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府

江宁将军署在驻防城内。同治十一年拨给经费三万零三百五十两,由旗营旧址重建。

左右翼副都统署俱在军署东南。同治十一年拨给经费一万七千六百一十两,由旗营自行建造。

两江总督署旧在府治东北,沐府东门。咸丰间毁于寇。同治十年因旧址重建。

江宁藩司署在府治南大功坊,旧为安徽藩署,乾隆初移皖藩于皖省,改为江宁布政司署。咸丰中毁于寇。同治五年重建,库在司署内。

理问署在淮清桥东。同治十年因旧址重建。

日盈库大使署在全福巷,同治十年因旧址重建。

仓库大使署旧址在府治东马路街,圮,今移复成仓右。同治十一年重建。

提学使司署在府治东淮清桥大街,旧为织造署。光绪三十二年改设。

江安督粮道署在藩司署东。咸丰中毁于寇。同治八年因旧址重建(库在道署内)。

库大使署旧址在府治东南利涉桥西北。同治九年移道署东。

江宁盐巡道署旧在府治西。雍正十年改巡道,移按察司旧署。咸丰间毁于寇。同治九年重建。

库使署在淮清桥,旧无此署。同治十年买民基新建。

新设长江水师饷库公所在道署东。同治十年建。

江宁织造署在府城东北,乾隆十六年改建行宫,三十三年买淮清桥东北民房改建,毁于粤匪,同治十年重建。光绪三十二年改作提学使署。分署设在朝天宫东明瓦廊。光绪末年缺裁,改设学堂。

江宁府署在内桥西南,明洪武初建为应天府署。清改江宁府署,咸丰间、同治四年,就故址重建。

理事同知署旧址在中正街。咸丰间毁。同治十一年就奇望街盐道署旁,续添房屋建立。

江防同知署在府仪门西。咸丰间毁,同治四年重建。

督粮同知署旧在淮清桥东大街文思巷口。咸丰中毁。同治十一年就珠履巷置买民屋改建。

南捕通判署在城南绒庄街。咸丰中毁。同治十一年重建。

北捕通判署在城北芦政牌楼大街(即芦政公署)。咸丰中毁。同治十一年就旧址重建。

经历署在府署西夹道内。同治四年因旧址重建。

检校署在府署西夹道内。同治四年因旧址重建。

龙江关宣课大使署在下关,今圮未建。

聚宝宣课大使署在南门外窑湾,今圮未建。

江东司巡检署在西新关外直江口,今圮未建。

江淮司巡检署在江浦县浦口城内,今圮未建。

秣陵镇巡检署在秣陵关,今圮未建。

茶引所大使署在大中桥西南,今圮未建。

儒学教授署、训导署俱在府学内。

督标中军副将署在府治北督署西芦政大街,经乱毁。同治十年因旧址重建。

中营都司署旧址在芦政大街,圮,今移大影壁,同治十年建。

督标左营游击署旧址在科巷,久圮未修,今移督署南党公巷,同治十年建。

左营守备署旧在科巷,圮,今移石板桥都司署旧址。

城守副将署在督署东西华门大街。同治十年因旧址重建。

都司署旧在石板桥,今移府治北北门桥唱经楼后。同治十年建。

左营守备署旧在大阳沟五老桥,圮,今移北捕厅傍右营守备署旧址,同治十年建。

右营守备署旧在北捕厅傍,今移府治西旱西门永庆巷口,同治十年建。

兴卫卫守备署在府治北洪武街。光绪五年因旧址重建。

江淮卫守备署旧在北门桥堂子巷,圮,未建。

长江水师金陵营参将署在仪风门外,上元门地方。同治十一年建。

安徽学院行署旧在府治西北小王府巷,规制殊狭。道光中皖省士大夫捐资广之,遭乱全圮。同治三年十一月,补行乡权建于门东之边营。光绪初移建于中正街。

江苏学院行署在府治南武定桥傍,道光初重建,后毁于贼。同治四年因旧址新建。

察院署在淮清桥东。同治五年建。

上元县署在府治东南淮清桥大街(按:县治凡八徙:初在石头城,今定淮清江二门间。次故治村。三冶城东,在今朝天宫东,本江宁署也。四白下城,在钟阜金川门间。五凤台山,在今凤凰台。六大司会府在今通济门内中正街东头。七今治则中正街西头矣。八明太祖丙申徙治洁化镇,明年还旧治,即今署也

)。明洪武元年建,清咸丰三年为贼所毁。同治八年重建。

县丞署旧在县署东,即主簿衙正厅,明道先生均简堂故址。乾隆中移迈皋桥,再移观音门,今圮未建。

典史署在县署右。(库在县二堂旁,狱在仪门内西。)

儒学教谕署训导署俱在学明德堂东。

涫化镇巡检署在县治东三十五里,今圮。

江宁县署在府治南三坊巷,明武初建(按:县凡七徙:初曰:秣陵关。其次太康元年分秣陵立临江,在今江宁镇。其三唐之江宁,在今朝天宫东。其四南唐保大二年,割上元十九乡,当涂二乡,置江宁县,始分治郭下而不详其署。其五宋建炎二年徙治城北,与今北门桥近。其六元至元十四年改治城南外越城侧。其七即今治。

)。清因之。咸丰三年为贼所毁,同治八年,因旧址重建。

县丞署在聚宝门外兵马司冈(即雨花台),咸丰三年毁。同治十二年因旧址重建。

典史署在县署右,咸丰三年毁,同治八年重建。(库在县二堂旁,狱在县仪门东。)

儒学教谕署(训导署)俱在学明德堂西。

江宁镇巡检署在江宁镇,今圮未建。

句容县署旧在城中四牌楼,北唐天祐六年建。清咸丰间毁,今借鲜鱼巷口民房为公廨,别赁马子巷口民房为监狱。

县丞署旧址在葛庄庙,圮,权赁庙屋。

典史署末建。

儒学教谕署在学宫,咸丰中毁,未建。(训导署在学宫,光绪中因旧基重建。)

巡检署旧址在龙潭镇,圮,权借大士阁。

溧水县署旧址在城内,顺治十一年知县闵派鲁建,经乱圮,未建,权寄典史旧屋为公廨。

儒学教谕署在学宫西。(训导署在教谕署西。)

高清县署在城内,咸丰间毁。同治十二年知县秦曾熙捐造库房住屋。光绪五年工程局建,监狱、大二堂仪门皆未建。

典史署在县署西。同治十二年建。

儒学教谕署(训导署)俱在学宫内。

广通巡检署在县东南四十里。

江浦县署在旷口山之阳,明洪武二十四年知县仇存仁建,清因之,咸丰中毁于贼,今置察院西民屋为公廨。

典史署旧在县署内,已圮,今权寄公廨旁。

儒学教谕署、训导署

浦口都司署旧在浦口金汤门内,今移金汤门外。同治中都司梁玉农建。

六合县署在西门内,明洪武元年建。清咸丰间毁于寇。同治六年知县莫祥芝因旧址重建。

典史署在县仪门外,同治六年建。

税课大使署在县前,毁未建。

儒学教谕署(训导署)俱在学宫内。

瓜埠司巡检署在县东南二十五里瓜步山下,经乱毁未建。苏 

州 府江苏巡检署在吴县南宫坊,即宋魏文靖公鹤山书院。明移书院于东南隅。正统十年,知府朱胜为侍郎周忱建来鹤楼,万历间建节者始常驻焉。三十四年都御史周孔教增建书堂及吏隐轩,凿池栽竹,极幽邃之致。清顺治二年毁于兵。都御史土国宝即朱明寺旧址,草创军府。九年都御史周国佐请于朝,复于旧址建新台。咸丰十年毁。同治五年,巡抚郭柏荫重建,并于署后辟广场为操演兵丁之所。

 

江苏布政使司署在吴县昇平桥西北,即王文恪公旧第。清顺治初,设左右二布政使并驻江宁府。十八年分右使驻苏州府,康熙六年停左右之名,以驻苏者为下江布政。乾隆二十七年又分下江之江宁、淮安、扬州、徐州四府,通海二州,增设江宁布政使,而江苏布政使专辖苏、松、常、镇四府,太仓一州,仍驻苏州使署。自康熙元年知府武弘祖始请巡抚韩世琦檄五府守令,购玉氏宅更新之,东银库、西钱库,并曰永盈。咸丰十年毁于兵。同治四年,布政使郭柏荫重建。

理问署在徐胡桥衕。

藩库署在昇平桥衕。

江苏按察使司署在吴县歌薰桥东。清顺治初,设按察使辖全省,驻江宁府。雍正八年移驻苏州,即兵巡道署改建。咸丰十年毁。同治六年,署巡抚郭柏荫重建。

按察经历署在道前街。

司狱署在司前街。

江苏提学使司署在沧浪亭东北,光绪三十二年以总督行台改设。

江苏粮储道署在常熟县文学里西,明时驻郡城,后移松江府,崇祯初复移常熟,即旧察院改建。清咸丰十年毁于兵。同治后移驻省城,权即宋仙洲巷民居为治事之所。

道库大使署在宋仙洲巷。

江苏织造署在元和县葑门内带城桥东,明时以内监兼理苏杭于天心桥东,局中为馆舍。清顺治三年,命内工部侍郎陈有明总理其事,即明嘉定周伯奎故宅改建。康熙十三年始专为苏州织造衙。成丰十年毁于兵。同治十年织造德寿重建。分署四,一在新造桥,一在红板桥东,一在醋库巷,一在红板桥南。

苏州府署在城西南吴县丽娃乡南宫里。明太祖吴元年就建今府治。清顺治二年,堂以外悉毁于兵,三年后陆续重建。康熙十一年,知府宁云鹏修。康熙四十二年,圣祖仁皇帝南巡赐知府石文焯世恩堂额。咸丰十年,经粤匪之乱,廨宇残毁。同治二年重建。

丰盈库在府署后堂,狱在府治西南。

总捕同知署旧在府治内东偏。清康熙初赵森移于西偏,即旧理刑署改建。咸丰十年毁,今权以宝苏局为治所。

海防同知署在常熟县西子游巷,旧在府治内东偏。清康熙初移驻常熟县治东北一里。雍正三年,同知缺裁改为昭文县署,八年复设同知,移驻福山城。乾隆二十年移居常熟城内,建署如制。三十一年缺裁,三十三年将松江府金山同知裁改,复设今署,久废僦民居。

太湖水利同知署在吴县洞庭东山。清雍正八年添设,初驻吴江县同里镇,十三年移今所。乾隆八年,同知高廷献领帑建造,规制如府治。咸丰十年毁,未建。

管粮通判署在海弘坊巷,旧在府治内东偏。清咸丰十年毁。同治十三年,即海弘寺屋改建。

经历署旧在府治内东偏。雍正元年移驻阊门外社坛,今缺裁,署废。

知事署在府治内东偏。清咸丰十年毁,未建。

照磨署在府治内东偏,清同治中重修。

司狱署在府治西织里桥南,即元旧址。明太祖吴元年移置灵芝坊。洪武六年,知府魏观复移今所。清康熙十九年裁狱官,归并知事管理。雍正九年,按察使司移郡城,即府狱四分之三隶按察司。

儒学教授署在府学明伦堂后。(训导署在学宫西)

福山镇总兵署在常熟县福山城。

中军参将署在十梓街。

中军守备署有四,一在中军衙,一在桥司古巷,一在皮市街,一在阊门外三六湾。

城守参将署在穿心街。

吴县署在府治西北一里。明洪武元年建。清顺治二年毁于兵,十二年重建。咸丰十年毁。同治十二年重建。

县丞署在木渎镇,旧在县治内东偏。乾隆十一年,移木渎巡检司驻光福,而以县丞驻木渎镇,建署如制,今毁,僦民居。

主簿署在县治内东偏,今废,寓民居。

典史署在县治内西偏。咸丰十年毁。同治九年重建。(库在县后堂旁,黄册库在县后堂西,军器库在县堂左,狱在县署西南。)

