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

  諸王表〔一〕 王子侯表 功臣表 恩澤侯表

  〔一〕 「諸王表」,史通古今正史篇云:「在漢中興,明帝始詔班固與睢陽令陳宗、長陵令尹敏、司隸從事孟異作世祖本紀,并撰功臣及新市、平林、公孫述事,作列傳、載記二十八篇。自是以來,春秋考紀亦以煥炳,而忠臣義士莫之撰勒。於是又詔史官謁者僕射劉珍及諫議大夫李尤雜作記,表,名臣、節士、儒林、外戚諸傳,起自建武,訖乎永初。事業垂竟而珍、尤繼卒。復命伏無忌與諫議大夫黃景作諸王、王子、功臣、恩澤侯表,南單于、西羌傳,地理志。」據此可知,東觀漢記有「諸王表」等四表。此四表文字全佚,今僅存其目。

  百官表〔一〕

  竇憲作大將軍,置長史、司馬員吏官屬,位次太傅。〔二〕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一劉昭注

  大將軍出征,置中護軍一人。〔三〕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一劉昭注

  其將軍不常置,〔四〕比公者又有驃騎將軍。〔五〕建武二十年,復置驃騎將軍,位次公,〔六〕有長史一人。〔七〕類聚卷四八

  度遼將軍司馬二人。〔八〕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一劉昭注

  章帝又置祀令、丞,〔九〕延平元年省。〔一0〕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一劉昭注

  永平六年,以廷尉皆曹吏強為廷尉,以明用達法理,超遷非次。〔一一〕類聚卷四九

  大鴻臚,〔一二〕漢舊官,建武元年復置。屬官大行丞一人,〔一三〕大行丞有治禮員三十七人,〔一四〕主齋祠儐贊九賓之禮。又有公室,主調中都官斗食以下,〔一五〕功次相補。〔一六〕唐類函卷四七

  鴻臚三十六人,其陳寵、左雄、朱寵、龐參、施延並遷公。〔一七〕初學記卷一二

  其主薨無子,置傅一人守其家。〔一八〕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三劉昭注

  桓帝延熹元年三月己酉,置鴻德苑,置令。〔一九〕玉海卷一七一

  州牧刺史,漢舊官,建元元年復置牧,十八年改為刺史,督二千石。〔二0〕御覽卷二五四

  交趾刺史,持節。〔二一〕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五劉昭注

  其紹封削絀者,〔二二〕中尉、內史官屬亦以率減。〔二三〕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五劉昭注

  建武元年,復設諸侯王金璽綟綬,〔二四〕公、侯金印紫綬。九卿、執金吾、河南尹秩皆中二千石,大長秋、將作大匠、度遼諸將軍,郡太守、國傅相皆秩二千石,校尉、〔二五〕中郎將、〔二六〕諸郡都尉、〔二七〕諸國行相、〔二八〕中尉、〔二九〕內史、〔三0〕中護軍、司直秩皆二千石,〔三一〕以上皆銀印青綬。中外官尚書令、御史中丞、治書侍御史、〔三二〕公將軍長史、中二千石丞、〔三三〕正、平、諸司馬、中宮王家僕、雒陽令秩皆千石,尚書、中謁者、謁者、〔三四〕黃門宂從四僕射、〔三五〕諸都監、中外諸都官令、都候、〔三六〕司農部丞、〔三七〕郡國長史、丞、〔三八〕候、〔三九〕司馬、千人秩皆六百石,家令、侍、僕秩皆六百石,〔四0〕雒陽市長秩四百石,〔四一〕主家長秩皆四百石,以上皆銅印黑綬。諸署長、〔四二〕楫櫂丞秩三百石,〔四三〕諸秩千石者,其丞、尉皆秩四百石,秩六百石者,丞、尉秩三百石,四百石者,其丞、尉秩二百石,縣國丞、尉亦如之,縣、國三百石長相,丞、尉亦二百石,明堂、靈臺丞、〔四四〕諸陵校長秩二百石,〔四五〕丞、尉、校長以上皆銅印黃綬。縣國守宮令、相或千石或六百石,長相或四百石或三百石,長相皆以銅印黃綬。而有秩者侍中、〔四六〕中常侍、〔四七〕光祿大夫秩皆二千石,〔四八〕太中大夫秩皆比二千石,〔四九〕尚書、〔五0〕諫議大夫、〔五一〕侍御史、〔五二〕博士皆六百石,〔五三〕議郎、〔五四〕中謁者秩皆比六百石,〔五五〕小黃門、〔五六〕黃門侍郎、〔五七〕中黃門秩皆比四百石,〔五八〕郎中秩皆比三百石,〔五九〕太子舍人秩二百石。〔六0〕司馬彪續漢書輿服志下劉昭注

