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 作者 | 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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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使纪略 | 陈洪范 | 一卷。清陈洪范(生卒年不详)撰。该书记明季南都左都督陈洪范与侍郎左懋第奉使至北事。洪范私输款于摄政王,贾左萝石得自脱归,遂为北朝反间。南都破,入浙力劝潞王投降,及清兵至,遂迫使潞王降清。此为其南还时饰辞自文之作。现存《荆驼逸史》本。 |
北梦录 | 瞿宣颖 | 余自民国甲子撰《北京建置谈荟》,刊于《星报》,次年编辑《北京历史风土丛书》,不数年售千余册。自此以后,燕都人士请求掌故,遂成风会。庚午为北平研究院创《北平志例》,写集材料,又复不少。偶思此事,忽忽已历十春;而赫赫名都,千年胜迹,遂有沦为榛莽之惧。箧中故纸,久不编次,亦恐将为尘蠹所湮。爰徇吾友之意,仿退谷竹垞之例撰为兹录。 |
续碑传集 | 佚名 | 本书(二册二六○面一五六、○○○字)不分卷,据江阴缪荃孙「续碑传集」及江都闵尔昌「碑传集补」选辑而成;因前有第二二○种「碑传选集」之辑,故名之以「续集」。按前辑所据钱仪吉纂「碑传集」讫清嘉庆朝止,缪集(宣统时纂)续自道光朝以至光绪末年;闵集(民初纂)既续晚出之文,并补道、咸以上所遗。本书所取碑传计有六十人,采文六十一篇。其中除有清中叶以下关系台湾人物以外,亦有南明遗逸之士,盖属闵集所收道、咸以上之人。体例一如前辑,不依类分,改按时代先后混一编次。惟少数南明人士,别以「补录」出之,载于书末。 |
碑传选集 | 钱仪吉 | 本书(四册六○六面三六三、六○○字)不分卷,钱仪吉辑。仪吉字衎石,浙江嘉兴人。清道光年间,尝就清初(始于天命纪元)讫嘉庆朝止二百年闲采集各类人物碑版状记之文,旁及地志杂传,依杜氏大珪、焦氏竑之例,辑为「碑传集」。全集录存碑传状记共达二千余人,采文五百六十余家,分类编纂。本书选其与南明并郑氏以及其后台湾史事直接、间接有关人物之文,计一百十八人,文凡一百四十四篇;不依类分,改按时代顺序排列。 |
战国策注 | 鲍彪 | 汉人高诱撰。《隋书·经籍志》录为二十一卷,《唐书·艺文志》增至三十二卷。北宋时存十卷(篇)。宋人曾巩校定《战国策》三十三篇,高诱注十篇。宋人姚宏绍兴十六年(1146)据曾本及高诱残注重加校定,即今通行的三十三卷高注本。宋人鲍彪绍兴十七年(1147)参考《史记》诸书为之作注,存高注之旧,又正其衍脱。地理本《汉书·地理志》,字训本《说文》。移《西周》为首卷,稍改刘向校定次序。元人吴师道又作补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出版《战国策》点校本,以清嘉庆八年(1803)黄丕烈刊刻的姚宏本为底本,汇集鲍、吴诸人之注及黄丕烈《战国策札记》,分四百九十七章,附录序、提要、1973年马王堆出土帛书释文、姚本鲍本篇目分合对照表、鲍本篇目次序表等。 |
哀台湾笺释 | 佚名 | 本书(一册八○面四八、○○○字)全一卷,原题为「李鹤田先生哀台湾笺释」,抄本;藏于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但凭所题,殊难断定李鹤田为「哀台湾」作者,抑为笺释者。至鹤田为何许人?亦无法查考。本书正文为一首古诗,长达一千零二十七字;咏自甲午战后割让台、澎至台民抗日失败,凄怆感慨,充分宜达故国山河之沉痛。笺释之文,除引据旧籍以明诗中所用典故之外,并采取「中日战辑」及「中东战争始末」所记指陈事实。书末,今附录古今体诗七十一首,乃选自曲阜鲁阳生(孔广德)编「普天忠愤集」按甲午之役割地赔款,国内舆论愤激,对当事者颇多责难。孔编博采此类文字,次为章奏、论议、诗赋三门。选诗中「吊台湾四律」之作者陈季同,乃为当日「台湾民主国」从事抗日之外交主持者。 |