儒学教谕署、训导署俱在学官内。

光福巡检署在光福镇,旧驻木渎。乾隆十一年移驻光福,改称光福巡检司,建署如制,今毁,僦民居。

甪头巡检司署在洞庭西山。明正统间建,今毁,僦民居。

东山巡检司署在县西南洞庭东山,邑人吴时雅捐建。咸丰十年毁,未建。

长洲县署在府治东南一里乌鹊桥西。明洪武元年、清顺治二年毁于兵。康熙二十一年,祝圣培重建。咸丰十年毁。同治十一年重建。

县丞署在县治内东偏,咸丰十年毁。

主簿署在县治内西偏。咸丰十年毁。

典史署在县治内东隅。咸丰十年毁。同治九年重建。(库在县后堂旁,甲杖库在县堂左,狱在县署西南。)

儒学教谕署在学门左。(训导署)

 

吴塔巡检司署在浒墅关,旧在县北吴塔村,后移蠡口。雍正九年移置浒墅关,今毁,僦民居。(按《乾隆志》云。元长洲县巡检司吴塔、浒墅二所,明初浒墅、陈墓、吴塔凡三所。浒墅以宣德四年建钞关裁,正德初又设唐浦巡检司,乾隆初裁。)

元和县署在府治东一里十郎巷。清雍正二年,析长洲县地置县,三年建始如制。成丰十年毁。同治十一年重建。

县丞旧署在县治旁。清乾隆二十六年巡抚陈宏谋请以元和县丞移驻角直镇,旧设巡检司,移驻周庄镇。二十七年,县丞彭方周建署如制。道光二十八年,复以新阳县丞移驻角直,而移元和县丞驻章练塘。

主簿署在县治内西偏,咸丰十年毁。

典史署在县治内西偏,咸丰十年毁。同治元年重建。

儒学教谕署(训导署)在长洲学旁。

周庄巡检署在城南昆山之东南。宋昭兴二十六年,程沂重建。清顺治二年毁于兵。康熙六年王仲槐重建。咸丰十年毁于兵,未建。

县丞署在县治内。清顺治二年毁,僦民居。(按:县志云东西各一,旋裁去一员。康熙二十年复设管粮县丞一员。雍正间分设新阳各一丞治之。)嘉庆二十五年,钱兆麟建署于县治东道德坊北,今毁。

主簿署在县治旁,后缺裁改为典史署。清顺治二年毁。乾隆十八年重建,今毁。

典史署在县治内,后移主簿署,以旧署改为西库。(库在县后堂旁,狱在仪门外西偏。)

儒学教谕署在学宫内。

石浦巡检司署在千墩镇。(按昆新两县志云:旧在石浦镇。宋祥符间设。明景泰二年徙千墩镇。嘉靖复移吴家桥。清初署废,移寓城内,现仍在千墩。

)清咸丰十年毁。

新阳县署在昆山县治东南一里,尊菜桥东。雍正二年析昆山县地置县,四年建始如制。咸丰十年毁。

县丞署旧在县治。道光二十八年,移驻角直镇。

典史署在县治西荨菜桥北岸。清乾隆五十四年建。咸丰十年毁。(库狱俱在县治内。)儒学训导署在学宫旁。

巴城巡检司署旧在真义东,隶昆山。清雍正初析属新阳署,久圮。嘉庆元年,萧云龙建署于县治东孤老弄内,今圮。

常熟县署在虞山东南一里。梁大同六年设,自唐以来皆仍其处。明弘治二年,县厅火。三年祝献重建。清咸丰十年,毁于兵,未建。

县丞署在县治东(《常昭合志稿》云:旧有管粮、水利二丞,后一丞裁,厅废。又主簿厅旧亦在县治东,今移驻昭文境。)清咸丰十年毁。

典史署在县治内西偏。清朝咸丰十年毁。(国用库在县署中门右,省库在县堂右,苗仓库在县堂左,军粮库在县署西南,狱在县署南。同治十一年,知县汪福安重建。)

儒学教谕署在明伦堂东。

黄四浦巡检署在县西北黄泗浦港,久圮,今暂驻恬庄镇。

水师营游击署在福山城,即明把总公廨。清咸丰十年毁。同治间改建火药局军装库。

昭文县署在常熟治东北一里,本海防同知行署。清雍正三年,海防奉裁改为县署。咸丰十年毁于兵,未建。

主簿署在县署东偏,今毁。

典史署在县治内东偏。清咸丰十年毁。(库在县堂左毁,狱在典史署南,同治初重建。)

儒学训导署在学宫旁。

白茆巡检司署在县东北白茆港口,旧隶常熟。清雍正二年析属昭文。乾隆间巡检陈涛建。咸丰十年毁。

常昭城守备署在阜成门内。咸丰十年毁。同治九年守备缺裁,以福山右营都司移驻城内,寓民舍。

吴江县署在城内运河北。梁开平三年,设县,钱氏创建。宋因之。清顺治二年毁于兵。七年知县唐增重建。咸丰十年,毁于兵,未建。

县丞署在县东南盛泽镇。明初在县治内。清顺治二年毁于兵,自是僦民舍以居。雍正间始以后四保入官屋改建。乾隆五年移今所,即吴书院改建。咸丰十年毁。(旧有治农、清军、管粮三丞。厅并在县治内。明季缺裁厅废。)

主簿署在城内后四保,明初在县治内。(旧有簿厅二:一在治农丞厅东,一在清军丞厅西。明季缺,裁并,仍存一厅。)清顺治二年毁于兵。乾隆五年,丞移盛泽,即丞署改为之。咸丰十年毁。

典史署在县署仪门外之西。清顺治二年毁于兵。雍正十年,知县赵轩临重建。咸丰十年毁。

儒学教谕署在学宫内。

同里巡检司署在县东北同里镇西柳圩。清咸丰十年毁。

汾湖巡检司署在黎里镇,旧在县东北芦墟镇非角圩。清乾隆初,移驻今所,久废。

平望营都司佥书署在县城东门。

震泽县署在吴江县治北一里。清雍正二年,析吴江县地置县,八年即济农仓废址改建县署,咸丰十年毁。

县丞署、典史署在县治内狱后,今圮,僦民居。

儒学训导署在学宫旁。

震泽巡检司署在县西南震泽镇。

平望巡检司署在东南平望镇。

太湖营左军守备署在简村镇,雍正三年建。

松江府

江南提督署在府治西南仙鹤桥观西,同治十一年重建。先是咸丰时提督统兵在外,署亦被毁,至是还驻。

分巡苏松太道署即旧志苏松道署,雍正八年,由苏州吴县移驻上海县治东南。同治光绪间三次拓建。

松江府署在城中大街,清康熙元年,知府郭廷弼重修。咸丰十年寇扰毁损。同治八年,知府杨永杰修复。(永丰库在府后堂右,狱在府治西南。)

董漕同知署在府署左,乾隆二十四年废。

海防同知署原驻柘林,移驻金山卫。道光二十四年移驻上海,同知沈炳垣建署西门内。咸丰三年寇毁。同知吴煦改建小东门内。(实旧志海关署址

)。

水利通判署在府署右,乾隆二十四年移驻柘林,即旧海防同知署,五十年圮。光绪二年,通判潘兆芬重建。

粮捕通判署在府署右。咸丰十年寇毁,未建。

经历署在府署西北。

知事署在府署北。嘉庆十七年建。咸丰十年,寇毁未建。

儒学教授署,同治十年教授闻堆堉捐廉重葺,儒学仓在本学。

中营参将署在府城东郭门桥。守备署今废。

城守营游击署、守备署俱咸丰十年寇毁。

前营游击署、守备署俱咸丰十年寇毁。

左营游击署,咸丰十年寇毁,守备署今废。

后营游击署,同治十一年废。守备署,咸丰十年寇毁。

柘林营守备署在柘林城,同治九年废。华亭县署在府治西望云桥北,元初建。清顺治间,知县张超重修。乾隆、嘉庆至光绪四年,五次修葺。

 

县丞署旧在县署西北隅。乾隆间移驻漕泾县,丞车策建署。咸丰十一年寇毁。

主簿署,道光十三年废。

典史署在县署大门内西南隅。乾隆典史王云建。(库在县后堂右,架阁库在县堂右,狱在仪门西。)

儒学教谕署在明伦堂东,明知县朱直建。清嘉庆七年重修。

金山巡检署在亭林。咸丰十一年寇毁未建。

娄县署在府治北寿桥西,顺治十三年分设,十五年知县王有极建。乾隆、嘉庆间,五次重修。咸丰时兵燹损坏,历修未复旧制。

县丞署在谷阳门外,乾隆间建。同治五年移驻泗泾,赁民舍。光绪三年,旧署毁于风。

主簿署在谷阳门外,道光间建。

典史署在县署西南,寇毁未建。(库在县署后堂旁,狱在典史署侧。)

儒学教谕署在华亭县学宫东。嘉庆七年重修。咸丰间寇毁未建。

小蒸巡检署在枫泾,寇毁未建。

奉贤县署在青村城,雍正二年分设,十年署知县徐必达领帑建。嘉庆间三次重修。咸丰十一年寇毁。同治间,知县韩佩金重建,十二年知县王起仁增建。

县丞署在四团。

典史署在西门内,俱寇毁未建。(库狱俱在县治。)

儒学训导署在城内,乾隆间建,同治六年改建。

南桥巡检署在南桥镇,寇毁未建。

青村营都司署在县城,旧为守备署。咸丰十一年寇毁未建。

金山县署在金山卫城。雍正四年分设,发帑建。乾隆以来,知县驻朱泾,以水次仓公廨为署。同治元年寇毁,六年知县赵元昂重建。

县丞署在朱泾镇,今废。

典史署,道光十五年移朱泾,以巡检署为署。(狱同移在署西。光绪三十一年改建于县署东。)

儒学训导署原在府学宫后。乾隆二十六年移建。咸丰间寇毁。同治六年重建。

泖桥巡检署在朱泾。道光十五年移驻张堰,二十六年巡检周鸿光捐建。咸丰十一年寇毁。光绪三十年重建。

金山营游击署在县城,即旧参将署。守备署在县城,俱寇毁未建。

金山卫守备署在县城,乾隆十四年废。

上海县署,元至正二十九年建。清顺治间知县涂贽重建。乾隆嘉庆间三次修葺。咸丰三年寇毁,五年知县孙丰重建。

县丞署、主簿署俱在县署东。咸丰间寇毁重建。

典史署在县署西。咸丰间寇毁重建。(县库在县后堂旁,銮驾库在戒石亭东,架阁库在戒石亭西,狱在典史署之南。宣统二年知县田宝荣重建。)

儒学教谕署在学宫内,咸丰五年移建县治西南。

黄浦巡检署在闵行,光绪三年重建。

吴淞巡检署在法华,乾隆九年建。咸丰三年寇毁。

右营参将署在县城西南,即旧游击署。咸丰三年寇毁,五年移建,在旧署东南。守备署同时寇毁,十一年重建。

黄浦营都司佥书署,乾隆七年废。

南汇县署,雍正二年分,县知县钦琏领帑建。乾隆、嘉庆迄同治间六次重修。

县丞署在县署东偏,乾隆二十八年建。咸丰十一年,寇毁。同治六年,移驻海塘外泥城,署未建。

典史署在县署东偏。

库二在县堂左右,狱在仪门外西。

儒学训导署在明伦堂东,道光七年增拓,十六年、同治五年重修。

三林庄巡检署在周浦镇。咸丰十一年寇毁未建。

柘林营都司署在县城,即旧志南汇营守备署。

川沙厅抚民同知署,乾隆二十九年建,时为海防同知署,设厅。后嘉庆十二年同知高伯阳领帑重建。

司狱署在城西隅,嘉庆十五年建,狱在厅署大门内右侧。

川沙营参将署、守备署俱在城中。乾隆四十九年修。同治九年废。

青浦县署在城内,明嘉靖二十一年建。清顺治间知县王嶙修。乾隆、嘉庆、道光间均有修建。咸丰十年寇毁。光绪五年知县吴康寿重建。

县丞署旧在县治东,乾隆十年移驻七宝。嘉庆间县丞黄文华建。同治元年寇毁未建。

主簿署移旧县丞署,典史署移旧主簿署,俱咸丰十年寇毁未建。

内库在县内堂右,架阁库在厅事后,銮驾库在厅右,狱在主簿署南。

儒学教谕署在明伦堂后,训导署在学宫旁,即旧志福泉县训导署,俱同治十二年重建。

淀山巡检署旧在谢泽关,后移驻朱家角,寇毁未建。

新泾巡检署在章堰,寇毁未建。

常州府

提督江苏学院署在江阴县城内。光绪三十一年考试停,缺裁。

常州府署在城北内子城,唐末杨行密权州事唐彦随建。明洪武四年改府重修。清顺治、康熙、嘉庆、道光、同治皆重修。海防同知署在江阴县治东南。

督粮通判署在府署东。

总捕通判署在府署西。

经历署、检校署、知事署、照磨署在府署内。

丰积库、架阁库俱在府署堂两旁,狱在府署大门内。

儒学教授署、训导署俱在明伦堂右。

城守营游击署在府城。

中军守备署在阳湖中右厢大井里西。

孟河营都司署在武进通江乡孟河城。

武进县署,晋太康二年建于郡城西北八十里,后徙金斗门外街。明洪武四年,移建今地。清代累经重修。咸丰十年毁于寇。同治四年,知府扎克丹重建。

县丞署在县署东。典史署在县署西。

库在县署二堂旁,架阁库在县署二堂右,狱在县署仪门右。

儒学教谕署在学宫内,康熙间重葺。

奔牛巡检署在武进安西乡奔牛镇。

小河巡检署在武进通江乡孟河城。

毗陵驿丞署在县朝京门外。

阳湖县署在府城东,左厢白云渡西,即旧太平仓基,雍正四年建,同治十年重建。

主簿署、典史署在县署东。(库狱俱在县治内)

