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仲洙,字师鲁,大兴宛平人。大定三年(1163),考中进士。历任龙门主簿、香河酒税使,再调深泽令。县城靠近滹沱河,当时是秋天庄稼成熟时,河水忽然暴涨,仲洙竭力护堤查堵缺口,终于没有造成灾害。有强盗夜间出现,居民震惊,仲洙率领县卒活捉其中一个,其他歹徒于是散逃,白天乘其不备进行搜捕全被抓获。随即因廉洁有才能升官一级,升任河北西路转运司支度判官,入朝为刑部主事,第六次提升为右司员外郎,不久转到吏部。世宗对宰臣说“:人有说话敏捷动听却平庸不正直的,有言辞笨拙迟钝而才智通达、一心向正的,像刘仲洙颇因才能品行突出被赞许,可是说话不善表达。”右丞张汝霖说“:人中像这样的人多了,希望皇上深层地观察。”二十九年(1189),出任祁州刺史,用六善来教育民众,百姓被感化。

章宗即位,授予刘仲洙为中都、西京等路提刑副使。先前,田珏等因为结党的罪名被黜废禁止做官的有三十多家,仲洙知道他们冤枉,上书极力申辩,皇帝听从他的意见,于是恢复了田珏的官爵,并解除了对这批人的禁令。明昌二年(1191),授职并王傅,兼同知大同府事,不久改任平阳,调任德州防御使。转运使郭邦杰、节度使李晏都推荐刘仲洙代替自己。升为定海军节度使。这年饥荒,仲洙上表请求开仓济民,没等答复,先行救济出借粮食,有司弹劾他,判他用财物赎罪。当时仲洙兄仲渊因罪被责罚到石州,仲洙上书请求用莱州换石州,朝廷议论了没有同意。过了较长一段日子,因为年老请求辞官,多次上表才被接受。泰和八年(1208)去世,享年七十五岁。

仲洙性情刚强正直,参与政事果断,尤其善长治理百姓,任职的地方都有功绩,是当时的能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