  〔一〕 「百官表」,史通古今正史篇敘東觀漢記成書過程時云:「至元嘉元年,復令太中大夫邊韶、大軍營司馬崔寔、議郎朱穆、曹壽雜作孝穆、崇二皇及順烈皇后傳,又增外戚傳入安思等后,儒林傳入崔篆諸人。寔、壽又與議郎延篤雜作百官表,順帝功臣孫程、郭願及鄭眾、蔡倫等傳。」據此知東觀漢記有百官表,為崔寔、曹壽、延篤所作。書鈔卷五四所引書有「東觀漢記百官表」。

  〔二〕 「位次太傅」,此條竇憲傳亦輯入。范曄後漢書竇憲傳載:和帝永元元年六月,車騎將軍竇憲等與北匈奴戰於稽落山,大破之,遂登燕然山,刻石勒功而還。九月,詔使中郎將持節即五原拜憲為大將軍。「舊大將軍位在三公下,置官屬依太尉。憲威權震朝庭,公卿希旨,奏憲位次太傅下,三公上;長史、司馬秩中二千石,從事中郎二人六百石,自下各有增。」據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一所載常制,大將軍屬官長史、司馬皆一人,秩千石。此條前聚珍本尚輯錄有兩條,一條云:「太尉掌邦,(原按云:「此下有闕文。」)冊皇太子捧上其璽綬。」按此條不見姚本。唐類函卷三五所錄書鈔有「冊皇太子授璽綬」一條,注云:「漢百官表云:『太尉掌邦,冊皇太子捧上其璽綬。』」聚珍本所輯顯係據唐類函。但漢百官表未必是東觀漢記百官表。孔廣陶校注本書鈔卷五一「郊祀之事則亞獻,拜太子授璽綬」條注云:「續漢百官志云:『太尉凡郊祀之事主亞獻,大喪則告謚南郊。』志云:『掌邦政,拜皇太子以上授其璽綬也。』」「志云」句有脫文。唐類函改「志云」為「漢百官表」,其他文字也多有刪改,本不可據。聚珍本從唐類函中摘錄此條置於東觀漢記百官表中,證據不足,今不錄。另一條云:「司空,唐虞之官也,金印紫綬。」按孔廣陶校注本書鈔卷五二「唐虞之官,金印紫綬」條注云:「漢百官公卿表云:『司空,唐虞官也,金印紫綬。』」陳禹謨刻本書鈔與孔本全同。聚珍本所輯當即本此。漢書百官公卿表云:「書載唐虞之際,……禹作司空,平水土。」又云:「御史大夫,秦官,位上卿,銀印青綬,掌副丞相。……成帝綏和元年,更名大司空,金印紫綬,祿比丞相。」很明顯,書鈔所引即出漢書百官公卿表。聚珍本把「司空,唐虞之官也」云云輯入東觀漢記百官表,全無依據,今刪去不錄。

  〔三〕 「置中護軍一人」,此條通鑑卷六三胡三省注亦引。王先謙續漢書百官志一集解云:「李祖楙曰:『……中護軍見班固傳,護軍見馬成、傅燮、彭寵、鄧禹、岑彭、吳漢、耿弇傳。竇融在河西有左護軍,是護軍有左稱,見文苑傳。』」

