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之一 鲁孝义保

  孝义保者,鲁孝公称之保母,臧氏之寡也。初,孝公父武公与其二子长子括、中子戏朝周宣王,宣王立戏为鲁太子。武公薨,戏立,是为懿公。

  孝公时号公子称,最少。义保与其子俱入宫,养公子称。括之子伯御与鲁人作乱,攻杀懿公而自立。求公子称于宫,将杀之。义保闻伯御将杀称,乃衣其子以称之衣,卧于称之处,伯御杀之,义保遂抱称以出,遇称舅鲁大夫于外,舅问称死乎,义保曰:“不死,在此。”舅曰:“何以得免?”义保曰:“以吾子代之。”义保遂以逃。十一年,鲁大夫皆知称之在保,于是请周天子杀伯御立称,是为孝公。鲁人高之。论语曰:“可以托六尺之孤。”其义保之谓也。

  颂曰:伯御作乱,由鲁宫起,孝公乳保,臧氏之母,逃匿孝公,易以其子,保母若斯,亦诚足恃。

  卷五之二 楚成郑瞀

  郑瞀者,郑女之嬴媵,楚成王之夫人也。初成王登台,临后宫,宫人皆倾观,子瞀直行不顾,徐步不变。王曰:“行者顾。”子瞀不顾,王曰:“顾,吾以女为夫人。”子瞀复不顾,王曰:“顾,吾又与女千金而封若父兄子。”瞀遂一顾。于是王下台而问曰:“夫人,重位也。封爵,厚禄也。壹顾可以得之已得,而遂不顾,何也?”子瞀曰:“妾闻妇人以端正和颜为容。今者,大王在台上而妾顾,则是失仪节也。不顾,告以夫人之尊,示以封爵之重,而后顾,则是妾贪贵乐利以忘义理也。苟忘义理,何以事王?”王曰:“善。”遂立以为夫人。处期年,王将立公子商臣以为太子。王问之于令尹子上,子上曰:“君之齿未也,而又多宠子。既置而黜之,必为乱矣。且其人蜂目而豺声,忍人也,不可立也。”王退而问于夫人子瞀,曰:“令尹之言信可从也。”王不听,遂立之。其后商臣以子上救蔡之事谮子上而杀之。子瞀谓其保曰:“吾闻妇人之事在于馈食之间而已。虽然,心之所见,吾不能藏。夫昔曰,子上言太子之不可立也,太子怨之,谮而杀之。王不明察,遂辜无罪。是白黑颠倒,上下错谬也。王多宠子,皆欲得国。太子贪忍,恐失其所。王又不明,无以照之。庶嫡分争,祸必兴焉。”后王又欲立公子职。职,商臣庶弟也。子瞀退而与其保言曰:“吾闻信不见疑,今者王必将以职易太子,吾惧祸乱之作也。而言之于王,王不吾应。其以太子为非吾子,疑吾谮之者乎!夫见疑而生,众人孰知其不然。与其无义而生,不如死以明之。且王闻吾死,必寤太子之不可释也。”遂自杀。保母以其言通于王。是时太子知王之欲废之也,遂兴师作乱,围王宫。王请食熊蹯而死,不可得也,遂自经。君子曰:“非至仁,孰能以身诫。”诗曰:“舍命不渝。”此之谓也。

  颂曰:子瞀先识,执节有常,兴于不顾,卒配成王,知商臣乱,言之甚强,自嫌非子,以杀身盟。

  卷五之三 晋圉怀嬴

  怀嬴者,秦穆之女,晋惠公太子之妃也。圉质于秦,穆公以嬴妻之。六年,圉将逃归,谓嬴氏曰:“吾去国数年,子父之接忘,而秦晋之友不加亲也。夫鸟飞反乡,狐死首邱,我其首晋而死,子其与我行乎?”嬴氏对曰:“子,晋太子也。辱于秦,子之欲去,不亦宜乎!虽然,寡君使婢子侍执巾栉以固子也。今吾不足以结子,是吾不肖也。从子而归,是弃君也。言子之谋,是负妻之义也。三者无一可行,虽吾不从子也。子行矣,吾不敢泄言,亦不敢从也。子圉遂逃归。君子谓怀嬴善处夫妇之间。

