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定字资深,扬州人。少年时求学于王安石。中进士,任为定远尉、秀州判官。熙宁二年,经孙觉推荐,被召到京师,谒见谏官李常,李常问:“你从南方来,那里的人们对青苗法看法怎样?”李定答道“:百姓从中获益匪浅,没有不喜欢的。”李常说“:整个朝廷都正为此事争论不休,你可千万不要这样说。”李定遂将此事告诉了王安石,并说:“我只知道据实情而言,没想到在京师却行不通。”王安石听后非常高兴,对他说:“你且等皇上召见的时候,就将整个实情都禀告皇上。”并且马上向皇上推荐了他。宋神宗召见李定,询问有关青苗法的事,李定据实而言,对答如流,从此对于那些说不便于实行新法的话,神宗都一概不听了。任命李定知谏院,宰相说以前还没有选人出任谏官的例子,遂拜为太子中允、监察御史里行。知制诰宋敏求、苏颂、李大临驳回制书,都被罢免了。

御史陈荐上疏说“:李定不久前做泾县主簿时,听说庶母仇氏死了,却将此事隐瞒而不回家服丧。”皇上下诏给江东、淮、浙转运使询问情况,转运使上奏说:“李定曾因其父年老,要求归家侍养,没有说是为其生母服丧。”李定自己辩解说确实不知道自己是仇氏生的,所以非常疑惑,不敢服丧,而只是以侍养父亲为由解官回乡。曾公亮认为李定应当追行服丧,王安石也极力主张这样,改任李定为崇文殿说书。御史林旦、薛昌朝说,不宜让不孝之人居于劝讲之位,而且一并弹劾王安石,王安石要求罢免二人。李定自己也感到很不安,请求解除官职,于是以集贤校理、检正中书吏房、直舍人院同判太常寺。熙宁八年,加集贤殿修撰、知明州。

元丰初年,奉召回京拜为宝文阁待制、同知谏院,又进任知制诰,为御史中丞。弹劾苏轼《湖州谢上表》,揭发说文中多侮慢之词,并由此指责苏轼自熙宁以来,所作文章,大多怨谤君父,并与邻里之人勾结。将苏轼逮捕至台狱审问。正当全国大赦,人们对此事纷纷指责,于是只好将苏轼贬官至黄州。李定正想将苏轼投入监狱,然而此时已是不可能的了。有一天,在崇政殿门外,李定对同僚说“:苏轼真是个奇才呀。”大家都不敢答应。

李定上书请求恢复六案纠察的职务,并可以纠察各路监司,皇上采纳了他的意见。彗星出现于东方,皇上让大家解释这种现象,太史说这意味着会发生兵变,于是皇上派宦官去搞好卫士的饮食问题。李定说仅只搞好饮食并不能解决什么问题,而恰恰可以引起一些人起小人之心,于是停止了这种做法。有些人议论要废止明堂祭祀,皇帝以此去询问李定。李定说“:三年进行一次郊祀或者明堂祀,这是祖宗之法,从没有改变过。是谁说出这样的话,请治他以妄加议论之罪。”皇上说:“听你的话就足够了。”升迁为翰林学士。因议论府界养马的事失实而被贬知河阳。留守南京,奉召为户部侍郎。宋哲宗即位,以龙图阁学士身份知青州,又迁移江宁府。一些人争相攻击、揭发李定以前的过失,于是他又被贬至滁州。元..二年卒。

李定有恩于其宗族,常将家财赈济同族之人,以致家里没有什么多余的财产。他受到任子为官的赏赐,然而却先安排了他兄长的子息。在死的时候,他的儿子都还是平头布衣。李定只因依附王安石而得以飞黄腾达,又因为陷害苏轼,因此大家都很嫌恶他,而他的不孝之名也由此而流播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