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 作者 | 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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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日备尝记 | 曹晟 | 清曹晟撰。一卷,附《事略附记》一卷。道光二十二年(1842)五月英国军队进犯上海,曹晟适在城中,以所存十三天日记,于同年九月整理成此编。其事有得自目击,亦有得自传闻。揭露英军焚掠暴行。有光绪间上海申报馆刊本。收入1935年上海通社辑《上海掌故丛书》第一集时,据曹氏书存目,题为《夷患备尝记》。 |
胜莲社约 | 虞淳熙 | 《胜莲社约》一卷,明代虞淳熙撰。淳熙字德园,仁和《今杭州)人。胜莲社是佛教同人自愿结合的民间团体,以“放生”为其主要宗旨。《胜莲社约》系社中同人共同商议制订,以为团体之行为规范,虞淳熙执笔。附录《募僧助放生池疏》、《武林放生诗序》二篇,皆可供风俗文化研究参考。原书收入《武林掌故丛编》第十集,今据《武林掌故丛编》本标点排印。 |
圣武亲征录校注 | 王国维 | 一卷。又题 《皇元圣武亲征录》。著者不详。记元太祖成吉思汗、太宗窝阔台两朝史事,成书于元世祖时期。元朝太祖、太宗《实录》多取材于此。有些记事为《元史》、《元朝秘史》所无,可补其阙,因而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清人修《四库全书》,以其述叙无法,词亦蹇涩,未予著录,仅存其目于史部杂史类。钱大昕最早注意到此书价值,为其作跋。此后,治元史者多重视此书。较早的版本有说郛本等。王国维综合各本进行校勘,疏其正误,撰成《圣武亲征录校注》一卷,见《蒙古史料校注四种》(收在《王国维遗书》中,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是较好的本子。清人何秋涛著《圣武亲征录校正》,亦可供参考。另有法国伯希和等人法文译注本,水平较高,惜未完成。 |
善女人传 | 彭绍升 | 一卷。清代知归子撰。知归子即彭际清或彭绍升之法号。《善女人传》是知归子居士在撰写完毕 《居士传》之后,就在家女信佛者择其较著名的汇集成书的佛教传记体史书。《善女人传》一书,收载了汉代至清代历朝历代以来的民间在家女信佛者,并将其虔心信佛,积善乐道,持戒行善之女信佛者,称之为“善女人”将此一一列传,载述其信佛教事迹。此书如与《居士传》一并来读,足以概观中华佛教史上,在家两众佛信徒的信仰情况及其不同时代的变化情况。对研究佛教史,尤其是研究中国妇女史、思想史,为有价值的参考资料。现见载版本有《清史稿·艺文志)。 |
山西票商成败记 | 李宏龄 | 清李宏龄撰。是书与《同舟忠告》应为姊妹作。《同舟忠告》曾载有作者在清末时,在京联合祁县太谷平遥三邦票号,并以三邦票号名义,倡议各票号集股创办三晋汇业银行,以保晋人之利益,但后由于种种原因,合组银行事未成,宏龄视此事为票号失败的重要原因,故取是名,内容皆为采往票号之信件,对研究山西清末票号商业经济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有①民国六年(1917)石印本。②山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点校本。 |
华野疏稿 | 郭琇 | 清郭琇撰。五卷。郭琇,字瑞甫,又字瑞卿,号华野,即墨人。康熙九年(1670年)进士。历官湖广总督。此书文渊阁著录之。系汇编作者历官奏疏编成之。起康熙二十七年,迄四十一年,凡四十四篇,且疏末多载原奉谕旨,盖作者抄录而其后人并刊也。据称,其每一疏出,书贾锓版走四方,读者无不击节称快。甚至以其比至包拯、海瑞。旧列史部诏令奏议类。 |