锦里耆旧传 | 句延庆 | 四卷。一名《成都理乱记》。宋句延庆撰。句延庆,字昌裔,籍贯不详,曾任荣州应灵县令。《锦里耆旧传》记载王氏,孟氏占据蜀地之事。《宋史·艺文志》记此书共八卷;陈振孙《书录解题》记载:“开宝三年,秘书丞刘蔚知荣州,得此传,请延庆修之,”起咸通九年(868年),止乾德三年(965年)。”今存本只有四卷,起于僖宗中和五年 (885年),无咸通年间之事。该书体例近似编年,记述两蜀兴废之事颇为简略,但诏敕章表、书檄之文记载尤为详细,对研究者有较高的参考价值。书中对后蜀君主多有溢美之辞,疑作者为蜀地人。此书有《读画斋丛书》本、《丛书集成初编》本。 |
高丽史 | 郑麟趾 | 朝鲜断代史。总编审郑麟趾,参加编纂的前后约数十人。1451年成书,用汉文写成。郑麟趾,朝鲜李朝领议政(首相)。著作除《高丽史》外,还有李朝的《世宗实录》、《文宗实录》、《资治通鉴训义》、《治平要览》、《历代兵要》等。本书共139卷,150多万字。分世家、志、表、列传4部分。世家46卷(1—46)记载高丽王朝34代国王在位时期活动的传记。志书39卷(47—85)记载高丽王朝的典章制度。其中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及天文地理、自然科学等。在各志中又分成若干条目,分别叙述。表即年表2卷(86—87)。将高丽时期的史事用表格形式简要表示,采取高丽年号与中国年号并用的方法。从“后梁末帝贞明四年(918)、契丹太祖神册三年、〔高丽〕太祖天授元年”起,到“大明洪武二十五年(1392)、恭让四年”止。列传50卷(88—137)。记载高丽时期950余人的传记。分后妃、宗室、公主、诸臣、良吏、忠义、孝友、烈女、方技、宦者、酷吏、嬖幸、奸臣、叛逆各类。本书史料价值很高。书中保有大量原始资料,诸如国王诏书、大臣奏疏、外交文书、各种条规和法律条文等,有的全文照录,有的摘录于各篇中。由于高丽王朝的档案资料及其他重要著述毁于兵火,本书保存的史料,就更显重要。但书中所载事物也有失真之处,将禑王和昌王定为辛盹之子孙,不把他们做为国王,两王执政15年,被列入叛逆传中。 |
青磷屑 | 应廷吉 | 二卷。明应廷吉撰。应廷吉原名喜臣,字棐臣,浙江鄞县人,生卒年月未详。明天启丁卯(1627年)进士,曾任砀山知县,淮安府推官,佐史可法幕,赴军前为监纪。应廷吉精于天算勾股之学,足智多谋,善风鉴,于史可法多有匡正。扬州之役,廷吉身历其境,城陷之先,奉命护粮运饷,缒城而出得免于难。《青磷屑》所述,大半即其辅佐史可法时所目击之事。卷一首述廷吉赴京时所闻所见种种灾异不祥,继而叙其赴南都佐史可法幕所闻见,尤详于高杰等江北四镇事。卷二记乙酉年(1645年)间史可法百般调度,防守扬州,并争取高杰、邢夫人等共同抗清经过,最终扬州失守,廷吉幸免诸事。应廷吉参与史可法军中机务,故于史可法苦心经营江防,调解诸镇矛盾事多所了解,记载详确,有不少未见于它书的细节。《青磷屑》用笔记体,傅以礼考证作者应廷吉为浙江慈溪人,崇祯戊辰 (1628年)进士,曾以主事典试山东,又出为福建巡按,《南疆逸史》等书记其为鄞县人有误。《青磷屑》有北京图书馆藏旧抄《明末十家集》本,上海涵芬楼藏《四朝野史》本,还有商务印书馆《明季稗史汇编》本,《中国内乱外祸历史丛书》本,《中国历史研究资料丛书》本。 |