儒学训导署在武进县学官内。

戚墅巡检署在戚墅堰。

孟河水师营游击署在县通江乡小河镇,同治十二年建。无锡县署在城西偏。康熙五年,知县吴兴祚重修。

县丞署在县署东左角门外,嘉庆十八年重建。咸丰十年毁,乔寓民居。典史署在县署东左角门外,咸丰十年毁。光绪元年,知县廖伦重建。库在县署二堂旁,架阁库在县堂右,銮驾库在县署二堂旁,狱在县仪门西南。儒学教谕署在学宫内。

高桥巡检司署旧在县西北十里五泻河口,明洪武中建,后废,移于县署西右角门外。咸丰十年毁,乔寄民居。金匮县署在城东北隅,旧为亿丰仓,废为守备署。雍正四年,析置金匮县,五年知县王乔林请帑改建。成丰十年毁于兵。同治初,权假民居以理事,后封禁清宁尼庵,因改作治所。光绪元年,知县倪咸生重建狱室于旧地。

主簿署在县署东,旧为化城庵,嘉庆三年,主簿翟一铸详请改建。咸丰十年,乔寓民居。

典史署在县署东书院衡,雍正七年,知县王乔林建。咸丰十年毁。光绪元年,倪咸生重建。库狱俱在县署内。

儒学训导署在无锡学宫内。

望亭巡检司署旧在望亭,后移县治,乾隆初移驻荡口镇。

常州营左军守备署在县城东。

江阴县署在城西北隅,明洪武元年建。清咸丰十年毁。光绪二年重建。

县丞署在县治东,咸丰十年毁。

典史署在县治东,咸丰十年毁。

主簿署在县治西,咸丰十年毁。

库在县二堂右,军仗库、架阁库俱在县二堂西北隅,狱在县仪门外东南。

儒学教谕署在学宫东,训导署在学宫西。

学使署在大街虹桥东,旧为巡抚行台。明万历间学使者王以宁移文邑令许达道创新之,始移驻焉。崇祯间学使倪元珙以辕门倡于通衢,试患拥挤,价撤民居大之。清康熙十五年,廨宇倾圮,学使邵嘉檄知县何且纯次第修整。乾隆五年,知县蔡澍增设未备,后规模踵加,为江南官署之冠。嘉庆二十五年,学使姚文田檄知县萧瑾修葺通署。龙门增高二尺。道光十九年,学使祁嶲藻檄署县陈延恩增建新东新西文场,共二十二楹,改署石脚几坐,凡为号二千有奇,费由常属八邑通捐。咸丰十年毁于匪,屏墙外椽瓦无存。同治三年克复,邑绅绘图,由县详宪分饬各属重建,四年兴工,七年告竣。其制前为屏墙,东西植木为辕门,内建鼓亭旗杆各二,左右为班房各三间,东舍人厅五间,西号吏房五间,又东为奏厅四间,中间为头门,左右为巡捕厅及巡兵驻宿处五间,门内东土地祠,西执事房各三间,进为仪门左右二角门,共三间。其后架木为表,榜曰龙门,两旁为文场,各十二间;中为甬道,北接月台,又北为堂前泊水三间,进为大堂五间,东岱道厅五间,西吏厅三间,厅北关帝殿三间,堂之后为川,堂东为堂房二间,西为卷房二间及旁屋九间,进为宅内左门房,右签押房各三间,内为崇素堂三间,堂东紫薇庭三间,前为衡堂五间,旁屋二间,折东而南城隍司一间,庭后为丹桂楼,楼下为大雅堂,上下共六间,庭东从屋六间,崇素堂后为燕喜堂五间,堂后为佳荫楼,上下共十间,崇素堂西为薪樵堂三间,前大厨房二间,北为存心堂三间。先是学使补行岁科两试皆于郡治龙城书院,而驻节犹在泰州,迨节署落成,仍旧移驻,嗣因应试人数较多,坐号拥挤,遂于光绪元年,就旧址建复新东西文场,学使林天龄捐廉倡率常属官绅捐资合办。

石头港巡检署在县东三十里。乾隆三十三年移驻顾山镇,署迁焉,在县东七十里。

水师协镇署在县城中街。同治十二年,移建于北门外澄江桥西北。

左营中军守备署在县城中街,咸丰十年毁。

江阴营游击署在县城大街,咸丰十年毁。

中军守备署在县城大街,成丰十年毁。

杨厍营守备署在县东杨厍镇。

宜兴县署在长桥北,咸丰十年毁,未建。

县丞署在县治东南,后移杨巷镇。咸丰十年毁,未建。

典史署在县治西,咸丰十年毁,未建。

库在县堂东,銮驾库在县署西偏,架阁库在县堂西,狱在仪门外右偏。

儒学教谕署在学宫内。

钟谿巡检署在和桥镇,下邾巡检署在周铁镇。均咸丰十年毁,未建。

太湖营右军守备署在周铁桥镇,同治九年裁。

荆谿县署在县东察院旧基,清雍正二年分设,知县李润建。咸丰十年毁。

典史署在县后街。

库狱俱在县署内。

儒学训导署在学宫内。

张渚巡检署在县西南九十里张渚镇。

湖巡检署在县东南四十五里蜀山镇,咸丰十年毁。

常州营右军守备署在茶局巷右,咸丰十年毁,未建。

太湖营都司署在乌谿河北,同治九年设,太湖右营都司驻乌谿镇。

靖江县署在城北西偏高原,明成化七年建。清咸丰间寇毁。同治十年,知县叶滋森重建。

县丞署在邑署左。

主簿署在邑署右,顺治三年缺裁。

典史署在县丞署南。

库在县署二堂左右,仪仗库在县大堂右,狱在县署仪门右。

儒学教谕署、训导署俱在学宫内。

新港巡检署旧在大沙之新港思岳桥西,清时移建于西来镇。

协标左营游击署旧为察院旁公馆,康熙九年改游击署。咸丰元年改都司署。

靖江营守备署在南门内。

镇江府

镇海将军署在黄祐一方旗营内,先为镇海将军署,及乾隆之季,汉军营裁,以江宁将军所领蒙古一营,移屯京口,仍辖于江宁,此署遂为江宁将军行台。咸丰中毁于寇。同治初复建。

左翼副都统署、右翼副都统署俱在旗营,兵燹后复建。

分守常镇道署在府治治安坊千秋桥西,即米芾宅故址,遭乱全毁,改建于太平桥东,因郡绅赵氏入公屋修建。

镇江府署在城内东北。明洪武初,郡守杨遵即宋元旧址建,兵燹后全毁。同治初复建。

同知署在府署东,毁于兵,未复。

通判署在府治西。

经历署在府治东,毁于兵,重建。

知事署在府治西,毁于兵,重建。

照磨署在府治西,道光初缺裁。

广盈库在府堂西,架阁库在府堂东,狱在府治谯楼旁。

儒学教授署、训导署俱在学官内。

炭渚驿丞署在城西五十里。

京口驿丞署在府城。

城守营参将署,旧在黄祐二坊,即卫守备署,后移于仁和一坊,毁于兵,重建。

城守营守备署在黄祐二坊,毁于寇。

镇江关署在运河口,面江。同治四年建。

丹徒县署在府治东南小市街北,毁于寇,重建。

县丞署在县治东,后移府西旧水利通判署内。道光初缺裁。

主簿署在县治西,后移西城外京口驿之右,毁于兵,未建。

典史署在县治东南,毁于兵,寇平复建。

库在县二堂旁,狱在仪门东。

儒学教谕署在明伦堂西,训导署在殿庑西南。

高资镇巡检署在城东十五里,丹徒县东港口。

安港巡检署在县东北四十里大港镇。

丹阳县署旧在西门直街,咸丰十年毁于寇,肃清后于普宁寺东,购民房为之,规制不具。光绪三十一年,知县赵以焕修建,规模始备。

县丞署在旧县治东,道光二十九年缺裁,毁于兵废。

主簿署在旧县治西,毁于寇。

典史署旧在县治内。

库狱俱在县治内。

儒学教谕署在明伦堂东,训导署在尊经阁旁。

吕城镇巡检署在县南五十里吕城镇东。

包港镇巡检署在县东七十里包港镇。

云阳驿丞署在南门外。

金坛县署在城西北隅,宋建。清顺治二年,知县胡延年重修。咸丰十年毁于寇,未建。现租民屋,无定所。

县丞署在县治东,毁于寇。

主簿署在便民仓西南,缺裁,署毁于寇。

典史署在县厅西,毁于寇。

库在县堂右,狱在县署仪门西偏。

儒学教谕署在明伦正学堂右,训导署二所,一在学路东尚存;一在日新斋东,毁于寇。

湖溪巡检署在上疁村,缺裁,署毁。

溧阳县署在城西北,唐天复间建,历宋明修建不一,清康熙四年增修。

县丞署在库楼右。

典史署在县堂东偏。

架阁库、仪仗库俱在县堂两旁,库楼在县堂右,狱在县署仪门西偏。

儒学教谕署在魁星堂右,训导署在食正、丽泽二斋后。

溧阳都司签书署在南门外,毁于寇,未复。

太平厅厅署未建,赁民屋,无定所。

淮安府

总督漕院署在府城内中长街。咸丰问裁南河总督,以漕运总督兼督河务,移驻清河县。

总督河院署在清和县,咸丰十年缺裁,由总漕移驻。

江北提督署,光绪三十一年设,以漕督署为署。

淮扬镇总兵署,咸丰十一年设,在山阳县治东。

河库道署在清河县,咸丰中缺裁。

淮扬道署旧在山阳县,乾隆五十八年移驻清河县。咸丰中缺裁。同治四年,复设署在漕署东北。

淮安钞关署在板闸镇。

淮安府署在城中,即元旧总管府,明洪武元年建。

山阜南岸海防河务同知署在山阳县童家营,咸丰十年缺裁。

海防山安河务同知署在安东县,后缺裁,今署尚存。

桃源河务同知署在桃源县治,康熙二十二年,由宿桃同知改后裁。山清里河同知署在清河县,咸丰十年缺裁。

山盱通判(淮安府志作同知)署在山阳县周家桥。

军捕通判署在府治西。

安清中和通判署后裁。

高堰通判署在山阳县清江浦,康熙三十八年设,后缺裁。

两淮盐运通判署在河清县化龙桥东北,同治初移西坎。

经历署在府治东。

检校署在府治西南,道光四年缺裁,署废。

照磨署在府治西,乾隆中缺裁。

漕运库、阜积库俱在府仪门内甬道东,龙亭库在府仪门外东,架阁库在府仪门外西,重监在府仪门内西,轻监在府大门内侧。儒学教授署在启圣祠东,训导署在文庙后。

漕标中营兼左营副将署在城内十王堂,随漕督移驻清河。中军都司署在西长街北,本中营守备署。雍正十一年,改都司。宣统三年缺裁。右营游击署在城外河下仓基坊,宣统三年缺裁。