胡端敏奏议 | 胡世宁 | 十卷。胡世宁撰。胡世宁(1469—1530),字永清,号静庵,明代浙江仁和(今杭州市)人。弘治癸丑(1493)进士。历官南京刑部主事,上书极言时政缺失,与李承勋、魏校、余祜称“南都四君子”。迁江西副使,疏论宁王宸濠反状,系锦衣狱,后减死戍辽东,宸濠伏诛,起戍中。嘉靖 (1572—1566)中,累拜兵部尚书,陈兵政十事,又上备边三事,与张璁、桂萼不协,以疾乞归,卒谥“端敏”。此奏议原有二十卷,后刊印时仅汰存其半。此本所录奏议,皆有裨于世务,并可与史传相参核。 |
关中奏议[四库本] | 杨一清 | 杨一清撰。杨一清(1454—1530年),字应宁,号邃庵,又号石淙,安宁(今云南安宁)人,成化进士,官至华盖殿大学士。谥文襄。本书共十八卷,是杨一清生平奏议的汇编。内容可分为六类:卷一、卷二为马政;卷三为茶马,是杨一清以副都御史督理陕西马政时所上奏疏;卷四至卷六为杨一清巡抚陕西时所上奏疏;卷七至卷九为总制,是杨一清总制延绥、宁夏、甘肃边务时所上奏疏;卷十为后总制,是杨一清病归复起时所上奏疏;卷十一至卷十八,是杨一清嘉靖四年(1525年)以故相再任提督三边军务时所上奏疏。该书内容多涉及陕甘边事,故以关中题名。嘉靖初,此书始刊于南京,其中所载多为杨一清奏稿,同时亦编入当时部臣复疏及前后所奉谕旨等,于时事本末,颇为详尽。杨一清督学陕西时,即详究边情利弊,后又在陕西为官最久,其所指画皆中肯綮。该书有很高的史料价值。《关中奏议》有《四库全书》本、《关中丛书》本、《杨一清集》本(中华书局,2001年)。 |
福建台湾奏摺 | 沈葆桢 | 沈葆桢著。福建台湾奏摺 |
清史讲义选录 | 汪荣宝 | 本书不分卷,汪荣宝撰。作者江苏元和人;于清末执教译学馆时,撰有「本朝史讲义」,近由其哲嗣公纪先生易名「清史讲义」印行。本书选录其中第三章「辽东之战争」、第四章「辽西之战争」、第六章「本朝之定鼎及明室之偏安」、第七章「桂王之割据」、第八章「三藩之乱」、第九章「台湾之收服」、第十章「中西国际之由来」、第二十二章「鸦片战争」等八章之全部及第二十一章「嘉庆朝各省之叛乱」中「海贼之起源」、「李长庚与蔡牵之海上角逐」、「李长庚之战死」、「海贼之消灭」四节,略其章次编成,自「辽东之战争」至「中西国际之由来」顺序编成一至七目,以下为「八、嘉庆朝之叛乱」(摘录上述四节)及「九、鸦片战争」。 |
清季申报台湾纪事辑录 | 佚名 | 本书据国立中央图书馆所藏「申报」创刊初期十余年之合订本选辑台湾史料而成,不分卷。「申报」自清同治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一九七二年四月三十日)创刊于上海,几与清季中、日交涉以及台湾对日关系同其开始。本书所辑内容,约有数端:(一)由于同治十年十一月及十二年二月琉球及日本飘风难民在台遭害所引起之日兵侵台始末(自十一年至十三年),记载极为详尽,无隐无饰。(二)由于日兵侵台之刺激,清廷对台湾实行「开山抚番」、拓疆分治,并从事各种初步建设;历年(同治十三年至光绪九年)经由沈葆桢、王凯泰、丁日昌、岑毓英以至刘璈等之努力,约见其概。(三)由于日兵侵台之结果,使日本以为清廷默认琉球属于日本,导致日夷琉球为其属县之一;清廷困扰于此者达数年(自光绪五年至八年)之久,断续有所报导。(四)至光绪九年,由于法、越问题,中、法面临战争边缘,台湾与琼州、舟山三处为法人列为「据地为质」之目标;次年发生法兵侵台事件,巳见端倪。 |
清代台湾职官印录 | 佚名 | 本书集刊清季台湾文武机关官印一百六十三颗,用红色套印。所集官印,共分四大类,计有印十八颗、关防一百二十五颗、钤记十八颗及戳记二颗;并在各印底下,刊注印文。从此种官印,可以窥见当时一部分机关之性质或其特定任务。 |
