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之钿,字实甫,桐城生员。崇祯年间,下诏举人才。同郡谕德刘若宰举荐之钿,中选,授谷城县知县。
崇祯十一年(1638)正月,之钿还未到任,张献忠已攻陷谷城,请求招安。总理熊文灿准许了,将献忠部下数万置于谷城四郊,居民纷纷不安,都想逃走。之钿来到后,尽心调理,人民稍安。他上疏朝廷说“:献忠虎踞谷城,其谋叵测。他所要求之地,实为兵饷供应的咽喉,秦、蜀交会的脉络,今都为他所占据。一些奸民都甘心为他效力,善良都为他胁迫。臣是守土管民的官,结果是无土可守,无民可管。库藏空虚,民产被夺,田赋无处征取。我名为县令,实际上是个多余的人。而朝廷一心主张安抚,臣愚昧,妄自认为抚剿二策可以合言,不可分言,否则有损国威,挫败士气。”但这意见没被采用。义军中有些人渐到四乡行劫,之钿把他们抓起来并告诉所统领的将官,进行了一定的惩处。再告发义军有劫掠行为时,义军领袖再不做处理,对之钿说:“官府不给我们军饷,有了饷他们自然不会去劫掠了。”因此,四乡村民逃亡几尽。又来掠夺城内,若稍抗拒,即以刀棍相见。监军佥事张大经奉熊文灿之命来镇抚,也不能禁止。
崇祯十二年(1639),张献忠反朝廷的形迹渐渐显露,之钿去企图说服献忠:“将军开始的作为是不对的,今幸而为朝廷之臣,应建立军功,垂名青史。难道未看到刘国能将军?由于他效忠朝廷,天子亲自下诏进他官爵,厚赏金帛。将军若怀疑天朝另有看法,之钿愿以百口为保。还有什么可疑而怀有他志?”献忠素来对之钿心怀仇恨,对他以恶言辱骂。之钿忧愤成疾,在壁上题辞表示自己忠于朝廷的决心,不视事。
同年五月,献忠果然反叛朝廷,劫掠府库,释放囚徒,毁坏城池。之钿服毒自杀未死。献忠派人向他索取县印。之钿坚决不给,为张献忠所杀。献忠纵火烧毁公署。之钿后赠尚宝少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