中军守备署在新城内。

左营都司署(乾隆初设)在三牌楼,宣统元年缺裁,署改化莠所。

左营守备署(乾隆初设)在西长街北,宣统元年缺裁。

城守营参将署在城内打箔巷。

中军守备署在城内城隍庙巷。

参将署在清河县王家营。游击署在清河县镇署南。咸丰十一年设。光绪三十一年裁。

都司署在清河县镇署东。

守备署在清河县镇署东南。河标右营添设守备署在清河县,淮安卫守备署在漕院东,光绪二十八年裁。大河卫守备署在北门内,缺裁后改关忠节祠。

苇荡营参将署、右营守备署俱在阜宁仁和镇。

山清里河上营守备署在清江浦。

山清里河下营守备署在山阳杨家庙。

山清外河上营守备署在清河老坝口。

高堰上营守备署在山阳高家堰。

山盱下营守备署在山阳高良涧。以上河营五守备均于咸丰十年裁。

山阳县署在府治南中长街西,明洪武中建。清康熙十八年毁,知县薛云奇重建。

里河县丞署在府城内,咸丰中裁。外河县丞署在清江浦,咸丰中裁。

里河主簿署在府城,咸丰中缺裁。外河主簿署在阜宁苏家嘴,乾隆中裁。

高良主簿署在周家桥,咸丰中裁。典史署在县治东。

县库在县署二堂旁,架阁库在县堂右,狱在仪门外西。

儒学教谕署在讲堂后,训导署在社学内。

阜宁县署在庙湾巡检司,旧署在县治西小南门外。

典史署在县治大堂西侧。

盐课司署在县大南门外。

库狱俱在县治。

儒学训导署在启圣祠后,盐城学训导分蒞。

马逻司巡检署在城西北童家营。

火套司巡检署在城西北五十里北沙镇。

羊寨司巡检署在城西拦黄坝。

童营司巡检署在城西八十里大茭菱苏家嘴,今裁。

草堰口巡检署即原庙湾巡检改设,暂驻朦胧镇,离城西南六十里,今裁。

庙湾营游击中军守备署俱在县城内。

守备署在县窈子港。

山安海防河营守备署在县童家营,今裁。

盐城县署在城东北,明洪武九年建。

县丞署在县治东。

典史署在县治东南。

收贮库在县堂西,暂贮库在县堂东,架阁库在收贮库旁,狱在县大门西南。

儒学教谕署在敬一堂后。

沙沟巡检署在本镇。

上岗巡检署在县上岗。

盐城营游击署、中军守备署俱在县城。

守备署在县草堰口。

清河县署旧在清河口。明洪武三年建,后迁甘罗城。清乾隆二十五年迁清江浦,知县高辰建署,咸丰十年毁于寇。今署在北门内,即旧河库道库改建。

中河主簿署暂赁民屋,今裁。

管河主簿署在县治,今裁。

典史署在县治东南。

库狱俱在县署内。

儒学教谕署、训导署俱在学宫内敬一亭侧。

涧桥司巡检署在渔沟镇。

四闸官署在水闸。

山清里河上营参将署在县运口,今裁。

桃源安清中河河营守备署在县治,今裁。

安东县署在大成坊化龙桥,明洪武三年裁。

县丞署在县治东,咸丰十年裁。

主簿署废。

典史署在县治东南。

收银库、大库、小库俱在县二堂旁,耳库、架阁库在县仪门内侧,狱在县仪门内侧。

儒学教谕署、训导署俱在学官内,明伦堂西南。

长乐巡检署在县北一百里。

五港巡检署在本港。

山清里河上营游击署在县治。山安上河营守备署在县城。山安下河营守备署在县佃湖,以上三署均裁。

桃源县署在北门内。元至口中创建,寻毁。明洪武九年,知县汪仁即旧基重建。

县丞署在县治东,缺裁久废。

中河主簿署在重兴集,今裁。

北岸主簿署在崔镇,今裁。

南岸主簿署在县治西,今裁。

典史署在县治内。

库在县署二堂旁,架阁库在县仪门内左,狱在县仪门外。

儒学教谕署、训导署俱在学宫内。

三义镇巡检署在县三岔口。

古城司巡检署在古城驿。

古城驿丞署在本驿。

河标左营游击署、桃源南岸河营守备署、桃源北岸河营守备署均在县治,今并缺裁,署废。

扬州府

两淮盐法院署在府治,东北抵钞库巷,西抵通衢,今裁。

分巡两淮盐务道署在府治三江营,雍正十年建,十三年移驻泰坝。

两淮都转盐运司署在府治张家巷,即汉江都相董仲舒旧宅。清朝咸丰中兵毁。同治十一年重建。

泰州盐运判署旧在泰州北关,后改建东台县治。

通州盐运判署旧在通州西城,后改建石港。

海州盐运判署旧名淮安盐运通判署,后移海州板浦场。

扬州钞关署在新城挹江门内,今为常镇通海兵备道行馆。

扬州府署在通泗桥西北,明洪武三年建。清同治中重建。

清军同知署在府治左,咸丰中圮,后重建。

江防同知署在瓜洲镇。

水利同知署在泰州东台场,乾隆元年设,三十三年裁,改为东台县署。

扬河通判署在高邮州。监掣通判署在扬县治东。粮河通判署在泰州州治南。

经历署在府治前。检校署、照磨署俱在府署西偏。

大积库在府川堂右,銮驾库在府仪门东,军器库在府川堂左,狱在府仪门西南。

儒学教授署、训导署俱在学宫内。

广陵驿丞署在南门外,乾隆二十一年缺裁。

瓜洲镇总兵署在瓜洲。

城守营参将署、中军守备署俱在府城。咸丰中圮,后重建。

守备署在三江营,咸丰三年、同治十一年建。

京口协标右营游击署在瓜洲城内。

瓜洲营守备署在瓜洲镇,光绪五年移建京口右营教场内。

扬河下营守备署在瓜洲城外。

扬州卫守备署在府城。

江都县县署在旧城内儒林坊,明洪武七年徙建。清同治九年重建。

县丞署在城隍庙东。典史署在县治西。

库在县堂西,狱在县仪门西。

儒学教谕署在明伦堂西。

瓜洲镇巡检署在本镇,塌于江,未建。

万寿镇巡检署在张网沟,后移仙女庙镇。

白塔河巡检署在白塔河,后移盐运使署侧。

邵伯驿丞署在县北四十五里,本镇官河东岸。

甘泉县署在小东门内太平坊,雍正九年建。同治中重建。

主簿署、典史署在县署旁。

库、狱俱在县署内。

儒学训导署在学官旁。

邵伯镇巡检署在本镇。

上官桥巡检署在陈家集。

扬子县署在城内西北,即宋真州治,明洪武初即旧址建。清咸丰三年兵毁,未建。

县丞署在县治东,道光十二年署废。

典史署在县治东南。

库在县堂左右,都钱库在县仪门内左,军器库在县仪门右,狱在县仪门外东。

儒学教谕署在尊经阁东南,训导署在尊经阁西南。

江口巡检署在县东南十里,今圮。

奇兵营游击署在县治南门外江口。

中军守备署在县城。

青山营守备署在青山头,乾隆元年建。

仪征卫守备署在县城。

高邮州署在城内,明洪武元年建,清代历次修建。

州同署、州判署俱在州治东,光绪间缺裁,署废。吏目署在州治西。州库在州署后堂旁。

广储库在州署堂右。架阁库在州署堂左。狱在州署仪门外西。

儒学学正署在明伦堂西北,明学正施之藩修。训导署二所在明伦堂东,前为修业斋,后为进德斋。

时堡巡检署在州治东北一百二十里,乾隆中移驻临泽镇。

界首巡检署在城北六十里,本驿丞署缺裁,署改。

扬河上营守备署在州治长安桥,缺裁,改同知署,光绪中修。

兴化县署在城北,明洪武元年知县徐士诚建。清道光二十九年,知县魏源重修。

典史署在县治西。

县丞署在县城东,缺裁,署圮。

库楼在县堂左,架阁库在县堂右,兵器库在县堂东偏,狱在长清仓南。

儒学教谕署在明伦堂后,训导署在启圣祠前。

安丰巡检署在县北六十里安仁乡。

宝应县署在城内西北,宋乾道间建,后毁。明洪武十一年,知县刘维则重建。清乾隆四十年知县孙思庭重修。

管河县丞署、管河主簿署俱在县治旁,久废署圮。

典史署在县治西。

库在县堂后,狱在县仪门外西。

儒学教谕署、训导署俱在学宫内。

衡阳巡检署在县西南一百二十里。

槐楼巡检署在县南二十里,后移驻汜水镇。

泰州署在城东北,即古海陵县基,明成化景泰中先后创建。

州同署在州治西北,缺裁署废。州判署在州治西,缺裁署废。吏目署在州治东后,库在州堂后旁,甲仗库在州堂左,架阁库在州堂右,狱在仪门外右。

儒学学正署在明伦堂东,训导署在学宫旁。

海安巡检署在州东一百里。

西溪巡检署在州东一百二十里。

宁乡巡检署在州北六十里,嘉庆十七年重修。泰州营都司署在州治东,本游击署,同治十一年改。

东台县署在东南隅,清乾隆三年分县,即旧水利同知署改建。

县丞署在西溪镇,后圮,僦民居,今缺裁。

典史署在县署右。

库在县二堂右,狱在县仪门右。

儒学教谕署、训导署俱在学宫。

富安巡检署在富安场西溪镇,巡检署在本镇。

徐州府

分巡淮徐道署旧在徐州城内,雍正十年移驻宿迁县。乾隆八年兼理淮徐海地方事务,移驻府城。光绪二年专辖徐州,十一年徐州道叚喆重修。

徐州府署在府城北,即旧知州署。旧仪门西监狱一所,改府后废。道光八年,知府潘榞修复。

河务同知署在府城内,乾隆初改为铜沛同知署,今废。

宿虹河务同知署在宿迁县,今废。

邳徐灵壁河务同知署在邳州城内,今废。

宿迁运河通判署在清江浦,今废。

管理粮盐捕通判署在府城内,今废。

经历署在府城中。

库狱俱在府治。

儒学教授署旧在学宫旁,今在察院西崇文巷内。

徐州镇总兵署在府城,本河标中营协镇副将署,嘉庆十年裁,副将改设总兵。

协标左军守备署,雍正十年改中军都司,在府城。嘉庆十年设镇标缺裁。

徐州中营游击署在府城西北隅,镇署南。

徐州中营存城守备署在城西南隅。

徐州城守营都司署在城西南隅,即协标中军都司旧署。

徐河南岸营守备署在府治,乾隆十一年改丰萧砀河营,驻北门外,今废。

徐河北岸营守备署在府城外土山寺,久圮今裁。

徐州卫守备署在府城,光绪二十八年缺裁,改为铜山县学堂。

铜山县署在府城内。

粮河县丞署在府城旧州同署,咸丰十年裁。

南岸主簿署在房村旧州判署,咸丰十年裁。

北岸主簿署在馆驿门旧州判署,咸丰十年裁。

<p>典史署在县治旧吏目署。 </p>

库在县署后堂旁,龙亭库在县署堂旁,永成库在县署仪门外右,狱在县署仪门外右。

儒学训导署在学官旁,久圮。光绪三十年训导张汝砺即改址重建。

吕梁洪巡检署在本镇,道光二十九年裁。

东岸驿丞署在本驿之后。利国驿丞署在本驿东。桃山驿丞署在本驿之前。房村驿丞署在县治。以上五署今皆废。

萧县署在城白茅山。

主簿署在郝家集。

典史署在县治旁。

库在县堂后旁,狱在县仪门外右。

儒学教谕署、训导署俱在学官内。

赵家园巡检署在县东南张山店后,更名张山店巡检。

萧营都司签书署在县城。

砀山县署在城中,明洪武初建。隆庆六年重修。

主簿署在县治东。

典史署在县治西。

库在县后堂东,狱在县署西。

儒学教谕署、训导署俱在明伦堂后,明知县熊应祥建。