  〔四〕 「其將軍不常置」,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一云:「將軍,不常置。」又云:「主征伐,事訖皆罷。」

  〔五〕 「比公者又有驃騎將軍」,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一本注云:將軍「比公者四:第一大將軍,次驃騎將軍,次車騎將軍,次衛將軍」。

  〔六〕 「位次公」,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一云:「世祖中興,吳漢以大將軍為大司馬,景丹為驃騎大將軍,位在公下。……明帝初即位,以弟東平王蒼有賢才,以為驃騎將軍,以王故,位在公上,數年後罷。」范曄後漢書東平憲王蒼傳亦云:「蒼少好經書,雅有智思,為人美須髯,要帶八圍,顯宗甚愛重之。及即位,拜為驃騎將軍,置長史掾史員四十人,位在三公上。」東平王蒼拜驃騎將軍,位三公之上,是為特殊寵遇。

  〔七〕 「有長史一人」,此條御覽卷二三八亦引,字句全同。

  〔八〕 「度遼將軍司馬二人」,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一云:「明帝初置度遼將軍,以衛南單于眾新降有二心者,後數有不安,遂為常守。」劉昭注云:「東觀書云司馬二人。」玉海卷一三七引與劉昭注同。此條即據劉昭注,又參酌司馬彪書輯錄。劉昭注又引應劭漢官儀云:「度遼將軍,孝武皇帝初用范明友。明帝永平八年,行度遼將軍事。安帝元初元年,置真,銀印青綬,秩二千石。長史、司馬六百石。」

  〔九〕 「祀令、丞」,此為太常屬官。

  〔一0〕「延平元年省」,此條玉海卷一二三亦引,字句全同。

  〔一一〕「超遷非次」,此條姚本,聚珍本皆未輯錄。

  〔一二〕「大鴻臚」,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二云:「大鴻臚,卿一人,中二千石。」本注云:「掌諸侯及四方歸義蠻夷。其郊廟行禮,贊導,請行事,既可,以命群司。諸王入朝,當郊迎,典其禮儀。及郡國上計,匡四方來,亦屬焉。皇子拜王,贊授印綬。及拜諸侯、諸侯嗣子及四方夷狄封者,臺下鴻臚召拜之。王薨則使弔之,及拜王嗣。」

  〔一三〕「屬官大行丞一人」,此句聚珍本作「屬官有丞一人,大行丞一人。」據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二所載,大鴻臚屬官有丞一人,秩比千石。又有大行令一人,秩六百石,其下置丞一人。

  〔一四〕「大行丞有治禮員三十七人」,「三」字聚珍本作「四」。按「四」字是。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二云有「治禮郎四十七人」。劉昭注引漢官注云:「其四人四科,五人二百石,文學五人百石,九人斗食,六人佐,六人學事,十二人守學事。」凡四十七人。

  〔一五〕「又有公室,主調中都官斗食以下」,原無「公室主調」四字,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二「治禮郎四十七人」句下劉昭注引東觀漢記云:「主齋祠儐贊九賓。又有公室,主調中都官斗食以下,功次相補。」此四字即據劉昭注所引增補。「斗食」原誤作「升食」,聚珍本不誤,今據改正。

  〔一六〕「功次相補」,此條唐類函卷四七錄自類聚,但類聚卷四九引作「大鴻臚,漢舊官,建武元年復置。屬官有治禮員三十七人,主齊儐贊。又有中都官升食以下,功次相補」,文字稍略於唐類函所引。書鈔卷五四引作「大鴻臚,漢舊官,主齋祠儐贊九賓之禮」,文字又疏於類聚所引。初學記卷一二引作「大鴻臚,漢舊官,建武元年復置。屬官大丞一人,大行丞有理禮員四十七人,主齋祠儐贊九賓之禮」。御覽卷二三二引作「大鴻臚,漢舊官,建武元年復置。屬官有丞一人,大行丞一人,有理禮員四十七人,主齋祠儐贊九賓之禮」。「理」字當作「治」,為避唐高宗李治之諱,改「治」作「理」。玉海卷一二三僅引「主齋祠儐贊九賓」一句。

