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投降以后,大家所最关心的是“储备票”怎样办。因为从一九四二年起,沦陷区的法币已被敌伪强迫收去,以“二作一”换了伪币,所有沦陷区的人民,都和伪币有关系。伪币的前途如何,成为大家的切身问题。特别是大部份的伪币分散在农民和小贩手中,真正有钱的人,财产数千万数万万数十万万数百万万的,则绝大多数已变成了物资,对伪币如何处理,比率如何,都没有问题的;大多数保有几十万几百万伪币的人,则买不起物资,又必须借此应付生活,则伪币比率的大小,成为严重的问题。

日本投降后,一般对伪币处理方法的意见有下列几种:(一)过去敌伪以“二作一”换成法币,现在应以“一作二”换成法币,使老百姓不吃亏。当然数目甚大,那应向日本索偿;(二)照上海物价和重庆物价相差的倍数,即伪币与法币的购买力,规定比率;大体上是二十五比一,即伪币二十五元作法币一元;(三)以伪储备银行所有的黄金等准备,照重庆财政部的官价折成法币,以收兑伪币。照这个标准计算,伪储备银行的发行额,据周逆佛海宣布是一万九千万万元,照一般的最大估计是三万八千万万元,即较周逆所宣布的加一倍;而伪储备银行的准备,仅黄金一项为五十万七千两;以当时重庆的官价每两十七万元计,值法币八百六十一万九千万元,即每四十四元伪币合法币一元。

后来重庆的黄金官价,从每两十七万元减为售出价八万九千元,收进价八万五千元。如照售出价计算,伪储备银行的黄金值四百五十一万三千三百万元;照收进价计算,为法币四百三十万零九千五百万元。照前者折算,每法币一元可以收回伪币八十四元,照后者计算,则每法币一元可以收回伪币八十八元。

当然,照第一种办法是不可能实现的,但最低限度应该照第三种标准折合,因为这对政府是毫无损失的。虽然照那样计算,沦陷区的老百姓已吃亏很大,过去的法币被敌伪以“二作一”取去,换成了伪币,现在又要以数十倍之多的伪币换回法币。

然而国民党当局所定的比率,却是二百作一。“财政部长”俞鸿钧发表谈话,还说:政府顾念人民,不使人民过受损失。事实上单是接收到黄金,只要售去百分之四十,就足以收回全部伪币了。仅仅是这一桩事,国民党政府,就赚到黄金三十万两,合法币二百七十万万元。

另外,更有一个奇怪的办法,就是伪币整理之前,已有不少学者建议,应防止因伪币收兑而更加造成通货膨胀,所以应将大宗伪币冻结。然而“财政金融特派员”陈健庵(行)的办法,则命令各银行钱庄自行清理伪币存欠。这样一来,把所有的伪币全部赶上了市场,于是竞相购买物资,互相抛出伪币,造成物价空前高涨的速度。冻结当然谈不到,而每一张伪币也都要以法币换回来。

总之,一句话,老百姓倒霉,国民党政府大发一笔横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