丰县署在城中,明洪武三年建。嘉靖间河决,毁。后知县徐蓂因因旧址营建。

主簿署在盘龙集。

典史署在县厅西。

库在堂左龙亭银库左,狱在县仪门外西。

儒学教谕署、训导署俱在学官内。

沛县署在城小水门内,明季圮。清顺治丁酉重建。

主簿署、典史署俱在县治旁。

库在县堂左,狱在县仪门外西。

儒学教渝署、训导署俱在学宫内。

泗亭驿丞署在本驿。

协标右营守备署在县治夏镇,嘉庆十年改属镇标。

邳州署在旧城内即元旧址,清康熙二十九年迁艾山。乾隆二年知州石杰建在新城中少北。

州同署、州判署俱在旧城堤上,成丰十年缺裁,署废。

吏目署在州署西北,今圮,僦民居。

州库在后堂旁,龙亭库、架阁库俱在州堂左,狱在州大门西墙外。

儒学学正署、训导署俱在学宫内。

新安巡检署在泇口镇。

直河巡检署在猫儿窝。

夹沟驿丞署在河口。

宿迁县署在新城中,明万历中始改建于此。

县丞署在县治东,今废。

中河县丞署在县治,北岸主簿署在县城,南岸主簿署在县皂河集。以上三署均咸丰十年裁。

典史署在县治东南,今圮。

左右二库在县后堂旁,铺狱各一在县仪门外西。

儒学教谕署在明伦堂东,训导署在明伦堂西。

刘马庄巡检署在县北一百二十里,咸丰十年裁,署废。

归仁堤巡检署在县归仁集。

峿司巡检署在峿镇西。乾隆二十五年设。

锺吾驿丞署在新城南,水次仓西。

镇标宿迁游击署在新安镇。

邳睢河营游击署在县治,同治三年改为镇标右营,驻洋河镇,署圮。

镇标右营游击署在洋河镇。

宿迁运河营守备署在县皂河,同治三年裁。

宿虹北岸河营守备署在县治,嘉庆八年改为宿北河营。同治三年裁。

宿虹南岸河营守备署在县白洋河,嘉庆八年改为宿南河营。同治三年裁。

河标右营守备署在县城,同治三年改为宿迁营中军守备。

睢宁县署旧治,元末毁,明洪武元年重建。清同治中知县刘阡修。光绪中,知县侯绍瀛补建戒石亭。

县丞署在县姚家集,咸丰十年缺裁,署废。

典史署在县治仪门外。

银库在县后堂旁,狱在仪门内西。

儒学教谕署在明伦堂后,光绪三十一年缺裁,改设栅渊。小学训导署在明伦堂东。

邳睢河营北岸守备署在县木社,咸丰十年裁。

邳睢河营南岸守备署在县治,咸丰十年裁。

太仓州

太仓州署在城北太平桥西,明弘治十年建。清咸丰十年寇毁。同治十年知州吴承潞重建。

州同署旧在署东,乾隆十一年移驻茜泾城。道光间移建刘河镇,寇毁后寓居公所。

吏目署旧在州署西南,遭乱被毁。同治四年建复。

广积库在州堂右,銮舆库在州堂左,狱在仪门外西。

儒学学正署在学宫左。

七浦司巡检署在浮桥镇,乾隆二十八年建,寇毁后寓居民房。

镇洋县署在海门第一桥西,即太通兵备道署故址。雍正三年建。咸丰十年寇毁。光绪三年重建。

典史署在仪门外西北,乾隆二年建,遭乱被毁。光绪三年重建。

库狱俱在县署内。

儒学训导署在学宫左。

甘草司巡检署在浏河镇,被毁后寓居民房。

崇明县署旧为州署,明改为县。永乐、嘉靖两毁于倭。万历十四年,知县李大经移建于长沙。崇祯九年正月囚变署毁,九月知县李招凤重建。清代历次知县重修。

典史署在县署土地祠东,顺治十二年建。

库在县堂左,架阁库在县堂右,军器库、丰盈库俱在县二堂旁,狱在县仪门西。

儒学教谕署。

貊貔司巡检署在鳌阶镇,乾隆三十七年建。

嘉定县署,宋嘉定十一年建。元为知州署。明改作县署。清顺治三年署被盗焚。康熙六年知县金敏重建。咸丰十年匪扰署毁。同治四年汪福安重建。

县丞署旧在县署东。乾隆三十四年移驻南翔镇,四十三年县丞刘弈冲建廨。咸丰十年匪毁未建。

典史署在大门内偏,同治知县汪福安重建。

银库在县堂,銮驾库在县堂左,架阁库在县堂右,军器火药库在架阁库右,狱在县署西南。

儒学教谕署在尊经阁后。

巡检署旧在南翔镇。乾隆三十四年改诸翟司,驻诸翟镇。里人沈世浩建廨。咸丰十年毁。同治六年重建。

城守署旧在登瀛桥北,清康熙五年改城守廨。乾隆二十八年改育婴堂,城守寓居无定所。同治十二年知县曾绍傅以东城二图,没官房改建。

宝山县署在城内西门前街。雍正三年设县,四年知县孔毓洙领帑兴建。

县丞署在高桥镇,乾隆二十四年设。道光二十六年县丞叚以敬建。咸丰三年为土匪所毁,县丞魏以敬以礼重建。

主簿署在县署大堂东,旋废。咸丰初移驻胡巷镇。

典史署在县署大门内西首。乾隆九年典史杨兆本领帑建。

库狱俱在县署内。

儒学训导署在明伦堂西首。

海 州海州署在西城内原李擅宅。元改为州治。明洪武元年知州陈德辅因旧基重建。清康熙间地震倾塌,知州王帝臣重建。

州同署在州治东,后移驻板浦。

州判署旧在州治东,后移驻响水口。

吏目署在州治大门内。

州库在州后堂旁,架阁库在州堂左,狱在州仪门内西。

儒学学正署、训导署俱在学宫内。

惠泽巡检署在州南一百二十里张家店镇,后移驻新安镇。

高桥巡检署在州西九十里博望镇,后驻倪峰镇。

海分司署在板浦镇街。

临兴场盐大使课司署旧在临兴疃,后设新庄场。

板浦场盐课司署在板浦镇。

中正场盐课司署旧在莞渎镇,今在中正疃。

海州营参将署旧为游击署,在城内十字街西,后裁,署改驻警察。

中军守备署在西门南街,后缺裁,改为警察所。

军器局即火药局在城西隅。

东海营都司署在墟沟城,后移驻南城,后缺裁署废。

苇荡左营守备署在大伊镇,后缺裁,署废。

赣榆县署在城中正北,明洪武二年建。清康熙元年知县俞廷瑞重建。

典史署在县治仪门东,主簿缺裁,移县治西。

县库在县堂右,知县俞廷瑞重建。狱在县仪门外西。

儒学教谕署在明伦堂西,训导署在明伦堂东。

荻水镇巡检署在县治北七十里,后移驻青口镇。

海州营守备署在青口镇。

沭阳县署,元至正间因僮阳郡基建。明洪武间重建。清时于旧治西,渐次增修。

典史署在县治后。

堂库在县后堂西,架阁库在县堂右,盐库在县后堂东,狱在县仪门侧。

儒学教谕署、训导署在学宫内。通 州

镇守狼山总兵官署在州治东,即元万户府,明改参将又改副总兵署,清顺治十八年改建总兵署。

通州署在城中,宋涫熙中建。

州同署在河基镇,道光二年移四甲镇。

州判署在州西,雍正十二年添设,今圮。

吏目署在州东南。

库在州署堂左右,狱在州署仪门外西。

儒学学正署、训导署俱在明伦堂西。

石港场巡检署在本镇,久废。

狼山巡检署在狼山,后移兴仁镇,今废。

吕四场巡检署在吕四场,乾隆三年建。

中营游击署、中军守备署、左营都司署、中军守备署俱在州城。

右营游击署在吕四场,中军守备署在州城。雍正七年,游击驻吕四场,守备驻余西场,各建官署、兵房,寻圮,仍驻旧署。

如皋县署在城东南,唐保大十年建。明洪武元年,知县宋行简重建。

县丞署在县治东,道光十二年缺裁,奉文估变。

主簿署在掘港场。

典史署在县治东南。

库在县堂侧,銮驾库、火药库俱在县堂旁,狱在县仪门外西。

儒学教谕署在大殿西,教谕萧兆麟修,训导署在大殿西。

石庄巡检署在县东南六十里。

西场巡检署在县西四十里,今废。

掘港营都司署在掘港场,旧为守备署。

泰兴县署在城东北,宋时建。

典史署在县治东南。

库在县堂,盐库在县仪门东,狱在县仪门外。

儒学教谕署在学宫北,训导署在学宫东。

口岸巡检署在城西四十里。

黄检巡检署在城北四十里。

印庄巡检署在城东四十里,后移李家市。

泰兴营守备署在城北门包家巷内。

海门厅署在茅家镇治所,乾隆三十九年建。

厅照磨署在厅署西偏。

儒学训导署在学宫左。

昔周宣中兴,拨乱起衰而江汉之诗作,其曰:经营四方,告成于王,美召穆公之绩也。咸同之际,粤贼云扰,军事繁兴。文臣单其谋,武士额其力,雷动电翕,霞举飚发,萃天下人材物力,时历星周,乃龛平之。而当事诸公因时立制,以济一时之变者,事亦綦众。大难既夷,扫地赤立沼汗,莱缮城郭,补复残阙,政繁益上,利民皆次第兴举。其规划出于实心,虽变通趣时,而康义江表,至今赖之仁爱,何可諠也!

吏治局同治七年八月立。初以司道掌其事,月集候补丞倅牧令佐杂,试以策论,兼读《大清律例》、《吾学录》、《皇朝经世文编》、《牧令书》,有所发明,扎记书眉,限期汇进甲乙之。十三年四月以后,局试于善后局,专命策论,题道员一人掌之,第甲乙如前。(初立局,录取无定,约分正取备取。同治十三年改章后,以丞倅牧令为大班,额取三十人,佐杂为小班,额取六十人。奖赏之数,大班正取以十二两、十两、十元为差,备取八元,次备取五元。小班正取以十元、八元、六元为差,备取三元,次备二元。)

交代局同治六年立,江宁布政使掌之稽核。同治十三年以前,各州县经办兵差台站垫款,今撤。

八旗善后事宜由江宁将军副都统派员经理。

善后局同治三年七月立,布政使、督粮道、盐巡道暨候补道员掌之。总财赋之出纳,上下教令,以毗省之大政,凡事涉抚绥安集者皆隶焉。(立局之初,庶事草创,如江宁巡道以下各官津贴,七县驿站夫马皆由局支放,需款甚巨。至同治间,试办抵征七县,坐支渐复旧制。经费初以善后大捐为大宗,捐款既罄,仅恃金扬一成善后厘捐,后湖鱼茭租等款不敷支放两淮盐政。曾文正公檄湖北督销局,每月于邻盐款内拨银四千两解局济用。计自立局十七年来,经费不下数百万,皆由外筹。)

善后分局同治三年七月立东北、西北局各一,以知府一人掌之,旋裁并。

各城门以文员营弁稽出入,绅士副之,隶善后局。光绪三年裁撤绅士。(洪武门由旗营派员稽查。)

保甲局同治三年十月立。以知府总其事。画城四区,设东南、西南、东北、西北四局。制约以百家为甲,甲有长,立门牌,稽丁口以诘奸宄,除盗贼。咨以绅耆,办房地主客,平其侵冒,以安编户。局员夜率亲兵、巡警扦掫。五年四月,裁总局,分局改设城南、城北两局。同治七年四月并为一局。

(局之分合不常,而四区编甲之制则无甚改易。计东南二十六甲,西南四十九甲,东北十八甲,西北二十九甲,总计一百十有二甲。甲统于段。城南分十五段,城北分十五段。段有分局驻防。城不编甲,其政旗营掌之。

)自三年起皆隶善后局。十二年十二月以道员一人,会同知府经理辖分局十有八。(城南十局分十段,其六段兼管五段,其九段兼管七段,别有河北、河南段,即原设十一段至十五段也。城北八局分八段,其二段兼管三段、四段、五段,其六段兼管七段,其十二段兼管十三段。