  〔一七〕「陳寵、左雄、朱寵、龐參、施延並遷公」,據范曄後漢書和帝紀、殤帝紀、陳寵傳,陳寵於永元十六年,由大鴻臚代徐防為司空,延平元年卒。范書左雄傳及他篇皆未載左雄為大鴻臚和遷官三公之事。范書順帝紀永建元年載,朱寵由大鴻臚為太尉,參錄尚書事,明年即罷。范書順帝紀、龐參傳載,永建四年龐參為大鴻臚,同年由鴻臚遷為太尉,錄尚書事,陽嘉二年免,四年復為太尉,永和元年以久病罷。范書順帝紀載,陽嘉二年,施延由大鴻臚為太尉,四年免。

  〔一八〕「置傅一人守其家」,此傅為宗正屬官。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三云:「諸公主,每主家令一人,六百石。丞一人,三百石。本注曰:其餘屬吏增減無常。」其下劉昭即引此條文字作注。

  〔一九〕「置令」,此條亦輯入本書桓帝紀。據范曄後漢書桓帝紀,延熹元年春三月己酉,初置鴻德苑令。李賢注引漢官儀云:「苑令一人,秩六百石。」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三上林苑令下劉昭注亦云「桓帝又置鴻德苑令」。鴻德苑令為少府屬官。

  〔二0〕「督二千石」,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五云:「外十二州,每州刺史一人,六百石。本注曰:秦有監御史,監諸郡,漢興省之,但遣丞相史分刺諸州,無常官。孝武帝初置刺史十三人,秩六百石。成帝更為牧,秩二千石。建武十八年,復為刺史,十二人各主一州,其一州屬司隸校尉。諸州常以八月巡行所部郡國,錄囚徒,考殿最。初歲盡詣京都奏事,中興但因計吏。」書鈔卷七二引漢官解故云:「京畿師外十有三牧,分部馳郡行國,督察在位,奏以言,錄見囚徒,考實侵冤,退不錄職。」「師外」二字有誤。平津館輯本漢官解詁注云「奏」上當有「敷」字,「見」當作「視」,「錄職」當作「稱職」。

  〔二一〕「交趾刺史,持節」漢制,刺史八月巡行所部郡國,皆不持節。而獨交趾刺史持節以行。聚珍本注認為:「以其所部絕遠,故重其事權也。」四庫全書考證云:「按歐陽詢藝文類聚載苗恭交廣記一條云:『建安二年,南陽張津為交阯刺史。交阯太守士燮表言:「伏見十二州皆曰州,而交獨為交阯刺史,天恩不平。」詔聽之,以津為交州牧。』交之稱州,蓋自此始,其前只稱交阯刺史也。」

  〔二二〕「其紹封削絀者」,謂皇子封王紹封削絀者。

  〔二三〕「中尉、內史官屬亦以率減」,漢制,皇子封王,其郡為國,置傅一人,相一人,秩皆二千石。又有中尉一人,秩比二千石,其職類似郡都尉。又有內史一人,主治民政,詳見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五。

  〔二四〕「綟綬」,四庫全書考證云:「按前漢書諸侯王盭綬。晉灼曰:『盭,草名,出瑯琊平昌縣,似艾,可染綠,因以為綬名。』又按急就篇注:『綟。蒼艾色,東海有草,其名曰{艹戾},以染此色,因名綟云。』知『盭』與『綟』通也。」

  〔二五〕「校尉」,此云校尉秩二千石,據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一云:「大將軍營五部,部校尉一人,比二千石。」

  〔二六〕「中郎將」,此云中郎將秩二千石,據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二云:「五官中郎將一人,比二千石。」又左中郎將、右中郎將、虎賁中郎將、羽林中郎將秩皆比二千石。又百官志五載使匈奴中郎將一人,秩亦比二千石。