法军侵台档案补编 | 佚名 | 本书(一册一二六面七五、六○○字)分五部分,据故宫博物院先后就清代军机处档案所辑各种史料有关中法战争关涉台湾文件彙选而成,用补前编「法军侵台档」(见第一九二种篇)之不足,因称为「补编」。第一部分,选自「清光绪中法交涉史料」一书。所选补者除少数奏摺外,大部分均为电寄、电报等件。第二部分,选自「光绪十年中法交涉电报档」(原载「文献丛编」后编第五辑)。原有电文三十九件,今选补二十九件。第三部分,选自「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一书。中法战争期间,日本有接济法国情事及朝鲜发生「甲申之乱」,选补其与法军侵台有关电报五件。第四部分,则为「醇亲王奕譞致军机处尺牍」(原载「文献丛编」前编第七辑)。原共一百零七件,今录其十之八九。第五部分,则为「军机处杂档中之尺牍」(原载「文献丛编」前编第十八辑)。原共五件,内第一至第四通亦为醇亲王奕譞致军机处尺牍;除第五通係他事不录,馀全行采入。 |
筹办夷务始末选辑 | 佚名 | 本书(三册四二二面二五三、二○○字)分三卷,分别选自清廷官纂道光、咸豊、同治三朝「筹办夷务始末」合辑而成(内同治末年日兵侵台文伴已另辑有第三八种「同治甲戍日兵侵台始末,本书不录)。所取关涉台湾史料,大要为:卷一,道光朝(原书自十六年议禁鸦片起)事。台湾在鸦片战争期间所发生涉外事,即为英船侵犯鸡笼与大安港及其馀波。所谓「馀波」,乃为「江宁条约」签订后英使■〈口僕〉■〈口鼎〉喳(Pottinger)讦控台湾镇道达洪阿、姚莹「妄称接战俘获、冒功捏奏,混行杀戮」事件。卷二,咸豊朝事。台湾此时所涉外事,主要为开港问题。在八年英法联军之役,各国对台湾港口有觊觎意图;迄订「天津条约」,乃有开口之约定。卷三,同治朝事。此时台湾对外关係愈趋複杂,先则各口正式开市;继之纠纷迭起。同治元年至三年。沪尾、鸡笼、安平与打狗先后开关徵税、由原定两口增为四口。六年,有美船「罗妹」号(Rover)事件;七年,有樟脑纠纷与壮勇杀死教民事件;又有英、德人合谋佔垦大南澳事件。此外,清廷预筹与各国修约,并有涉及台湾煤、脑事。书末,今另加两附录:一为「嘉庆及道光前期有关台湾外交史」,「同治年间台湾壮勇拆抢教堂杀死教民案」。此外,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另有「道光咸豊两朝筹夷务始末补遗」及「四国新档」之编印;因另有选辑,见第二三六种「筹办夷务始末选辑补编」篇。 |
中国史学史 | 金毓黻 | 中国史学史专著。金毓黻撰。1941年商务印书馆出版,1957年重印。金毓黻(1887—1962),原名毓玺,字谨庵,又字静庵,室号静晤。主要著作还有《辽东文献经略》6卷、《东北通史》上编、《宋辽金史》、《中国史》1册,合编《太平天国史料》、主编《五千年来中朝友好关系》等。本书叙述中国史学,原起自上古,迄于近代,共分10章。后来以近代史学内容复杂,必须更端另述,将最后一章删去,迄于清代而止。第1章古代史官概述;第2章古代史家与史籍;第3章司马迁与班固之史学;第4章魏晋南北朝以迄唐初私家修史之始末;第5章汉以后之史官制度;第6章唐宋以来设馆修史之始末;第7章唐宋以来之私修诸史;第8章刘知几与章学诚之史学;第9章清代史学家之成就。导言称:“本编所述,首以史官,继以史家,史籍,于官修、私修之史,分章阐述,以明私家成就殊胜于史官。”认为:回溯清代以往史学成就,综以两端,一曰撰史,始以编史,继以纪传,“隋志以下,以纪传为正史,而编年体降居次位,即以史学进步之征”。二曰论史,“刘氏史通创作于前,章氏通义嗣响于后”,“是则于史学向前发展之中更获新绩”。所以,“本篇榷论史学,止取马、班、刘、章四氏,以树二者典型”。作者认为:撰史途经于魏晋南北朝启其机缄,于唐宋以后拓其境界,总的方向是分门别类由简趋繁。全书将中国史学史分为3期:古代;汉魏南北朝迄唐初;唐宋至清。论述简要,资料丰富,自成一家之言。为中国现代学术界价值较高、影响较大的史学史著作之一。 |