)满城分局一,巡卡十有六。(城南曰茉利园、赐福巷、内桥湾、仓顶。西南曰七家湾、朱状元巷、下浮桥。城西曰堂子大街。西北曰小桃源、薛家巷、双石鼓。城北曰沐府西门、土街口。东北曰斛斗巷。城东曰仓门口。城中曰天津桥。卡房守兵营弁统之。同治九年,设专司巡夜。每值冬月,择四城居中之地暂立会哨局,为弁兵会集之所。同治五年,以城内多盗,暂设巡马,旋裁。)

城外保甲局四厢旧不立局,保甲事宜由附近分局兼治。光绪二年八月,以道员一人分驻水西门外治局事,职掌如城局。辖分局七(三山门外、聚宝门外、仪风门外、通济门外、观音门、上新河水西门外、汉西门外,总局主之,不立分局。太平门外辖于城北六七段,聚宝门厢九甲,三山门厢七甲,仪凤门厢八甲。)

招垦局同治三年十一月立。以绅士二人会同知府经理七县,县绅士一人分治其事。乡别以保,保别以四庄,勘田之荒熟,图之籍之。

(每保有总图,每庄有分图,用开方法,其别凡四:曰有主之田,曰官庄,曰老荒,曰绝户。)严隐冒之罚,勘实以联照,授之官借牛本、籽种以恤贫户,蠲其息以时敛之。(牛本、籽种民间缴还后,即留为地方公款。

)后改为劝农局。光绪三年正月裁撤。(江宁七县田,凡五万五千二百余顷,现未垦荒田尚有三万一千余顷。)

谷米局同治四年二月立,就旧存陶文毅公所建丰备仓,修葺为局。隶善后局,委牧令以下官掌收谷砻米晒晾风戾之事,以时采买支放,供每岁收养难民,及普育堂食米。

积谷局光绪四年八月总督沈文肃公、布政使孙公筹款采办。省城积谷十余万石,委知府掌买谷之事,分储虎贲等仓以备荒政。

(是年自总督、司道、府、县共捐谷三千五百石,绅富又捐积谷七千余石,俱存广丰备仓。六年秋,邑绅石楷请于总督刘公奉批行藩司梁公定议,归绅士接收。经管系仿道光年间创建丰备仓成章也。)

典牛局道光中总督林文忠公荒政之一也。同治八年七月,江宁水灾,高邮学正叶觐扬请于制府,脩文忠成法。总督马端敏公檄以督标中营为总局,所典牛只分派各营兵牧养。九年二月裁撤。光绪二年九月,江宁旱灾,总督沈文肃公复修端敏成法,由营牧养。三年二月裁撤。(同治八年立局。用钱二千二百七十二千有奇。光绪二年立局。用钱八千七十七千有奇。附章程:一、总局收牛至十头,由中营牧养。续收者归左营、城守各营牧养。周而复始,其票填注中、左等字;一、所典牛只,由总局先于票内填写毛色、齿数,再于牛角漆书当户姓名及号数;一、本日给票,次日发钱,以防盗牛质当来路不明之弊;一、典价分三等,壮牛十千文,次者八千文,老牛六千文。每牛带有子牛者给二千文。在局孳生之牛,取赎时仍给牛主收领;一、每牛一只,日给稻草三十斤,由总局购买动放;一、于票上注明牛只有病、无病。如病牛倒毙即传牛主验明,吊销原票,免其取赎。其牛只到局后倒毙者,亦照此办理。牛主贫者给当本之半。倒毙之牛不准剥卖,择净土掩埋;一、赎牛在两月以内,暂不取息,两月以外加息一分。典期以来年二月底为限,逾限不赎,由官变卖,其价照当本月息科计,如有赢余,仍传牛主给领。)

捕蝗局光绪三年冬,天气亢旱,江北蝗生,飞渡而南,撤子遍地。布政使檄江宁县丞掌捕蝗事宜,即丞署为局。总督沈文肃公恐乡民搜捕不力,更檄合字,亲兵、护军、亲军各营助捕。十一月撤局。四年二月再立局。六月撤局。(飞蝗以尾锥土,撒子入土。廑三五寸土,面有小孔,俗呼为蝻子。掘而出之,渐长如蝇、如蚁。五更露湿,多潜于草底,俗呼为蝗蝻,扫而聚之。翅成能飞,俗呼为飞蝗,则须扑打矣。故治蝗以早捕蝻子为上,各营掘送蝻子,每斤给钱四十文。乡民掘送蝻子,每斤给钱六十文。蝗蝻、飞蝗视此递减。治蝻子以沸汤,治蝗蝻、飞蝗以石灰均下土掩埋。上元分局九,东阳、土桥、龙潭、观音门、湖墅、曼高桥、大街、龙都、广严寺也。江宁分局十九,安德门、西善桥、板桥、江宁镇、铜井、木龙亭、东善桥、凤台门、陶吴、朱门、小丹阳、谷里村、沙洲圩、沙子冈、禄口、秣陵关、殷巷、元山周、干圩也。总局设江宁,县丞署事则上元县丞分治之。)

织造局织缎为江宁巨业。咸丰三年以来,机户以避寇迁徙,北至通如,南至淞沪,多即流寓之地,募匠兴织,贩运各省。同治三年,克复江宁,机户安土重迁,归望不归,傭趁资食者无以厚生,元气难于骤复。总督曾文正公委员四出招集回省复业,并檄金陵善后总局、苏州牙厘总局,分议贩运缎匹扼要,总捐一次,其沿途水陆卡厘概免,以示体恤。(按:招来机户典商,事在三年十月。曾文正公示谕云:缎业用人较多,使贫户有觅食之所。典铺挟资较厚,使贫户有通财之处,无非借商之力,以养农。借稍富之力,以养极贫之民。)

桑棉局同治十年六月立。先是同治四年知府涂宗瀛于石城门内蛇山设局,贫民愿植桑者,户给桑三十五株,别自种、佃种,书于册籍。佃种者,蚕时官收其息。

(自种为民地,佃种谓官地也。)至是移局妙相庵,隶善后局。以冬月委员购嘉湖桑秧,民愿领种者呈粮串、地契为验,乃赐给之,以翦接灌溉之法课之。(刊有种桑规条。)植官桑为之程。

(局前城西北隅及王府园弥望绿野,皆官桑也

)附郭内外,比户业蚕。光绪六年撤局。(江宁蚕桑之利未溥。自官府课桑,民间渐知育蚕,其丝不若浙产良,名曰土丝,不中织也。光绪二年,常镇道因中和洋商有请照赴江宁收丝之事咨苏督。牙厘总局请移行江省亦立局,征收丝税。三年三月,绅董高德泰等禀称,窒碍难行,约有四端:一、丝贵细熟,土丝粗肥,洋人不合用;一、土丝不多,买卖不过两三月,遂无丝报捐,一、机户皆赴浙购丝,土丝零星小户无从稽查,且自缫自用,向不投行;一、设局必不能一处,既多浮费,得不償失,且恐滋骚扰。奉署布政使勒公方锜,檄上江两县并委员闵式文会议,详请督府云。高德泰等所呈四端,的系实情。查民间元气未复,实难筹办,所有金陵城乡,土丝土产土销,应率由旧章买卖,一律免捐,以顺舆情。倘有出运卖洋之丝,一俟买户打包,即责令行户举报。按照原议每包以八十斤计算,捐鹰洋十六元,给予执照,局卡验放。奉总督沈公批如详办理行知布政使由司扎饬上江两县出示晓谕。高德泰等勒碑以垂永久。碑有二,光绪三年五月立。一在雨花台之同善堂,一在云锦殿,其文同也。)

后湖鱼菱等税,旧以上元知县领之。同治四年,善后局以太平门稽查委员兼领后湖事。湖产以鱼为大宗,每年春季收买鱼秧,善后局派员监放。渔户取鱼由委员秤查斤重,输纳鱼税。其余菱菜、荷叶、菱角等项,亦纳税。给票乃准入湖采之,税钱皆输上善后局。(岁入钱约壹千千文。旧例湖民止准卖荷叶,不准卖藕。其沙洲圩、七里洲等处,止准卖藕,不准卖荷叶。自修复后湖,每年夏秋之际,善后局檄各城门委员稽查入城荷叶,凡无后湖委员执照者,概曰私荷,不准入城售卖。并申明禁例,勒碑太平门。)

坤舆博厚,所以载物。凡煤井上只方丈,其内曲直委折,有一线交通至百余里外者,地面殊不觉也。开凿既久,空处下陷,其上城郭宫室以及田园墓无不倾圮,以故诸矿多在边徼大山人迹不到之区。江宁素不产五金。同治七年,奸商何致华在丹徒地方假托葬地,议开挖山穴,乡人逐之而止。八年上海奸民魏镛等诱串洋人,指言上元、句容有煤,复经常镇道沈公严驳而止。后有江宁奸民王浩生煽议上欺,使相李公欲在两县祠山、土山、英山等处开井。郡人大骇,吁于总督李公,并上书使相。二公心念遗黎穷困,不忍再伤其意,亟谕罢其役,此同治十三年事也。光绪五年,又有人以利贿镇江李殿撰承霖使不言者,李公严斥之,遂禀请总督沈文肃公禁止。明年复请总督刘公立碑永禁。郡人闻之,援案以请,亦蒙准立碑永禁。

(光绪六年八月,江宁绅士温葆深等禀请禁止开矿一案,奉总督刘批查禁开挖煤矿一事,昨据镇江李绅士承霖等具禀,当以采煤以给民用,开矿以兴利源,祗可于幽深荒僻之处为之,若人烟辐辏之区,且为坟墓所在,岂可伤地脉,拂舆情,启乱召侮,顾小失大。批饬镇江府遵照勒石,永禁在案。兹阅该绅等禀呈各情,核与镇绅所言大略相同,自应照案准其勒石永禁,并树立府县学门外,俾众咸知。仰江宁府遵照办理,仍移该绅等知照。

)煤矿利源之巨者也。然东南之山,向不产煤,与西北异。请以近事言之。光绪三年,有请以官本制钱三十万,在湖北广济、兴国等州县勘定煤山,招工开挖,获煤甚劣,贾用不售,靡费已过半矣。嗣由洋矿师勘得荆门州属煤山,产煤甚旺,因请招商承办,未开报得煤也。

抚恤局同治三年,浙江巡抚曾公国荃即军中立局,以处难民,委营员经理。三年六月收复。江宁总督曾文正公于城中立局二。

(一在评事街江西会馆,一在北门桥。)以凯士余米分哺之,四年正月裁撤。资遣外郡之人,留养土著老弱于普育堂。

贞苦之嫠,官月赋钱米,郡邑常制也。同治四年,总督曾文正公以宦裔士族妇女嫠者尤可哀矜,于善后局筹款,每名月给一千文,其额数屡经核减,近以二百二十人为定额。(每月二十日,由救生局赴府领钱散发。)

官粥厂同治四年立,在南门外。知府涂宗瀛议以每年十一月朔开厂,次年二月截止。由知府委牧令一人掌之。搭盖席棚以处贫民就食者,立棚头钤束其众,每人日赋米八合。岁赈贫民千余人或数千人。(粥米由谷米局发给,银款由善后局发给。)

淮泗贫民行丐者,每年冬月多来江宁。择其老弱立厂收养,以县丞一人掌之。岁以十月十六日开厂,次年正月资遣回籍。(每日给丐目钱一百文,小丐目钱四十文。丐钱二十文给腰牌,以稽出入。)

督销盐局同治四年立。江宁盐巡道掌之,稽江宁食岸之数督收厘金。(淮盐任运章程:以六百斤为一引,外加卤耗六十斤,包索三斤半,每引分装八包,每包连包索计重八十六斤,分作春秋两纲。无论官绅商富准赴局具呈,认办其厘金,皆按季完纳。同治八年,盐巡道庞公际云详定江宁八岸销盐完厘章程,缺则包厘,溢则加厘,循为常例矣。八岸者,仪征岸商福祥裕,亦归江宁完厘也。)

下关掣验淮盐局同治四年立,以牧令掌之,稽查商民船只,夹带淮私。

善后大捐局同治三年七月立,以道员一人掌之,委员分赴里下河各州县,劝谕绅富捐输以济江宁善后经费。五年移局江宁。十三年裁撤。(计先后捐银五十余万两,分案奏请给奖。别有善后大捐请奖局,即附设善后局内,今亦裁撤。)