  颂曰:晋圉质秦,配以怀嬴,圉将与逃,嬴不肯听,亦不泄言,操心甚平,不告所从,无所阿倾。

  卷五之四 楚昭越姬

  楚昭越姬者,越王句践之女,楚昭王之姬也。昭王燕游,蔡姬在左,越姬参右。王亲乘驷以驰逐,遂登附社之台,以望云梦之囿。观士大夫逐者既驩,乃顾谓二姬曰:“乐乎?”蔡姬对曰:“乐。”王曰:“吾愿与子生若此,死又若此。”蔡姬曰:“昔弊邑寡君,固以其黎民之役,事君王之马足,故以婢子之身为苞苴玩好,今乃比于妃嫔,固愿生俱乐,死同时。”王顾谓史书之,蔡姬许从孤死矣。

  乃复谓越姬,越姬对曰:“乐则乐矣,然而不可久也。”王曰:“吾愿与子生若此,死若此,其不可得乎?”越姬对曰:“昔吾先君庄王淫乐三年,不听政事,终而能改,卒霸天下。妾以君王为能法吾先君,将改斯乐而勤于政也。今则不然,而要婢子以死。其可得乎!且君王以束帛乘马取婢子于弊邑,寡君受之太庙也,不约死。妾闻之诸姑,妇人以死彰君之善,益君之宠,不闻其以苟从其闇死为荣,妾不敢闻命。于是王寤,敬越姬之言,而犹亲嬖蔡姬也。

  居二十五年,王救陈,二姬从。王病在军中,有赤云夹日,如飞乌。王问周史,史曰:“是害王身,然可以移于将相。”将相闻之,将请以身祷于神。王曰:“将相之于孤犹股肱也,今移祸焉,庸为去是身乎?”不听。越姬曰:“大哉君王之德!以是,妾愿从王矣。昔日之游淫乐也,是以不敢许。及君王复于礼,国人皆将为君王死,而况于妾乎!请愿先驱狐狸于地下。”王曰:“昔之游乐,吾戏耳。若将必死,是彰孤之不德也。”越姬曰:“昔日妾虽口不言,心既许之矣。妾闻信者不负其心,义者不虚设其事。妾死王之义,不死王之好也。”遂自杀。

  王病甚,让位于三弟,三弟不听。王薨于军中,蔡姬竟不能死。王弟子闾与子西、子期谋曰:“母信者,其子必仁。”乃伏师闭壁,迎越姬之子熊章,立是为惠王。然后罢兵归葬昭王。君子谓越姬信能死义。诗曰:“德音莫违,及尔同死。”越姬之谓也。

  颂曰:楚昭游乐,要姬从死,蔡姬许王,越姬执礼,终独死节,群臣嘉美,维斯两姬,其德不比。

  卷五之五 盖将之妻

  盖之偏将丘子之妻也。戎伐盖,杀其君,令于盖群臣曰:“敢有自杀者,妻子尽诛。”丘子自杀,人救之,不得死。

  既归,其妻谓之曰:“吾闻将节勇而不果生,故士民尽力而不畏死,是以战胜攻取,故能存国安君。夫战而忘勇,非孝也。君亡不死,非忠也。今军败君死,子独何生?忠孝忘于身,何忍以归?”丘子曰:“盖小戎大,吾力毕能尽,君不幸而死,吾固自杀也,以救故,不得死。其妻曰:“曩日有救,今又何也?”丘子曰:“吾非爱身也。戎令曰‘自杀者诛及妻子’是以不死,死又无益于君?”其妻曰:“吾闻之:‘主忧臣辱,主辱臣死。’今君死而子不死,可谓义乎!多杀士民,不能存国而自活,可谓仁乎!忧妻子而忘仁义,背故君而事暴强,可谓忠乎!人无忠臣之道仁义之行,可谓贤乎!周书曰:‘先君而后臣,先父母而后兄弟,先兄弟而后交友,先交友而后妻子。’妻子,私爱也。事君,公义也。今子以妻子之故,失人臣之节,无事君之礼,弃忠臣之公道,营妻子之私爱,偷生苟活,妾等耻之,况于子乎!吾不能与子蒙耻而生焉。”遂自杀。戎君贤之,祠以太牢,而以将礼葬之,赐其弟金百镒,以为卿,而使别治盖。君子谓盖将之妻洁而好义。诗曰:“淑人君子,其德不回。”此之谓也。

