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出学校以后,从事战斗的新文艺工作,亘三十年。这三十年间始终维持着最朴素的学生和战士的生活,“焚膏油以继晷,恒兀兀以穷年”,节衣缩食以购图书,以助穷苦青年的学费。景宋说得好:“‘囚首垢面而谈诗书’,这是古人的一句成语,拿来转赠给鲁迅先生,是很恰当的。我推测他的所以‘囚首垢面’,不是故意惊世骇俗,老实说,还是浮奢之风,不期引起他的不重皮相,不以外貌评衡一般事态,对人如此,对自己也一样。”又说:“说到废纸做信封,我更忆起他日常生活之一的惜物。……他则正惟其如此,日积月累地,随时随地可省则省,留有用的金钱,做些于人于社会有益的事。不然,不管他如何大心助人,以区区收入,再不处处俭省,怎能做到他当时所愿做的呢。”(《新中国文艺丛刊》三,景宋:《鲁迅的日常生活》)

关于他的衣着,他在南京读书时,没有余钱制衣服,以致夹裤过冬,棉袍破旧得可怜,两肩部已经没有一点棉絮了。这是他逝世以后,母太夫人才告诉我的。他在杭州教书时,仍旧着学生制服,夏天只做了一件白羽纱长衫,记得一直穿到十月天冷为止。后来新置了一件外套,形式很像现今的中山装,这是他个人独出心裁,叫西服裁缝做成的,全集第八册插图,便是这服装的照片。他的鞋是革制而遮满足踝的。我还记得他在绍兴中学堂教书时,有过一件皮鞋踢鬼的趣事:他的家和学堂的距离颇远,中间有一条近路,是经过义冢堆的。有一天晚上,在学堂里弄得时候迟了,回家时,心想走那一条路呢。决定仍走近路。两边草长得很高,忽地望见正面有个白东西毫不做声地停住着,而且渐渐变为矮小,终于成为石头那样不动了。他当时有些踌躇,这样深夜,会有人在这样地方行动,大约是所谓“鬼”罢?对这恶物的袭来,是“进攻”还是“退却”呢?短时间的决定:还是冲上去,而且走到这白东西的旁边,便用硬底皮鞋先踢了出去,结果那白东西“呵唷”一声,站起来向草中逃去了。鲁迅终于不晓得这是什么东西,他后来讲到这趣事时,笑着说:“鬼也是怕踢的,踢他一脚,就立刻变成人了。”他到广州以后,少着皮鞋,改用黑色帆布面胶底的了。

关于他的饮食,饭菜很随便,惟不很喜吃隔夜菜和干咸品,鱼蟹也少吃,为的怕去骨和剥壳的麻烦。除饮茶和吸烟外,并无嗜好。茶用清茶,烟草用廉价品,每日大概需五十支。早上醒来便在卧帐内吸烟,所以住会馆时,他的白色蚊帐熏成黄黑。还有一段趣事,即本书第五章所说,“火车上让座给老妇人,弄得后来口渴,想买茶而无钱”,原因也是在爱吸烟草。有一天,他从东京回仙台,付过了房饭钱和人力车钱,买好了火车票之后,口袋里只剩两角银货和两个铜板了。因为火车一夜就到,他的学费已经先由公使馆直寄学校留交了。他大胆地把这两角钱统统买了烟。自以为粮草已足,百事无忧,扬长登车去了。不料车到某站,众客拥挤而上,车内已无余坐,鲁迅便对一位老妇人起立让坐,她因此感激,谢了又谢,攀谈既久,馈以一大包咸煎饼。鲁迅大嚼之余,便觉口渴,到了一站,便唤住卖茶者,但立刻记得口袋中的情形,支吾一声不要买了。但是老妇人已经听得他的唤茶而不买,以为是时间来不及之故,到了次一站,她便代为唤住,鲁迅只好推托说,我现在不渴了。于是她买了一壶送给他,他也不客气,一饮而尽。有谁知道他的口袋中只有两个铜板呢?(参阅拙著《回忆鲁迅》)他不敢多喝酒,因为他的父亲曾有酒脾气,所以他自己很有节制,不敢豪饮。他爱吃辣椒。我当初曾问他何时学会吃辣,他只答道在南京读书时,后来才告诉我:因为夹裤过冬,不得已吃辣椒以御寒气,渐渐成为嗜好,因而害及胃的健康,为毕生之累。他发胃病的时候,我常见他把腹部顶住方桌的角上而把上身伏在桌上,这可想见他胃痛的厉害呀!