门厘局同治三年七月立。稽收货厘,备七县牛本籽种之用,隶善后局。四年五月裁撤。

厘捐局咸丰三年,刑部侍郎雷以诚督兵扬州,立行商税厘之法,为东南厘捐之始。营员掌其事,嗣以江宁布政使、两淮盐运使掌之,专收水厘。局旧设扬州。光绪三年六月移局江宁。四年以道员一人会同布政使经理,总百货之盈虚良窳,剂其本息抽税之。江宁所属分局四:曰大胜关。

(辖洲头上卡下卡。)曰下关局。(辖江口分巡。)皆隶上元、江宁境。曰六合局。(辖通江集、段腰、瓜埠、东沟四分卡。)隶六合境。曰大河口。亦隶六合境。(辖龙潭分卡,句容境也。)

木厘局局初设于镇江鲇鱼套,以木筏停泊,屡遭火灾。同治十年九月,改设于上新河龙江关旧址,道员一人掌之。辖分卡凡六:曰大胜关、曰下关、曰北河口、曰西江口、曰镇江、曰瓜洲。稽查上游木筏下驶者,分南北路税之。(其捐章:凡木筏到滩,先完沙漫洲钱捐一道,改把下驶,其运于南者完八四银捐一道,运于北者完八四减二成银捐一道,又仙女庙进口银捐一道。所收之银每年解江宁盐巡道衙门银十二万两,专供长江水师兵饷,余解江宁藩库兑收拨用。)

甘捐局同治九年五月立。专济甘肃军饷,十年七月裁撤。

统捐局同治十年八月立。先是皖、黔、滇、秦、甘等省劝捐济饷,或彼省督抚暨统兵将帅委员至江省经理,或本省代筹之,章程未能画一,至是立局,以道员一人治其事,统收分解。光绪五年五月裁撤。

晋豫赈捐局光绪四年八月立。晋、豫告饥,劝捐助赈,道员一人掌之,五年五月裁撤。

书局同治三年四月,总督曾文正公与公弟山西巡抚威毅伯,刊《王船山遗书》,立局安庆。江宁收复移局东下。初设于铁作坊,后移江宁府学之飞霞阁,延请绅士一人督理局事,提调道府一人佐之。并延四方绩学之士,分任校勘,稽工匠之勤惰,遴良者授以事,书成平其值售之。

(已刊之书经部有:《易程传》、《易本义》、《书集传》、《诗集传》、《毛诗传笺》、《周礼郑注》、《仪礼郑注句读》、《礼记集说》、《春秋左氏传》、《公羊传》、《谷梁传》、《仿宋岳相台五经》、《孝经》、《四书》、《尔雅》、《佩文广韵汇编》。史部有:《史记索隐、集解、正义合刻》附扎记

(仿汲古阁本)。《史记》、《两汉书》、《三国志》、《晋书》、《南北史》、《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魏书》、《北齐书》、《北周书》、《元和郡县志》、《元丰九域志》、《读史镜古编》、《朱子年谱》。子部有:《家范》、《小学大学衍义》、《四礼翼重学》、《几何原本》、《古昔斋算学》、《王氏读书杂志》、《老子章义》。集部有:仿汲古阁本《楚词文选》、《王诗古诗选》、《唐人万首绝句选》、《姚氏今诗选》、《丁氏曹集铨评》。提调今河南巡抚、前江宁知府涂公宗瀛自刊之书有:《濂溪集》、《二程全书》、《张子全书》、《朱子文集》、《语类鲁斋集》、《居业录》、《读书录》、《河南刘氏理学宗传辨正吴侍郎拙 

脩集》、《倭文端公遗书》。提调今两淮盐运使洪公汝奎自刊之书有:《易说》、《醒平齑春秋说》、《尔雅翼》、《仿宋韩柳年谱》、《乡贤祀典征实》、《隶释》、《隶续》、《宋本洪氏集》、《验方》、《泉志》、《松漠纪闻》、《容斋随笔》、《夷坚志》、《续轩渠集》、《豫章三洪集》、《鄱阳集》、《平斋集》,并代其友刊四书或《问论孟精义》、《松阳讲义》。)

聚珍书局同治六年立。总督李公鸿章用砌字本排印,硃批谕旨,以道员一人掌之。光绪五年裁撤。(砌字本别有:《两汉刊误补遗》、《三国志史姓韵编》、《棠阴比事同官录》版行者有:《李氏音鉴》、《宋名臣言行录》、《历代纪元编》、《历代地理韵编》、《皇朝舆地韵编》、《历代地理沿革图》、《皇朝一统舆图》、《呻吟语五种遗规》、《学仕遗规》、《补古文词略》、《唐诗近体浪语集》、《杨忠愍公遗书》、《曾文正公奏疏文钞合刊》)。

劝学官书局同治十年七月立。江南盐巡道孙公衣言以江宁士子寒唆者多,难于得书,请于总督曾文正公取江宁、江苏、浙江、湖北四书局新刊经籍,每部四分,藏于惜阴书院。凡本籍士子得诣书院借读事,领于官,而簿钥出纳,则绅士掌之。

(附章程:一、书院数房,三间庋藏书籍。凡借书者随同典书者禀明山长,上楼开柜,事毕即扃锁以杜盗窃。一、每届夏令典书之人,公同晒晾。一、凡一切大小文武现任致仕官员,并外来侨寓仕宦,概不准借。一、凡借书大部八本一次,小部每部一次,缴还不得逾十日,不得污损。必素识循谨方正之廪生,出具保结。

江宁局之书曰:《易程传》、《易本义》、《书集传》、《诗集传》、《礼记集说》、《周礼郑注》、《仪礼郑注句读》、《姚氏春秋》、《左传读本》、《仿宋公羊何注》、《谷梁传》、《范氏集解》、《四书》、《尔雅郭注》、《史记》、《两汉书》、《三国志》、《朱子年谱》、《小学四礼翼重学》、《几何原本则》、《古昔斋算学》、《读书杂志》、《老子章义文选》、《王姚古今诗选》、《万首绝句选》。江宁聚珍局之书曰:《李氏音鉴》、《两汉刊误补遗》、《三国志》、《宋名臣言行录》、《史姓韵编》、《李氏史学五种合刻、五种遗规》、《杨忠愍公遗书》、《古文词略》、《唐诗近体》。苏州局之书曰:《圣谕十六条附律》、《圣谕广训直解》、《钦定左传读本》、《资治通鉴》、《毕氏续资治通鉴》、《明季百将图传》、《牧令全书五种》、《察吏六条》、《陆清献公治嘉格言》、《治嘉遗迹》、《江苏省律例便览》、《吾学录初编》、《近思录集注》、《程氏性理字训》、《小学集解》、《小学义疏》、《小学纂注》、《读书分年日程》、《司马温公书仪》、《二十四孝图说》、《朱子治家格言》、《弟子规童蒙须知韵语》、《孙氏耕远筑圩图说》、《东雅堂韩集》、《杨园先生集》、《周文忠公尺牍》、《古文辞类纂》。杭州局之书曰:《御纂周易折中》、《钦定书经传说汇纂》、《诗经传说汇纂》、《周官义疏》、《仪礼义疏》、《礼记义疏》、《春秋传说汇纂》、《良济录》、《圣谕十六条附律纲鉴正史约》、《小学韵语》、《四书反身录》、《三鱼堂全集》、《陆子全书》。武昌局之书曰:《圣谕广训直解》、《仿宋本仪礼》、《张氏惠言》、《仪礼图》、《仿抚州本礼记郑注》、《春秋左传杜氏集解》、《仿卢氏本经典释文》、《桂氏馥说文义证》、《仿王氏本史记》、《仿明道本国语》、《仿郯州姚氏本国策》、《陆侍御年谱》、《佐治药言学治臆说五种遗规》、《手扎撮要》、《庸吏庸言读律心得》、《实政录》、《文庙祀位丁祭谱祭器乐舞录》、《荒政辑要》、《救荒补遗》、《近思录集注》、《小学集解》、《读书分年日程》、《双节堂庸训名法》、《指掌捕蝗要诀》、《除蝻八要》、《仿鄱阳胡氏本文选》。同时,达官寓公亦各出善本,以增益之。如瑞安孙氏之《木钟集》、《水心别集》,独山莫氏之《中庸集解》,张阳园先生《全书桐埜诗集》、《雪鸿堂诗集》,六安吴氏之《战国策》、《去毒温病条辨》皆是也。

小说九百本自虞初支裔所流哀淫是尚,坊贾射利,传刻风俗之忧也。同治江苏巡抚丁公日昌示谕永禁,绅民立碑向张二公祠前。

两江采访忠义局咸丰十一年,总督曾文正公驻军祁门,即军中立局,以绅士掌之,甄录三省死事之人汇案上,制府分别奏请旌恤。同治元年,移局安庆。三年,移局江宁。十一年,总督何公璟刊刻《两江忠义录》。(忠义录以府为纲,分县编次。其目凡六:曰全家殉难;曰请恤官绅;曰请恤团丁;曰请旌官绅;曰请旌士民;曰请旌妇女。有事实可书者,则立传。现刊至四十九案止。奏请旌恤之案已至八十一起。)

府城新立祠庙,洒扫洁治之役,多募僧司之,月有饩给,名曰香镫钱,由善后局支放。(武庙月十六千。文昌宫、火神庙、八蜡庙、龙王庙、湖神庙,祥忠勇公、祁文节公、曾文正公、马端敏公三祠,月三两。向张二公祠,月四千。颜鲁公祠,月一千五百文。)

洋务局同治七年十月立。两江总督例兼南洋通商大臣,以道员一人督守,牧以下官掌通商各国刍饩燕劳之礼。(其中外交涉事件,海关道员掌之。)

下关稽查洋务局同治五年十二月立。以牧令一人稽查上下游通商各国过境者姓名,月具册籍,报于通商大臣。

同治七年,总督曾文正公以官军凯撤后收标武员多置闲散,仿书院考试之法,月以二十五日派道员及提镇十人,分五棚校阅马步、箭、火枪,第其甲乙饩之。光绪元年十月,总督沈文肃公改试洋枪第甲乙如前。(奖赏章程:凡游击以上为一班,无薪水者,超等给洋钱十二元,特等八元,一等六元;有薪水者超等给银四两,特等三两,一等二两。都司以下至武举为一班,无薪水者,超等给洋钱八元,特等六元,一等四元;有薪水者,超等给银二两,特等一两五钱,一等一两。外委武生为一班,无薪水者,超等给洋钱四元,特等三元,一等二元,有薪水者减半。其款均由善后局筹款动放,并咨户、兵二部有案。光绪元年改试洋枪,以中五枪者为超等,中四者为特等,中三者为一等。其奖章仍旧岁终用比枪法,以鼓舞之,其最优者得赏。)

营务处军兴以来,凡督师大帅及统领一军者,皆设营务处以佐军政和行阵储异材。同治八年,总督马端敏公简江宁、扬州绿营之兵,立新兵五营,加拾月饷,以时训练。乃设督标营务处,以道员一人掌之。其后总督曾文正公添募老湘合字营,总督李公宗羲筹办海防,增募各营弁,直隶总督李伯相所拨留防江南武毅庆字等营,其征调镡镶之政,督府均下营务处筹议转行。十三年兼节制护军营,督标亲兵水师营,而督捕营所获盗犯由营务处讯鞫,详请定谳,每月武课试毕,亦由营务处汇呈督府,榜示等第。

长江水师拨饷所江宁盐巡道司长江水师下游兵饷,道署无管库官,以佐贰一人掌之,经收厘金。凡两江境内水师月饷,皆由所支放。

淮扬水师支应所同治四年,自苏州移设金陵,道员一人掌之,兼司淮扬水师营务处。

军需处同治四年,总督曾文正公北征捻匪,设北征粮台以壤诸军。同治八年,改为军需局,以道员一人掌之,专济西征老湘营一军及江宁防军、合字六营、新兵五营各军月饷。

金陵军械所同治四年闰五月立。以守丞以下官掌之。初名外军械所,专储外洋军火,供各军之用,别有内军械所以储内地军器,洎各军移撤,其分储军械多聚于此。海防事兴,购制外洋军器,益富且精矣,乃并内外二所为一,凡江宁绿营及湘淮水陆征防各军皆取给焉。别其良窳利钝,时其收发,月以册籍,上于制府。