  〔二七〕「諸郡都尉」,此云諸郡都尉秩二千石,據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五云:「每屬國置都尉一人,比二千石。」諸郡都尉秩與之同。郡守秩二千石,郡尉位略次於郡守,秩亦當稍在其下。

  〔二八〕「諸國行相」,此云諸國行相秩二千石。據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五所載,封國之相一人,秩二千石,「行相」即暫時攝代之相,秩當略低於相,應為比二千石。

  〔二九〕「中尉」,此云封國中尉秩二千石,據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五云:「中尉一人,比二千石。」

  〔三0〕「內史」,此云內史秩二千石。按在封國中,內史主治民政,中尉主治武事,職如郡都尉,內史之秩當與中尉相同。內史本為西漢封國職官,據漢書百官公卿表,成帝綏和元年,省罷內史,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五亦云:「成帝省內史治民,軍令相治民。」東觀漢記記內史一官,可能東漢初年一度恢復,亦未可知。

  〔三一〕「司直」,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一本注云:「世祖即位,以武帝故事,置司直,居丞相府,助督錄諸州,建武十八年省也。」獻帝建安八年復置司直,所屬與職掌皆不同於故司直。「秩皆二千石」,上述諸官秩有明確記載者,皆云為秩比二千石,「皆」字下當增補「比」字。聚珍本有「比」字,甚是。姚本亦脫「比」字。

  〔三二〕「治書侍御史」,此云治書侍御史秩千石,而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三云:「治書侍御史二人,六百石。」

  〔三三〕「中二千石丞」,此云中二千石丞秩千石,而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四云:「凡中二千石,丞比千石。」如太常、光祿勳、衛尉、太僕、大鴻臚、宗正、大司農、少府、執金吾等皆中二千石,皆有丞一人,秩比千石。

  〔三四〕「中謁者、謁者」,此云中謁者、謁者秩六百石,據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四,大長秋屬官有「中宮謁者令一人,六百石」。又有「中宮謁者三人,四百石」。與此異。姚本、聚珍本皆有「中謁者」三字,而脫「謁者」二字。

  〔三五〕「黃門宂從四僕射」,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三少府下云:「中黃門宂從僕射一人,六百石。主中黃門宂從。居則宿衛,直守門戶。出則騎從,夾乘輿車」。又云:「尚書僕射一人,六百石。」百官志四大長秋下云:「中宮黃門宂從僕射一人,六百石。主中黃門宂從。」此有三僕射,另一僕射不知何所指。百官志二光祿勳屬官虎賁中郎將下有左右僕射一人,但秩比六百石,亦不當在此「四僕射」之列。

  〔三六〕「中外諸都官令、都候」,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二劉昭注引應劭漢官名秩云:「皆選孝廉郎年少薄伐者,遷補府長史、都官令、候、司馬。」司馬彪書百官志二衛尉屬官有「左右都候各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劍戟士,徼循宮,及天子有所收考。」

  〔三七〕「司農部丞」,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三大司農下云:「部丞一人,六百石。」本注云:「部丞主帑藏。」

  〔三八〕「郡國長史、丞」,郡有丞一人,郡當邊戍者,丞為長史,見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五。

  〔三九〕「候」,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四城門校尉屬官有門候。雒陽十二門,每門有候一人,六百石。

  〔四0〕「家令、侍、僕秩皆六百石」,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三宗正下云:「諸公主,每主家令一人,六百石。丞一人,三百石。」劉昭注引漢官云:「主簿一人,秩六百石。僕一人,秩六百石。私府長一人,秩六百石。家丞一人,三百石,直吏三人,從官二人。」

  〔四一〕「雒陽市長秩四百石」,雒陽市長本為大司農屬官。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三本注云:「雒陽市長、滎陽敖倉官,中興皆屬河南尹。」劉昭注引漢官云:「市長一人,秩四百石。」「市長」即謂雒陽市長。