学史 | 邵宝 | 十三卷,明邵宝撰。邵宝字国贤,别定泉斋、二泉,无锡人。成化进士,官至户部侍郎,南京礼部尚书,著有《左觿学史》、《简端二余》、《定性书说》、《漕政举要》、《慧山记》、《客春堂集》等。邵宝在任江西提学副使时作 《学史》,全书前十二卷如一年中十二个月,余一卷似闰月,每卷中多者三十条,少者二十九条如月有大小,采取这种体例取义于二程所提倡的 “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物。” 书中记载了自周迄元的史事,分条论列,言简意赅,持论平正,笔力也颇为遒健。该书曾由吴廷举进献给朝廷,现存为明崇祯年间刻本,卷内题有“邑后学曹荃重编刻,冢玄孙澄重较辑”。前有弘治十八年(1505年)作者自序,后有正德十三年 (1518年) 浦瑾跋。《四库总目》所录为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阁藏本。 |
通鉴答问 | 王应麟 | 五卷。宋王应麟(1223—1296)撰。王应麟字伯厚,号厚斋、一号深宁居士。庆元(今浙江庆元县) 人,淳祐时进士。中博学鸿词科。曾奏言:“因危言而紊乱纪纲,以偏见而咈公议,势不当留。”并先后忤丁大全、贾似道、留梦炎等权臣。辞官后专意著述,宋亡不出。著《玉海》、《通鉴地理补释》、《困学纪闻》、《深宁集》。此书刊附于《玉海》之末。其中所记始自周威烈王、终于汉元帝。盖未完之稿本。其名虽为《通鉴答问》,而实以朱熹《通鉴纲目》为主。书中所论乃以尊崇 《纲目》为主。但与应麟所著他书颇有出入。疑为王伯厚之孙伪作此编,然别无显证。有《玉海》附刻本、《四库全书》 本。 |
唐史论断 | 孙甫 | 三卷,宋孙甫撰。孙甫,字之翰,许州阳翟 (今河南禹县) 人。天圣年间进士,累官秘阁校理,并著《三圣政范》,以前三朝故实校时政得失,力陈与西夏和盟的利弊关系,直言敢谏,反对宋夏和议,甚至指斥仁宗的奢侈荒靡,对好友杜衍等人的过失,也直言于朝。后来出知数州,历直史馆、河北都转运使等,一生好古文,善议论,曾著《唐史记》,以唐代君臣行事,论断一代治乱,现仅存《唐史论断》。 孙甫因刘㫬的 《唐书》烦冗芜杂, 遗略多失体法,于是就改用编年体例来编写,从康定元年(1040年)到嘉祐元年 (1056年),历经十六年的时间,写成了《唐纪》一书,此书共七十五卷,因其善恶分明,可为后人龟鉴,而且它又各系以论,共著成九十二篇。孙甫去世以后,《唐纪》一书存入宫中,世间没有流传,以后只有《论断》传世。绍兴二十七年 (1157年),曾在剑州(今四川省剑阁县)将此书刻版印刷,后来蜀版不存,端平乙未(1235年),黄淮又在东阳(今属浙江)刻印此书。后来此书的版本还有《学津讨原》本、《学海类编》本、奥雅堂本、《艺海珠尘》本、《函海》本。 |
大事记讲义 | 吕中 | 史论著作。南宋吕中撰。23卷。吕中曾受业于陈傅良、叶适,以其师学说观点,对北宋朝章国典、君臣言行加以阐述和评议,成此讲论稿本。是书第一卷载治体、制度、国势论3篇,卷二至二十三以北宋九朝事迹,分类叙编,间加论断。凡政事制度及百官贤否,具载于编。所议选举、资格、茶盐政制诸条,颇切宋时稗政。所载诠选、任子、三司、税茶等有关史实,可备《宋史》诸志及《文献通考》之未备。有关朋党诸人事迹及议新法之辨论,与《宋史》列传多有异同,足资参证。初刊于宋,今有《四库全书》、台湾文海出版社影印本。 |
十七史纂古今通要 | 胡一桂 | 十七卷。元胡一桂撰。胡一桂字庭芳,号双湖先生。元徽州婺源 (今属江西) 人,宋景定五年 (1264),领乡荐,试礼部不中,于是退而讲学。远近师之。入元家居,并以讲学著述为业。其学宗朱熹,而且精通《周易》。著有《周易本义附录纂疏》、《易学启蒙翼传》、《十七史纂古今通要》、《朱子诗传附录纂疏》。是书始自三皇迄于五代,广搜史事,并且附加论断。作者于书前作序且制地理世系等十三图。此书议论精辟,并且在古今兴亡问题上有深刻研究。熊禾《勿轩集》有胡一桂之史纂通要语序,就是为《十七史纂古今通要》而作的。有大兴朱氏元刊本。 |