(光绪六年,区军械为二十八库,其额曰:大功定我,武扬日月,光兵气藏,乃其有备,惟精为良,以威南服,永固金汤。其储内地军火有火药、硫磺、刀叉、长矛、袷枪、鸟枪、铜炮、铁炮、劈山炮、狗头炮、铅子、铁子,并枪炮所用药瓶、药角、九龙袋、火绳、火香之类。其军装则有帐房、藤牌、胜帽、号褂、旗帜、锣鼓、铜号之类,约其名目凡四十余种,别有铁练一根,长七百七十五尺有奇,马端敏公熔炮为之,以备锁江口者。其储外洋军火,曰燕飞来福、曰恩费来福、曰英国来福、曰恩非而来福,皆前门马步枪也,佐以洋药、铜帽、铅子、皮纸之类;曰林明敦中针,曰林明敦底针,曰士乃得,曰六门手,曰十门手,曰马梯呢,皆后门马步枪也,佐以合膛铜,卷药弹之类。凡洋炮以磅数之重轻辨炮质之大小,磅者内地十二两也,前膛炮虽有三楞、六楞、来福铜铁诸名,后膛炮虽有子母、拔槽、过山、克虏泊诸名,总名之曰若干磅炮。其配用各件,则有炮药三棱、炮药石子式、炮药铜管拉火,及乌理治勃休马瓦瓦司克虏泊。炮弹视炮为准,弹有长圆开花、实心二种。长弹之开花者,用自来火铜五件。圆弹之开花者,用药引木信,皆引火入弹,燃药使炸,故又名炸弹。又有后膛美太于士炮,形如蜂窝,一发二十五声,格林炮树直弹筒于后摇转机轴,连发可数十百响,炮弹均如后膛枪子而稍丰。他如炸船之大小水雷、水兵之软硬水甲,二十四磅火箭,十二磅火箭以及各炮所配车架、表尺、螺丝诸零件,每炮动计数十种,不胜枚举。)后管以道员。

火药局 

同治四年八月立。在龙蟠里,丞牧一人掌之。凡制造火药解局存储,备支放各军之用,所储有本药、洋药、枪药、炮药、炸药、三棱药、石子式药,以及硝磺各种。领分局二:曰草场分局(同治九年六月立,所储有本药、洋药、三棱药、石灰炮、九龙箭、万人敌喷筒各种);曰鸡鸣山分局(同治十三年立,所储有本药、洋药、三棱药、炮药、枪药、英式火箭、英式铁火箭架各种。)

报销局 初设于苏州,同治五年二月移驻江宁。道员一人掌之,稽核留防湘淮两军饷需,汇其成数,以册籍上,制府达于部。筹防局 

同治十三年六月立。布政使道员掌之,专理江防军政。大江设防自下关至吴淞口止。于滨江险要建筑炮台,储备枪炮军火,分兵屯守。

中国制造轮船,议始于咸丰十一年,总督曾文正公疏请也。同治元二年,开设局安庆试造。四年五月,苏松太道丁公曰昌于上海开设铁厂,制造益广。后福建亦设船政大臣,领造轮船事宜。十余年来,沪局制造者曰操江,曰测海,曰威靖,曰海安,曰驭远,曰铁甲。闽厂制造者曰万年清,曰湄云,曰福星,曰伏波,曰镇海,曰扬武,曰飞云,曰靖远,曰振威,曰济安,曰永保,曰海镜,曰琛航、曰元凯,曰艺新,曰登瀛洲,曰泰安,曰威远,曰超武,曰康济。其捕海盗所得者曰靖海。购自外洋者曰法东云,曰长胜,曰福胜,曰建胜,曰铁皮,曰白云,曰横云,曰问津,曰定海,曰宝顺,曰凌风,曰飞虎及蛟子船八号。(龙骧、虎威、飞霆、策电、镇东、镇西、镇南、镇北,)其常川至江宁者,则测海、威靖、驭远、铁皮、白云、横云、问津、登瀛洲、靖远数船也。

同治时,上海设立招商局,以中国官绅领其事。局中所辖轮船曰利运,曰汉广,曰镇东,曰保大,曰海定,曰永清,曰兴盛,曰丰顺,曰和众,曰曰新,曰江天,曰永宁,曰海晏,曰海珊,曰海琛,曰富有,曰怀远。其行驶长江,由宁经过者曰江宽,曰江永,曰江孚,曰江表,曰江靖。

洋煤厂 初设于下关开花炮队营内。光绪三年,炮队裁撤,乃于下关择地建屋,以丞牧一人掌之。其煤由上海船捐捕盗局解厂存储,以供白云、横云等轮船之用,隶军需局。

审案局 同治三年九月,设于总督衙门外,牧令掌之。专收民间上控呈词,略讯供情,稽其保歇汇上之,以通民情,理冤滞。

道路有殣,附近居民每以株累,兴讼狱,致倾其家。同治时江苏巡抚丁公日昌示谕,凡路毙之尸,准由救生局报官验明掩埋,以省民累。绅民立碑向张二公祠前。

织局 同治四年立,隶织造局衙门。设织机六百余张,以官领之,凡例贡若传办,度其采章方幅之宜,以授匠作织成,输上内务府。</p>

善后工程局 同治三年十一月立。以道员一人掌之。材石瓦甓之属储待以时,凡营造坛、祠庙、官署、台榭,度基址之所宜,审工段修广之数,檄牧令以下官分领其事,督匠作勤惰考其成。五县有兴造,如之,旁郡或请遴员监工作,亦如之。光绪六年裁撤,以知府一人提调局事,隶善后局。(其经费初提用善后大捐,捐款不给,则于藩库提存皖岸报效各款内动用。木植多购自湖北,亦有外洋巨木泛海来者。采阶础之石于阳山、青龙山。范土于周家山、西善桥,烧造砖瓦。工作之人多自湖熟镇募充。麻铁油漆之购于市者,平价给之。民不知役,其兴造年月,房屋间架,皆详建署。) 

水师船厂 咸丰三年,曾文正公于湘乡本籍创造水师战船,设厂于衡州、湘潭,造快蟹、长龙、舢板等船。既肃长江,龛定东南,遂改水师为经制之兵,奏定章程。各船每届三年修理一次,十二年即行更换。其风蓬等件,三年亦更换一次。桿、索、缆、纤等物,每届修整之年,酌量添换。同治七年,乃设船厂于燕子矶,造拖罟、长龙舢板、八团、八槳、快蟹之属,及锚、木脑、索、炮、绳、旗帜、江白、油布、蓬等件,以备游水师各营更换。其外海水师战船修造之政亦兼掌之。

制造火药局 江宁各营所需火药,向由安庆火药局拨济。同治十一年,总督何公璟议由江宁制造,八月立局子通济门外,以牧令一人掌之。采硝于寿毫、巨野、归德;

(亦间用洋硝配药,视土硝力猛价相埒也。凡购硝宜秋冬凝结之时,产旺而值廉,初用土磺洋磺,近则购用台磺)采松柴木于青阳;(竹潭镇者良。)嫩柳炭于镇潭;(剔皮去节。)杉炭于西溪丁坑;

(皆皖南地。)辨其色质与性,审火齐之节,督匠确造。(皖鄂二省制法皆用碾,北五省则用确,施于枪炮皆宜。)核各军演放之数以为作辍。(凡火药存储日久,易致变坏,通计制造之药,能足二三年操防之用,即暂停工作。其空闲之时,江宁城守营或借局制造焉。)

机器制造局同治四年立。屋宇皆仿外洋之式营造,以道员一人掌之。购机器于外洋,募洋匠为师,督诸匠制造,炮位门、火车轮盘架子、药箱具、开花炸弹、洋枪、台枪、铜帽等项,解济淮军及本省留防勇营之用。

(枪炮之属自融冶至于成,每一次即有一项机器治之。)同治时于乌龙山设制造火箭局,隶机器局。

试造洋药局同治十二年五月立。十三年十二月裁撤。

算学局 光绪二年五月立。布政使梅公启照创议,以丞牧一人掌之。招延生徒讲求铸炮之法,并测准演放诸艺,以为江海防务之助。六年五月以无成效裁撤。

水雷局光绪三年七月立。委员招募童艺学习洋文洋语。四年,挑留八名送赴天津教练水雷局学习。五年,以洋教习期满回国,于十二月撤回,隶机器局,名电学馆。六年五月,以无成效裁撤。

江南财政局以江南筹防局、善后局、筹款等局改。

江南财政公所 宣统二年七月以江南财政局改设财政公所。裕宁官银钱局。两江洋务局。驻京文报局。两江矿政局。金陵谷米局。南洋劝业会。金陵厘捐局。木厘局。金陵洋火药局。扬州堤工局。海州商埠局。万顷湖屯垦局。南洋官报局。谘议局。自治局。督练公所教练处。

(附设军事书报印刷所。)江南机器制造局。金陵机器制造局。江南军械局。江南船坞。金陵船坞。驻芜米厘局。皖南茶税局。宁省铁路局。江南工艺局。清江工艺局。江宁普育堂。江宁调查局。江南图书馆。江南巡警路工局。江南商务局。金陵关商埠局。江南官电局。南洋印刷官厂。两江禁烟公所。扬州巡警局。湖口船厂。督练公所。陆军粮饷局。金陵卫戍司令部。江阴要塞工程局。调查陆军财政局。江宁学务公所。扬子淮盐总栈。湖北督销局。

(同治三年设。)湖南督销局。(同治三年设。)江西督销局。(同治二年设。)皖岸督销局。江宁食岸督销局。下关制验盐卡。五河盐厘局。淮北六岸督销局。(邳宿挑·山清。)建昌官运北盐局。两江加抽川盐局。江南审判研究所。江南筹防局。金陵支应局。江南筹款局。金陵厘捐总局

(同治四年,以江北厘捐总局改,留存分卡二十六。光绪三十二年,又以江北之戚家汉子婴闸二局,归并金陵厘局,代征包解)。淮北厘捐总局(同治三年设于徐州府城,光绪二十二年,归并金陵总局)。苏州牙厘总局(苏常镇三府属之,同治二年设)。松沪厘捐总局(松太两府州属之,同治元年设。)沪宁铁道厘局(光绪三十一年设)。江北厘局十一。阜宁厘局(青沟并阜宁)。扬庄厘局

(臧局并扬庄)。盐城厘局。新洋港厘局。众兴厘局。青口厘局。沙沟厘局。龙沟厘局。蒋坝厘局(高润并蒋坝)。钱集厘局。车桥厘局。苏省洋务局。上海洋务局。上海巡警局。苏省警务公所。苏省调查局。善后局。上海造船厂。司法研究所。省城发审局。农工商务局。上海文报局。苏省水利局。上海水利局。苏省官银钱局。苏省图书馆。苏省工艺各局所。商品陈列所。江北收支局

(谕摺汇存,光绪三十二年三月初六署理。江北提督刘永庆奏并善后局、总厘局、滩地荡务两局为收支总局)。江北粮饷局。江北督练公所。江南财政局。江宁厘局。淮盐总栈。苏州发审局。江南矿政局

(经收矿税)。谘议局。上海会丈局。上海水利局。苏州城厘局(辖分局分卡十七)。木渎厘局(辖分卡五)。车坊厘局(辖分卡十)。盛泽厘局(辖分卡十四)。同里厘局(辖分卡十七)。常昭海口厘局(辖分卡八)。常昭内河厘局(辖分卡二十三)。锡金厘局(辖分卡十六)。奔牛厘局(辖分局分卡十五)。宜荆厘局(辖分卡十三)。江阴厘局(辖分卡九)。南渡厘局

(辖分卡二)。下游厘局(辖分卡十二)。瓜四所(原名上游厘局)。吴淞钓船捐局。刘河厘局。(辖分卡十七。)吴淞江厘局兼丝茶北卡。(辖分卡十二)。闵行厘局(辖分卡十二)。五库厘局(辖分卡五)。崇明厘局。海关税务司兼管邮局。苏城落地税局。吴凇分局。南绸捐局。北绸捐局。上海出口局。农工商局。禁烟公所。上海筹防局。苏城电话局。

请自同治领疆寄者,外视司道,特重各局,以于用人易得其便,然出权宜每多增改,今于见财政说明书者,录之不求备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