鲁迅能健谈,和他相处,随便聊天,也可见其胸怀磊落,机智疾流,有光风霁月之概。所谈有种种,或叙述,或评论,或笑话,或悲愤,都令人感到亲切和痛快。可惜我当时没有把它记录下来,损失至巨。李霁野说得好:“……从他的脸上可以看出他所经历的人生经验是何等深刻,他谈话时的两眼显然表示着他的观察是何等周密和锐敏,听到不以为然的事时,他的眉头一皱,从这你也不难看出他能感到怎样的悲愤。笑话是常有的,但却不是令人笑笑开心的笑话,那里面总隐藏着严肃和讽刺,他的谈锋和笔锋一样,随时有一针见血的地方,使听者觉得这是痛快不过的谈吐。”有人以为鲁迅好骂,其实不然,我从不见其谩骂,而只见其慎重谨严。他所攻击的,虽间或系对个人,但因其人代表着某一种世态,实为公仇,决非私怨。而且用语极有分寸,不肯溢量,仿佛等于称过似的。要知道:倘说良家女子是婊子,才是骂;说婊子是婊子,那能算是骂呢?

鲁迅写字用毛笔而不用墨水笔,这是很值得注意的一件事,因为根据他的经验和理论都是拥护后者的。他在学生时代记讲义都是用后者,而且记得很清晰纯熟,又很美观;对于禁用后者又曾反对,以为学生用后者写字当然比前者来得便当而且省时间。他说:“据报上说,因为铅笔和墨水笔进口之多,有些地方已在禁用,改用毛笔了。……倘若安砚磨墨,展纸舔笔,则即以学生的抄讲义而论,速度恐怕总要比用墨水笔减少三分之一,他只好不抄,或者要教员讲得慢,也就是大众的时间被白费了三分之一了。所谓‘便当’并不是偷懒,是说在同一时间内,可以由此做成较多的事情。这就是节省时间,也就是使一个人的有限的生命,更加有效,而也即等于延长了人的生命。古人说,‘非人磨墨墨磨人’,就在悲愤人生之消磨于纸笔中,而墨水笔之制成,是正可以弥这缺憾的。”(《准风月谈·禁用和自造》)话虽如此,但是他的全集的原稿可说全是用毛笔写;其余未印的二十五年间的日记和已印未印的几千通的书简也都是用毛笔写的。这用毛笔的原因,大概不外乎(一)可以不择纸张的厚薄好坏;(二)写字“小大由之”,别有风趣罢。

鲁迅对于书籍的装饰和爱护,真是无微不至。他所出的书,关于书面的图案,排字的体裁,校对的仔细认真,没有一件不是手自经营,煞费苦心。他用的图案总是优美的,书的天地头及题目左右总是宽裕的。他常说:“字排得密密层层,不留余地,令人接在手里有一种压迫感。”又说:“书的每行的头上,倘是圈,点,虚线,括弧的下半()的时候,是很不好看的。我先前做校对人的那时,想了一种方法,就是在上一行里,分嵌四个‘铅开’,那么,就有一个字挤到下一行去,好看得多了。”经他校过的书,错误是很少很少的。关于线装书,内容有缺页的,他能够抄补;形式有破烂的,也能够拆散,修理,重装完好;书头污秽的,能用浮水石把它磨干净;天地头太短的也能够每叶接衬压平,和北平琉璃厂肆的书匠技术一样高明。他喜欢毛边不切的书,说光边好像和尚头似的;尤其喜欢初印红字本,所以我以初印红字本《章氏丛书续编》赠送,他接在手里,非常高兴。由于他的爱护书籍,纤悉必至,有人把他珍藏的书,借去弄得污损了,他非常悲叹,不叹书而叹那人的心的污浊。即此一端,便可推见其爱护民族爱护人类的大心!

总之,鲁迅一生的起居是很朴素的,刻苦耐劳的,始终维持着学生和战士的生活。最后的十年间,有景宋夫人的照料,饮食较为舒适,然她自己还以为罪过,说:“记不清有谁说过,鲁迅的生活,是精神胜于物质。的确的,他日常起来迟了,多在十一时余,那么午饭就吃不下了。这样一起床就开始工作,有时直至吃夜饭才用膳,也不过两三种饭菜,半杯薄酒而已。想起来却是我的罪过,不会好好地注意他的营养,到后来,好像灯油的耗尽,那火光还能支持吗?”他的寝具一向是用板床薄被,到上海后,才改用最普通的铁床。书桌旁边放着一张藤躺椅,工作倦了,就在这椅上小坐看看报纸,算作休息而已。