  颂曰:盖将之妻,据节锐精,戎既灭盖,邱子独生,妻耻不死,陈设五荣,为夫先死,卒遗显名。

  卷五之六 鲁义姑姊

  鲁义姑姊者,鲁野之妇人也。齐攻鲁至郊,望见一妇人,抱一儿,携一儿而行,军且及之,弃其所抱,抱其所携而走于山,儿随而啼,妇人遂行不顾。齐将问儿曰:“走者尔母耶?”曰:“是也。”“母所抱者谁也?”曰:“不知也。”齐将乃追之,军士引弓将射之,曰:“止,不止,吾将射尔。”妇人乃还。齐将问所抱者谁也,所弃者谁也。对曰:“所抱者妾兄之子也,所弃者妾之子也。见军之至,力不能两护,故弃妾之子。”齐将曰:“子之于母,其亲爱也,痛甚于心,今释之,而反抱兄之子,何也?”妇人曰:“己之子,私爱也。兄之子,公义也。夫背公义而向私爱,亡兄子而存妾子,幸而得幸,则鲁君不吾畜,大夫不吾养,庶民国人不吾与也。夫如是,则胁肩无所容,而累足无所履也。子虽痛乎,独谓义何?故忍弃子而行义,不能无义而视鲁国。”于是齐将按兵而止,使人言于齐君曰:“鲁未可伐也。乃至于境,山泽之妇人耳,犹知持节行义,不以私害公,而况于朝臣士大夫乎!请还。”齐君许之。鲁君闻之,赐妇人束帛百端,号曰义姑姊。公正诚信,果于行义。夫义,其大哉!虽在匹妇,国犹赖之,况以礼义治国乎!诗云:“有觉德行,四国顺之。”此之谓也。

  颂曰:齐君攻鲁,义姑有节,见军走山,弃子抱侄,齐将问之,贤其推理,一妇为义,齐兵遂止。

  卷五之七 代赵夫人

  代赵夫人者,赵简子之女,襄子之姊,代王之夫人也。简子既葬,襄子未除服,北登夏屋,诱代王,使厨人持斗以食代王及从者,行斟,阴令宰人各以一斗击杀代王及从者。因举兵平代地而迎其姊赵夫人,夫人曰:“吾受先君之命事代之王,今十有余年矣。代无大故,而主君残之。今代已亡,吾将奚归?且吾闻之,妇人执义无二夫。吾岂有二夫哉!欲迎我何之?以弟慢夫,非义也。以夫怨弟,非仁也。吾不敢怨,然亦不归,遂泣而呼天,自杀于靡笄之地。代人皆怀之。君子谓赵夫人善处夫妇之间。诗云:“不僭不贼,鲜不为则。”此之谓也。

  颂曰:惟赵襄子,代夫人弟,袭灭代王,迎取其姊,姊引义理,称引节礼,不归不怨,遂留野死。

  卷五之八 齐义继母

  齐义继母者,齐二子之母也。当宣王时,有人斗死于道者,吏讯之,被一创,二子兄弟立其傍,吏问之,兄曰:“我杀之。”弟曰:“非兄也,乃我杀之。”期年,吏不能决,言之于相,相不能决,言之于王,王曰:“今皆赦之,是纵有罪也。皆杀之,是诛无辜也。寡人度其母,能知子善恶。试问其母,听其所欲杀活。”

  相召其母问之曰:“母之子杀人,兄弟欲相代死,吏不能决,言之于王。王有仁惠,故问母何所欲杀活。”其母泣而对曰:“杀其少者。”相受其言,因而问之曰:“夫少子者,人之所爱也。今欲杀之,何也?”其母对曰:“少者,妾之子也。长者,前妻之子也。其父疾且死之时,属之于妾曰:“善养视之。’妾曰:‘诺。’今既受人之托,许人以诺,岂可以忘人之托而不信其诺邪!且杀兄活弟,是以私爱废公义也;背言忘信,是欺死者也。夫言不约束,已诺不分,何以居于世哉!子虽痛乎,独谓行何!”泣下沾襟。相入言于王,王美其义,高其行,皆赦不杀,而尊其母,号曰义母。君子谓义母信而好义,絜而有让。诗曰:“恺悌君子,四方为则。”此之谓也。

  颂曰:义继信诚,公正知礼,亲假有罪,相让不已,吏不能决,王以问母,据信行义,卒免二子。

  卷五之九 鲁秋洁妇

  洁妇者,鲁秋胡子妻也。既纳之五日,去为官于陈,五年乃归。未至家,见路旁妇人采桑,秋胡子悦之,下车谓曰:“若曝采桑,吾行道远,愿托桑荫下餐,下赍休焉。”妇人采桑不辍,秋胡子谓曰:“力田不如逢丰年,力桑不如见国卿。吾有金,愿以与夫人。”妇人曰:“嘻!夫采桑力作,纺绩织纴,以供衣食,奉二亲,养夫子。吾不愿金,所愿卿无有外意,妾亦无淫泆之志,收子之赍与笥金。”秋胡子遂去。