清代台湾大租调查书 | 佚名 | 本书凡十八章,据日据时期临时台湾土地调查局编印「大租取调书附属参考书」整理编成,改称今名。所谓大租,系与小租对称、乃为清代台湾一种特殊之土地制度。清初,台湾土地除台南一部已逐渐开辟外,其余大多荒旷不治。就后来之一般民有地而言,当初官署规定:凡有报垦之人,不同其果为自种或招佃耕种,一概给予「垦照」。于是豪强乘机出而包揽,如某出有地可垦,先以垦首名义递禀承垦,然后分给佃户垦辟。日久,垦首不自知其地之所在,转手处分悉听佃户。初则业主即为垦首,至此佃户亦成业主,一地便有两主。佃户既成业主,转佃任其自由,故佃户之下又有佃户,称为现耕佃人。现耕佃人纳租于原佃户,曰小租;由小租户(即原佃户)愎纳租于垦首,曰大租。即如番地、官庄、屯田、隆恩田等土地,纵使主权所属不同,租制大体相似。虽后经光绪间刘铭传清赋整理,然大租、小租仍未能消减。日据初期调查土地,因有大租之取调(亦即调查)。此书为「大租取调书」之附属参考书,亦即各式大租契字之原始资料及有关参考资料之集辑。首章为通论,其余章各一目; |
清代官书记明台湾郑氏亡事 | 佚名 | 四卷。撰著人姓名不详。该书原名《平定海寇方略》,系未刻稿本,民国初年在整理内阁大库档案时发现的。傅孟真因厌恶《平定海寇方略》之名,而改为现名 (但在现名下,仍记有原名)的。本书所记的内容,正如朱希祖在《记明台湾郑氏亡事叙》中所说:“此书所记,起于康熙十八年二月命康亲王杰淑等会议征剿海寇机宜,至康熙二十三年授郑克塽公衔,刘国轩、冯锡范伯衔止。而以海寇郑锦发端,并追记其祖芝龙、父成功大略。”其中,自康熙十八年二月至十九年八月清军攻克金门、厦门,占领福建全省,为第一二卷;自二十年六月清廷命总督姚启圣担负统一台湾的重任,至二十三年于台湾设立郡县为第三四卷。书中详细记述了康熙帝在统一台湾时所采取的剿抚兼施的策略,以及总督姚启圣、提督施琅在分别执行这一策略时所立的功绩,同时也赞扬了康熙帝在台湾设立府县、巩固国家疆域的措施。本书被发现后,即存于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后由该所出版铅印本发行于世。 |
清朝柔远记选录 | 王之春 | 本书不分卷,王之春撰。之春字芍棠,湖南清泉人。清光绪间,以湖北布政使使俄,官至广西巡抚。所著「国朝柔远记」,又名「通商始末记」(亦称「国朝通商始末记」),凡十八卷;用编年纲目体裁,记有清开国以后(至同治朝止)二百三十年间对于边疆藩属以及东西各国有关职贡、兵戎并通商交涉诸事。其中记载台湾者,除初年与郑氏争衡东南海上诸役与其他零星亭项外,大部分为中英鸦片战争英船袭台事件及同治甲戌日兵侵台之役所引起之台湾设防问题。本书取其涉及台湾诸事,余概从略。原书在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编目中已改称「清朝柔远记」,因从而题曰「清朝柔远记选录」原书末附「附编」二卷:卷一载「瀛海各国统考」一文及「蠡测卮言」十三篇,卷二载「沿海形势考略」、「沿海舆地图」、「三岛分图」及「寰海地球剖圆图」各图文。今选其中「沿海形势考略」一文及「三岛分图」中之台湾与澎湖两图并图说,列作本书「附录」。 |
秦中岁时记 | 李绰 | 亦作《咸镐记》、《咸镐岁时记》。唐李绰撰。1卷。绰字肩孟,赵郡(今河北赵县)人。官膳部郎中。有《尚书故实》。据《中兴书目》载: 此书“偶记昔年皇居旧事,绝笔自叹,横襟出涕”。应系唐之旧臣国亡之后伤感往昔而为。按《绀珠集》、《类说》载,此书应有杏园探花使、端午扇事、岁除傩公傩母及太和八年无名子诗等数事。其实并无此书。系将此书与《咸镐故事》相混之故。《宋史·艺文志》将此书归为农家类。今有辑本1卷,收入《说郛》。 |
亲征录 | 周必大 | 《亲征录》一卷,一作《辛巳亲征录》,南宋周必大撰。是书即选自其中的杂著类,记自绍兴三十一年十月至绍兴三十二年六月间朝廷军政大事,由于事皆周氏亲历,故史料价值颇高。本整理本即以《庐陵周益国文忠公集》本为底本。 |