史纠 | 朱明镐 | 六卷,明朱明镐撰。是书考订诸史书法之谬及其事迹之抵牾,上起《三国志》,下迄《元史》,每史各为一编。作者通过对史书的考订,阐发了他的史学主张。①他认为纪传体史书的本纪不能太简略。卷4中说:“纪略传详,史体固然;过加删削,毋乃太简!”②纪传体史书的立志要严格,主张删掉《魏书》中的《释老志》等。还认为,书志的断限要明了,有的明明是断代史的志,却写得漫无边际。③推崇表的作用,尤其是《辽史》的《闰考》、《朔考》。认为宋和辽历法不同,史家能够详列以上两表,使后人一目了然,正是修史之功。④对史书的论,作者认为,有独到见解的,可以作论,否则不必作论。⑤关于列传,作者对《宋史》的列传评价很多,他认为《宋史》有三善而有七失,其中的“七失”大多是针对它的列传而言的。有的列传所述名实不符,如陈靖的劝农之议,泥古不行,无益于民生,却把他列入吏传。有的入传混杂,该人道学传的列隐逸传,该入隐逸传的列入文苑传等。有的不必列传而强立,如有的人只有官衔可记,并无事迹可书,却强为之立传,徒有“词费之讥”。有的列传“历载其先世谱系,刺刺不休”,好像是写家史一样。⑥作者主张史书要善恶并书。他认为, “史官之笔,一出一入具有严科,不以小善盖巨慝,亦不以一眚掩大端。……君子有过,亦宜绳之,不敢以君子之名而或宽之;小人有善,亦宜录之,不可以小人之名而或距之。”《史纠》卷5 |
涉史随笔 | [宋]葛洪 | 一卷,南宋葛洪撰。葛洪字容父,自号蟠室老人,婺州东阳 (今属浙江) 人,淳熙十一年 (1184),曾从吕祖谦学,历官尚书员外郎,上疏乞请严饬将帅、整军图治。嘉定中,累官工部员外郎兼权枢密院检详诸房文字。绍定元年 (1228),迁参知政事,后封东阳郡公致仕。《涉史随笔》一书是葛洪解官幽居时所作,书中所论都是古代大臣的事。在书的卷首有葛洪自序,就谈到古代一些大臣由布衣而进到庙堂的事,以及他自己的一些看法,他从这些论述中选取了二十六篇,献给当时的宰相。书中对古代大臣的论述,是非得当,合情合理,尤其是其中也提出了对历史的见解,如在论南宋的权相秦桧、韩侂胄、史弥远、贾似道时说,他们都担心事权的偏重,故想尽一切办法除掉善类,以致国家衰亡。对此,葛洪说人们只知防宦官之弊,而不知防奸臣之弊。这恐怕是一大偏失。《涉史随笔》一书有明弘治年间刊本、得月移丛书本、知不足斋本、《金华丛书》 本。 |
钦定古今储贰金鉴 | 佚名 | 六卷 此书是清高宗弘历于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诏令诸皇子及军机大臣、上书房总师傅等人,取历代册立太子的事迹中能够有所鉴戒的部分,按朝代顺序纂辑而成,上自周代,下迄明代,共三十三事。此外还附立了五事。至于偏居窃位,无关统绪之正的事迹,则一概不录。其纪事取之正史,论断依据《资治通鉴纲目》。此书编纂的目的在于昭戒皇室后代,以求大清万年之基业。 |
御制评鉴阐要 | 乾隆 | 十二卷 此书为清高宗弘历御批《资治通鉴》,凡七百九十八条,由大学士刘统勋等人于乾隆三十六年(1777年)编次而成。弘历所批,大抵撰者占十分之三,改佥者占十分之七。《四库全书总目》著录此书时以为:“论世知人,无不抉微而发隐,所谓斥前代矫诬之行,辟史家诞妄之词,辨覆舛伪,折衷同异,其义旨皆古人所未发”,颇多溢美之词。而此书考订辽、金、元人名、官名、地名之误,则有一定的价值。 |