  至家,奉金遗母,使人唤妇至,乃向采桑者也,秋胡子惭。妇曰:“子束发,辞亲往仕,五年乃还,当所悦驰骤,扬尘疾至。今也乃悦路傍妇人,下子之粮,以金予之,是忘母也。忘母不孝,好色淫泆,是污行也,污行不义。夫事亲不孝,则事君不忠。处家不义,则治官不理。孝义并亡,必不遂矣。妾不忍见,子改娶矣,妾亦不嫁。”遂去而东走,投河而死。君子曰:“洁妇精于善。夫不孝莫大于不爱其亲而爱其人,秋胡子有之矣。”君子曰:“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秋胡子妇之谓也。”诗云:“惟是褊心,是以为刺。”此之谓也。

  颂曰:秋胡西仕,五年乃归,遇妻不识,心有淫思,妻执无二,归而相知,耻夫无义,遂东赴河。

  卷五之十 周主忠妾

  周主忠妾者,周大夫妻之媵妾也。大夫号主父,自卫仕于周,二年且归。其妻淫于邻人,恐主父觉,其淫者忧之,妻曰:“无忧也,吾为毒酒,封以待之矣。”三日,主父至,其妻曰:“吾为子劳,封酒相待,使媵婢取酒而进之。媵婢心知其毒酒也,计念进之则杀主父,不义,言之又杀主母,不忠,犹与因阳僵覆酒,主大怒而笞之。既已,妻恐媵婢言之,因以他过笞欲杀之,媵知将死,终不言。

  主父弟闻其事,具以告主父,主父惊,乃免媵婢,而笞杀其妻。使人阴问媵婢曰:“汝知其事,何以不言,而反几死乎?”媵婢曰:“杀主以自生,又有辱主之名,吾死则死耳,岂言之哉!”主父高其义,贵其意,将纳以为妻,媵婢辞曰:“主辱而死而妾独生,是无礼也。代主之处,是逆礼也。无礼逆礼有一犹愈,今尽有之,难以生矣。”欲自杀,主闻之,乃厚币而嫁之,四邻争娶之。君子谓忠妾为仁厚。夫名无细而不闻,行无隐而不彰。诗云:“无言不酬,无德不报。”此之谓也。

  颂曰:周主忠妾,慈惠有序,主妻淫僻,药酒毒主,使妾奉进,僵以除贼,忠全其主,终蒙其福。

  卷五之十一 魏节乳母

  魏节乳母者,魏公子之乳母。秦攻魏,破之,杀魏王瑕,诛诸公子,而一公子不得,令魏国曰:“得公子者,赐金千镒。匿之者,罪至夷。”

  节乳母与公子俱逃,魏之故臣见乳母而识之曰:“乳母无恙乎?”乳母曰:“嗟乎!吾柰公子何?”故臣曰:“今公子安在?吾闻秦令曰:‘有能得公子者,赐金千镒。匿之者,罪至夷。’乳母党言之,则可以得千金。知而不言,则昆弟无类矣。”乳母曰:“吁!我不知公子之处。”故臣曰:“我闻公子与乳母俱逃。”母曰:“吾虽知之,亦终不可以言。”故臣曰:“今魏国已破,亡族已灭。子匿之,尚谁为乎?”母吁而言曰:“夫见利而反上者,逆也。畏死而弃义者,乱也。今持逆乱而以求利,吾不为也。且夫凡为人养子者务生之,非为杀之也。岂可利赏长诛之故,废正义而行逆节哉!妾不能生而令公子擒也。”遂抱公子逃于深泽之中。故臣以告秦军,秦军追,见争射之,乳母以身为公子蔽,矢着身者数十,与公子俱死。秦王闻之,贵其守忠死义,乃以卿礼葬之,祠以太牢,宠其兄为五大夫,赐金百镒。君子谓节乳母慈惠敦厚,重义轻财。礼,为孺子室于宫,择诸母及阿者,必求其宽然慈惠,温良恭敬,慎而寡言者,使为子师,次为慈母,次为保母,皆居子室,以养全之。他人无事不得往。夫慈故能爱,乳狗搏虎,伏鸡搏狸,恩出于中心也。诗云:“行有死人,尚或墐之。”此之谓也。

  颂曰:秦既灭魏,购其子孙,公子乳母,与俱遁逃,守节执事,不为利违,遂死不顾,名号显遗。

  卷五之十二 梁节姑姊

  梁节姑姊者,梁之妇人也。因失火,兄子与己子在内中,欲取兄子,辄得其子,独不得兄子。火盛,不得复入,妇人将自趣火,其友止之,曰:“子本欲取兄之子,惶恐卒误得尔子,中心谓何,何至自赴火?”妇人曰:“梁国岂可户告人晓也?被不义之名,何面目以见兄弟国人哉!吾欲复投吾子,为失母之恩,吾势不可以生。”遂赴火而死。君子谓节姑姊洁而不污。诗曰:“彼其之子,舍命不渝。”此之谓也。