蒙古源流 | 萨囊·彻辰 | 蒙文名《额尔德尼脱卜赤》,汉文译名或题《珍宝史纲》、《宝史纲》等。记述元明两代蒙古族历史的著作。彻辰萨囊著。乾隆四十二年(1777)转译成汉文刊印,收入《四库全书》。后有沈曾植笺证、张尔田增补并校的孱守斋校补本及各种手抄本流传。在国外,1829年在圣彼得堡出版原文本和德译本。1961年蒙古人民共和国出版蒙文本。另在日、美、德等国也有影抄本或译本出版。彻辰萨囊(1604—?),中国清初鄂尔多斯(今内蒙古自治区伊克昭盟)的一个蒙古贵族,喇嘛教徒。依据多种史书和佛教经籍,撰成本书,意在写一部蒙古通史。共8卷,依喇嘛教为纲、各汗传统世系为纬、按年纪事,著述体例颇近于《蒙古秘史》。第1卷首讲佛教的“运数”,作为本书的缘起。第2卷记额纳特(又作卫拉特)、土伯特(又作图伯特)蒙古汗传世次序及崇尚佛教事迹。第3卷以后,则记蒙古族的发源和发展,兼述蒙古各部的兴衰治乱和遗闻佚事。本书最有价值之处,是提供了14世纪后期至17世纪前期蒙古社会生活的多方面珍贵史料。对蒙古地区的行政区划,封建领地的分割,蒙古族与其他民族的交流以及喇嘛的传布等,也叙述的颇为清晰和详瞻。书中有许多韵文体记述,所记录下来的17世纪以前的蒙古语,有助于研究蒙古语言的历史。书末所附《红册》、《大黄册》等蒙文史料,亦颇珍贵,有较高的参考价值。因此,本书与《蒙古秘史》、《蒙古黄金史》被称为有关蒙古民族的3大历史著作。 |
窃愤录 | 辛弃疾 | 《窃愤录》记载了靖康之难,徽钦二帝被虏北上,一路受尽屈辱。 |
乾淳岁时记 | 周密 | 风俗志。宋周密撰。一卷。此书专记古代风俗。自元旦起,至除夕止,凡二十六事。记每种风俗的起源、流传及与当地民族社会生产的关系。所记文化、体育、宗教方面的风俗,也和当地民风形成有关,是重要的民族、民俗史料。 |
钱农部请师本末 | 钱鼎铭 | 石刻拓片,存苏州市博物馆。 |
蕲黄四十八寨纪事 | 王葆心 | 清顺治二年(1645)李自成在湖北通山就义后,其一部分余众即分散于湖北蕲、黄山区,结寨聚众,北联商、固,东联英霍义军,继续抗清。义军以黄冈、蕲水、罗田、麻城等四十八寨为根据地,各据一寨,分任寨长,领导反清大业。其中实力较强的有:罗田举人王火鼎拥明宗室朱蕴以为号召,据罗田二十余寨;麻城朱山的明故兵部尚书周损,东山的李有实;黄安大峰47寨的江中清;黄冈白云寨的王光淑;蕲水(今浠水)斗方寨的周从助等。各寨义军在组织上各自独立,在行动上互相配合,转战于蕲、黄、罗、麻地区,攻取州县,坚持到顺治四年。清军下九江、占荆、襄之后,派总兵徐勇坐镇黄州(今湖北黄冈县),调集赣、鄂、川各省驻军前往围剿。反清义军因不相统属、各自为战,被清军各个击破,转入低潮。顺治五年江西金声桓反清起事,各寨复起响应。罗田王火鼎东联英、霍,转战蕲、黄,下英山,杀知县,占罗田。其后李有实继续坚持抗清直到康熙年间,方被清军攻破。这支义军坚持抗清斗争20余年,给清军以严重打击。 |
敦煌表状笺启书仪辑 | 佚名 | 表状笺启类书仪是敦煌写本书仪中极具特色与研究价值的一种书仪类型,具有极高的文献学,历史学,文学及社会文化生活等方面的研究价值.书仪是中古时代士大夫写信的范本和生活礼仪规范,所藏的文献,生动而深入地分析了敦煌宝藏的艺术特点,目光独到,分析精当。 |
道咸同光四朝奏议选辑 | 佚名 | 《道咸同光四朝奏议》。起自道光元年(1821)﹐迄光绪十年(1884)﹐共收六百零二人奏议。1960年﹐台北商务印书馆影印内府抄本﹐精装成十二册出版。另一种称《皇朝道咸同光奏议》六十四卷。王延熙﹑王树敏辑﹐分治法﹑变法﹑时务﹑洋务﹑吏政﹑户政﹑礼政﹑兵政﹑刑政﹑工政十类﹐编排形式仿《皇清经世文编》。有光绪二十八年石印本。 |
读律心得 | 刘衡 | 三卷。清刘衡撰。刘衡,字蕴声,号帘舫,南丰人。清嘉庆副贡生。道光中官至开归陈许兵备道。有《为治问答》、《庸吏庸言》等。是书为作者任官州县时自《大清律例》中录出。其一卷为理讼撮要,二卷为通用拟断罪名及通用加减罪例,三卷为祥刑随笔。刘衡时为循吏,是书是刘衡为慎重刑事体恤民情所编,所以书中于笞杖徙流死之外,又摘录旧例中拧耳,跪链、压膝等刑法,有福山王氏刊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