六朝通鉴博议 | 李焘 | 十卷,宋李焘(1115—1184)撰。李焘字仁甫,又字子真,号巽岩。南宋眉州丹棱 (今属四川) 人。绍兴年间进士,最初在川中任地方官多年,关心民瘼。后任内外官,主持修史时间最长,对当代典章制度颇为谙熟。后累官礼部侍郎,进敷文阁直学士,同修国史,卒谥文简。用力近四十年,纂修《续资治通鉴长编》,另有《说文解字五音韵谱》、《李文简诗集》等。《六朝通鉴博议》 一书详细地记载了三国六朝胜负攻守之迹,并对其作出论断,其目的是假借历史来论述南宋南渡的一些史事,专为南宋立言,陈述治理国家的得失等等,主张修人事以自强,并极力支持孝宗加强兵备,抗击金兵。他向孝宗提出的许多见解,体现了他那以立国根本为先,修人事、强兵备、富国家的爱国思想,这也是李焘写此书的用意。《六朝通鉴博议》 一书有振绮堂影宋抄本,《四库全书》本,《四库全书珍本初集》本。 |
两汉笔记 | 钱时 | 《四库简目》:《两汉笔记》十二卷,宋钱时撰。皆评论《汉史》,前数卷,论颇苛刻,类胡寅《读史管见》,后数卷乃渐近人情。其谓井田封建必不可行,识在南宋讲学诸人之上。《四库总目》:《两汉笔记》十二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阁藏本),宋钱时撰。此书皆评论《汉史》,嘉熙二年,尝经奏进,前有尚书省劄称十二卷,与此本合。叶盛《水东日记》以为不完之本,非也。其例以两《汉书》旧文为纲,而各附论断于其下。前二卷颇染胡寅《读史管见》之习,如萧何收秦图籍,则责其不收六经。又何劝高帝勿攻项羽,归汉中,则责其出于诈术。以曹参文帝为陷溺于邪说,而归其过于张良。于陆贾《新语》,则责其不知仁义。皆故为苛论,以自矜高识。三卷以后,乃渐进情理,持论多得是非之平。其中如于张良之谏封六国后,论封建必不可复,郡县不能不置,于董仲舒请限民名田,论井田必不可行,于文帝除肉刑亦不甚以为过。尤能涤讲学家胸无一物,高谈三代之窠臼。至其论董仲舒对策以道之大原不在天而在心,则金谿学派之宗旨。论文帝以客礼待呼韩邪,论光武闭关谢西域,皆极称其能忍善让,则南渡和议之饰词。所谓有为言之者,置而不论可矣。 |
历代名贤确论 | 佚名 | 一百卷,作者不详,但在此书前面,有明人吴宽写的序言,在序言中,他称书中对名贤的论述,都出自唐宋人之手,而且散见于这些人的文集中,由于这些评述过于零散,不便于查阅,所以他对其整理编纂,辑成此编,以便观览,但对于书的作者,吴宽并未载明,史家也多评说不一。此书成书后,由锡山(今江苏无锡)钱孟浚刊刻,使这本书得以流传于世。在这本书中,观其评骘人物,是从三皇至五代时期,作者对这些人物按代分系,并标列主名,凡是在当代极为有影响的,则称“通论”加以区别。此书虽然没有标明“十七史”这样的名称,但考核其始末,正合十七史之数,故在《宋史·艺文志》中有“名贤十七史确论”,由此,足以得到佐证。书中,有多处引唐人之文,如罗隐论子高梅子真、张渭论刘宋代晋诸篇,而唐人文集中皆未载录,可见其中也保留了不少有价值的东西。此书为浙江巡抚采进本,编入《四库全书》 史部史评类。 |
经幄管见 | 曹彦约 | 四卷,宋曹彦约 (1157—1228)撰。曹彦约字简甫,号昌谷。南宋南康军都昌 (今属江西)人,淳熙八年 (1181)举进士,曾从朱熹讲学,后受人之召,负责汉阳军事,因部署抗金有方,改知汉阳军。后累官宝谟阁待制、知成都府。嘉定初,为湖南转运判官,镇压郴州 (今湖南郴县) 瑶民起义,后任利州路(今属陕西) 转运判官兼知利州,发漕司储粮减价粜与饥民、通商蠲税,并论兵柄财权并列之弊。宝庆元年(1225),擢为兵部侍郎,迁礼部侍郎,不久又授为兵部尚书,力辞不拜,后以华文阁学士致仕。《经幄管见》这本书,是曹彦约在负责讲筵时所辑,其中材料都取《三朝宝训》,作者反复阐明,以示效法。因此书是作为侍讲官向皇帝进讲之词的总结,所以此书于进读、符瑞各篇,大抵是当时侍臣进讲之词,而其余各篇也主要是旁征经史,并归之于法,对这些进讲之词略作评论,提出自己的意见,以法效尤。只可惜,这本书旧刻散佚,只有永乐大典尚载录全文,今存豫章丛书本、钞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