  颂曰:梁节姑姊,据义执理,子侄同内,火大发起,欲出其侄,辄得厥子,火盛自投,明不私己。

  卷五之十三 珠崖二义

  二义者,珠崖令之后妻,及前妻之女也。女名初,年十三,珠崖多珠,继母连大珠以为系臂。及令死,当送丧。法,内珠入于关者死。继母弃其系臂珠。其子男年九岁,好而取之,置之母镜奁中,皆莫之知。

  遂奉丧归,至海关,关候士吏搜索,得珠十枚于继母镜奁中,吏曰:“嘻!此值法无可柰何,谁当坐者?”初在左右顾,心恐母去置镜奁中,乃曰:“初当坐之。”吏曰:“其状何如?”对曰:“君不幸,夫人解系臂弃之。初心惜之,取而置夫人镜奁中,夫人不知也。”继母闻之,遽疾行问初,初曰:“夫人所弃珠,初复取之,置夫人奁中,初当坐之。”母意亦以初为实,然怜之,乃因谓吏曰:“愿且待,幸无劾儿,儿诚不知也。此珠妾之系臂也,君不幸,妾解去之,而置奁中。迫奉丧,道远,与弱小俱,忽然忘之,妾当坐之。”初固曰:“实初取之。”继母又曰:“儿但让耳,实妾取之。”因涕泣不能自禁。女亦曰:“夫人哀初之孤,欲强活初身,夫人实不知也。”又因哭泣,泣下交颈,送葬者尽哭,哀动傍人,莫不为酸鼻挥涕。关吏执笔书劾,不能就一字,关候垂泣,终日不能忍决,乃曰:“母子有义如此,吾宁坐之?不忍加文,且又相让,安知孰是?”遂弃珠而遣之,既去,后乃知男独取之也。君子谓二义慈孝。论语曰:“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若继母与假女推让争死,哀感傍人,可谓直耳。

  颂曰:珠崖夫人,甚有母恩,假继相让,维女亦贤,纳珠于关,各自伏愆,二义如此,为世所传。

  卷五之十四 合阳友娣

  友娣者,合阳邑任延寿之妻也。字季儿,有三子。季儿兄季宗与延寿争葬父事,延寿与其友田建阴杀季宗。建独坐死,延寿会赦,乃以告季儿,季儿曰:“嘻!独今乃语我乎!”遂振衣欲去,问曰:“所与共杀吾兄者为谁?”延寿曰:“田建。田建已死,独我当坐之,汝杀我而已。”季儿曰:“杀夫不义,事兄之雠亦不义。”延寿曰:“吾不敢留汝,愿以车马及家中财物尽以送汝,听汝所之。”季儿曰:吾当安之?兄死而雠不报,与子同枕席而使杀吾兄,内不能和夫家,又纵兄之仇,何面目以生而戴天履地乎!”延寿惭而去,不敢见季儿。季儿乃告其大女曰:“汝父杀吾兄,义不可以留,又终不复嫁矣。吾去汝而死,善视汝两弟。”遂以襁自经而死。冯翊王让闻之,大其义,令县复其三子而表其墓。君子谓友娣善复兄仇。诗曰:“不僭不贼,鲜不为则。”季儿可以为则矣。

  颂曰:季儿树义,夫杀其兄,欲复兄雠,义不可行,不留不去,遂以自殃,冯翊表墓,嘉其义明。

  卷五之十五 京师节女

  京师节女者,长安大昌里人之妻也。其夫有仇人,欲报其夫而无道径,闻其妻之仁孝有义,乃劫其妻之父,使要其女为中谲。父呼其女告之,女计念不听之则杀父,不孝;听之,则杀夫,不义。不孝不义,虽生不可以行于世。欲以身当之,乃且许诺,曰:“旦日,在楼上新沐,东首卧则是矣。妾请开户牖待之。”还其家,乃告其夫,使卧他所,因自沐居楼上,东首开户牖而卧。夜半,仇家果至,断头持去,明而视之,乃其妻之头也。仇人哀痛之,以为有义,遂释不杀其夫。君子谓节女仁孝厚于恩义也。夫重仁义轻死亡,行之高者也。论语曰:“君子杀身以成仁,无求生以害仁。”此之谓也。

  颂曰:京师节女,夫雠劫父,要女间之,不敢不许,期处既成,乃易其所,杀身成仁,义冠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