐世昌票。因此之故,选举结果,研究系在新国会中,尚勉强占得二十余席。此固属一幕丑剧,然亦足见当时似虎如狼之军阀(当时各省省长多由督军兼任)对于选举舞弄之玄妙,尚未窥见堂奥,故终不敢罔顾一切,为所欲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