  〔四二〕「諸置長」,此云諸置長秩三百石,而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所載諸署長有四百石者,如百官志三少府屬官黃門署長、畫室署長、玉堂署長、丙署長皆秩四百石。

  〔四三〕「楫櫂丞」,西漢於上林苑中置此官,屬水衡都尉,見漢書百官公卿表。東漢初年尚沿置,主御用船隻。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未載。

  〔四四〕「明堂、靈臺丞」,太常屬官。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二云:「明堂及靈臺丞一人,二百石。」本注云:「二丞,掌守明堂、靈臺。」

  〔四五〕「諸陵校長」,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二太常下云:「先帝陵,每陵園令各一人,六百石。丞及校長各一人。」本注曰:「校長,主兵戎盜賊事。」

  〔四六〕「侍中」,此云秩二千石,據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三,侍中秩比二千石,與此異。

  〔四七〕「中常侍」,此云秩二千石,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三云:「中常侍,千石。後增秩比二千石。」與此異。

  〔四八〕「光祿大夫」,此云秩二千石,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二云:「光祿大夫,比二千石。」與此異。

  〔四九〕「太中大夫秩皆比二千石」,太中大夫為光祿勳屬官,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二云:「太中大夫,千石。」本注曰:「無員。」劉昭注引漢官云:「二十人,秩比二千石。」

  〔五0〕「尚書」,據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三,尚書令下有「尚書六人,六百石」。

  〔五一〕「諫議大夫」,為光祿勳屬官。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二云:「諫議大夫,六百石。」

  〔五二〕「侍御史」,據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三,御史中丞屬官有「侍御史十五人,六百石」。

  〔五三〕「博士」,此云秩六百石,但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二云:「博士祭酒一人,六百石。本僕射,中興轉為祭酒。博士十四人,比六百石。」與此異。

  〔五四〕「議郎」,此云秩比六百石,據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二,光祿大夫屬官有「議郎,六百石」,與此異。

  〔五五〕「中謁者」,此云秩比六百石,上文又云秩六百石,前後相乖。

  〔五六〕「小黃門」,此云秩比四百石,而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三云:「小黃門,六百石。」與此異。

  〔五七〕「黃門侍郎」,此云秩比四百石,而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三云:「黃門侍郎,六百石。」與此異。

  〔五八〕「中黃門」,此云秩比四百石,而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三云:「中黃門,比百石。後增比三百石。掌給事禁中。」與此異。

  〔五九〕「郎中秩皆比三百石」,郎中為光祿勳屬官。據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二記載,五官中郎將下有「五官郎中,比三百石」。左中郎將下有「郎中,比三百石」。右中郎將下有「郎中,比三百石」。虎賁中郎將下有「虎賁郎中,比三百石」。與此所云相符。

  〔六0〕「太子舍人秩二百石」,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四云:「太子舍人,二百石。」本注曰:「無員,更直宿衛,如三署郎中。」文選卷四五楊雄解嘲李善注引東觀漢記云:「印綬,漢制,公侯紫綬,九卿青綬。」玉海卷八四引東觀漢記云:「建武元年,復設諸侯王金璽綟綬,公、侯金印紫綬,九卿至二千石銀印青綬,中外官尚書令至四百石銅印黑綬,諸舍長至丞、尉、校長銅印黃綬。」二書所引,皆節自此條。聚珍本將文選所引另列一條,置於此條之上,內容重複,今刪去,僅輯司馬彪續漢書輿服志下劉昭注所引一條。聚珍本注云:「劉知幾史通謂此表為崔寔、曹壽、延篤所作,今與司馬彪百官志參考文多不同。如志云諸侯王赤綬,而此云綟綬,又如王國內史、上林楫櫂丞係西漢官名,東漢都從裁省,丞相司直亦於建武十八年省去,而篇中具列之。蓋司馬彪之志本之胡廣所注正隆漢官篇,多順帝以後所更改。而此表則述建武、永平間舊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