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岳,字汝宗,浙江余姚人,嘉靖三十八年(1559)中进士。授予行人之官。提拔为礼科给事中,巡视内府库藏,上奏建议实行革除弊端的八条措施。不久,又议论时政,极力指出讲学的人用富贵功名鼓励士大夫,空谈时事,蔚然成风。又认为现在吏治清明,唯有兵部没有整顿,任用的黄印、韩承庆等,不是平庸就是狡诈。曹司的条例混乱没有章法,部属结为朋党,狼狈为奸,打击将领小校,其罪过应该得到惩处。当时,徐阶主持国政,建立讲学会,而杨博在兵部,张岳暗指这两个人。杨博上奏为自己辩白,恳求罢官,皇帝劝慰他,留任了他。杨博自此憎恨张岳。等到他掌管吏部,张岳已升迁为工科左给事中,于是,杨博将他逐出京城,任命为云南参议,后升为河南参政。

万历初年,向来了解张岳的张居正起用他为太仆少卿。后任命为南京右佥都御史,督察江防。刚一上任,正好张居正父亲死了,商量不循守丧之礼,继续留职执掌政事,南京尚书潘晟及各位给事、御史,都上奏请求留下张居正。张岳一个人立即飞章上奏请求命令张居正兼程回乡奔丧,张居正大为恼怒。正赶上考核京官,给事中傅作舟等乘机弹劾张岳,张岳被降一级调离京城,张岳于是回到家乡。过了很久,操江佥都御史吕藿、给事中吴绾知道张居正余怒未消,再次弹劾张岳。他被罢免官职,在家闲住。

过了两个月,张居正死,南京御史方万山推荐张岳,弹劾傅作舟。傅作舟因罪被罢免,起用张岳为四川参议。不久提升为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入京师为左佥都御史,上奏关于时局的四项建议。其一说宗藩应当以世次顺序递减,直系亲属完了就停止,让他们从事士农工商四民之业。其二说治理黄河的对策,夏镇原本应当开凿,沽头也不可以废弃。二条建议都被皇上搁置,升为左副都御史,上奏评定议论朝廷大臣贤明与否,被给事中袁国臣等疏论。当时,他已提为刑部右侍郎,因此被罢官回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